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丑女有其道
俗话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可现实生活中,若相貌丑陋,则万事艰难。
Peter在机场一见Anna,脸上的笑容转眼即逝,视线便一直朝着Anna的反方向旋转,目光试图躲避Anna这随时令他眼瞎的“激光”。
一切似乎按部就班,但Peter却一改初衷,不肯领她上领事馆申请她到美国结婚签证,而是执意当即在广州领结婚证,藉口是:“我们马上在国内结婚,等两年后,你就可以以公民亲属的身份移民美国,一进美国海关,就可以领到绿卡和工卡,那比眼下去签证容易,已婚的签证申请,被拒签的概率几乎为零。”可他心中则纳喊:我怎能把你带回美国,让人遗笑大方?
“给你,谢了。”Anna把五元人民币往他的小茶几上一拍,立起身,掉头就走,撂下个五云神算坐在那如坠云雾,搞不清东西南北,心中惊呼:靠,怎么没算到她这一着?
五云看相师给她算的命终于鼓足了她的勇气,除去了她的顾虑。“既然这相貌不仅关系着我的模样,还维系着我一生的命运,看来非得花上一笔钱,去过整容关。”
Anna下定决心,上整容医院,把自己来了个全套翻新。
(待续)
她幸好在去签征前做的整容, 所以麻烦在美国驻广州领事馆解决了.
谢谢夸奖, 鄙人与琼瑶可谓云泥之别. 不过对您的赞赏甚为受用.
文笔不是那么重要,故事好玩最重要。
琼瑶那两笔刷子,连抄带搬的,不也诓了很多钱。
您说的不错,故有当今席卷全球的整容之风。
谢谢老网友的欣赏, 本海草文字功底有许多不足,得到众网友的鼓励,才有继续涂鸭和胡诌的干劲。
谢谢您对本文的多项评论。本海草向来孤陋寡闻,对国女嫁白男这一现象从不抱推崇或贬低态度,只因看了另一网友的文章有感而发,才萌生出写此文的想法。但我想,美国本身就是个大熔炉,各民族通婚是最普遍的事不过。为何,这也会引来网友您所说的“几十年的讨论"。
谢谢您的支持. 我想,人的善恶因各人而异。固有人之初,性本善,或人之初,性本恶之说。都不能一概而论。本人只是觉得Anna 这个人物,很独特,其经历颇具戏剧性, 故写出来,让网友们乐一乐。
建议作者做个调研,看看美国白人-国女的婚姻家庭持续性。我在美国近30年,当初就有嫁国男还是老白的讨论。30年后还一样。但是,事实上国女-老白的家庭并没有很多,混血的孩子更是不成比例。30年了,大街上与30年前基本一样,看不到几个,学校中也是很少,有出息更是少至更少。为什么?同居的多,成家的少;结婚的多,没有孩子的少,丑女出嫁时一般都是过了生育孩子的年龄,嫁的老白多数是老弱病残,怪性格。此外,老白也是人,也分得出丑与美啊。
谢谢您的欣赏、支持和耐心。
谢谢您的欣赏和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