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溪笔谈

原是寂寞中的陈情,如鸟儿啼鸣,以求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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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遇斯坦福(十)媒婆的第一次

(2013-06-01 08:38:38) 下一个


媒婆的第一次


干什么都有第一次,第一次不一定是最好的,但一定是记忆深刻的。前两天才听人说女人都有“媒婆情结”,我还真没有,主要是怕麻烦。可架不住在一起上课认识的英娜再三拜托我给她介绍一个男朋友,作为同胞,不能不帮一把。英娜年近30,长相平平,不是国男喜欢的那种,加上平时生活圈子狭小,国内的父母又逼婚,斯坦福大学的女博士也不是谁都敢要的!怎么样在30岁前把“齐天大圣”嫁出去呢?那就要看媒婆的手段了。


我还是颇费了一番脑筋的。对我认识的未婚男子先过滤了一番:国男就不考虑了,同是斯坦福大学的,聪明都差不多,在择偶上加权指数为0;事实上,大多数斯坦福国男喜欢以貌“娶”人,不会看上她,剩下一小部分“困难户”估计她也看不上。美国30到40岁的未婚男人我本来就不认识几个,和她条件相当的只有道格了,不管怎么说,斯坦福大学的博士头衔对一般美国人来说还是有一定吸引力的。


我也是第一次做媒婆,自己也没有被介绍的经历,完全不知如何下手。好在平时恶俗的电视连续剧看了不少,知道设法把两人凑到一起是第一步,至于他们是否互相看对眼,那就不在我的能力范围了。机会来了!周末斯坦福研究生中心组织大家去旧金山听爵士音乐会,因为许多斯坦福学生没车,需要ride,我正好叫上道格做志愿者。因为是媒婆的第一次,不免犹抱琵琶半遮面,我只对英娜说了道格的情况,却没对道格捅破这层窗户纸。


周六一早起来阳光灿烂,大约中午时分在斯坦福研究生中心会齐,道格开车,加上我和英娜还能坐两个人,于是另两个华人学生丽莎和吉娜也搭上了我们的车。


道格今天可谓春风得意,开着车搭着4位斯坦福华人女郎向旧金山出发,看他,嘴都合不拢了!由校园去280公路的路上,后座有人发话了:“哎呀,你应该走PAGE MILL这条路,不要绕来绕去的。”


发话的这位是丽莎,斯坦福医学院三年级学生,大约想成为放射科医生,左手无名指上戴着一粒大钻,英娜羡慕地说:“丽莎,你的这个结婚戒指真漂亮!”


丽莎一边取出化妆盒抹口红,一边翻着眼说:“这不是结婚戒指,这是订婚戒指!”擦好口红抬起头,纤手向窗外一指:“喂,你有没有开错呀!”


道格扭头向我做了一个鬼脸说:“我和爱丽丝刚才还在说集体决策,现在谁开车谁说了算!”


好在一会儿就开上了280,丽莎也就不作声了。280公路的景色虽比101公路好些,有些沟谷山峦的景色变化,但天却阴了下来。丽莎开始喋喋不休地说起她选修的一些社交课,如交谊舞、音乐课等等。GI活泼的吉娜插嘴说:“还是说说选什么体育课好吧。”丽莎笑了,不甘示弱地说:“我选过帆船课、网球课、还有拳击课呢!”言毕又引来英娜羡慕的叫声。也难怪,英娜是大陆来的研究生,当然与身为ABC(美国出生的华人)的丽莎和吉娜不同,那里有钱又有闲学那些!


道格问道:“你们打高尔夫球吗?在斯坦福的球场学生只需要交10美金一场即可。”


我问:“真的吗?那你一场要交多少?”


100美金。”


女学生们都惊叫起来,道格满意地端起肩膀,像个大亨。吉娜才医学院二年级,问知道格在KAISER PERMANTE医疗保健公司工作后,便不停地追问那儿医生的待遇,道格说道:“医生一进KAISER,起薪美金125000,并不算高,但KAISER是非赢利组织,可以省税,并且有很好的退休计划和免费医疗。”


丽莎和英娜显然并不感兴趣这个话题,开始在后面用中文交换手机号。虽然英娜和我来自大陆,而丽莎和吉娜是ABC,但语言上没有大的障碍,倒是道格听着这种夹杂着中文的英文是一头雾水。这样谈谈笑笑,进了旧金山。车子显然多了起来,而街道两边的房子也拥挤成鸟笼状,天上飘起了雾雨,车子在上上下下的坡道上爬行。


    好容易到了雄伟的PALACE OF LEGION OF HONOR博物馆,找到了一个很近的停车位,可惜当我们鸟瞰金门大桥时,风景都隐身在烟雨迷濛之后了。我们在罗丹的“思想者”之前合了影,就进了博物馆。还有一场小小的虚惊,英娜忘记带票了,弄得很尴尬,我刚要把自己的贡献出去,好在另一拨同学有人有多余的一张才过了关。我带了一瓶水,怕不能带进去,精明的丽莎一把拿去放在她的小包里,又带我们去抢占座位,里面有人还在排练,于是我们把外套丢下占了近台最佳的位子,哈哈,斯坦福大学的也未能免俗啊。


这是今年旧金山爵士音乐节的最后一天,压轴的就是JACQUI NAYLOR。她身穿丝质上衣,皮裙皮靴亮相,引来了一阵喝彩。爵士乐不同于传统音乐,需要衣着华丽,所以观众有些穿了牛仔裤就来了,但也有一些女士身着露肩长裙,显得过于正式。


JACQUI的乐队主体有一个钢琴手(有时也弹电吉他),有一个贝斯手,还有一个鼓手。抒情一点的曲子,还有一个小提琴手,是一个身材娇小的亚洲女孩。JACQUI嗓音非常深沉,音域很宽,显得挥洒自如,全不费劲。其中有一曲她专为旧金山创作的曲子:I LOVE SAN FRANCISCO,THE CITY AT BAY。她坐在一个凳子上,脚尖打着节拍,双手抱着麦克风,眼眸微闭,摇晃着身体,仿佛十分陶醉的样子,引来了热烈的掌声。


大约唱了十首歌曲,中场休息十分钟,大家在大厅里排队购买有JACQUI签名的唱片,下半场又唱了十首歌左右,JACQUI就鞠躬退场了,可大家不依,全体起立,以掌声邀请再来一首。当然是盛情难却了,只得又唱BEETLES的一首才过关退场。其实我最喜欢的还是那首:“I LOVE THE WAY YOU LOOK TONIGHT”。


出了博物馆,雨倒是停了。我因为另有媒婆的使命,和道格、英娜决定在旧金山吃完晚饭再回去,丽莎因为要赶作业,与吉娜搭别人的车子先走了。本来媒婆介绍之后便可以当一次性“电灯泡”了,可是这位英娜,除了学习没有别的本事,不仅博物馆中高雅艺术品(如罗丹的雕塑)一窍不通,连通俗的电影也是不看的,她怕和道格单独在一起没话讲,死活央求我再陪陪她。于是我们到了一家泰国餐馆,英娜连点菜都不会,吃起来倒是老实不客气第一个伸手,连礼让一下都不懂。


我点了一个TAM KA(一种加了椰奶的鸡汤)和咖喱虾,道格点了一个鸡肉色拉,又替英娜点了一个鸭。菜的味道不错,汤尤其有泰国风味,加上四周竹墙竹桌的装潢,还真以为到了曼谷呢!可笑的是墙上挂的一个镜框,里面一对身披绶带的男女,道格以为是店主去世的爸妈,我猜是泰国的总统和夫人,一问果真没错。这就是文化差异吧,很少在美国餐馆发现挂总统像的。


我和英娜吃得快,先停了,道格又要了一盆饭,可惜已没有菜了,只好用我们剩下的咖喱汤和鸭汤拌饭,真是经济适用男啊!他让我想起了大学时就着大排汤下饭的日子,恍若隔世。吃完饭三人分账,然后心满意足地打着饱嗝,踏上归程。

       最离谱的是,我们这位英娜小姐竟然第一次约会就在后座睡着了,我只好和道格一路吹着牛开回斯坦福。


       回到斯坦福, 把迷迷糊糊的英娜送回宿舍后,我深深叹了一口气:媒婆的第一次完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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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狼溪笔谈 回复 悄悄话 回复irislee0212的评论:
“谈恋爱好象吃菜。。。”Iris妹妹写得真好:“同一个女人,他自己偶然遇到的,在某种浪漫情形下邂逅,或者他自己追到的,与别人给他介绍,端到跟前任他挑选的,甚至逼着他吃的菜,吃起来就是不一样。”
很多男人不是看着盘子里的,还想着碗里的嘛。
irislee0212 回复 悄悄话 女博士叫做齐天大圣, 这个名词太有创意了,学习了 (^o^)/~俺很喜欢做媒婆,就是木有机会。朋友都说——你先把自己嫁出去再说。

个人觉得,同样一对男女,要让他们相爱,邂逅的方式很重要。男人都是重感觉滴。谈恋爱好像吃菜,一道菜吃的感觉,跟吃的环境关系很大。在一个陌生环境中,不同寻常的气氛中,男女更容易有感觉。

比如,同一个女人,他自己偶然遇到的,在某种浪漫情形下邂逅,或者他自己追到的,与别人给他介绍,端到跟前任他挑选的,甚至逼着他吃的菜,吃起来就是不一样。

外貌是一种感觉。不是绝对的,而是因人而异,因时间而宜。情人眼里出西施,是一种很微妙的感觉~~~^_^
irislee76 回复 悄悄话 回复St-watcher的评论:超级精辟的论述。我们都是被耽误的一代女人,幸运的,能在30岁之后找回自己,不幸的,这辈子就赔在老公孩子上了。
St-watcher 回复 悄悄话 大陆多数人不知怎样养女孩,做女人,理工科女尤甚。
当然,多数中男人也不够格被称为男人,要么是奴才,要么是富而不仁。
狼溪笔谈 回复 悄悄话 回复soullessbody的评论:
对。哈哈,又露怯了!
soullessbody 回复 悄悄话 那应该是国王和王后。
狼溪笔谈 回复 悄悄话 回复Lily365的评论:
谢谢Lily分享!我的一个剩女级学生也是通过网络把自己嫁掉的。看来要推广,当然还得做好上当的准备!自己觉得介绍老美这个大方向还是对的。。。
Lily365 回复 悄悄话
好玩!国内家长就是这样:只催孩子学习,成人了就调动社会关系做媒人。俺对这样一位国内来的剩女说,大学时都干嘛去了?朋友都没谈一个?白读了?那上大学干嘛?意思说别指望等着俺什么都给你安排好。呵,挺管用。逼着自己上网找了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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