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最深的“美食”
最初题目就是美食,但我感到范围太大。因为“美食”一词本身就是一个很个人化的概念,一个人难以入口的食物可能是另一个人“當掉裤子”也要吃的美味。所以加上“印象最深”这一前缀,把范围缩小一些。然而有了这个前缀,问题又复杂了。对于一个人来说印象最深的美食,当然可以是鲜美得难以形容的珍餚佳味,但也可能食物本身并不出众,但当时的情、景、人在自己的记忆中历久弥新,回味甘甜。故此我把美食一词打上引号,使各位朋友对此题目心有戚戚者也能共享盛举,献一美文。
古人有云“文以载道”,但能载道的何止文章,“食”难道不能抒情载道?当年高考得中,离家出门的那个早上,母亲亲手擀了一碗鸡蛋面为你送行,那碗中盛得是母爱。和初恋情人第一次相约吃饭,普普通通的食物,至今回想起的是甜蜜(和惆怅?)。第一次吃西歺,刀叉嗑嗑碰碰,出尽洋相,回忆中的青涩。一去故国五六年,第一次回国,当年的同学发小盛情招待,别出心裁的安排,品尝的是友情。父亲节当日,儿子送上一杯鲜榨的橙汁,两个煎蛋并一张手工绘的卡片,在嘴里廻旋的是亲情。久病床头,食欲全无,妻子递上一碗鲜美的鸡汤,舌尖上围绕的是体贴。把酒临风,持螯赏菊,吃的是潇洒。水陆杂陈于席,霞?齐飞于景,欣赏的是环境。一听说有好吃的,就一头栽进脏兮兮的路边摊,苍蝇馆,体现的是一个老饕的执着。连吃三天两夜,和土豪们一起吃满汉全席,证明的是馋鬼的胃口。食岂无情乎?何况,中国历史上与食物有关的历史事件更是屈指难数:专諸刺吴王(刺杀用的剑得名鱼肠剑,因其被藏在鱼肚子里端上桌),鸿门宴,杯酒释兵权,等等,那一件离得了吃?七十年代里,周恩来在乒乓外交里,用茅台烤鸭打动了千万美国人的心,开启了中美关系的大门。从外交到国事,“治大国如烹小鲜”道尽了“大社会,小政府”无为而治的真谛,怪不得里根总统当年在国情咨文也引用了这句话。而在中国文学里与吃食有关的成语、诗词、文章也是汗牛充栋,附拾皆是。“食不厌精”,“庖丁解牛”(庖丁即为厨师),“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原是形容一个桔子),都与吃食有关吧。诗词中的例子:“廉颇老矣,尚能饭否?”充满了对人生的无奈。“蒌蒿满地芦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时”又洋溢着对生活的喜爱。“横行公子却无肠”(贾宝玉的螃蟹咏中的一句)是对无赖小人的嘲讽,“皮里阳秋皆黑黄”(出自于薛宝钗的螃蟹咏)则是对阴险狡猾之徒嘴脸入木三分的刻划。食以载道乎?大哉道也!
以上是为八股文中的“破题”,现要开始“main dish”了。
正文
要说我印象最深的“美食”,我想从一个桔子说起。1967年,正是破四旧抄家高潮期间,家徒四壁,绝无夸张,造反派连家中棉被都抄走了。毎歺吃的是酱油拌饭,因为实在没钱买菜,家里连限量供应的油票都拿去与人家换米了。就在这种条件下,我迎来了我的十岁生日。那时的生日愿望是造反派快搬走吧(当时某个造反派组织在我家“安营扎寨”,我家成了他们的司令部了)。生日当天也就在惶恐无奈中渡过,生日愿望当然也没有实现。然而在临睡前,老爸突然从裤兜中拿出一个桔子,对我说:这是给你的,今天你过生日。这对我实在太惊奇了。因我小时老爸对我管救甚严,在我心目中老爸一直是以“严父”的形象出现。何况当时的社会环境和家里的经济条件使得桔子成为根本无法想象得到的奢侈品。而现在老爸居然给我一个桔子,这桔子也就成了我的生日大餐。桔子的滋味,平心而论so so,但这却是我记得的唯一生日大餐。事实上我己经不记得我的廿岁,三十岁,四十岁,五十岁生日宴上吃过些什么。绝不是因为菜餚不鲜美,蛋糕不香甜,而是缺乏那种刻骨铭心的感觉。
年岁渐长,文革虽然还在进行,社会上还是一片乱轰轰的景象,但小孩如我,却不太有人管了。当时学校里也没有什么好学的,更无高考压力,所以自由时间特多。而社会上也有一些“毒草”书籍在私底下小圈子里暗暗流传。本人在那段时间里可是读了一些名著。而与“吃”有关的印象最深的来自二部小说(奇怪的是红楼梦中的茄鲞并没有给我留下印象,可能当时我年纪还小,情窦未开,所以对红楼梦还不懂欣赏)。一部小说是法国作家莫泊桑写的《羊脂球》,其中对主角羊脂球所携带的picnic basket描写,“......羊脂球活潑潑地彎下了身子,在長凳底下抽出一個蓋著白飯巾的大提藍。 她首先從提籃里取出一只陶質的小盆子,一只細巧的銀杯子,隨后一只很大的瓦缽子,那里面盛著兩只切開了的子雞,四面滿是膠凍,后來旁人又看見提籃里還有好些包著的好東西,蛋糕,水果,甜食,這一切食物是為三天的旅行而預備的,使人簡直可以不必和客店里的廚房打交道。在這些食物包裹之間還伸著四只酒瓶的頸子。她取了子雞一只翅膀斯斯文文同著小面包吃,小面包就是在諾曼底被人叫做“攝政王”的那一种 。......提籃的東西都搬出來了。它還盛著一份鵝肝凍,一份云雀凍,一份熏牛舌,好些克拉薩因的梨子,一方主教橋的甜面包,好些小件頭甜食和一只滿是醋泡乳香瓜和圓蔥頭的小磁缸,羊脂球也像一切的婦人一樣, 最愛生的蔬菜。.....”。读后绝对令人馋涎欲滴。再读一部小说是美国小说之父欧文的某一短篇,书名已忘,但其中有一小情节印象颇深。话说主人公赶了一晚的路,饥寒交加,大清早一看cafe开门,冲入坐下就大声吩附待者,香肠咸肉火腿鸡蛋,鸡蛋要煎得嫩一点。本人当时肚里半点油花全无,读到这一段就禁不住大声朗读起来,全家人听得大笑,说这孩子馋疯了。我祖母不识字,就问我在看什么书,我就把书中情节讲给她听,并评论说美国人的早餐多么丰富,我祖母听了也不胜唏嘘。其实现在看来也就是一些最普通的早餐,而在当时的想象中,天堂里的早餐也就如此。如果说“画饼充饥”一词是成语,“读饼充饥”则是本人的生活经历。而这两个文学情节也成了我印象中的“美食”一部分。
提起祖母,就不能不提深留印象,至今无法忘怀的祖母的拿手菜—蟹粉狮子头,在扬、镇一带,狮子头被叫作“斩肉”,因做此菜时,需在砧板上把猪肉斩碎,“呯呯”之声不绝于耳,周围邻舍一听就知这家在做“斩肉”了。斩之一字,道尽了做此菜的关键。先选上好的五花肉,要“七分肥,三分瘦”(对,你没看错,是百分之七十肥肉,百分之三十瘦肉。总之就是白多红少)。然后就要“细切粗斩”。千万不能用绞肉机。据读过生物化学的朋友讲,绞肉机通过強力挤压把肉绞烂,在这一过程中细胞壁被挤破了,蛋白质结构受到破坏,所以绞肉做的肉丸子吃起来没有弹性(不知此论是否正确)。而所谓“细切粗斩”就是先把肉切细,整块五花肉要切成绿豆粒大小,刀工差点的切成赤豆粒大小,再差的切成黄豆粒大小,再差就达不到“细切”的标准了。然后在砧板上斩上寥寥几刀就成了。这寥寥几刀既不可缺,亦不可多,“运用之妙,存乎一心矣”。当年祖母一手一刀,上下翻飞,“呯呯吧吧”,一气呵成,大有“温酒斩华雄”的气概和速度,一眨眼的功夫,一大盆肉酱就成了。再把事先准备好的大闸蟹肉拌入肉酱,蟹肉和猪肉的比例大概在一比四左右,加入盐,料酒,薑汁,生粉和水,用筷子顺着一个方向搅和,等肉酱“起膏”即可。取一头号大砂锅,我家当年那砂锅直径与我家现在洗菜盆直径不相上下,在锅底铺上二层青菜叶子垫底,然后双手沾满生粉水,捞起一团肉酱,在两手之间来回倒腾,哔哩吧啦,一个肉园就成了,放入砂锅中,在肉园顶上中间嵌入一块黄灿灿的蟹黄,整个肉园立刻就“光芒四射”,形象就成“高大上”。就如钻石戒指,那块小石头一旦镶入小园环,整个戒指马上就晶莹剔透,仪象万千了。一层狮子头铺满后,在顶上再铺一层青菜叶,然后第二层肉园又铺上去,如此层层叠叠,差不多塞满砂锅,以青菜叶封顶。放上炉子,先中火,后小火炖着。一点点从厨房开始,然后整间屋子就被蟹香味肉香味充满。大约三四小时,砂锅上桌,掀起菜叶,那一阵香气直冲斗牛,叫人恨不得一头扎进锅中。再看一个个狮子头在砂锅里玉体横陈,香汁四溢,抖抖嚯嚯,不胜娇娆之状,我见犹怜。这狮子头用筷子一夾就散,得用大号汤勺把它移入碗中。因这肉园用料是肥多瘦少,所以吃上去其嫩无比,但是一点又不觉油腻,仿佛吃肉豆腐一般。而锅里的青菜叶,则吸尽了所有的精华。拿这菜叶和锅里的肉汁拌饭,更是“南面王不易也”。周恩来是淮阴人,这菜是他当年的favorite,中南海小厨房的出品就应更精至了。江泽民是扬州人,应该也知道这菜,不过好象不见提起,极有可能是保健医生不让他吃了,因为这菜的脂肪胆固醇含量太高。如今的瘦腰美眉们见到这菜恐怕也是要逃之夭夭的。我却是“梦里寻它千百度”,而今只能是流不尽的岁月,想不尽的相思...
1977年恢复高考,生活就一点好起来了。以后又随家人一起去了香港。初到香港,被朋友们带去吃大排档,即路边摊也。大排档的卫生条件实在是不敢恭维。吃过的碗筷就在一盆灰蒙蒙,油花花,面上一层肥皂泡的水中洗一洗,然后又在旁边一盆清不清,混不混的水里晃一下,就拿去盛菜给下一位顾客。环境虽差,炒出来的菜水平却不差。尤其是其中一盘干炒牛河,令人惊艳。牛肉的鲜嫩和河粉的柔滑完美地结合在一起。特别是河粉炒得很“散”,几乎每一片河粉都是一个独立存在,沾满了作料,没有那种五六片河粉粘在一起,成为一个河粉团的现象。再加上油足火旺,一筷入口,就有一股油香(广东人称“镬气”)在口腔中爆发。这里非“爆发”一词不足以形容这感觉。舌头好像和河粉一起经历了油锅中的熬练,在“烈火中永生”一般。如今本人在湾区居住多年,吃过的中歺馆不计其数,干炒牛河也是一个常点的东西,但再也没有吃过如此“靓”的牛河。可见美食与人也有缘分,把臂而过,芳颜一昝,以后往往就是天各一方的事了。
美食如同美色美景,惟其美才能存留与印象之中。但与“可远观而不可近玩”的美色美景不同的是美食是要亲自品尝,才能体会其“美”所在。在品尝美食的同时,我们怡情养性,也在品尝生活。各种食物的酸甜苦辣咸,不也象征着生活本身的丰姿多彩?让生活中无处不存的美成为我们印象中源源不绝的“美食”,民以“食”为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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