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陈弈迅是从他和王菲的合唱歌曲:因为爱情。那时听华语歌曲少,知道的都是老人老歌,后来出来的都不太知道了。找出他的歌,发现是我喜欢的。他的声音有一种磁力,歌曲好听又不俗,虽然他的颜值不高,可是有才华的男人颜值已经不重要了。上个周末他在北美巡回演出,到了蒙特利尔是他世巡演唱会的第100场演出。场地在蒙城最大的场馆Bell Centre(冰球迷们熟悉的地方)。我和LD开玩笑说,很久没看到这么多的华人了,是不是全蒙城的华人都来了。
陈奕迅的英文很正,原来他是在英国读的中学和大学。不过他的搞怪性格更象北美人,我开始还以为他是在美国或加拿大长大的。能看出来他绝不是个端着的人,很hype, 搞怪,真实,自然。很喜欢他。他也入乡随俗用法文跟观众打招呼。现场上大家都很high,欢呼声不绝,非常热情,令陈奕迅表现得更high,平时“安哥”环节陈奕迅通常只预备了一、两首歌,但当晚陈奕迅临时表演不在巡唱编排中的金曲《重口味》,一班舞蹈员即使已换了舞衣也即兴跳上台跟陈奕迅共舞。演唱会结束后,陈奕迅一脸开心说:“观众的热情真的将我溶化,是他们令我越唱越high。”
1。排队进场的长队(幸好那晚不冷)
2 热情的歌迷
3 图片来自网上
4
5
6 午夜回家的路上还塞车
放几首我喜欢的歌曲
明年今日 (粤语)= 十年 (国语)
好久不见 (国语) = 粤语版的不如不见
和王菲的因为爱情
问好!
因为爱情特别好听,非常喜欢~~
“是不是全蒙城的华人都来了”。一个朋友当晚也在微信上说:是不是除了我,全蒙城的华人都去听陈奕迅演唱会了。
呵呵,没有,还有我这种out的人宅在家呢。
雪花还追星呢,我们好久没去了,上次是在Vegas, 现在要听也是跟着女儿追,不过她们的太闹了,我老人听着又不行,哈哈。
廣東話運動,怕被官方取締.
谢谢雪花的精彩分享,新周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