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言破功之二:毛泽东从家到国都很“私”吗?
(2012-06-23 15:5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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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言破功之二:毛泽东从家到国都很“私”吗?
王利民
[笔者按:这篇文章是在毛泽东主席逝世三十五周年时写的。在这三十五年中,在中国
共产党内,不知有多少最疯狂的反毛分子,在城头挂着毛泽东画像的同时,利用得来的
权力和手段,独揽话语权行政权,妖言妖行,污蔑毛泽东,诋毁毛泽东思想,瞒天过海
去建立一个尊老爷贱奴才、洋大人土买办的中国,并称只有这样才能强国富民。我从现
实经历中逐渐领悟,要站立起来,要反击戳穿这些奸佞的无耻言行,要参与洪流,要公
平正义,要民主自由。]
在反毛非毛分子那里,不单疯狂叫嚣毛泽东只管斗争不管生活,还疯狂编造毛泽东的私
人生活和疯狂杜撰毛氏王朝的政治八卦。这些人叫卖的就是一个妖论:毛泽东从家庭生
活到国家政治都很自私。这种无中生有、指鹿为马的牵强附会是经不起琢磨推敲的。
毛泽东出身富农家庭,要是遵循旧社会私有制的规则,未来家庭可能也不坏。可是,毛
泽东,作为家庭长子,不要包办婚姻,不要田产家产,却摒弃流行了两千多年的孔孟教
条,却奉行了一种叫共产主义的新兴信仰,要造反,要革命,要共产,这不是要造他父
母和自己的反吗?不是要共他家族和自己的产吗?毛泽东要活在“改革开放”的中国,
他岂不是要被称为疯子?上世纪八十年代后,逮到老鼠就是好猫,换成人话,捞到钱权
就是好人。这是毛泽东的一个昏招?
在第一次国共合作破裂后,国民党屠杀共产党时,毛泽东咋就不选择投降到国民党那边
呢?毕竟在国共合作时当的官也不算小嘛。见风使舵、随波逐流是千年铁律啊。官场愚
蠢到要1927年秋收起义。这是毛泽东的又一个昏招?秋收起义也罢,按照现在流行的孔
孟纲常,毛泽东好歹也得带上老婆杨开慧和三个小孩一起起义,一起上井岗山,那样多
“先家后国”啊!到了井岗山,毛泽东怎么不到老家旅游一下,把老婆孩子接上山呢?
不是不少人称那时候社会很好很仁慈嘛。他却后来跟那里的“女土匪”贺子珍生活在一
起了。1930年,杨开慧连同三个小孩在娘家被军阀何键所逮,一个月之后就将杨开慧杀
害了,毛泽东怎么不能神计妙算出杨开慧彼时有难,带领人马远道几百里去劫牢、劫法
场?《封神榜》、《三国演义》、《隋唐演义》、《水浒传》里都写有过神灵嘛,毛泽
东能造反,怎么可能不通神灵呢?就连二十一世纪的一些造反还得拜神灵呢。咳,可怜
的三个小小孩,毛岸英、毛岸青、毛岸龙,从此流浪,以至于在所称的“繁华”民国上
海,岸龙病死,岸青被人打傻,好歹生存下来一个岸英,在所谓的“牧师”家庭也过的
是非人生活。后来流浪的岸英、岸青经人辗转带去了苏联。按照现在的世道标准,毛泽
东在井岗上好歹也是个上层官,即使被废贬几次,也该捞到足够钱财,养好三个孩子。
这是毛泽东的又一个昏招?
艰苦长征到达陕北、延安后,毛泽东的领导地位好歹也高了点,怎么就留不住老婆贺子
珍呢?据说,贺子珍1937年10月离开延安去西安,后又辗转去了苏联,劝都劝不回。
1938年,毛泽东才可能接触到江青,怎么能不等几年才住在一起呢?情投意合也得牛郎
织女,那样神话才多神奇。这是毛泽东的又一个昏招?那一代的不少中共领导如刘少奇
、邓小平等都与几个女子先后生活过,但就因为毛泽东是毛泽东,所以一些人要从神的
高度来要求毛泽东,要求他过和尚生活至少几年。不过,也不能和尚太久,要不然这些
人就会隔裤遥诊出毛泽东性无能了。就如同毛泽东老了有张玉凤等服务生活起居,这些
人就以神的标准来要求毛泽东完全自理,否则有女服务员就是奸淫,有男服务员就是同
性恋。
解放战争期间,三大战役还没打,不知鹿死谁手,毛泽东就急着让毛岸英、毛岸青回国
干啥?毛岸英在苏联当坦克兵小官不是挺风光的吗?横跨欧亚的超级大国啊,那时开坦
克也很神气嘛。按现俗标准,这是毛泽东的又一个昏招?1949年10月,毛岸英与刘思齐
结婚。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1950年10月,毛岸英随军入朝鲜。怎么明知跟世界
上顶级的军事对手作战时,毛岸英有可能牺牲,刘思齐居然没怀上孕,没有个好的“龙
脉”?毛泽东军事、政治如此雄韬大略,居然连鵾鸡们都能想到的“毛氏王朝”,他怎
么再出昏招呢?按市场经济规则,哪怕是拿毛岸青去做做前线总指挥部的俄文翻译不行
吗?摆样子最重要啊,学学别的官僚不行吗?在革命时期,毛泽东自己经历了那么多人
间沧桑,怎么就把唯一的正常儿子疏忽大意地送到人际险境呢?那次空袭,就几个人被
烧死了吧,毛岸英是其中一个,死后肉身都不能辨认。这“改革开放”的年代还有人称
,毛岸英在违纪蛋炒饭时冒青烟而引出的空袭。可怜的毛岸英,不知道多少脑子直的人
被这样的妖言给忽悠了。你当时烧他妈多大的火?你当时冒他妈多大的烟?真要违纪,
一个人做蛋炒饭,活了二十八岁,经历了那么多苦,连他妈做个一个人的蛋炒饭都要搞
那么大火,出那么大烟吗?敌人飞机飞得低到就从你那指挥所的茅草屋上搽边过吗?要
不怎么能发现蛋炒饭大的烟火呢?那地区当年日本人在的时候可能都没人住,要不怎么
一有点烟火就能判断出是共军指挥部吧?你那指挥所怎么不在地下掩体,而是地上的一
个茅草屋?到朝鲜才一个多月,如果是新建的,怎么建个易着火的茅草屋?毛岸英好歹
也经历过苏联卫国战争的!所以,在我看来,毛岸英在朝鲜被空袭烧死就是阴谋的牺牲
品,这个阴谋就是一个早已存在、太操蛋的“毛氏王朝”妖论。
毛岸英没了,毛泽东不是还有女儿吗?在妇女平等的新社会里,要树立“毛氏王朝”,
可以将李讷、李敏培养起来嘛。可是,李讷、李敏在毛泽东时代和之后都是多么的普通
,特别在毛泽东逝世后,普通得比普通人更沉重。这是毛泽东的又一个昏招?在革命年
代,毛泽东的两个亲弟弟(毛泽民、毛泽覃)、一个过继妹妹(毛泽建)、一个侄子(
毛泽覃的儿子毛楚雄)也牺牲了,就别说那些夭折、遗散的亲生婴儿了。毛泽民还有个
健康的儿子毛远新存活下来嘛,为“毛氏王朝”的话,可以从毛岸英牺牲了之后就好好
栽培毛远新嘛,毛泽东何必要等到自己行将逝世时才把他叫到身边当联络员?这是毛泽
东的又一个昏招?
毛泽东要从毛岸英牺牲的1950年,以鵾鸡们所蔑称的那种“迫害”政治对手的“阴险”
手段,找老婆江青(前演员)一点麻烦,然后再娶个年轻“二奶”并“转正”,这样可
以在自己“当皇”时高枕无忧、名正言顺地拥有自己的正宗皇储嘛。毛泽东没有那么做
。这是毛泽东的又一个昏招?那年,毛泽东才57岁,即使鵾鸡们不称毛泽东荒淫无度,
只要是50、60岁男子,娶个年轻老婆,都可能有自己的亲生小孩的。仅举几例来说明这
个生育问题。刘少奇在62岁时,其女儿刘潇潇出生,那1960年是所称“饿死几千万人”
的一年。康熙在62岁时,其最小的儿子爱新觉罗•允袐出生,这皇子寿命正常。
乾隆在64岁时,固伦和孝公主出生,她后来还嫁给大大的贪官和绅大人。
到后来,甚至编造起华国锋是毛泽东1921年在长沙的私生子,对方是山西到长沙贩卖烟
草的一个家庭的女儿,但女方隔年早逝,毛泽东就委托女方的亲朋在山西抚养华国锋。
还惟妙惟肖地说文革之前,中共高层的几个人物(大多是后来的走资派)受毛泽东委托
,向华国锋说明身世。还称华国锋在八十年代向当时的垂帘听政人物要求正名真实身份
。另外,更称华国锋在2002年12月26日祭拜毛泽东后,所留花圈上写了什么“您亲爱的
儿子国锋敬挽”,当天下午纪念堂收走。单拿这花圈来说事,看毛泽东之后的垃圾中国
什么事情不能“被”?看过好的虚拟小说,看的时候都心临其境。可看到这样的流氓谣
言文学,实在是让我作呕。退一万万步讲,哪怕就是全地球的水中一个水分子的概率,
华国锋是毛泽东那个时候所有的儿子,那几个中共人物1921年左右都在长沙跟毛泽东同
一裤裆吧?那时候的中共在全中国有十多号人吧!中共一大有这些伙计在一起喝茶没?
要真有婚外事,连老婆杨开慧都能瞒住,怎么不可能瞒住这几个人?既然能瞒住外人,
毛要想要自己儿子继承权利,又何必要后来告诉那几个右派去给自己添事嘛!流氓政客
痞子文棍们不是说毛泽东独裁嘛,能这样的事都办不好还能独裁吗?这是毛泽东的又一
个昏招?
看被鵾鸡们诬蔑为阴险奸诈、荒淫无度的毛泽东在建立这个所谓的“毛氏王朝”上出了
多少次的昏招!我看,不是毛泽东出昏招,而是这些鵾鸡们杜撰的妖言太拙劣。就是同
一个毛泽东,领导中国共产党,凝聚散沙为铁拳,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建立和发展了社会
主义新中国,而别的人在鸦片战争之后的一百多年里没有能做到;就是同一个毛泽东,
饮水思源,没有忘记广大人民群众,没有忘记整个人类社会历史为什么有一轮一轮的暴
力大革命,所以提出了“文化大革命”,只有从意识上进行大革命,才可能导致人类社
会中私有、剥削、压迫制度的最终灭亡,才可能产生共同富裕,而我尚不知道人类历史
上是否有别人尝试过发动类似革命。可惜啊,功亏一篑。
看看真实的毛“家”,简直被别人摧残了……在一些流氓政客那里,估计毛家族要死绝
,才能称得上为国家作了贡献,而他们却在独享后来政变得来的政权。这些流氓政客称
新中国是由广大人民牺牲、努力而建立的,我真还不知道这类货色的家庭有几个人被统
计在那牺牲的几千万儿女中!反倒是有可能在文革中因别种原因入监、致残、过世的,
要记到被毛泽东迫害的名单上。看看那些流氓政客是如何一个个从所称“十年浩劫”的
文革毫发无损地生存下来的,这是忍者神龟的奇迹,还是子虚乌有的骗局?比较一下,
从家到国,“改革开放”中国里的大官小官是如何好色?如何家国?“民主自由”世界
里的大官小官是如何好色?如何家国?鵾鸡们一方面称后来的中国比毛时代强盛多了,
一方面又找出无穷弊病,乘机希望攫取更多的权益,尝试了多少把戏了,想要凝聚普遍
的民心,看有多少人会随之起舞,为之卖命?可是,鵾鸡们最热衷的把戏依然还是道具
、谣言、恐怖和阴谋。
(附言:近来在我的计算机里找不到这篇文章了,幸好在网上能找到转载。我计算机和
存贮介质文件被删被毁是较常见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