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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之,我命;失之,我幸!

(2018-11-14 00:21:07) 下一个

昨天在评论城里的一篇有关彩票的文章时,我写下了标题中的这句话。

紧接着一个朋友调侃道:平常人都说“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只有得道高人才说:“得之,我命;失之,我幸!”

我相信我不是这个说法的原创,应该是看到别人这么说,深有感触,就记下来了。

领导和孩子一直想养条狗,不管他们如何下保证,我知道到最后所有的职责都会落到我头上。俺虽然是个有爱心的人,但确实不喜欢宠物。于是,我就说要是中了100万,就养一个。偶尔的,还真去买几注,特别是奖金累计很高的时候,头奖给别人,我们就奔那些100万去了。

每次对(不是兑)奖的时候,我就说:得之,我命;失之,我幸!你想,中了就养狗,我就得天天干活,命苦!没中就不养,我就清闲的很,幸福!

中大奖,真不是幸运那么简单。想想是命中注定你要发财,就不会兴奋过度如范进中举一般,所以得之我命。但是,一下子有了几千万,是福是祸很难说,因此失之我幸。

当然,如果像前几年卡尔加里的那位先生,中了4000万,全捐了,留在心里的只有满满的幸福,肯定不是祸。但我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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