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孔子的真实原则,是他的“三民主义”:鲁国居民,周朝公民,宋国移民(殷朝遗民)。即所谓的:据魯,亲周,故殷。孔子的原则就是:三个之中周一鲁二宋三,三个之外的各国,再看哪个和这三样关系远近好坏。从这个意义上,他是用屁股来思维的。晋国,坏。数度不礼鲁君。鲁君流亡,想去政治避难,结果晋的几个大臣一合计,拒签了。鲁君去访问,碰上晋侯死了,被强留下来扮孝子出丧。深恨!齐国更是世仇。紧挨着的大个头,三天两头被欺负。这两个国家的丑事,都要揭出来。从这个意义上说,《春秋》,对敌国来说就是一份《人权白皮书》。而有关到周、鲁、宋的,就要报喜不报忧。我有迷魂召不得,究竟是《新闻联播》借鉴了《春秋》,还是《春秋》剽窃了《新闻联播》?
也许这“三民主义”对孔子来说就是天,是铁打的,不移的。不过这有点像刻舟求剑的老兄刻在船上的痕迹。鲁灭了,周亡了,后来的五毛依据什么?如果原则不是客观的,那对一个人来说越有原则,对整个社会来说就是越无原则。结果每个人都已自己为圆心,往外画圈圈。一寸一寸地量半径,决定关系。不幸的是,这就是中国的传统和现状。始作俑者,在《春秋》。始作俑者当然有后,后世的报复来也快。五毛们迅速掌握这一原则,完成了从“我注六经”到“六经注我”的转变。
既然在说弑君,有件事不能忘了。仲尼之所以姓孔,生在鲁国,也是一个女人长得太漂亮招的祸。当年孔丘的六世祖爷爷孔父在宋国作国防部长,一天带着老婆在路上,遇见当时的首卿华父督。这华父督一眼就盯上孔丘的祖奶奶了。目不转睛,从正面看到背影,直到消失。赞不绝口:“真是又美丽又妖艳!(美而艳)”
正好这时国人怨声载道,宋国这十年内打了十一场战争。华父督就说,这都是国防部长的战略错误,穷兵黩武。就把孔父杀了,顺便娶了寡妇。宋殇公很不满,你们要换妻应该来找我啊,部长一级的,说杀就杀,权力和胆子也太大了些。被国君惦记上了,华父督日子过得很不安心。一不做,二不休。安排了一下,把宋殇公也杀了。立了新君,当上了宰相,停止战争,与周围国家交好,奉行和平崛起的新国策。孔父的后人逃到鲁国,就是孔丘父亲的祖先。
此事《春秋》如此记载:“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弑其君与夷及其大夫孔父。” 然后就没有了。让我们按春秋笔法解读一下。弑君称臣名,过在华督,正确。亦称君名,怨宋殇公不及时惩罚乱臣,作为孔父后人,情有可原。皮里阳秋跃然纸上。但关键是:为什么书:“宋督弑其君与夷及其大夫孔父。”?顺序颠倒了!孔子是有意这样做的。左传解释:君子以督为有无君之心而后动于恶,故先书弑其君。你接受这个借口吗?抢老婆是因为心中没有伟大领袖?五毛接受这个解释是理所当然,这样改写才是道义凛然!因为史载华督是“攻杀”孔父。即不是执法也不是暗杀,而是双方摆开场子打仗,一方灭了另一方。这样抢老婆的恶名就不够大。需要先把华督定成弑君的罪人,这案件就铁板是坏人杀好人的罪行。
其实我读《左传》中这一段,严重感觉言语、事件和编年对不上。我怀疑杀孔父和杀与夷相差一年或更多,年份都不对!可是除了鲁春秋,其他各国史都丢失了。后世编史到这一段,都只好以孔子制定的《春秋》为蓝本,包括《史记》。这先后两件事就跑到一年中去了。至于后世更有五毛,深体圣心,编造出故事说:华督要杀宋君,孔父奋勇救主,舍身挡剑,才光荣牺牲。其拳拳孝心可嘉,但手法比起圣人的,要等而下之了。
这就是春秋笔法的第五条,坏人首先要是坏人然后才能做坏事!一个好人是不可能做坏事的。好人要是做了不咋地的事,我们要帮他隐瞒。坏人,我们要把最坏的事加到他头上。事实、原因、时间、顺序都不重要,即使是写历史。其实这个观念,孔子的学生都不赞成。子贡曰:“纣之不善,不如是之甚也。是以君子恶居下流,天下之恶皆归焉。” 但五毛们全盘接受《春秋》这个观念。至今中国人还常说:做事不如做人。只要你做个好人,多做些坏事没关系,好人若不做坏事,天生五毛有何用。你只管去努力,做到人上人,五毛自会把好事加到你头上,坏事帮你隐瞒掉,或者帮你把坏事变(辩)成好事。
现在我们可以总结一下《春秋》到底教给我们什么了:
1. 造假有理,说真话不合道义;
2. 屁股决定脑袋;
3. 因人定事。
掌握了这三点,你接近一个真正的五毛了。但这还只是一个五毛的基本修养,只是内功。要想成为一个有用的五毛,能战斗的五毛,你手中还需要乘手的兵器,这就要等到亚圣孟子出场了。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