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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不见不散相当于 keep the appointment

(2013-09-02 19:30:29) 下一个
英文比较直白,一个元素的说法就那么几种,两三种就算多的了,常用的也就一个,相比之下老中文人就以玩出花样为人生追求了,还有拉大旗做虎皮的现实,当然了中国也有以文学才能为本事的传统。

因为近代西方太牛,老中太矬,老中文人就本能的太高别人贬低自己,翻译能成家就是证明,西方就没翻译家,有也不能成名成家,甚至成为楷模.

这种例子太多了,最有名的应该是自由雕像的故事,大家都知道的“statue of liberty”一翻译就成了神,然后又蹦出个民主女神,好象是德先生的年轻中国女友,把德先生给整成叫兽了,而且德先生的年轻中国女友的胸比自由雕像的胸还大。

还有“waterloo brige”翻译成“魂断蓝桥”,明明就是“滑铁卢桥”嘛。

还有“gone with the wind”明明就是“随风而去”嘛,非整出个“乱世佳人”,还有那个“飘”都不“gone”了!

还有“red shoes”翻译成“红菱艳”,显然是个老中叫兽干滴,嘿嘿

你干过专业翻译,应该知道的例子更多

雅是相对滴,对吧?

汉译英的雅,老中的看法就算不上了,因为英文的雅还是要说英语的人来判断。

比如说“red shoes”,用“红鞋”说芭蕾舞鞋,老中的看法就是雅就算不上了,但是,不能说人家老美也认为不雅,对吧?

其实呢,“不见不散”在中文里也是普通老百姓的说法,而不是什么雅的说法,对吧?

本来就不是什么雅的中文,不翻译成雅的英文也是应该的,翻译成雅的英文就是鸡犬升天了,是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忽悠西方高雅文明贵族了。

如果,“不见不散”在中文文化里是个什么雅的说法,那“be there, be square”在英文文化里不是什么雅的说法吧?

翻译所谓“信达雅”也应该是信第一,达第二,雅第三,不可以喧宾夺主,本末倒置,即便是一定非要喧宾夺主本末倒置有应该是雅的英文对应雅的中文,不雅的英文对应不雅的中文,是为“雅”,而不是所有英文都翻译成“雅”的中文。

可惜老中翻译似乎认为英文翻译中文一定要用雅的中文,我前面已经说了,英文的雅不雅不应该由老中判断。

文学也算是艺术,艺术也没有绝对的标准,对吧?

再说了,“雅”也没有一个绝对的标准,对吧?

特别是“雅”的标准也随时间变化,比如说jazz音乐,本来是不登大雅之堂的老黑的音乐,结果让老中按照“信达雅”的原则,也就是所有英文都翻译成“雅”的中文的原则,他们一翻译就成了“爵士乐”了。

你有没有试过把“爵士乐”翻译成英文呢?

可是啊,虽然“爵士”确实是够雅的,但是,jazz跟“爵士”有什么关系呢?

所以,即便是为了“信达雅”,也不能让一个没文化的黑奴满口的之乎者也特雅,对吧?

老黑玩jazz的时候大概是上世纪初,老中翻译jazz也不会太晚,反正那时候老黑在美国是公开被歧视的,老黑不许跟白人一起住,吃饭喝水上学都不许,结果成了老中的“爵士”啦!

还有你提的Free Women成了老中的神啦,挺有意思的。

网友回我说:“老董,老懂。其实‘信’与‘达’基本一回事,‘雅迹近瞎掰。 

是早年留学生们崇洋媚外,夹洋自重的臭毛病。在他们的心里,西文优雅到了九天之上,中文粗俗到了九地之下。所以中译务必雅之又雅,不如此不足以表达至高至雅的西文于万一。

现在大家都知道,美国的市井无赖也很多,他们跟全世界的无赖一样满口粗话脏话,他们的谈吐,’雅‘得了吗?好往’雅‘里翻译吗?

所以说,翻译贵在恰如其分,说’信‘或’达‘也无不可。就是不能凭空的’雅‘,那不叫’雅‘,叫装B!”

我很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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