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二十日亚裔维权大联盟计划组织全美范围的挺梁大游行。
就事论事,我以为以支持梁警员为大游行的出发点从策略上来说是不妥当的。因为显然梁警员在整个事件中并不代表着公平、正义的一面。他只是事件中由于自己的不当过失行为成为第二受害者。非裔死者葛利才是最大受害者。
为了梁警员的长远权益,也为亚裔自身的长远权益,我以为我们应采取下述策略才最有可能达到目的。
争取最广泛的社会各阶层人群的支持。我们在整个大游行行动中必须强调整个事件的实质首先不是种族问题,而是执法者过度使用武力问题。要把梁警员与之前那些过度使用武力致人于死命的白人警员捆绑在一起,这样就把我们的抗诉目标最大限度地缩小到几个顶多十几个人的身上,由此争取到最有可能成为我们同盟军的范围最大化,包括了所有种族在内的社会人群的支持。有人认为如果不强调华人或亚裔种族,以后我们的族群将会受到连锁性歧视。可是我们只是局限于维护本族裔权益,是否能够达到目的且先不说,其他族裔首先就撇清自己置身于事外,不会给予哪怕一点精神上的支持,影响力将极其有限。况且在美国社会受到种族歧视的族群不唯华裔,我们仅仅强调维护华裔权益不易得到全社会其他族裔的认同。如果我们提出反对过度使用武力执法,就把除了具有行使公权力之外的所有族群都置于可能成为像葛利那样的受害人的地位上,较为容易引起社会广泛的共鸣。毕竟过度使用暴力执法的下一个受害人可能就是出自我们所有族群中的一个,包括我们的下一代,这个结果比受到种族歧视更为严重和可怕。那些歧视华裔、亚裔、非裔、西语裔甚至多数白人中下层的少数具有使用暴力特权、拿梁警员作为替罪羊的人不就是想通过牺牲梁警员而保护少数白人施暴者,维护他们过度使用暴力的特权吗?那就暂且把梁警员与白人施暴警察们捆绑在一起同归于尽吧!对于梁警员个人而言,暂且充当这一角色并非耻辱。只有拔出萝卜带出泥来,将存在于这个国家表面公平、公正之下的丑恶一面揭露出来,才能纠正利用公权侵犯人权的不正之风。
当所有施暴者都受到社会谴责和法律追究时,我们再来澄清梁警员与他们之间的区别。梁毕竟不是目标明确地有意开枪,是属于无意过失;而之前那些执法过度的白人警察无一不是目标明确地有意为之。这就是有罪与有错的重大区别。只有把所有这些人押上审判台,经过庭审辩论,将有意施暴与无意加害剥离之后,那些过度暴力执法的白人警察是否有罪,对梁警员该做如何判定就具有极大公平性、公正性可言,而且对于过度使用暴力执法的恶劣风气将有一个根本的改变。
我们的目的及其策略仅此而已。
what they should be doing:
1) seek forgiveness from victim family. Apologize to the family. say sorry. Explain that Liang made mistake. He was scared. pull the trigger unintentionally... etc.
2) raise money for victim family, not for Liang.
3)Chinese community leader seeking dialogue with black community.
Demonstration will do zero for Liang. Liang may be raped in jail from behind.
"DON'T DESTROY LIANG FOR HIS MISTAKE"
另外,在强力制止犯罪上华人与警察是利益是一致的。 难道为了什么策略,人也不要了,根本利益也不顾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