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要六四了,昔日民主精英又要鼓噪一阵子,中心思想仍然是平反六四 --- 一种非黑即白的游戏---中国人几千年来翻来覆去玩的政治把戏中的重要一环。
当中国社会和中国政府过渡进化到一定文明程度以后,应该选择一个适当的时候,在尽量减少对社会震荡的前提下,用现代民主社会、和谐社会的标准,对六四做全方位的考量,本着民主和法制的理念,给六四做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
首先,现政府应为当时的邓小平政府开枪杀人的野蛮做法向全国人民谢罪和道歉,并给予死难者家属适当的赔偿,理解当时中国人对政府腐败的痛恨心情,肯定人们对西方民主制度的向往。另一方面,它的法律机关出面,引导人民反思那种大规模群众运动的反宪法性和不合法性,让人们深刻理解到六四本身对建立在民主和法制基础上的和谐社会的巨大危害和冲击,以法律为准绳,继续通辑和追捕那些在六四中有着严重刑事犯罪、但仍逍遥法外的暴徒和民运头目,最高意义上维持国家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如果继续把六四当作是一场纯粹的政治风波来处理,甚至做简单的肯定和否定,那无疑就暴露现政府政治上幼稚的一面,尤其是政治上给予百分之百的平反,必然会孕育下一次类似的动乱和暴乱。当然,我不认为中国现政府已经文明到这种程度,意识到了这一点。美国警察1970年在Ohio 的 Kent State University 枪杀了四名抗议越战的学生,尽管多年来,美国舆论界一边倒,站在学生一边,美国司法机关也重新审查过该事件多次,但始终认为警察开枪没有违法,美国政府何时对该事件平反过?
通过对六四的剖析,让老百姓充分认识到什么是真正的西方的民主和法制社会,中国政府何时能做到这一点?
的,并且这里可以发现很多反共言论。但这条线上好象有网友从北京登录的,“白熊from北京”似乎就来自北京。如果能,则说明中国政府有关言论自由的政策宽松多了。国内
的人对六四看法如何? 海外“民主”精英几十年如一日: 民主乃救国救民拯救中华
民族于水深火热之中的灵丹妙药。
你不以“五毛”相称,我就收回很刺耳的“造谣撒谎”一词,并向你道歉。我数年前
在文学城建了一空博客,直到几天前才陆续帖上以前在CND写的几个帖子。我在帖文
“中国大陆的民主和新闻自由 ”的开始已作解释。作为另一旁证,我再帖以前的一
帖,并且原汁原味。我以前没有玩过博客,不知道你从哪里查出我几天前才建的博
客。
您使用的是中国人另一个常用的下三滥手段 -- 造谣撒谎。在中文网络世界,酱缸国
的劣根性应有尽有,哪怕是在美国加拿大等西方国家生活了半辈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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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下今年5月21日开博,至26日5天内共发文6篇,且每篇都同六四或者民主有关,这样的写作快手,来美多年,居然在文学城里以前从没见过尊号,而且一来就能居于首页,也难怪另人生疑。为辟谣计,可不可以给几个以前在文学城上网的纪录,比如几年前在哪家博客冒泡的留言?
如果你愿意接受共产党的宪法,愿意遵守共产党政府制定的法律,我倒是愿意和你多
聊几句。
学生的反官倒反腐败和要民主自由的口号并不是将他们治罪的依据,最后治罪的是
他们的犯罪行为: 占广场、卧轨、堵军车、严重危害经济发展和老百姓的生活等。
行使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但又不能违法。你只不过是装傻,完全该知道如何行事。
刘晓波一案也一样,在表达言论自由时,他宣传他的零八宪章搞全盘西化推翻共产
党,这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有关法律,当然要被治罪。顺便向中国政
府进一言,绝不能视法律为儿戏,象当年拿方励之和美国人做交易一样,也拿刘晓
波去做交易。要拿刘晓波一案作为强化国民法治意识的生动例子,让他在监狱服刑
满十一年后,在当天的午夜十二点才放出。
中国的司法机关已经对六四做出了判决,我本人无意继续和你辩论谁是谁非。如果
你有法治意识,若不服应该去聘请律师APPEAL。拒不执行判决,最轻的是犯了藐视
法庭罪。
中国的法律远未完善,在一党专制的前提下,真正以法治国确实不可能实现,但是,
鉴于中国的历史和文化,如果一个早晨搞起多党制和三权分立,中国必将大乱。中
国的民主和自由必须经过现在的一党专制和平演变过渡到多党制。它有多大的可能
性,需要多少年,中间有多少周折,甚至有多少反复,谁也不知道。我最大的祈求
是,中国能持续和平下去,不要乱,老百姓有一个温饱和小康的日子。至于二十一
世纪中国称雄世界,那是扯淡是白日梦。以现在中国人的素质为基础当上世界头号
强国富国,除非把上帝的眼睛弄瞎。中国的经济发展底气不足,因为它没有一个保
证经济不断发展的法治社会,美国副总统 JOE BIDEN 在去年U PENN 的毕业典礼上
如是说。熟悉美国和中国社会的人,稍作思考,不难得出一样的结论。
我一晚都呆在家里。不想出去送死。那天晚上双方都有生命危险,军人也一样。
"这是一场伟大的民主爱国运动,是对我国几千年封建专制制度的挑战,其意义是深远的,是循序渐进的"。
----相反,任何对89学运的蓄意诋毁只会进一步证明其意义的伟大,其影响的深远... ... ...。
6月3日夜里你在抗议队伍里吗?
临近六四的时候,放学穿过长安街已经不容易了。游行的队伍太长,而且是一个系统在一起的,不想被人截断,所以要全部过去才允许过马路
anyway,周五的时候,上学的路上在长安街把俺吓坏了。有公共汽车停在路上,居然有年轻人站在车顶,双手高举冲锋枪向路人展示,好像是诉说当局准备大开杀戒了.快到学校的时候,看到了零星的军人,应该是以班为单位的吧.非常憔悴的样子,居然都背着铺盖卷.
我当时就预感something big gonna happen.第二天白天在我家附近看到很多人围攻军车,军人跳下车离开了,下午在去看时发现车子都被烧掉了.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对示威的只能说同情大于支持.
博主文中谈到"群众运动的反宪法性和不合法性"及"维持国家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好,现在我们就讨论一下这些基本的概念:
1 可以看出,你对宪法学的基本概念不太了解。 (1)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讲政府的组成和运作机制,国家领导的产生和更换方式;(2)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母法,即她是制订其他所有国家法律之法律。换句话说,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总的游戏规则。(3)这里特别应该提到的是,宪法的最重要功能之一就是限制政府滥用权利,保护公民权利。
2 "违宪"(或反宪法性)这个术语,只适用与政府。公民不存在"违宪"问题。 不只是你,我发现很多其他人也和你一样对"违宪"这个词概念不清。
3 好,现在我们就来分析89风波的"反宪法性和不合法性"问题。
这里一个重要前提是中共首先违反了"游戏规则": 中共这么多年一直在违反着宪法,侵犯着中国公民的权利: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结社自由,选举权,被选举权。。。。。。
中国的宪法时时刻刻都在遭受着这个党这个政府的践踏,使其权威和尊严尽失。 她连一个国家主席都保护不了! 中国宪法称"公民有言论自由",却把写了几篇文章的刘晓波打入监狱。
所以,你在这里谈什么"反宪法性和不合法性" 简直是荒唐,可笑,滑稽之极!
所以,在这里这个党没有合法性来对学生游行示威活动进行指责和非议。
所以说,我们首先应该把中共的"违宪"问题解决后,再来讨论公民的违法问题。
当然,学生和人民应从此总结经验和教训,以提高民主抗争的策略。
最近又重新看了“天安门” 的纪录片,可以看到当年学生政治上的幼稚,想一步登天就有了西方的民主。把政治上“老辣”共党当小孩子耍,“逼” 共党表态。柴铃还想广场血流成河,跑到香港还发录音,谎言广场血流成河。侯德健都嘲笑她,想以谎言对付共党,你是个吗?
64是留在中国人民心上的一块心病。早晚要解决。但现在不是时候。想想当年学生的斗争方法,大规模的游行,长期的占领广场,看似西方的民主的形式,可以到了中国就变了样。其运动规模程度和烈度又是西方民主社会不能容忍的。柴玲的想留别人的血,而自己活下去的内心,使其又不具备民主运动领袖的素质,又想和共党玩阶级斗争的游戏,是不伦不类的一群“学生领袖” 。结果只能远走他方。今天柴玲的言辞有把丁子林教授给激怒了。可见是什么水平了。总之,1989年的学生运动之领袖水平,与20世纪初的五四学生运动,20世纪30年代的129学生运动的领袖水平相比,除了学历高之外,是最低下的,最自私的。所以,想对64有近期平反的意念,只能是空想。
那么,寄希望于那些在国会山为了一根骨头大打出手的民主精英? 写假论文的教授,
抑或卖地狗油的屁民? 谁都没有希望,只能通过漫长的教育改造文化,眼下以共产党
颁布的宪法和法律为依据,逼着它从遵守自己的宪法和法律开始。。。。
您使用的是中国人另一个常用的下三滥手段 -- 造谣撒谎。在中文网络世界,酱缸国
的劣根性应有尽有,哪怕是在美国加拿大等西方国家生活了半辈子了。
如果认为共产党是通过暴力上台,它不是一个合法政府,所以可以不遵守它颁布的一
切伪宪法和伪法律,这又等于回到了中国世世代代的暴君和暴民之间暴力对抗的话
题了,“你不仁我也不义”! 这只能反映出中国人从贪官到屁民的劣根性,也就很容易解释中国只适合存在野蛮的人治社会了。
糊涂蛋一个!
北大校长说六四合法,它就合法? 按照中国的法律,未经允许把天安门占上两个月能
算是合法的? 你可以在WHITE HOUSE前的草坪上经批准站上两个小时以纪念六四二
十五年。两个小时后零五分,你若还赖着不走,看看警察会不会逮捕你?
当然你会说,学生申请过游行但政府不批准,这又回到了中国政府和老百姓之间暴力
对抗的老话题。真正要推动中国文明向前发展的应该知道,做任何事情,包括闹民
主,都要通过法律的程序,哪怕现在中国的法律有很多不合理和需要完善的地方,
在它按照正常程序被改变以前,任何人必须要遵守它。违法强行改变国家的政治系
统,毫无疑问就是中国的改朝换代!
中国一有风吹草动,社会名流都不愿放过机会,纷纷出来表演一番。北大校长越俎
代庖,对六四中的学生违法性评头品足,恰恰说明中国不是一个法治社会,包括北
大校长在内的中国人法治意识淡薄。在美国,如果奥巴马对政治事件的合法性妄加
评论,只能授人以笑柄。
好,现在我们就讨论一下这些基本的概念:
1 可以看出,你对宪法学的基本概念不太了解。 (1)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讲政府的组成和运作机制,国家领导的产生和更换方式;(2)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母法,即她是制订其他所有国家法律之法律。换句话说,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总的游戏规则。(3)这里特别应该提到的是,宪法的最重要功能之一就是限制政府滥用权利,保护公民权利。
2 "违宪"(或反宪法性)这个术语,只适用与政府。公民不存在"违宪"问题。 不只是你,我发现很多其他人也和你一样对"违宪"这个词概念不清。
3 好,现在我们就来分析89风波的"反宪法性和不合法性"问题。
这里一个重要前提是中共首先违反了"游戏规则": 中共这么多年一直在违反着宪法,侵犯着中国公民的权利: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结社自由,选举权,被选举权。。。。。。
中国的宪法时时刻刻都在遭受着这个党这个政府的践踏,使其权威和尊严尽失。 她连一个国家主席都保护不了! 中国宪法称"公民有言论自由",却把写了几篇文章的刘晓波打入监狱。
所以,你在这里谈什么"反宪法性和不合法性" 简直是荒唐,可笑,滑稽之极!
所以,在这里这个党没有合法性来对学生游行示威活动进行指责和非议。
所以说,我们首先应该把中共的"违宪"问题解决后,再来讨论公民的违法问题。
当然,学生和人民应从此总结经验和教训,以提高民主抗争的策略。
"六四"时,正在美国夏威易访问的北大校长丁石孙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是这样说的:
"这是一场伟大的民主爱国运动,是对我国几千年封建专制制度的挑战,其意义是深远的,是循序渐进的"。
戒严部队进京时... ... ...
许多学生及白发苍苍的教授甚至许多同情学生的中共党员书记,沿途给进京戒严的战士讲述北京发生的事情的真相,希望人民子弟兵不要对人民开枪。 许多老教授讲着讲着就忍不住哭了起来... ... ...
那场面非常动人,现在仍记忆犹新... ... ...
赵紫阳主张"在民主法治轨道上解决问题", 与学生对话,并提出代表党中央就“4.26”社论道歉,进而撤销“4.26”社论。 赵紫阳还主动提出反腐败反官倒拿他的子女开刀。 但我党把赵紫阳软禁了起来.
当时,正在加拿大访问的人大委员长万里呼应部分人大常委的提议,回国准备召开人大常委会,讨论在民主法治的轨道上和平解决办法,但被扣在了上海。
1989年,"六四"时, 学生们的反腐示威一直是和平理性,秩序井然。
学生们自愿组织起来维持秩序, 游行队伍都很自觉的遵守秩序,北京市民们踊跃上街支持学生,送饮料,踊跃募捐。那场面非常感人. 不仅游行队伍秩序井然。 那些天,正个北京市的秩序也比正常更好,人们的文明程度,也突然提高。 在公共汽车站,不再看到以前的拥挤不堪,而是人人自觉的排队;在汽车上,不再看到为抢座位争吵,而是互相让座,尊老爱幼; 两人自行车相撞后,不再是争吵不休,而是说"对不起,没关系"... ... ...
为什么? 因为人民憎恨腐败,憎恨官倒,向往一个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社会。 因为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共同的向往... ... ...
1989年"六四"时,本人就在北京,亲眼目睹了一切。学生们的反腐示威一直是和平理性,秩序井然。
当时,要是能按照赵紫阳的"在民主法治轨道上解决问题"的主张来解决问题, 则会避免流血,则会使我国的宪政民主向前迈进一大步。
但我党把赵紫阳软禁了起来,然后用坦克把一场学生爱国运动镇压了下去,血流成河... ... ...
实际上,在坦克镇压的这一刹那,我们这个党这个政府已变成了一个庞大的"暴力犯罪集团",已与人民为敌,这个政府已不再具有合法性。
此时,人民也就不得不奋力保卫自己的权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