小时候在家里我们每个孩子都要参与做家务。我经常是负责择菜、洗菜的任务。做饭时间,我常常是站在一边看爸爸妈妈炒菜,等菜快出锅时,递个盘儿,再将盛好的菜端到饭桌上。经常帮着做的是面食,诸如发面、蒸馒头之类的。
工作后住单身宿舍,因为吃食堂吃的胃难受,才开始自己做饭。但那时是经常凑合,没有煤本、粮本,有时到师傅们家借点儿面,用瓶子擀饺皮。
结婚后,有一次先生的父亲来看我们。煮面时我不知该下多少,抽出些挂面放到锅里,用筷子搅搅,觉得不够,就又下点儿。这样反复几次,就煮成了一锅烂面。这一次做饭让先生的父亲担心很久,说是我们连饭也吃不到嘴里,该怎么办?
我的厨艺多半是回忆父母或其他人的操作过程,再自己反复演练得到的,到多伦多之后进步很多。
在多伦多不会做饭的人太多了。移民之初华人超市都很少,我做的馒头能当作礼品送人,因此就有了很多自信。通过儿子在幼儿园的涂色作业,弄懂了披萨的制作过程,经过几次研制,我做的披萨也可以当礼物送人了。儿子上学时带披萨当午饭让他的同学们羡慕了很久。儿子也因为同学们的羡慕就坚持带披萨当午饭,直到有一天告诉我不愿再吃披萨了。
有一阵子非常发愁儿子的午餐,不知怎样才能让他吃好。有几次儿子竟然把带去的饭又带回来,让我着实抓狂。所以仔细研究询问儿子的喜好,觉得只要能让他在学校吃点就算成功。最高兴的事是儿子放学一进屋,第一句话说地是:妈妈,我要喝汤。
后来我到一家软件公司当实习生。记得刚到这家公司工作时,软件研发部门还没有空余位子给我,我被临时安排在技术支持工作区。上班一、两个星期后,有一天,部门经理安迪来到我的工作隔间,给我布置一个小任务。我给他让座,他没坐,在他给我讲解任务时,一直是单膝着地,趴在桌子上给我写写画画,生怕我听不懂。感觉安迪很随和亲切。之后,安迪邀请我参加每周五的聚餐。
我当时吃午饭只愿意躲在自己的隔间里。坐在公司的午餐间里吃过一两次,就不愿去了,觉得很多人在一起吃饭,感觉自己的嘴都张不开似的,别人的谈话也插不上嘴,也怕同事们问我问题。对安迪提出的邀请,心里有些胆怯,就对他说让我想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