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114)
2015 (85)
2015-3-21 渡痴禅师
感谢最高法院,他们用《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2014)》这种及其严肃的文件确认了薄熙来的罪行——“破坏党的团结,搞非组织政治活动”,用“瘟神27姨星空大师梨园神君”的说法就是“余孽罪”。好一个“余孽罪”!所谓“余孽罪”不就是破坏杀出一条血路的“改革”吗?不就是不同意佐利克们的“顶层设计”吗?不就是反对某些人瓜分铁路、瓜分石油、瓜分电力的所谓“反垄断”吗?不就是反对私有化方向的“混改”吗?对于受够了“改革代价”的老百姓们来说, 反对这些东西好得很啊!每一次“改革”,都是极少数人享受改革的果实,而让绝大多数人承受代价,难怪他们需要杀出一条血路,不踩着屁民们的血汗他们怎么可能品尝到私有化的红酒?这样的“余孽”,也算我一个。而坚持这一切的党,如果他们“团结”一致的实施私有化,“团结”一致的瓜分国家资产,“团结”一致的 盘剥老百姓,破坏他们的团结就是在替天行道。如果那个“党”的内部没有一些人站出来,阻止这一切的发生,那么最后只能是老百姓站出来了。不要相信你们手中 的权力,一切权力都是建立在老百姓承认的基础上的,一旦失去老百姓的支持,再大大大大的权力都是虚幻的。佛家讲因果报应,“No zuo no die”,善恶皆有报,我坚信这点。
历史待熙来不薄,前几天才有新闻报道说法国的某栋别墅被卖掉了,也就是说薄熙来的“罪证”居然就 被别人给卖掉了。中纪委、最高院,这可是国有资产流失啊?作为国家公民是可以举报你们不作为或者擅自变卖国家资产。这是薄案最主要的罪证,怎么能被出卖呢?卖了今后怎么核实证据啊?这是在打你们谁的脸?又是谁在打谁的脸呢?和“27亿”一样,这件事情迟早需要给老百姓一个说法的,你们现在埋着头装看不见装不知道,但总有一天需要你们抬头面对这个问题的,就象前几天马蚊前部长否认她是薄案专案组组长一样,到时候可别怂了。而昨天最高院的年度工作报告用公文 的形式落实了当年路线斗争的传说,这相当于是在为薄熙来彻底洗干净贪腐嫌疑,这是多么有力的宣告:薄熙来是因为搞“非组织政治活动”而入狱的,或者说他不 是因为贪污罪入狱,而是因为不与“某部分中央”保持一致的“余孽罪”而入狱的。那么,求仁得仁,又有何怨哉?金圣叹曾经感叹“看野火烧,不亦快哉”,老僧 也发明一个:“看猪队友在对面,不亦快哉”。某些人想拍马屁,全然忘记当年他们是如何煞费苦心才回避了“党内路线斗争”这一事实,今天将“非组织政治活动”抛出来,除了缺乏政治智慧之外,也是在毫不留情的打当时那一帮子人的脸。
当年孙大圣在天宫搞“非组织政治活动”,被佛、儒、道联手镇压,判500年监禁,后来被取经人释放,一路西行,降妖伏魔,最终取得真经,修成正果。而今中国经济妖雾重重,二师兄肉眼凡胎,跌跌撞撞。“新常态”无疑是一个很好的借口,但无能师兄,要“混改”之后经济还是没有起色怎么办?谁来负责?还是有什么理由?定向大老虎能哄得了一时,却哄不来 老百姓的肚子。如果民生艰难,你们还想怎样忽悠?本来打算写一篇《经济就那么点儿事》,现在看来,还是“看野火烧,不亦快哉”吧。笨蛋们,关键是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