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不做红烧肉这道菜了。原因是脂肪太高,为了家人的健康,敬而远之了。
那天听到我姐姐说,她和姐夫到友人家吃饭,其中有一盘色泽透亮的红烧肉,大块大块,浓汁浓味,好吃极了。那个朋友的父辈和姐夫的父母,过去都是西野的干部,浴血之交。姐夫是他们家的常客,离开时,干脆把锅里所剩下的,全部装在盒子里带走,是给我妈端回去了。
红烧肉,虽然我们家并不常做,但在记忆里却并不陌生。我妈妈常常提起外婆的红烧肉做得很好,说我父亲年轻时,特别喜欢外婆做的红烧肉,每次都要把里面的油水喝完。我妈说起的时候很欢喜,父亲从来没有否认过。其实想起来,那个年代,食品肉类不丰富,人都馋得慌,把油水喝光也是不足为奇的。
我和姐姐谈到红烧肉的时候,每每为父亲感叹不已。未知他年轻时候,喝过几次红烧肉的油汤?八十年代,和他同一个寝室的同事倒是讲,你父亲真不简单:上午出报,下午挨斗,晚上写交代。碗里只有白米饭,夜晚还能打呼连连。
成都人也有把红烧肉叫做“樱桃肉”,小块,红亮,形如樱桃而故。为了冲淡肥腻,时常还要加入一些“俏头”,比如红萝卜,豆筋等。这样的红烧肉,色彩和味觉上,的确清淡了许多。其次,女同学大都比较排斥肥肉,在我妈妈很少做红烧肉的厨房里,更是从来没有见过只烧肉,而不加配菜的。
听见我姐姐把朋友家的红烧肉讲得那么馋人,活色生香似的,不仅也蠢蠢欲动。周末就按照所述,试做了一小盘。滋糯耙融,味长深厚。几乎不吃肥肉的先生也动筷,说:“真好,打死我都做不出这样的红烧肉”。告诉他,真的很简单,就是需要费心守在那里,常常翻动。得到的回答居然是:“微积分容易,红烧肉太难”。看来一碗红烧肉中,也有几分为人之道,居家之道的寓意:取长补短,互通有无。
红烧肉用料:
半斤五花肉切块(用盐和生抽先码味),冰糖,食用油,几瓣蒜,三片生姜,八角,花椒,一根干辣椒,葱,老抽。板栗。
基本做法是:
用中火温油炒冰糖,稍黄时,加入配料炒香,随即放肉慢炒,加老抽,将火调小,继续翻炒。待肉收缩一些(但不能干焦),汁水变浓时,放少量水,加盖焖煮约两小时。其间,要不断检查,徐徐加水,翻动,以免粘锅。我的口感要求是,糯融又不烂为佳。
初冬来临的晚间,不妨将剩余的那些汁水,烧一小盘板栗,就成了香香的一个特色小吃。
谢谢剧团,还要向你学习!
谢谢鼓励,就是需要多点耐心!
我家是把板栗用小刀划细长口子,然后微波炉高火半分钟,然后趁热剥皮.
是的是的!我记得东坡肉,六年前在杭州吃过,很难忘的记忆。
是的是的!我记得东坡肉,六年前在杭州吃过,很难忘的记忆。
谢谢闲客,真的挺好吃,又香又糯:)
再补充一句。剥板栗的时候,我在旁边还放了一盆凉水,不时要将左手放水里凉一下。因为左手要拿着板栗,感觉太烫,就降下温。而那层内皮,是越烫越好剥。而且,一次只能两个,多了的话,时间稍微一过,那层皮就粘上面,更难剥:)
就是要先慢慢多炒一阵,小火浓汁煨。谢谢鼓励!
小声音mm好,到你博客转过几次,看不尽的奇花异草!
板栗的确很难剥。我用得还是老式法,先用比较鈍的小刀把硬壳去掉。用小锅烧着水,水开了就放两个板栗煮约一分钟,然后拿出来,用小刀揭下内皮。要趁烫才好剥。如果不好剥了,再放回锅里烫一下。要戴个手套,或者套个塑料袋。还是有点艰难。
味道真还是不错,不属于麻辣系列的“重口味”,谢谢鼓励!
我也喜欢吃板栗,可是美国这里买的板栗太难剥皮了,铁树有什么好方法吗?:))
谢谢心言兄!久不烧这道菜了,也是糊弄的:)
冬天吃些肥肉也有好处,增加热量。昨天我还做了一碗“肉冻”,也是第一次做。谢谢晓青鼓励,还有告知感恩宴。我先来了解一下。
我们那里叫的是“红烧樱桃肉”,平常说起简化点,就是樱桃肉。但大家都能懂说的是红烧肉。
樱桃肉与文中的“红烧肉”,同一种味型,但口感还是有别。主要在于,切小块些,没有那么软糯,轻口味一点
很好,这就是各得其所了:)
我昨天是特地“坏”了一回,肥瘦皆吃:)
把链接给菲儿,参加感恩宴活动吧。谢谢!
下乡时,青年点杀了一头360斤的肥猪,找人做了樱桃肉。
4年前,到老菜馆吃过去的老菜,专点了一盘樱桃肉,已经没有当年的味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