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洋过海的鱼

在加拿大生活已近3年,太多珍贵的记忆和片段随时间而被忘却,好可惜…… 希望可以收录下来,日后可以翻阅品味。
正文

在国内办公证

(2012-04-25 10:30:48) 下一个
去年想给父母办探亲签证,据说要附上与父母亲的亲属关系的公证,说简单点,就是证明我是我父母的女儿。所以趁着回国的机会就去了公证处。去之前觉得这是个再简单不过的任务了,从出生那天到现在的30多年,这个客观事实都毫无疑问地存在着。拿着一家三口的身份证就出门了。

来到公证处,一个大姐接待了我,问明白我要办的事情,就说:“办亲属关系公证,需要子女的出生证”。我没有,70年代还没有开始办出生证,所有的孩子都没有。“那么能表明一家三口是亲属的户口本也行啊”。我也没有,我出生在县城,上大学时就离家到了省会城市,那时候户口就从家里迁出,加入了大学里的集体户,后来结婚后,就跟老公的户口放在一起了,而且因为我父母卖掉了老家的房子,随我搬到了省会,但因为很多规定,他们不能把户口迁到所在城市,所以他们在老家的户口是落的一个集体户上,所以原始的记录统统都没法查到。别说是关于我的记录,连他们是否是夫妻,恐怕在集体户口上都没法显示。大姐继续说:“哦,那独生子女证也行“。独生子女证?记得我小时候,为了鼓励独生子女政策,政府每个月发给只有一个孩子的家庭5块钱,这个证的唯一用途就是每个月的这点福利,其他没有任何部门需要这个证件,但这个福利在我满12岁的时候,就停止了,很难说,十几年之后,几经搬家的父母还能否保存着这个这么多年来毫无用处的证件。立即打电话给爸爸,爸爸说,早就找不到了,谁知道还会有用呢!(其实爸爸是个很细心的人,绝大多数的证件,不管有用没用,他都会仔细保存好,除非是非常确信的确没有用处的东西,他才会丢掉)。几分钟之后,爸爸打回来告诉我:家里唯一证明,你的确跟我和你妈是一家人的唯一证件是粮油本。所谓粮油本是在计划经济时期,政府根据家里人口配给粮食和油的证明文件。难得我爸这么多年还留着这个东东。赶紧告诉工作人员,粮油本行不行?那个大姐一头雾水:粮油本?都什么年代了,还留着那个,不行不行。我恨不得当时就顶回去,那独生子女证不老吗?凭什么我还能留着这个?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忍了忍还是咽回去了。低声下气地问:那还有别的办法吗?大姐摇摇头:那就没办法了,从2007年开始我们实行新规定,没有这些证件的,一律不能办理亲属证明。而且,你总得证明你是你父母的子女啊。我一身汗就下来了,敢情过了30多年,生我养我的父母突然一下子没法证明了?就凭你这个规定变了,我父母都全变成糊涂了。当时真是想破口大骂因为实在是荒谬至极。可骂都不知道该骂谁,人家工作人员也没错啊,只是照章办事而已,可人家要的资料我确实没有啊。没办法,打道回府想办法。

回了家,翻箱倒柜,也算我好运气,找出来一份我出国前办理的一份出生公证,上面有我父母的名字,证明他们是我的父母亲。立即打去公证处问为什么04年能办,现在办不了了,被告知,那时候的规定跟现在不一样,所以那时候能办,现在不可以。“那我能不能依照以前那份办个新的,因为怕旧的那份失效”,我问。工作人员告诉我:“那你要找以前给你办理的那个公证员,如果他同意,就可以。”

好吧,只好试试看了。拿着公证书,再次去公证处,问当年给我办理的那位仁兄是不是还在啊,要是他期间调走了,我可就惨了。感谢上帝,他竟然还在,立刻约好了时间。再次去的时候,终于见到了这位能帮我证明身份的救命大哥,因为他贵姓周,后称周大。周大听过我的描述,眉头一皱,说:你这个事不好办啊……我心里一凉,赶紧追问:那能办吗?你看这都是事实啊,不能因为规定变了,我就不是我妈的孩子了啊。周大继续重复:不好办啊,不好办啊。大概重复了五六遍的样子,期间还经常停下来沉默,让我的心那个悬啊~~两分钟后,周大金口终于开了:这样吧,你等等。好好好好………,立刻安静地等。5分钟后,周大回来,继续重复,这个不好办啊。然后又让我等,大概前前后后等了有半个多小时。等的时候,我就很疑惑,你老干嘛老重复“不好办”啊,要是好办,我还用来找你吗?人家楼下接待的公证员不就直接办了吗?而且能不能办,也不用犹豫那么久吧,您老想干什么,给句痛快的,别让老我在这儿耗着凡迷糊啊。终于,周大迤逦而回,而且终于发话了,这样吧,你跟我到会议室来一趟。

会议室。记得我去周大办公室的时候,路过会议室,当时会议室里有个公证员正跟两个当事人谈事,这会儿已经没人了。周大严肃地说,你这个案子呢,按规定是不能给办的,但是吧,以前是我给你办的,公证件我也看过了,是真实的,所以呢,我就破例办你给,你就别吱声了(别吱声是我们的方言,就是别乱讲的意思),好吧?要是别人知道了,出什么问题,我可不负责任。我一听有门,当然满口应允,好好好……您放心,一定不给您添麻烦。心里想:哦,搞了半天,是怕我告诉别人啊,那你早说啊,早说就不用让我这么担心了。周大继续重复:“不能吱声啊,讲好了。按说是不能办的哦。”我心里又发毛了,我都答应了,您这位老大怎么还罗嗦啊?还有什么,您一块给我说喽多好啊。

别急,谜底即将揭晓,以前我所有的疑惑都将有答案。周大终于停止了他关于“不好办啊,按规定不能办啊,别吱声”的那套言论,这次特别爽快,没重复第二遍:这样吧,你交400块钱,要现金,我帮你把所有的都办好。赶紧拿钱,让周大办事。这次速度特快,3分钟,周大就回来了,拿给我两份新的公证书,没有发票,还告诉我:因为不是按规定办的,所以就没有发票。该办的办了,我拿了公证书赶紧走人,楼下路过公证大厅时,看了一眼公证办理收费标准,几个大字赫然在目:“出生公证:150元”。

明白了吗?这就是谜底。重复的“不好办”是为周大个人的收费标准做铺垫,越难,可以收得就越多,在他办公室(那是个公共的办公场所,很多工作人员在一起敞开办公)等了莫名其妙的半个小时,只是在等会议室里可以清空,以便于他向我要钱。到此为止,我的400块安全落入周大个人腰包。整个事情让我感觉说不出的难受,并非为了这400块钱,我的纠结是:政府的规定改来改去,本来事实的父女母女关系无法证明到底是谁的问题,是不是我们真的该把那个看似一无用处的独生子女证保留十几年?政策朝令夕改,几年就变一下,让人无法捉摸;还有像周大这样的办事人员的敛财方式让我如同吃过一只苍蝇,以至于梗在心头,这么久都没法释怀。回家跟老公说起,老公说:“这有什么稀奇,国内就是这样的办事规则,谁让你这么木讷,自己琢磨不出味儿来,他一开始说难办我就猜出来用意了。就你这样的性格,幸好不在国内,听话都不知道听声,怎么能领会领导的意图啊,领导不给你点明白,你都不知道该干什么。”我晕~~~~

后来跟国内的朋友聚会时说起这个事,朋友说:“唉,你干嘛不跟我早打个招呼啊,我跟公证处的某某某熟得很,打个招呼就办了,何必被他们宰?”就此明白一个道理,在国内办事儿,不找人不行,只要找了人,事实的真假并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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