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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家属的问责诉求难道不是天理所在?

(2008-06-30 12:50:01) 下一个
受害家属的问责诉求难道不是天理所在?
作者:张博树
转自:http://2newcenturynet.blogspot.com/2008/06/blog-post_4928.html
原题:《成都日报》意欲何为?

6月25日《成都日报》载文“地震是毁房罪魁 幸存者应理性看未来”,该文称“5·12汶川特大地震震动了大半个中国,造成重灾区不少房屋垮塌、损毁。针对这种现象,昨日上午,成都市社科院举行‘地震灾害与房屋建筑安全’研讨会,邀请20余位地震学、建筑学、法学专家,对房屋损毁原因及相应的责任认定等问题进行专题研讨。专家们认为,此次特大地震的巨大破坏力是损毁房屋的罪魁祸首,不能简单地把房屋损毁原因归咎于建筑质量;劫后余生的人们应该理性面对地震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此话何意?

明眼人一看即知,这是告诉人们:地震中房屋倒塌纯属“天灾”,与“人祸”无关,谁要从“建筑质量”方面追究房屋损毁原因,就是没有“理性”地分析这场灾难,更不是“理性”地“看待未来”!

众所周知,汶川大地震造成了大量建筑物被毁,特别是学校,毁坏、倒塌极其严重,成千上万如花的孩子瞬间葬身瓦砾,这是此次灾难中尤其令人心痛、乃至无法接受 的一个事实,因为毕竟还有不少建筑物没有被摧毁,灾区政府机关大楼的垮塌远比一般中小学教学楼的垮塌程度低。在这种情况下,遇难学生的家长和社会各界有识 之士要求反思“天灾”背后掩藏的“人祸”成分,追究学校“豆腐渣工程”的责任者,难道不是天理所在?而《成都日报》的这篇报道却通过“专家”之口告诉人 们,“同一区域房屋受损程度不一有多种因素”,“废墟取样”也“很难反映质量问 题”;加之“多因一果无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灾区的人们还是应该摆平“心态”,虽然“受灾人口上千万,值得庆幸的是,尽管环境、建筑、经济严重受损,但 相对整个受灾人口而言,因灾死亡、失踪的人毕竟还是极少数”,“可以说绝大多数人都曾与死神擦肩而过,在这种情况下幸存下来,更应该理性面对地震灾害,重建美好家园,而不应该沉湎于悲痛,或者怨天尤人”。


                                          图为《动向》杂志2008年6月号封底

因为死的人“毕竟是极少数”,活下来的人就应该“心怀庆幸”,而不要再去“怨天尤人”,这叫什么话?!

说穿了,《成都日报》干脆就是在宣告:人们不要再去谈“问责”,追查那些豆腐渣工程的责任人;在无法抗拒的“天灾”面前,遇难学生家长和其他社会人士非要纠缠与无法厘定的“人祸”,就有无理取闹之嫌了!

然而,汶川地震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真的与“人祸”无关么?这些夺去我们那么多可爱的孩子的生命的“人祸”因素(哪怕与天灾相比,它只是间接的发挥了作用)真的就无法厘定么?

我们有权利郑重地提出这些问题!

一般来说,在巨大的公共灾难发生后,理性地反思灾难,包括产生灾难的种种原因和政府在灾难中的表现,是一个政府成熟程度和自信程度的重要标志,也是一个政府是否真的对公众负责的标志。

《成都日报》作为灾区的地方政府机关报,本应承担起震后反思的理性职能,现在却发表了这样一篇如此糟糕的报道。尽管此类作法从历史角度看并不奇怪,并不新鲜, 但在这样一个历史转型的今天,在这样一个事关万千生命的大问题上仍如此不负责任,甚至如此无耻,实在令人扼腕!痛心疾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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