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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刘庆宁痛恨人民信访

(2016-03-20 20:56:45) 下一个

忽发奇想 (顽石)

 

 

 

 

全国人大代表刘庆宁提案建议修改《刑法》,增设“扰乱信访秩序罪”,在信访时喊口号、打横幅、散发材料、静坐、自伤、自残、自杀、跳楼等行为,处3年以下、3年到7年、7年到15年有期徒刑。

刘代表的提案好是好,可似乎还不够完善。

比如干脆取消信访,让那些刁民再没有任何拦轿告状、击鼓鸣冤的机会,这不就做到了标本兼治?

如果不取消信访,按刘代表的建议惩治“扰乱信访秩序”的种种行为,那对刁民是不是太宽容了?不如干脆来个就地正法,以绝后患,维稳效果岂不更佳?如果再从韦小宝的师傅海大富那里弄些化尸粉撒上,连痕迹都消除了,那就愈加功德圆满了。

顽石忽发奇想,如果南霸天、黄世仁、胡汉三、刘文彩、温世珍、戴雨农……做了代表,他们会替谁说话?

2016.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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