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之学
《内经》的内容,最简短地概括起来就四个字——“天人之学”。其实,不仅仅限于《内经》和传统医学,天人之学是整个中国传统文化思想的最基本特点。
天人的概念,首先要搞清楚,不是佛教里所说的天人。佛教把世界分为欲界、色界、无色界,就是所谓三界,并进一步细分为三十三天,超出最下方五个层次以上的生命,都属天人。南怀瑾先生讲过一个故事:
玄 奘一个大弟子窥基法师,又名三车和尚,到终南山拜访律宗道宣律师。道宣律师守戒律,功德成就,因而有天人天女供养。窥基大师去看他那天,天人不来了,两人 只好挨饿。夜里睡觉,道宣律师整夜打坐,不倒褡。窥基大师不管这一套,倒头便睡,睡相不佳,又打呼噜。次日,道宣律师说他:出家人的规矩,不打坐也该作吉 祥卧,你睡得不规矩,又打呼又乱翻身,吵了我一夜。窥基大师说:我才一夜没睡好,被你吵死了,我睡到半夜,好好地,结果你腰中有一只虱子,咬了你一口,你 手伸进去,本想把它掐死,又想想,不能杀生,你就把它往地上一放,放也该好好放,那么高一放,把它的一只腿跌断了,所以它哎哟、哎哟地叫了一夜,吵得我睡 不好。这种修养实践和中医的闻音诊病有相类之处,非耳聪之人做不到。
天人之学,是天和人之学,是注重天和人之间关系的思想和学问。
要讨论一个问题之前,把概念搞明白是必要的。“天”这个词太简单平常了,天空,白天,晴天,阴天,今天,明天,我们每天都在用。这个词又太复杂了,冯友兰先生在《中国哲学史新编》里把“天”的含义加以归纳,认为在中国文字中,“天”这个名词,至少有五种意义,即“物质之天”、“主宰之天”、“命运之天”、“自然之天”、“义理之天”。
《易经·系辞》曰:“易与天地准,故能弥纶天地之道。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 《淮南子·天文训》说:“道始生虚廓,虚廓生宇宙, 宇宙生气,气有涯垠。清阳者薄靡而为天,重浊者凝滞而为地。”都是在谈物质之天。
《易经·系辞》曰:“自天佑之,吉,无不利。”这是说主宰之天。
梁漱溟先生自述文录《我生有涯愿无尽》说:《易·系辞》 “乐天知命故不忧”……何谓乐天知命?天命二字宜从孟子所云“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 来理解,即:一切是事实的自然演变,没有什么超自然的主宰在支配。……孔子又云,“五十而知天命”,殆自言其学养功夫到五十之年自家生命乃息息通于宇宙大生命也。”这里则是讲命运之天。
孟子说“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 (《孟子·尽心》)是义理之天。
《庄子·秋水》:“何谓天?何谓人?北海若曰:牛马四足,是谓天;络马首,穿牛鼻,是谓人。” 这是说自然之天,物性本来如此,就是天性。
庄子同时也提到了“人”的意义,即有御物的能力,能驾驭自然物。《孟子·尽心下》则说:“仁也者,人也。” 定义了人区别于动物的人文意义,是社会的人。
人生于地,悬命于天
《内经》里的“天”的概念属于物质之天,包括了天宇与其中运行的天体、地球、天地运动产生的时空变化以及相关的的自然现象,简而言之,就是“天地四时,风雨寒暑”。如《气交变大论篇》所说:“天地之动静,神明为之纪,阴阳之往复,寒暑彰其兆。”
《内经》的“人”主要是自然的人。如《宝命全形论篇》说:“天覆地载,万物悉备,莫贵于人,人以天地之气生,四时之法成。……夫人生于地,悬命于天,天地合气,命之曰人。人能应四时者,天地为之父母。”
与《内经》产生同时代的先秦思想家对于天人关系都强调天地法则是影响人的先决因素,人应当与天地自然相协调,服从于天地的自然法则。如《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荀子·礼论》说:“天地者,生之本也。”《管子·五行》也同样认为:“人与天调,然后天地之美生。”
正如庞朴先生所说:“一般说来,天人之学以天为尊,以人从之;无论这个天是何种含义。”(《天人之学述论》)《内经》的天人之学也不例外。《天元纪大论篇》说:“夫五运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即是说,日月行星的运动是天地的自然规律,是统辖天地间万物的总法则,是产生四季及物候变化的根本原因,是地球生物生长和死亡的决定因素,这就是造化的奥妙所在。
故《内经》进一步指出:“夫四时阴阳者,万物之根本也。所以圣人春夏养阳,秋冬养阴,以从其根,故与万物沉浮于生长之门。逆其根,则伐其本,坏其真矣。” (《四气调神大论篇》)强调人类必须遵从“天”的规律,才能保证生命的正常长久,否则就会出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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