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美国不久就认识了茉蕊。她是莎雷夫妇的二女儿, 也是唯一一个住得比较近的孩子,开车只有十几分钟就可以到她家了。在莎雷夫妇的子女中, 我们和茉蕊一家最熟。
在我快要生大儿子的前几个月,和她爹商量,最好搬出去住, 以免孩子的哭闹搅扰老人家的安逸生活。我们接着就把我们的想法告诉了莎雷夫妇。
莎雷先生沉吟了一会儿说,何不到茉蕊家去住,她们全家决定去南非传教,经常去全国各地教会寻求经济上的支持,你们住在她家,可以帮她看管狗猫,交些房租也可以在经济上支持他们。于是,我们听从了老人家的建议,不久全家就搬到了茉蕊家。
茉蕊有着和妈妈珍一样的体型,长得却像爸爸爱德,黄头发,蓝眼睛,经常笑咪咪的,特别和蔼可亲。她本来在大学的财务室工作,在决定去南非传教后,毅然辞去了工作。她丈夫迈可的工作更好,还是邮局的头儿! 迈克,个子不高,瘦瘦的,棕色的头发,蓝眼睛,喜欢跑步。传教士这个词,当时对我来说还很陌生。当时,我怎么也想不明白,他们干么放着那么好的工作去南非呀!
住在茉蕊家, 印象最深的就是,只要茉蕊一家回来,就可以看到茉蕊天天早晨读经, 经常会伴着儿子的琴声吹吹长笛。迈可经常在房子里修这修那。迈可虽然是家里唯一的孩子,动手能力特别强,他们的房子就是迈可和茉蕊的兄弟们一起盖的。他很细心,还特意嘱咐我,不要清理猫的尿粪,因为会对胎儿不好。他们的孩子们也是各有各的分工。记得有一次,家里最小的儿子克瑞斯在收拾垃圾时,袋子破了,所有的垃圾都漏了出来。克瑞斯的哥哥们都静观不动,我不忍让只有八岁的孩子自己清理,就要去帮忙。他的哥哥们拦住我说,这是克瑞斯的活,让他自己干。最后,可怜的克瑞斯在大家的注视下,完成了清理工作。
茉蕊的三儿子内森,钢琴弹得不错,经常在教会弹琴。女儿思思看到内森练琴, 也经常去弹弄几下。于是和内森商量,能否教思思弹琴, 半小时五美元。这样,十五岁的内森就成了六岁思思的第一个钢琴老师。思思现在已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虽然她学的不是钢琴专业, 大学时功课再忙,她 自己出钱去修大学钢琴的课程。十五岁曾获麦迪逊市第九届小奏鸣曲演奏的第一名,曾被麦迪逊市的Steinway 邀请去演奏。她也曾教过邻居的孩子和自己的弟弟弹琴,曾是美国教会歌唱队的琴师,现在经常在华人教会弹琴。可以说, 思思的钢琴启蒙就是从每天玩弄茉蕊家的钢琴开始的。
在俺家掌柜的毕业前的一年,茉蕊一家终于募集到百分之百的经济支持,然后他们的房子卖得也很顺利,他们带着四个未成年的孩子,开始了去南非的旅程。他们的二儿子安德鲁,去了威斯康星洲的一个教会学校上 大学。我们从来没听说过教会大学, 掌柜的很好奇,到谷歌上一搜,跳出来一个教会大学招科学老师的广告。他就试着申请了一下, 不久就有了一次面试的机会,就在离他毕业还有八个月的时间, 他就得到了一个工作的机会。而且这个机会可以说从天而降,他就再没有也不想申请任何其他的工作了。
茉蕊和迈克时常回来,不是参加孩子的毕业典礼, 就是孩子的婚礼。再见时,他们已经是四个孩子的祖父母了!昔日的黄发棕发已染上了岁月的色彩,迈克还是那么清瘦,茉蕊瘦的像换了一个人,更显健康了!孩儿他爹打趣说, 你也应该去南非一趟。瞧,茉蕊比你都瘦了!问茉蕊瘦身的秘密,原来这是茉蕊每天坚持和迈克一起跑步的结果。 他们的孩子们长大后都回到了美国,在南非只有他们俩了,他们很喜欢南非的生活,还在那儿买了房子,养了狗! 他们每隔几年会回来一次,除了探亲外,还要到处去走访支持他们的教会, 汇报他们在南非的工作。
茉蕊和迈克让我接触到美国社会的另一个层面,从他们那里,我知道了什么是传教士,也知道了教会大学,我的生活从此也和教会大学有了千丝万缕不可切割的关系,走入了美国生活的另一方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