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令案的五个常识
作者:陈十 陈岚深海水妖
转自作者的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s/blog_573e68a70102e38t.html
一夜之间,朱令,这个名字在大中华局域网上被第二次下毒,汹汹民意上诉至八竿子打不着的白宫信访办奥巴马主任,朱令一夜之间又服用了普鲁士蓝制剂,从敏感词状态又恢复成了正常,有趣的是,这一次,随着解禁,一大批捍卫投毒嫌疑人孙维的洗地帖同时涌现。
昨晚骤然看到那些帖,我失笑而且怒不可遏。
我笑,是因为这些从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第五修正案里摘了几个名词,而对来龙去脉皆一团混沌的半吊子,也敢出来以己昏昏使人昭昭。
我怒不可遏,乃是因为他们拼凑拈来矫饰自己文字的几个时髦词语,“无罪推定”、“程序正义”,在一定范围里,可能还真能唬住一些不解其真意的粉丝,起到搅浑水的作用,不过因为他们掰持的谎比较混乱纠结,拆起来也跟清理一坨翔一样麻烦,我必须从两个角度去破拆,文字会有点长,请耐心,一定不虚此读。
常识一,这是民间审判么?
一群洗地分子在那里嚷嚷:“我们反对民间审判,反对舆论狂欢定人罪、判人死刑!”辛普森案一边审理进行,一边民间讨论铺天盖地,几乎每家每户的餐桌上都在“侦破、争论、定罪”——你能说这些人是暴民么?而一个成熟司法体制下,有大陪审团的法庭上,民意汹涌如当时,因为警方出具的证据是违法取得,也因为警方列出的证据有明显瑕疵,陪审团依然在认定辛普森无罪。所以,不要藐视人类的基本理性。
有些人以药家鑫案来举例。拜托,从头到尾,朱令案中,唯一的嫌疑人孙维小姐至今没有进入任何司法程序,更没有失去一天自由,刑警队不过与她短暂接触8个小时,就被家人以精神病为由接出,执法尚未启动,何来审判?谁能审判?谁能执行?又何来影响司法?遑论定其死刑?2006年的网络质疑乍起,她还能纠结同室同学多人,在网路上串通起来洗白,这是一个自由人,而且是一个颇具力量口才伶俐智商不低的自由人,一度接受凤凰卫视采访又断然拒绝节目播出的自由人。一个可以隐藏在网络上化身若干马甲组织同学充当水军发言的自由人,一个能够改名换身结婚生子的自由人。当下,重启调查都成为奢望,19年来,司法也好,舆论也好,此案几度归于沉寂,谁能损害其真实生活毫厘?洗地派,您多虑了。如果孙维是让你们怜香惜玉的“舆论暴力受害人”,那么,19年来被人遗忘,变成了一具行尸走肉的朱令是什么?
常识二,舆论自由的尺度。
在洗地分子的假想中,中国这个国度,应该是司法完全独立,不受任何民意影响,才算是向民主进军。——因为一提民主,就有蛊惑力,不少哥们就想,是呀是呀,我们要抵制舆论干涉司法。我在这里非常清楚地给洗地分子普及一下基本常识,从人类有社会以来,舆论和民意,就在最大程度地企图干预司法(而且往往得逞),过去不会停止,今后也不会停止,民主国家不会停止,专制国家会更加突出。因为表达和诉求,是每一个个体的常态。感觉到痛,就会喊叫,这是生存的本能。民主本身是一种妥协,多方力量博弈的妥协,而民意与司法,政府与新闻,本身就是一种多边张力的永久抗衡的结果。企图单边废除其中一种(而且是在另一种力量格外强大如哥斯拉的情况下),不是拉偏架是什么?
防民之口,杜绝物议,周厉王做不到,奥巴马也做不到。在美国,对于这样的表达,历经了多次司法与舆论的冲突之后,才由第一修正案,界定了一个舆论自由的尺度。这个尺度包含了对公民个人权利、隐私权的高度保护,同时,又极大地拓宽了对官员的舆论批评的尺度。所以,我们就可以看到,美国的电影电视脱口秀,没事就拿总统开涮,却没人敢调侃弱势普通公民——这样说,够明晰了么?个人合法私权,必须予以无条件保护,但公共事务,舆论可以无止境追问。否则,克林顿大可以用“与莱温斯基小姐的私情完全是我私人事务(我TMD的干了谁和谁干了与卿何干?)”来拒绝司法调查。
朱令案中,到底孙维有没有动用她家族的官员势力,来影响案件进程、为自己脱罪,是此案的焦点,也是民意哓哓的关键,从这个诉求来说,这已经绝非一个公民私权事件,而是一个涉及国家公正、司法独立的公共事务,我们有理由要求启动国家调查,有没有公权力影响了此次司法公正,而各大媒体与民间评论围绕此做出质疑,更合乎媒体本职,更合乎任何意义上的程序正义。明明是官盐,怎么在一些洗地派眼里,这样的诉求就成了私盐?就成了民间暴力的狂欢?
常识三、何谓工具理性?
我不否认一些洗地派中有存着良知。只是他们学了点西方民主精神的毛皮,对民粹主义和民间暴力有高度的警惕。我在我的微博上就一再指出“暴民是培育专制的土壤,专制土壤专门培育暴民”,这样的恶性循环亦是我致力于打破的魔障——但是,在一个并不孤立的个案中,只祭“司法独立、程序正义”的大旗,而无视当下的司法土壤,无视人治大于法治的痼疾,就是韦伯所说的赤裸裸的工具理性,“是一种以工具崇拜和技术主义为生存目标的价值观”,你们走的太工具了,以至于忘记了目的地,也忘记了自己的初衷。
连岳在洗地文中说:“既然警方没有抓捕孙维这个嫌疑人,那么她就是无罪的。”——我很奇怪他为什么不说:“既然朱令不能站出来指证有人下了毒,那么此案就不是下毒案。”
这个神逻辑的前提,就是我们有一个决不徇私、独立办案司法系统,这个神逻辑如果成立,就必须有一个干练英明、透明无暇的警察队伍,他们做出的每一次判决,他们办结的每一个案件,都有着100%无懈可击的纪录。
很遗憾的是,本国司法的口碑,你看或不看,洗或不洗,都在那里,本国警察的公正与效率,你说或不说,洗或不洗,都在那里。如果连某人胆敢打包票说,19年前至今的司法系统没有任何猫腻,从来不存在聂树斌案、佘祥林案、张高平父子冤案,唐慧案等等一大堆我不能提出名字的案件,你就可以悍然指责民间为朱令案的呼声是冒渎司法尊严。
这就好比说,在一个屠宰铺里,对着满地血迹,你说:“你们必须清理这坨烂摊子,双手保持洁白,如果你们身上沾上了血腥,你所做的,就是不正当的。”
在这样一个大司法前提下,骤然间见到一群知道分子挥舞着“程序正义、司法独立”的大棒开始为一个高度嫌疑人辩护——不是在法庭上,而是在舆论上,不是在司法中,而是在道德上。这世界的专制在这一刻以民主的名义达到了一个荒诞的顶峰。犯罪嫌疑人的无罪推定,请运用到司法实践中,而不是在司法当了鸵鸟时,当事人与民意皆因无路诉求公正转而求助于网络这一狭小口径时,充当狙击手。
常识四、法律是最低的道德,道德是最高的法律。
我非常厌恶谈道德。在中国,谈了千年的道德,最终结果是道德虚无化,人前个个仁人君子,人后处处男盗女娼。但我仍然无法否认,道德是社会秩序不成文却无处不在的藩篱,是水一样渗透在人心与行为中的约束力。在朱令案上,谈完了司法之后,我们可以复归本原,谈一谈基本常识,和基本道德。没有司法权力,中国也没有合法的私家侦探(欧美的重大疑案当事人家属对警方调查不力不满时,可以聘请私家侦探去取证),我们无法接触更多的秘密。但仅仅从朱令律师透露出的一系列法律事实中,就我个人,可以得出一个基本判断,谁是凶手。相信更多的人有同样的判断,如果中国可以象辛普森案那样开庭审理此事,我能想象,陪审团会作出什么裁决。但本国法庭没有陪审团,目前看起来也没有重新启动此案调查乃至审判的可能,那么,在最低的底线上,作为一个人,我用我的常识,作出我的见证。
辛普森最终在刑事法庭脱罪(根据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没有人会因为同一罪名被二次起诉)。但是,有两件事请记住,一,他在民事诉讼中,被陪审团认定有罪,并被法官判处天价赔偿。二,他被全美社会摒弃,没有工作,没有社交,没有了任何正常人的生活,他还企图出一本与谋杀案有关的书来赚钱,《假如是我干的》,在美国引起了强烈抗议,最终书被封杀。看到此,工具理性派们是不是要说:“啊呀,言论自由呢?出版自由呢?”
请记得,司法不是终结者,司法也不可能是终结者。用脚投票是一个社会最后也是最无奈的自由选择。我们向往的是自由,而不是律法在书本上投下的影子。我们需要的是公义,而不是在一个伪装的程序正义下戴着镣铐的傀儡。
美之宪法可谓目前这个星球上架构最完美的立国之纲,仍然需要经过多次修正,而每一次的修正,都是在民意与舆论的推进之下。如果说法律是这个世界的骨架,道德,则是社会这个肌体上流动的血,让这个肌体能够吐故纳新。去腐除痼除了需要一把法律的手术刀,也需要血液流动带来的抗体。认知这个世界,理性不是唯一,感性不是终审,而是两者的结合,
在寻章摘句的腐儒做派之外,我们还是一个鲜活的、有情感有知觉的人。在用你们从书本上一鳞半爪学来的名词胶柱鼓瑟之前,聆听常识的声音,审慎聆听来自现实、历史和自我内心的声音。
用圣经启示录中3:16这段箴言送给工具理性的顽固派们, “你既如温水,也不冷也不热,所以我必从我口中把你吐出去。”
常识五、朱令案中汇集了这样多注定要写进历史的元素。
投毒、官员背景、美少女、名校…..不过,19年仍然会民议沸腾的最根本原因:乃是此案宛如毒痈,多重社会矛盾都在喊叫买单。司法系统的信用透支与公民对于自身安危的焦虑对比,特权阶层无所不在小到军牌大到杀人执照的超级权力和草根举步维艰维权艰难的现状形成了巨大落差,这一切之一切,都透过朱令的命运,透过这道19年的伤口,流出血来。最好的结果,是这样的血得到了公义的赎价,最坏的情况,是这样的血流入了地下,流入了心底,成为暗暗燃烧的地火。此案撕裂了社会,撕裂了这个社会原本还温情脉脉的最后一层面纱,让人们战栗地看到,在所有的物质特供之上,生命,自由,也是可以被特供的。如果这个裂口不能够被及时弥合,那么社会必定在某个时刻,某个节点,为此付出更高昂的代价。所以我再三诉求重启调查,予公众,予朱令,予曾经的嫌疑人今天被大众钉在了耻辱柱上的孙维,一个真正的公平机会,也是给中国司法制度重蓄信用的一个绝佳机会。
昨夜依然在翻看托克维尔。看到这样一段:“一个坏政府最危险的时刻也就是它开始改革的时刻。除去最伟大的天才,没有人能够拯救一位着手救济长期受压迫的臣民的君主。人们耐心地忍受着苦难,那是因为他们以为这种苦难是不可避免的,但一旦有人告诉他们可以消除,它就变得无法忍耐了…….痛苦的确减轻了,感觉却变得更加敏感了……”
作为基督徒,为这个世代,为这个世代的君主,人和自己,祷告,平安。
@郭玉闪曰:孙维啊,我愿意做你的被告。
朱令旧冤尚未申,如今再度被人公开当枪使,哀哉。
《一个真正老刑警对朱令案的看法--事出反常便为妖》
http://bbs.tianya.cn/post-free-3277652-1.shtml
http://bbs./politics/bbsviewer.php?trd_id=859000&blog_id=147952
看到网友分析,觉得还是很靠谱的看到前面网友分析,觉得还是很靠谱的:
孙维的爷爷是地下党,共党派特务到国民党里,孙维的爷爷就是,
解放后,被派到民主党派,这是共产党控制中国各个民主党派的绝密方法之一,也是毛泽东所说的两大法宝之一的:统战
孙维有真正的救命稻草是:他们家掌握着中共在台湾和世界各地的一部分的中共特务信息
这样也可以解释 孙维对什么窃听器特敏感,出现水杯窃听器的笑话
她从小生活在这种环境,对于窃听、投毒肯定了解很多
《从孙志刚案看政治权力干预司法》
http://blog.bo xun.com/hero/liuxb/77_1.shtml
去掉xun之前的空格
文章里有被文学城屏蔽了的词,贴不出来。
最好的结果,是这样的血得到了公义的赎价,最坏的情况,是这样的血流入了地下,流入了心底,成为暗暗燃烧的地火。此案撕裂了社会,撕裂了这个社会原本还温情脉脉的最后一层面纱,让人们战栗地看到,在所有的物质特供之上,生命,自由,也是可以被特供的。如果这个裂口不能够被及时弥合,那么社会必定在某个时刻,某个节点,为此付出更高昂的代价。
说的对!您不是屁股上的刺,应该是某人眼中的刺,是良心上的刺!
我知道我们那里有一个公司的盗窃案。
就在案子就要破了的时候,(其实就是抓人的时候),上面来了一个电话,要求所有办案人员立刻撤回。不许在处理此案。
中华民族2千多年来全民腐败的根源:
http://bbs.wenxuecity.com/culture/491620.html
1,为什么孙维是唯一的嫌疑人?
2,为什么孙维被抓时,家属以其精神有问题而把她从局子里接走?
3,为什么公安局不给孙维做精神病鉴定就放过此唯一嫌疑人?
4,为什么孙维的第一次美国签证被拒签?
5,为什么贝志诚在这十九年里都没放过嫌疑人孙维,而孙维从不向法院起诉贝志诚诬陷,而只是躲在阴暗的角落被动的替自己狡辩,放冷箭?
6,为什么清华要扣发孙维的毕业证而孙维不起诉清华?
7,为什么说贝志诚是嫌疑人而他从未被公安讯问过?
8,为什么孙维宁愿改名,改生日,而不要北京公安还自己一个清白?
9,为什么孙维不要求公安重启此案还自己清白?
把几个为什么一想清楚,我们就会知道谁是真凶。逃不掉的,能逃一时,逃不过一世。北京公安,请公开你们的卷宗。
2,如果我是一个律师,如果法庭指定我为孙辩护,我还是会遵守职业道德去做;
3. 这篇文章逻辑不太通。
常识一,这是民间审判么?
不知道,但全美是在讨论辛普森案,绝大部分人认为是他杀妻;但美国人谩骂为其辩护的吗?只要一辩护,就是没良心,五毛。。就开始诅咒,围剿疑犯和辩护的吗?你可以讨论,但不能不许辩护! 可以说,允不允许给疑犯辩护,是区分是否法治社会的标志之一;
不知道是不是民间审判,但驱逐出境是罪犯的待遇,去白宫情愿给孙罪犯待遇;
常识二,舆论自由的尺度。
此段前后混乱。 What's your point? 你在讨论言论自由的重要性吗? 那么,辩护的言论自由呢? 是否防民之口?
绝对同意我们有理由要求启动国家调查,有没有公权力影响了此次司法公正。绝对! 但还是,别人也有辩护的权利。你没有谩骂别人辩护的权利;
常识三、何谓工具理性?
就是我们有一个决不徇私、独立办案司法系统,这个神逻辑如果成立,就必须有一个干练英明、透明无暇的警察队伍,他们做出的每一次判决,他们办结的每一个案件,都有着100%无懈可击的纪录。 --- 这存在于地球上吗?任何一个国家,都不能“胆敢打包票说,19年前至今的司法系统没有任何猫腻”吧?
我愿意相信这是表达问题。
懒得写了。。算了,
善与恶的争战...让我们看到恶的势力是多么强大。
朱令,朱令父母,贝至诚,那些热心的网络救助的医生,陈振阳,关心朱令的朋友,以及网络上表示支持的你我,还有许多我们不认识的善良的人, 善的力量也一样强大。无论世界是多么的黑暗,坚持着,不放弃,善最终会战胜恶而胜利。
大麦歌唱的就是坚持着,不放弃...
孙维在这19年中表现出太多明显背离常识的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行为,洗地只会越洗越黑, 呃不,是越洗越白。
我知道我们那里有一个公司的盗窃案。
就在案子就要破了的时候,(其实就是抓人的时候),上面来了一个电话,要求所有办案人员立刻撤回。不许在处理此案。
中华民族2千多年来全民腐败的根源:
http://bbs.wenxuecity.com/culture/491620.html
说得好!
真正关心绑架案受害者的人们,可以质问警察在先前办案是是否有疏漏失误。若是,应该可以提起民事甚至刑事诉讼。恐怕已经有律师替受害者们着手做了。
试看克利弗兰警方是否会如北京公安那么不明不白,含含糊糊地回答公众的质疑?若是,美国公众完全应该向白宫请愿,要求公开十年前未能破案的原因和细节。
在美的华人,既该努力让自己的居住国更光明,更文明,也该尽力促进自己祖居国的文明和进步。而不是秉承臭名远扬的"比烂"思维,尽往下流处走!
让别人干活容易,自己只要动嘴。
若要做贡献,不如真正出出力,添加些有价值新证据。
不要光看别人不负责任地爆料,“据说”云云。
看别人“程序法制”容易,自己却更喜欢“投票法制”。
别人太灵活会导致冤案,太死板又导致放纵,自己却怎么办都是正路。
不多说了,估计是死案一枚,hope for the best, but prepare for the worst.
小事一桩,我来说,你去做吧。
回复wokforwal的评论:
其实对朱令案作出何种回应的分野就在于,你是站在当权者一边,还是站在无权无势的普通民众一边,simple as that.
美国的三名少女被绑架,一旦被发现,法律、警察立即涉入,如果出现权力干预法律,导致3名嫌犯逃脱法律制裁,19年后仍然无法破案,那就不是美国了!大家伙也就不必用脚投票,背井离乡地来到美国了。而您的墨西哥理论与六四后CP的说辞同出一辙,您不过是在背书。其实换个角度看,中国如果不实行民主法制,还真有可能成为一个墨西哥。中国的很多有识之士都在警告中国拉美化前景。
洗地在网络上引申为替别人(尤指做坏事的)处理后续收尾工作。原见于周星驰的《功夫》开场中,斧头帮头目杀人溅得四地皆血时,头目高喊了一声“警察,快来洗地了”后,方才施施然离去。现多由“新新人类”流传使用,如网络文学,网络聊天等。
另有意思为地毯式轰炸。
拜托,来跟帖的五毛先把文章看懂了再写,弱智不是错,弱智还出来乱讲就不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