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最近才看到20年前发生的那场悲剧。沸沸扬扬的朱令案让人们为昔日风华正茂、才情四溢而如今智力低下、病态臃肿的朱令扼腕叹息,也让人们对凶手至今逍遥法外而痛恨不已。
根据网上普遍流传的信息,孙维之所以成为众矢之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一、作案动机。有人说是因为民乐队的演出,有人说是男友之争,还有人说是出国留学名额之争,不管具体什么原因,总归是羡慕嫉妒恨;二、作案时机。孙和朱令同处一室,而且关系比一般同学亲密,有时间和机会作案;三、作案手段。孙在其课题实验中要用到铊盐;四、朱令的宿舍在报案后随即发生了盗窃案,失窃的仅仅是朱令的日常生活用品,难免让人猜测凶手是在销毁投毒证据。凶手熟悉朱令的很多生活细节,那么必然是生活在朱令身边的人。由于诸多不利因素都指向孙维,她曾经被警察当作嫌疑人传唤似乎并不奇怪(或许警察当时还掌握了其他证据)。
如果孙维是被冤枉的,那么必然有人在故意栽赃陷害她。这个人既痛恨朱令,不惜两次投毒杀害她;又痛恨孙维,不惜处心积虑用铊盐毒害朱令以期嫁祸孙维,真可谓是一箭双雕!因为朱令身边的人只有孙维在实验中用到铊盐,而实验室的纯铊盐试剂和鼠药中极微量的铊盐在投毒过程中是有本质区别的。铊盐属于管制药品,据说当时全北京市也只有100多人能接触到铊盐,那么不是处心积虑又是什么呢?那么是谁如此痛恨朱令和孙维,同时还生活在她们身边,隐藏了这么多年却丝毫不显山露水?按照人之常情,如果一个人被陷害了,必然要向公安机关说出自己的怀疑,倒底谁有可能陷害他,那么必然要引出其他嫌疑人。事实却是,在孙维被公安询问长达8小时后,此案嘎然而止,没了下文。试想,如果她向公安提供了其他嫌疑人的名单,公安为什么不再继续侦查?就算公安不再侦查,背景深厚的孙家也不能善罢甘休,凭空被人污以清白吧?因而这其中的蹊跷难免让人做出种种猜疑。
这么多年过去了,要想重启此案估计难度很大。既没有人证,物证也早已被销毁,公开当时的审讯记录吗?似乎在中国的办案史上还鲜有先例。或许凶手是谁已经并不重要,因为不管是谁,她或者他都将永远被钉在道德的耻辱柱上。
发现中毒应无条件立即报案,还那么多的请示汇报,早过了报案时机了。国内就是这样,权大于法。朱令父母也是的,马上报公安局呀,磨蹭什么呢?
非常的同情朱令同学。
同意。
错在几个层面,
1.投毒凶手不必痛恨孙维,嫁祸自保已是足够动机。
2.栽赃孙维的未必是凶手。有些人认为为了捉拿自己认定的真凶,可以不择手段。
3.未必有人实物栽赃。网络时代,造谣足矣。大把思路混乱,偏听轻信而又义无反顾的正义捍卫者。
“1995年4月28日晚,当朱令被确诊为铊中毒后,朱令父母立即向清华大学当时的化学系副系主任、主管学生工作的薛芳渝教授提出报案的请求[14] 。薛芳渝教授当即请示时任清华大学党委书记的贺美英和清华大学校长王大中,请示后薛芳渝立即打电话向兼任清华大学派出所副所长的清华大学保卫部部长报案[14](清华大学保卫部和清华大学派出所由于历史原因,人员构成基本相同[36])。次日早晨,朱令的舅妈又与薛芳渝教授联系,要求立即迁出同宿舍的同学以保护现场,查封朱令在学校的物品,进一步化验;薛芳渝教授则表示,迁出同学有困难[14] 。而在4月28日至5月7日间,朱令宿舍发生了一起“失窃案”,朱令的私人用品丢失,包括隐形眼镜小盒、口红、洗发液、浴液和水杯.”
如果这个别报道是真实的,如果孙是凶手是,她有的是时间清除证据,没有必要等到公安局要来查房间时才清除.好象还有个报道说从孙的箱子里找到朱的水杯,如果这也是真的,更说明孙不是,她完全可以扔掉水杯,这反到说明凶手(或同伙)想栽赃于孙,而且这个凶手可能还知道孙是可以接触到铊的.其实凶手的范围就在知道公安局即将检查宿舍的人群中.
孙家的表现可以理解,在都不相信法律的公正的时候运用权利,是国人从上到下都有的习惯.
朱的姐姐的死也很蹊跷,但愿这两件事是孤立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