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wenxuecity.com/news/2024/12/23/125926470.html
看到标题里的“拒不认罪”,就知道是墙国媒体的报道。而随后的“或将面临死刑”,好像在暗示某种因果关系。
“拒不认罪”是具有强烈主观意识的法制术语,是原罪之外的罪加一等。“认罪”,就是嫌疑犯坦白供述,司法机构如愿取得口供,从而顺利完成嫌疑人到罪犯的转变。“拒不认罪”就是和政府作对。
官方: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民间:坦白从宽把牢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
现实:司法机构为了让嫌疑犯认罪(取得口供), 无所不用其极。
而在西方法律体系中,“不认罪”是嫌疑人的最基本的权利,也就是“你有权保持沉默...”。
西方法律体系下有没有“认罪”的?有!但认罪后往往会有一个协议,该协议会极大减轻对罪犯的处罚。
认罪协议往往是由检方提议的,有时候检方觉的赢下案子的把握不够大, 有时候需要嫌疑人做污点证人。
嫌疑人也能提出认罪协议,譬如他提供的信息可以把一个连环杀手绳之以法。
西方的“认罪”在墙国不好使,因为少了律师。
一说:法律是社会的基石,律师是社会的领袖。
又说:国家的基石是法制,法制的基石是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