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人讲到民国大师,惯把陈寅恪和钱锺书并提。其实就治学来说,二者一是史学家,一是文学理论家和作家,其视角和路径是很不相同,甚至冲突的。
记得钱锺书曾经批评陈寅恪以诗证史的方法, 例如陈在《元白诗笺证稿》证明杨玉环非以处子入宫,以《琵琶行》看唐代妇女与陌生男子的交往等。这些考证在钱锺书看来是过于琐碎,trivial,也牵强的。
最近又翻起《宋诗选注》,发现钱锺书在序言中对于史学和文学的分野做过一番比较陈述,但这一陈述似乎并不是完全公正的。
钱锺书认为,史料的优势在于把事情“叙述得比较详细”,但诗歌“更集中,更具体,更鲜明,产生了又强烈又深永的效果”。假如诗歌“缺乏这种艺术特性,只是枯燥粗糙的平铺直叙,那末,虽然它在内容上有史实的根据,或者竟可以补历史记录的缺漏,它也只是押韵的文件…因此, ‘诗史’的看法是个一偏之见。”
在这里,钱锺书明确否定了“诗史”----既以诗为史的观念,坚持诗歌的特性是艺术和审美,不能和历史叙述混为一谈。
接下来,钱锺书进一步强调,“文学创作的真实不等于历史考订的真实。”他说,“历史考据只扣住表面的迹象,这正是它的克己的美德,要不然它就丧失了谨严…所谓穿凿附会; 而文学创作可以深挖事物的隐藏的本质,曲传人物的未吐露的心理…考订只断定已然,而艺术可以想象当然和测度所以然。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不妨说诗歌,小说,戏剧比史书来的高明。”
到此,钱锺书对“文”和“史”已经判了高下,而他所依据的是文学能通过虚构和想象触及人性的幽微和事物的本质的特性。这一决断,显然是文学家对史学家和史学工作的一种偏见。
钱锺书的批评似乎有两点未及细考:1,“以诗为史”,即把二者全然等同固然是刻舟求剑的拘泥,但把古诗中叙事的部分(当然不是“白发三千丈”这样的句子),作为某种史料加以批评的审定未必不可以。在《宋诗选注》中范成大《四时田园杂兴》的脚注中,钱锺书提到农家养蚕时节忌讳陌生人进门,还引了其他提及同样现象的诗歌做旁证。从史学研究的角度说,假如关注古代技术和民俗,这些诗词未尝不可作为史料,因为这里并未“深挖事物的隐藏的本质,曲传人物的未吐露的心理”,而是如实记录了当时的一种现象。假如所有这些诗歌因为其审美的终极特性仍然不足以证明养蚕的相关风俗,史学家必定会参考《齐民要术》这类著作,而且会发现同样的记载。2,当钱锺书在评论“历史考据”和它的“谨严”的时候,似乎也没有意识到,虽然“文学创作的真实不等于历史考订的真实”, 但历史的阐释和洞察力,也绝不简单地等同于考订。 历史学,尤其是现代历史学并不仅仅是在做“考据”和事实的无谓堆砌,而是需要以“史识”和“史才”提出阐释,必须追究 “所以然”的,而“考据”仅仅是阐释的初步工夫和手段。
总之,文和史,谁比谁来得“高明”,谁比谁更深刻,其实是不必去刻意区分的, 但这还可以算作门户之见。至于钱锺书在《序言》中大段引述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关于 “人民生活”是文学创作 “唯一的源泉”的论述,认为宋诗的缺点“可以证实这一节所讲的颠扑不破的真理…”反而让人啼笑皆非: “人民生活”果真是文学创作 “唯一的源泉”乎? 宋代诗人因为没有读过颠扑不破的《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就无可避免地犯了错误乎? 《围城》和劳动人民的喜怒哀乐没有半点关系, 在“颠扑不破”的面前,究竟算成功还是不成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