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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审谷案、平反薄熙来、彻查温家族

(2013-06-08 22:06:24) 下一个

 

重审谷案、平反薄熙来、彻查温家族

2013-6-3 18:15 徐开彬

 

中共中央、习近平总书记、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首任法医也是现任法医王雪梅早在2012923日与927日就公开发表《法医王雪梅严重质疑尼尔伍德死因之认定!》。她认为:作为当今中国最高检察机关的在任法医,我对涉及尼尔伍德死亡事件的侦查、起诉、审判活动最终所认定的事实与结果深表遗憾。我个人认为,尼尔伍德死于氰化物 中毒的结论,严重缺乏事实与科学依据。众所周知,用于杀人的氰化物具有闪电式死亡的致命效应,一旦毒物接触口腔及消化道粘膜,受害者即刻就会出现明显 的致命性中毒表现。然而,无论是从王立军主动向政府提交的薄谷开来与其详述杀人经过的秘密录音中,还是从薄谷开来与张晓军在法庭上的杀人供述中,我都没有 寻找到两个毒杀者提供的本该亲眼见证的一系列出现在受害者身上符合科学规律的中毒表现,这个事实不得不让人怀疑,尼尔伍德被薄谷开来灌进氰化物后,并没有出现相应的中毒症状。对于一个既缺乏来自呼吸系统闪电式窒息的尖叫反应,又缺乏来自中枢神经系统闪电式痉挛的躯体动作,毒杀者既没有亲眼目睹被 害人闪电式的昏迷,又没有发现被害人闪电式的呼吸心跳骤停的死亡案件,我们的法庭居然就采信了氰化物中毒致死的结论,对此,我感到非常痛心、非常不安!

      王立军案庭审时的证词也证实:他本人在谷案中并未查出氰化物,为此曾联系美国侦探李昌钰,试图求助。这说明,在尼尔伍德死亡案发的当时,公安机关通过科学的毒化检验,并没有发现死者的心血里有致命性的氰化物!

      北京法律界就谷案召集研讨会后,公开发表《谷开来故意杀人案疑云重重》一文,对谷案提出十九条严重质疑,并得出结论:通过庭审,在没能回答这些导致 该案件唯一成立的重大疑点的情况下,本案判决应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谷开来的案件应当进行无罪推定。王立军应再审漏罪——故意杀人罪。

      该文的第14条质疑王立军的参与程度以及他在此案中的角色里写道:三次庭审的证词都明确显示:正是王立军策划并深深地参与了这起事件,他策划了 计划的各个阶段:如怎么指导谷开来给公安局写信报案,如何把伍德引到重庆,每个人的角色分工,然后以涉毒案件控制他,甚至击毙他,以及其它谋杀 划。当晚8时许,王立军来到3号楼,他问我怎么还没去,谷称,我身体不舒服,不想去了王立军说,那不行(谷的证词)。然后王立军亲自送谷开 来携带着洋酒、茶叶以及毒药和毒品等物上了汽车,直奔已被王立军布控的做案现场。

      该文在第2条质疑两份鉴定书哪个更有效中写道:本案对伍德的心包血液进行了两个阶段的毒物鉴定。第一个阶段是案发当日(20111115日), 进行了两次:一次是毒物鉴定,一次是氰化物鉴定。两次检验均没有发现有毒物和氰化物成分。第二个阶段是20124月份进行的毒物鉴定。这次检验发现被分 成四份的血样都含有不同比例的氰化物。这两个阶段的鉴定报告哪个合法和具有可采信性?第一阶段产生的鉴定结果在庭审中并没有提出任何异议,理所当然地具有 合法性,不可质疑性。而其后进行的鉴定由于检材流转不符合法定程序,因此检材失去了证据的原始性、真实性,所以其后的鉴定结果应当被排除。

     该文在第3条质疑关于血液样品的密封及四份样品氰含量差异问题中写道:四瓶血样在20124月份的公安部鉴定时均检出氰化物毒物,并且四瓶血样 的毒物含量不一,有超过百分之三十的毒物含量差别。在这个问题上到庭的鉴定人回答说:可能由于密封不严,瓶中毒物会挥发,因其挥发程度不同,造成了这样的 差别。而公诉人在回答辩护律师质疑原始性、真实性时说,这些血样都是密封好的,没有证据证明血样被做了手脚。矛盾出来了:如果鉴定人说的对,那么密封 不严达四个月之久的血样,根据常识会凝结干燥。如果公诉人说得对,那结论只有一个:此四瓶血样被分别密封两次。在回答蒋敏律师再次质询时,公安部鉴定人回 答:我只对交给我时的这四瓶血样的鉴定负责。言外之意就是说,交给他鉴定之前所发生的事与他无关。常识是:同一溶液分成多少份,其中所溶物质比例应是相同 的。只有一种情况下会产生差别,即分成多份之后有人再次分别加入了某物质。

      文章在第13条质疑谷开来犯罪的主观动机中也提到另一重要疑点:庭审前一天,谷的儿子发邮件给蒋敏律师,说明这些年他与伍德每一次交往的情况,明确 表示他与尼尔伍德关系至今良好,没有任何经济利益纠纷,事件发生之前两三个月他还与伍德在北京友好的见面聊天。那么这个有关威胁的邮件真是谷的儿子发来的 吗?是否真有这么一个邮件呢?在庭审中,这个重要事实并没有查清。而谷的儿子发给律师的邮件中坚决否认这一点。证据显示:只有谷开来与王立军之间有这种有关威胁的交流,谷的家人和身边人对威胁的事情都闻所未闻。我们有理由推断是不是有人制造了这个邮件并夸张渲染了这种威胁?使谷开来为了儿子的安 全而杀心顿起。

      著名律师张思之认为:谷开来这个事情发生在二十一世纪,中国法治建设已经提到宪政高度。在这个背景下,出现这样的审判,是一种堕落,或者说是一种退步。 这不是一个政治审判,更不是一个法律审判,是一个假审判。在很多重要的环节上,司法部门基本上没有搞清楚。从庭审来看,谷开来是不是直接实施杀人的凶手, 并不清楚。直接实施杀人者,我认为另有其人。

      综合以上要点,我们有充分理由认为:谷案是王立军一手策划的,他为了掌控谷开来,制造了谷的儿子受到海伍德威胁的假象,从而让谷开来参与到他策划的谋杀事 件中,同时秘密录音,作为操控谷开来的把柄,从而达到胁迫薄熙来保护或提拔他的目的。否则,何以解释谷开来在20111113日晚说不想去了的时 候,王立军竟然催促她说那不行呢?如果王立军是为了保护谷开来,怎么会在1114日对谷开来秘密录音呢?鉴于众多疑点和矛盾,必须以证据为依据,公 开公正地重审谷开来案,让谷开来家人聘请的律师参与辩护,并让王立军当庭对质。

      近些年来,从赵作海杀人案到张氏叔侄强奸案,人们看到了冤假错案的严重后果。防范冤假错案,一个基本原则,就是要重证据,证据不充分就无法适用法律。重证 据,就是要从调查取证,到审查起诉,再到判决,必须尊重证据的客观性,始终将这条原则放在首位。然而遗憾的是,谷开来一案,在证据上存在严重问题。重庆当 初在薄熙来治下的打黑,都允许黑社会头目如龚刚模的家人在北京请最好的辩护律师,而谷开来这样重大的案子,竟然不允许其家人聘请辩护律师,竟然要搞指定律 师,这践踏了法律和犯罪嫌疑人的基本人权,也让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司法机关的公信力,都受到了严重损害。更令人发指的是,谷从被关押之日起,到审判后 再到服刑半年多后,虽然谷母范承秀多次给司法部长写信要求探视女儿,竟然一直不允许谷家人探视(直到最近才允许谷母1人探视,但探视时却派出大批人员虎视 眈眈地监视母女二人)。当局在判决书中说过,谷开来有精神疾病,既然这样,长期不准其家人探视,不仅践踏了犯罪嫌疑人的被其家属探视的最基本权利,也侵犯 了一个病人应有的受家人探视的最基本权利,深刻反映了该案非法审判的本质!否则,为何不准谷家请的辩护律师与谷见面并为其辩护?如果证据确凿,还怕律师辩 护吗?还怕家人探视吗?

      薄熙来是因为谷案而被撤职并受到相关指控的。因此,对他的调查,应该局限在他在王谷事件上可能存在的责任,而不应搞扩大化。调查结论显示,薄熙来事前事后 并不了解海伍德事件。如果让他承担对家人管束不严的责任,是可以的。王立军是公安部经过考核后授予的一级英模,薄熙来重用受过公安部考察过的一级英模,这 没有错。如果有错,那也是王立军本人变质的错,是公安部考察不当。在薄熙来发现海伍德事件后,他对王这样一个为了达到个人目的而策划谋杀事件的野心家进行 免职处理,更是没有错。但是,对薄熙来采取挖祖坟般查他过去30年的与王谷案无任何关系的所谓问题,则是扩大化问题整人。薄熙来是中国共产党的忠诚战 士,是大连、重庆人民拥戴的好书记,是国家的好商务部长。无视他几十年为党和人民无私奉献一辈子的事实,为了打倒他而搜罗甚至栽赃陷害过去30年的所谓问 题,不是辩证唯物主义。如果真要查,也应该以同样的标准,把和他同级别的所有干部、把所有的省部级干部详查!我们相信,如果这样,其结果将比文革更甚,所 有干部将全部被打倒!把这样一个受到人民广泛拥戴的领导人打倒并进行人格羞辱,只能让中国共产党尽失人心、自毁长城,让亲者痛仇者快!既然薄熙来没有参与 谷开来事件,既然谷开来是因受到他人操控才糊里糊涂地(其被鉴定有精神障碍)参与到事件中,打倒并羞辱薄熙来的做法是完全错误的。

      至于薄熙来在重庆实施的打黑唱红五个重庆民生十二条等共同富裕的措施,是与中央精神一致的, 是得到了众多中央领导人认可的,比如重庆打黑或平安重庆,正是因为重庆的黑社会十分猖獗(比如肖烨等团伙从2006年开始大规模敲诈勒索重庆党政领导 就是明证,黑社会连党政领导都敢敲诈勒索,更不用说普通百姓的遭遇了,在打黑除恶中侦破的众多案件也说明了这点),是为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不得不采取的 必要手段,最近习近平同志也发出了平安中国的指示。薄熙来在共同富裕道路上的实践探索,不仅得到了重庆百姓和全国人民的由衷认可,也得到了习近平同志 的认可,在当选为总书记后的记者见面会上,习近平就发出了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的号召。而唱红歌读经典,唱的也是歌唱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的歌曲, 更没有任何问题。薄熙来在大连的大刀阔斧的改革,让大连成为了东北的东方明珠,至今为大连人民所怀念。薄熙来在商务部坚定维护国家利益,保护了中国的民营 企业和国有企业的利益。薄熙来在重庆的五个重庆民生十二条等共同富裕实践,大力改善了民生,密切了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赢得了重庆人民的一致好 评。那些将重庆实践诬蔑为文革的人,是赤裸裸的指鹿为马!文革的最基本标志,是砸烂公检法和政府机关等无政府主义,而重庆实践是充分发挥政府主导 作用,让政府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众所周知,诬蔑和憎恨薄熙来和重庆实践的人,多数是希望推翻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道路的人,正因为薄熙来的重庆实践密 切了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帮助党和政府挽回和赢得了民心,这使得那些试图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阴谋更加难以完成,所以他们极尽诬蔑薄熙来和重庆实践。薄熙来在 大连、商务部和重庆的20多年的成就表明,薄熙来是当之无愧的改革家和实践家,特别是他的重庆实践,探索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当今社会现实的共同富裕道路,让 百姓分享到了改革成果,让重庆经济得到了飞跃发展。中央一再表示,改革要允许探索,允许失误,更何况薄熙来的探索没有任何错误!鉴于以上事实,必须对薄熙 来同志进行平反,恢复其名誉和职位!

      谈到薄熙来,就必然要谈到温家宝。众所周知,温家宝是坚决主张打倒薄熙来的第一人,也正是在2012314日温家宝对薄熙来公开批判之后的第二天,薄 被解除职务。对薄熙来进行诬蔑攻击的源头,主要来自海外反华的某邪教中文网。党内高层某些人为了打倒薄熙来,不惜屡次向反华分子泄漏国家最高机密,让反华 邪教网对薄事件走向的预言屡屡成真;邪教网也借此添油加醋,真真假假,大肆造谣诬蔑薄熙来及其家人,以达到丑化薄熙来的目的。另外,美国反华极右翼政客与 极右翼媒体也参与其中。比如造谣薄熙来的儿子开红色法拉利的谣言,就是美国前驻华大使洪博培与极右翼媒体华尔街日报在201111月制造出来的。这个谣 言,在《纽约时报》采访了所有当事人包括与薄瓜瓜当时在一起的洪博培女儿及其他三名当事人后,终于在2012420日证明这是一起谣言,洪博培的女儿 也亲自反驳了所谓薄瓜瓜开红色法拉利这一谣言。(见纽约时报2012420日报道:http://www.nytimes.com/2012 /05/01/world/asia/in-china-details-in-bo-guagua-episode-challenged.html?_r=0 )显而易见,对薄熙来及其家属的攻击和诬蔑,是国内外、党内外反华势力的蓄意合谋。

      然而,在温家宝得意忘形,自以为打倒了薄熙来时,温家族的27亿美元巨额财富及详细证据,被《纽约时报》揭露。作为将报道真实性视为新闻生命的世界第一大 报,《纽约时报》当然不会象上文提到的反华邪教中文网信口造谣。正因为该报道证据扎实充分,也获得了新闻界的最高奖普利策奖。由邪教中文网造谣诬蔑却 提供不出任何证据的所谓薄熙来有多少亿财产的谣言,居然能成为对薄熙来调查的一部分,那么,对《纽约时报》报道中的详细证据,更应该成为调查温家族的理 由。

      《纽约时报》披露,泰鸿公司就是温家宝母亲与其他亲属持有平安股份的投资平台。泰鸿公司老板段伟红声称,这些股份是她本人的,她用他人的身份证登记她的股 份,是为了隐藏自己持股的规模。她说通过她自己的家属找到温总理家人的这些身份证持股,纯碎是巧合。这种解释难以令人相信。既然段伟红说她自 2000年就认识总理的夫人,她怎么会不知道总理近亲属的姓名呢?一个一般人怎么能获得贵为总理的亲属的身份证呢?即使我们相信段女士所说的,这也表明, 总理的亲属了解他们的身份证用于了购买平安股份, 因为购买股份需要个人签字。根据中国法律,将自己的身份证出借给他人是非法的,使用他人的身份证登记自己的股份也是非法的。如果不是温的家人,谁能使得贵 为国家总理的老太太干这种违法勾当呢?另外,温总理母亲的年龄也足以与段伟红的说法相矛盾:平安股份于2007年在内地股市上市,当时温的母亲已经85 岁,这个年龄的人,随时都可能去世;万一她突然去世,她名下的股份就成了其家人的遗产,借用她身份证的人怎么把钱要回来?谁会傻到做这种事呢?所以,段伟 红的辩解只能越描越黑。

      另外,温家宝的家属从事商业活动,这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自1980年代末以来,中国政府的党内纪律就禁止高干家属在其管辖的地区及管辖的业务范围个人经 商办企业。19973月,中国共产党发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其中第5条规定: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配偶、 子女及其配偶,不准在该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及管辖的业务范围个人经商办企业和在外商独资企业任职。同年9月,中国共产党发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 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实施办法)》。就以上原则的实施办法在第31条: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该领导干部管辖地区的业务范围个 人经商办企业和在外商独资企业任职的,领导干部应要求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限期纠正。拒不纠正的,领导干部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上调整其职务,并比 照《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既然温家宝身为总理,那么全中国都在其管辖地区内,所有的商业领域也都在其业务范围内。这意味着总理的家人在中国不能在任何商业领域个人经商。但是,公开 的商业纪录显示,温家宝的儿子温云松在2000年创办了私人的优创科技有限公司,在2005年又创立了利润丰厚的私募基金公司新天域,后者已成为中国排名 前三的私募基金,为他带来了巨大的收益。例如,媒体曾广泛报道(见http://stock.hexun.com/2011-01-07 /126661406.html),新天域在2008年曾在一家名为华锐风电的风电能源公司投资7500万人民币(约1200万美元),到2011 1月华锐风电上市时,新天域在该公司的股份价值达到了108亿人民币(约16亿美元),相当于投资额的145倍。后来出于避嫌,他在2010年离开新天域 加入国企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但他在新天域仍有大量的投资。

      显然,温云松的商业活动发生在《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与《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实施办法))生效之 后。温先是作为副总理(19982003年),接着是总理(20032012年),既没有按照党的纪律原则阻止儿子经商,也没有按党纪原则在 20002010年间辞职或由组织上调整其职务。

      如果总理的家人经商,以总理这样高级别的政府官员,他当然不必为家人亲自出面,但政府官员和富商们也会知道如何讨好其家人并向他们输送利益,这也是政府禁 止高干子女在其管辖范围内经商办企业的根本原因。很多中国百姓经常谈到新天域的各种投资,特别是上文提及的在华锐风电公司的投资及其巨额收益。温家宝曾在 200797日访问华锐风电公司 (这次访问被中国风能协会记载在《2007年中国风能大事纪》http://www.cwea.org.cn /circular/display_info.asp?cid=61 ),新天域则在20083月完成了对华锐风电的投资。此外,新天域在200612月对金风科技投资450万美元,温家宝则在2007819日访问 了该公司(也记载在《2007年中国风能大事纪》),同年12月金风科技上市,新天域带着3.24亿的收益成功退出(见新天域投资介绍 http://www.investide.cn/subject/nhfund/index.html)。温家宝作为总理忙于国家大事,能够访问的公司 非常有限,而他访问的公司正好是其儿子先后投资的公司,如此巧合,这其中的关联当然令人怀疑。

      如果温家宝觉得其家族财富都是合法财富,那他应该仔细考虑两个基本问题:第一,在他于20032012年就任总理10年期间,其家族财富增长了多少倍? 第二,如果温云松不是总理的儿子,他的家族财富能否如此迅速呈百倍增长?另外,谁会将一个私营基金的老板,一步提拔为副部级的卫星通讯集团董事长?

      薄熙来还只是大连市长这样一个地方干部时,就要求其妻子谷开来关掉律师事务所。而温家宝身为副总理和总理时,却任其老婆开办戴梦得珠宝,任其儿子开办 私募基金新天域,与国际资本共同在中国敛财数百亿。薄熙来和温家宝的觉悟,谁高谁低,一目了然。对薄熙来这样的受百姓广泛拥戴的好干部,有人竟然不惜与海 外反华网站勾结并对其造谣诬蔑然后利用它们来调查他;那么,对温家宝这样的由世界第一大报《纽约时报》披露了详细敛财证据的大老虎及其家族,如果不追查, 何以令人民信服?

      倒薄不得人心,倒薄已让中国共产党尽失民心。如果倒薄并纵容大老虎温家宝家族,这更将让中国共产党四分五裂,将让中国发生严重内乱。

 

201361

签名人:美国天普大学媒体与传播学院助理教授徐开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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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dragon221   留言时间:2013-06-07 19:06:12  
  摆事实,讲道理。非常中肯,精辟的评论,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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