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案件之4甘肃天祝的121个头盖骨之谜
引子
自从有了网络,世界就变得更透明了,很多新闻一经曝光,一眨眼就传开了。可是,网络也很健忘,大部分新闻都是“烂尾楼”,热情一过,后续消息就没有了。有些案件的侦办期短则半个月,长则数年,极少有人会持续关注,媒体也不会再跟进,不少悬案就这样消失在了大家的视线中。
说来可笑,我一直挺排斥电脑,如今生命要结束了,却把最后留下的文字寄存在网络上了。既然如此,那我就顺道替媒体完成一些未尽的报道吧,比如6年前引发全国人民关注的“天祝121个头盖骨之谜”。这条新闻很轰动,各路媒体都争相报道,连公安部都派人下来调查了,可这事也是昙花一现,很快被人们抛诸脑后。
记得,那是2006年3月25日,甘肃省天祝藏族自治县炭山岭镇大湾口的一位名叫蒋财帮的牧民在距该镇10多公里远的金沙峡大湾口赶牛时,在河沟发现六、七个黑色的塑料袋,袋子都是打开的。蒋财帮一时好奇,走过去往袋子里瞄了一眼,立马就吓得腿软。蒋财帮不是胆小,也不是见鬼了,而是袋子里都是头骨,跟人类的头骨是一样的,初略估计至少都有上百个。在阳光的照射下,头骨阴气森森,有一种很压抑的感觉,它们面部凝固的神情也好像很痛苦。
后来,经过警方清理及编号,这才知道头骨共有121个。
问题是,头骨从哪儿来的?头骨跟人类很相似,是不是人类的头骨呢?
第1节:被割去的头盖骨
发现了那么多头骨,蒋财帮就向天祝县炭山岭镇派出所报了案,在得知案情后,派出所又向县公安局报了案。很快,天祝县森林公安局接到反馈,派出民警赶赴现场,迅速展开勘查工作。
头骨被发现的地点是金沙峡大湾口与青海省交界处,那里山大谷深,极为偏僻,只有牧民偶尔会涉足。那些头骨被装在破旧的黑色塑料袋内,靠在河边,有的已经散落出来了,民警赶到后,还在河里捞起了一个头骨。虽然后来警方清点了头骨的数量,共有121个,但这并不是一个准确的数字,因为很可能在牧民发现前,有些头骨已经顺河而下了。
这时候,死亡的气息已经弥漫在山谷中,就连民警也感到恐怖,可更恐怖的还在后头。
当警方把头骨从峡谷里带出来后,放在天祝县古城林场院内对比整理时,居然发现每个头骨都眉头紧锁,头盖骨也都没有了。经法医检查,作案人员是从眉骨处齐齐将头盖骨切掉的,而且切割的痕迹非常平整,很可能是用电锯切割的。人死后都要下葬,下葬时,谁会将人的头盖骨切掉呢?而且还切了100多个人的头盖骨,法医想一想都很害怕,在那个平静的县城里,法医解剖的尸体总数都没有超过100。
不过,切掉头盖骨不是没有发生过的事,在古代那就是一种刑罚。最早记载此刑的是一位古希腊历史学家,他记叙了游牧民族斯基泰盛行此刑。中国古代的匈奴人也曾砍下月氏王的头盖骨并制成一个酒杯,甘肃在历史上就曾是各种游牧民族生活的地方。法医也考虑过,那些头骨也许是古代战争中被屠杀的俘虏,可切割的痕迹太平整了,有的颜色还很新鲜,这都表明是最近发生的事。民警在案发现场还找到了一根锯条,将其与头骨的切痕比对,将锯条与骷髅上的锯面进行比对发现痕迹非常吻合,相似度是98%。
头骨是从哪来的呢?死者都是谁?失踪的头盖骨又去了哪里?在神秘的天祝县,迷雾渐渐笼罩了大地。
第2节:猴子
天祝县的居民大多为信教的藏民,对杀生有着严格的禁忌,即便是林区的野鸡等动物,他们也心存敬畏。由于头盖骨都被切掉,脑子都不见了,有人怀疑是被吃掉了(有些地方曾有吃猴脑的习惯)。所以,蒋财帮在报案时,他不肯定那些是人类的头骨,还是猴子的头骨,但那些信仰藏传佛教的人认为,即使是杀害猴子也是一件天大的事。
那么,头骨是人类的还是猴子的呢?如果头骨骷髅系人头骨,可能属于刑事案件;如果系动物头骨,也存在当事人是否触犯刑律的问题。
在头骨身份之谜未明朗前,媒体开始报道,那些都是猴子的头骨,于是引发了网友的讨论,大多数人痛斥吃猴脑的行为。可天祝县有无猴群活动呢?在这一问题上,答案是否定的,因为甘肃省的猴群活动主要是在甘陕、甘川交界地带,天祝及其他交界的青海高寒区根本不适宜猴群活动,也从没有过这方面的记载。
在甘肃省,灵长目动物主要有三类:一种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金丝猴,在甘肃省东、南部地区分布较广,数量约在4000至6000只左右;另外两种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猕猴及短尾猴,猕猴的数量约在2000至3000只之间,短尾猴的数量相对较少。从有关资料来看,被少数人掏吃猴脑者多是猕猴,而甘肃省除了动物园等展示场所有猕猴外,其它地方没有人工养殖的记载。
那吃猴脑是被允许的吗?
答案是不。所有的灵长类动物都是国家重点保护的对象,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中规定,猎杀6只短尾猴或猕猴就构成重大案件,猎杀10只以上就构成特别重大案件,而猎杀1只金丝猴,就可构成特别重大案件,当事人均可被追究刑事责任。在市场上,一只猴子的价格约为1万元,如果头骨真是被人吃掉猴脑后丢弃在峡谷中中,那花掉的钱就是一笔大数目了。
根据法医的检验,头骨的新旧程度不同,若真是猴子,它们则不是被一次性杀死的,应该是多次作案累积起来的。而发现现场距离一条通往青海的公路仅一公里,附近森林茂密,峡谷陡峭,路面到沟底很高,头骨很可能是从路上扔下来的,所以头骨被扔弃的地方不是第一现场,很有可能是作案者为毁灭证据将猴头异地抛弃。
但若是异地毁证,除了头骨外,其它尸骸去哪了呢?不管是人类的头骨,还是猴子的头骨,它们出现在峡谷都是不正常的。
第3节:脑容量
因为此案影响太大,很快甘肃森林公安局、事发地公安局就开会讨论了此事,之后省公安厅也上报了公安部,我就是那时介入了此案。
首先,头骨是人类的,还是动物的,这个问题是重中之重。要鉴定骨骼的种属,若有较多的骨骸来判定,那样会容易得多。比如,人类是直立行走的,肢体的关节十分灵活,而动物是四足行走的,肢体的关节十分牢固。可发现的骨骼太少的,比如只是一根骨干,那区分它是否属于人类就有些难度了。
然而,事情都有相对之分,虽然人类的头骨跟猴子的头骨很相似,但它们有一个很明显的区别,那就是脑容量不同。
中国人的平均脑容量约为1360毫升,跟非洲黑人持平;日尔曼人、西欧人及欧裔美国人平均脑容量约为1475毫升,印欧及中亚、西亚人平均脑容量约为1409毫升。犹太人平均脑容量约为1442毫升,介于西亚、印度与欧洲之间。
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人类的脑容量是在1300毫升至1500毫升之间,那猴类或猿类呢?跟人类的区别大吗?关于这一点,我可以告诉你,现在的猴子脑容量只有人类的五分之一(与远古人类的脑容量相近),只要经过测量,答案是可以得到的。
不过,牧民发现的头骨有大有小,若是人类的头骨,当中可能包含了小孩的头骨,因此也不能做为判定的依据,脑容量只能做为参考。也许,大家看到这里都在想,直接从DNA判断不是更容易吗?猴类和人类的DNA肯定不一样吧。这起案子发生在2006年,那时科技已经很发达了,不像90年代,DNA还没真正地在中国普及开来。
确实,DNA鉴定也是一个判定手段,可那时负责DNA鉴定的人不是我,而且那要花很长的时间,所以我在这里也不方便多说。
那么,还有没有其他方法能鉴定骨头属于人类还是猴类呢?
第4节:假牙
尸体,对于法医而言,那就是他的“有米之炊”,大部分信息都是从尸检中得出来的。当我看到那些头骨样本时,便研究了起来,而那时候新闻一波接一波,媒体认定头骨是猴子的,一定是哪个达官贵人吃了那些100多个猴脑。
说到这里,其实政府也有难处,一方面是民众认为信息不透明,另一方面是部分媒体喜欢夺人眼球,根本没有解释一些鉴定技术需要的时长。在没有得到确切的数据前,有关人士根本不能向大家解释,而在那样的情况下,法医就要面对多方面的压力,一天就能接到很多通领导催促尽快完成任务的电话。
事实上,此前做尸检的法医在头骨中发现了一些线索,有一个头骨的嘴里装了塑料质地的假牙套。猴子会装假牙吗?当然不会了。大家想一想,人装上假牙后,牙齿会疼一段时间,若不是必须如此,谁都不愿意戴。猴子没有自制力,给它们装假牙,可能一秒不到就马上拔出来了,怎么会保存下来呢?
在我后来的尸检中,发现那些头骨都不一样,有的皮肤干燥,跟木乃伊一样,有的只剩白骨了,表面还长了青苔,它们大多是张口伸舌,维持着要痛苦喊叫的神态。有一个头骨还留着八字须,只是由于头骨变成了深棕色,那些胡须不容易被发现。有的头骨上还有许多头发,有的记者看到了,便将它写成是猴毛。
在民间传出匪夷所思的“猴头案”时,身为法医的我开始做另一项鉴定。法医都知道,人骨与动物骨除大体形态上不同外,在组织微细结构上也有差别。另外,骨质中含有蛋白成分,蛋白质具有种属间差异,因此可以用人蛋白免疫血清做沉淀试验来区别人骨与动物骨。
那什么是沉淀试验呢?
沉淀试验就是利用了蛋白质的种属特异性。例如,将种属不同的蛋白质分别注射入家兔体内,在家免的血清中就会产生对所注射的蛋白质起特异反应的物质。这种物质再与相应的蛋白质作用,就会发生沉淀反应,出现白色沉淀环。通常我们把血清中这种起特异反应的物质叫着抗体,把注入的蛋白质叫作抗原,能与抗原发生沉淀反应的抗体血清叫免疫血清。免疫血清中的抗体只与相应的抗原发生沉淀反应。
注入人体蛋白质获得的抗人免疫血清,只与人体蛋白质发生沉淀反应,而不与动物蛋白质发生沉淀反应。同样,注入某类动物(如猪、牛、羊等)蛋白质获得的抗该类动物免疫血清,也只与该类动物蛋白质发生沉淀反应,而不与人或其他动物的蛋白质发失沉淀反应。
我在做完尸检后,几乎已经可以肯定那是人类的头骨了,后来的沉淀试验结果也呈阳性,这说明那些头骨都是人类的,并非猴类。
不得不说,我一开始就认为那些头骨都是人类的,只是太难相信有人那么残忍,将121个头骨盖都切下了,如果死者都是非正常死亡,那就太可怕了。而那时候,DNA的鉴定结果也出来了,我的结论得到了最有力的应正。
真相是怎么样的呢?人骨从哪儿来的?是谁丢弃的呢?
第5节:特殊犯罪
在确定头骨种属后,我没有停下,因为要切割下头盖骨,必然会在头盖骨下留下证据。部分头骨还没有白骨化,仍有皮肤在上面,有些比较湿润,手指稍微一用力压,很容易就留下指纹了。可我在检测中没有发现,可能切割头盖骨的人戴了手套,想想也对,这样可以保持手掌的洁净嘛。
在我一一检验了头骨,线索断去后,便一筹莫展了。因为头骨本身就被破坏过了,有证据留存的话,也早就没有了。但世界上没有完美犯罪,犯罪就像是一个魔术表演,往往一些最明显的线索会误导观众,真正的线索是最不起眼,也是最容易被忽略的。那在此案中,什么被我忽略了呢?
是被冲走的头骨吗?我看了资料,那6袋头骨是在河边发现的,当时袋口是敞开的,有一个头骨还是从河里打捞上来的。仔细思考,这不可能,因为一入水,证据会被破坏,它不是被遗忘的线索。
在警方搜集到的证据中,还有什么没被重视呢?
我看了又看,这才想起来,所有人的都在关注头骨,迫切地想知道它们是人骨,还是猴骨,可忘记了那根在现场被发现的锯条,还有那些黑色的塑料袋。锯条表面光滑,若有指纹遗留下来,不就是证据了?塑料袋的情况好的话,也能做检验的。当然,我也只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因为2006年的罪犯已经有反侦察意识了,有的罪犯在抛尸时会戴手套。
一阵忙碌后,我真的在锯条上找了一枚指纹,而那时候的指纹库规模很大了,一些罪犯是有记录的。经过比对,警方真的找到了一名嫌疑人,并迅速传唤了他。可答案跟我想的大相径庭,本以为那是连环凶杀案,可最后在嫌疑人的交代下才知道,那些头骨都是从无主墓里挖出来的。
为什么要挖尸体呢?无主墓不比古墓,不见得有宝藏,人骨能卖钱吗?
在嫌疑人的陈述中,我们大吃一惊,原来有的地区把骨头工艺品,比如西藏地区就可见商贩经营一些头骨碗、腿骨笛,有些僧侣的法器也是头骨制成的。有的人觉得骨头工艺品有利可图,便利用了藏地风俗,去挖了无主墓,盗取墓主的骸骨。其实,真正的头骨碗镶有银边,是精美的工艺品。而那些黑心商人出售的明显是直接切下来的,很多已经发黑或者发黄,是经过埋葬的头骨,而不是直接剥制。在这里,我要补充一下,藏民非常尊重死者,他们在天葬后,会将头骨安放在骷髅冢里妥善保存的,他们认为这样逝者才能安息。
根据指纹找到的嫌疑人是惯犯,曾倒卖文物,后来没有货源了,便和几个盗墓贼打起了尸体的主意。奇怪的是,案情到这里已经很明朗了,继续查下去,尸源地应该能确定下来。可不知怎么地,案子就没有继续下去了,我只听说了那个犯罪团伙被抓获的消息,没多久新闻也没有继续报道下去。
3年后,我在北京跟一个资深法医办案,后来听对方说那批头骨有一个身份很特殊,在DNA鉴定中得出了惊人的结果。至于真相是什么,我就不知道了,但愿我和其他办案人员所做的一切能够让那些逝者回到远方的故乡。
尾声
这就是我转述老邓的最后一个故事。
去年,我去过一次西藏,有幸在藏北的多多卡看到了全西藏唯一保存头骨的天葬台了。在那里,以前,西藏有三座寺庙有天葬台,但其实在70年代原天葬台已经被毁了,原来保存的头骨被藏了起来,也因此有了头骨墙的传说。
头骨,在西藏确实是非常神圣的,老邓没有说错。在藏民眼中,头骨要留在故乡,像案子中的头骨被丢在峡谷中,这是非常大的罪过。老邓连续忙了很久,才让案情明朗起来,在我写下这些文字时,也跟别人打听了当年的事。听说,那些头骨真的运回逝者的故乡重新安葬了,若逝者没有子嗣了,则另做安排。
可惜的是,老邓“听尸”了一辈子,为逝者做了那么多事,最后还是在病魔的折磨下离开了人世,但愿天国没有病痛吧。
谢谢老邓给我留下了这些宝贵的故事。
真的谢谢你。
朱明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