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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星期五

(2007-02-08 20:17:30) 下一个
老妈曾经告诉我, 穿高跟鞋走路的诀窍是, 一要"摇", 二要"晃", 这样一来, 既容易保持平衡, 又可借助摇摆的力量而减轻脚的疲劳, 所以她老人家走路从来走不出直线, 被老爸"嘲笑"无数次. 每次当我穿着高跟鞋, 脚趾酸痛且跌跌撞撞的时候, 就会想起老妈的最高指示, 然后摇摇摆摆得如同醉汉一样, 终于"晃"到办公室. 很多时候, 我觉得白领是个贬义词, 坐办公室和坐监狱的区别不大, 坐办公室的还要自负交通费和房租, 其实, 做个满街遛达的巡警挺不错, 散步有益健康, 大街上又有那么多热闹可以看, 烦了, 抓几个违章的出出气, 多么惬意的工作!

我这一周的出勤记录差得我都不好意思看, 昨天心情烦躁, 装病一天, 去池袋的书店逛了一下午. 朋友推荐BILL BRYSON的书, 我随便翻了几本, 发现这位大叔说话挺"损"的, 他形容一男生的长相, --"the young man, his face makes you think that God actually has very good humor sense." 我喜欢, 于是买了本他写的欧洲游记. 最近天气一天比一天好, 我的心情却一天比一天差, 也没什么具体原因, 抑郁加烦躁, 间歇性的. 昨天差一点就定了今天离开的机票, 香港或是新加坡, 都无所谓, 总之离开东京就好. 后来, 冷静下来想了想, 逃跑不是办法, 最后总要回来, 烂摊子还要自己收拾, 于是, 今天还是老老实实的上班来了.我是那种想一出是一出的人, 想做什么, 立即就动手, 想去哪里, 收拾行李就走人, 没有计划性, 喜欢折腾, 随遇而安. 还好, 中国护照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折腾的可能性, 毕竟可以落地签证的地方还不够多, 我比较懒, 特别讨厌去签证, 象澳洲那样第二天就可取的还好, 而美国那种要等一周的, 一周后, 黄花菜都凉了! 如果真的入籍了, 最直接的结果大概就是, 我可以更肆意的满世界乱跑了, 哈! 那样的话, 估计我这份工作也就难保了, 一个不顺心, 第二天我人就可能在飞机上, 世界那么大, 为什么我要把自己关在办公室里?!

前天看了[LITTLE MISS SUNSHINE], 这大概是我最近一段时间以来看过的最好的电影. 最后笑得热泪盈眶, 不是不感动的, 让我重新考虑关于FAMILY VALUE, 或许组建一个家庭并不是很糟的主意. 片中小女孩OLIVE说, "I dont wanna be a loser, cos dad hates losers", her grandpa said, "honey, you are not a loser. losers are those people who so afraid of not winning, they even dont wanna try." 昨天在书店看到SELF-HELP CORNER摆着很多书, 上面明晃晃的用夸张的大字写着"WINNING", 觉得很可笑. 其实整个SELF-HELP CORNER都很可笑, some book like [How to save your relationship], does anyone really think that a desperate woman could save her screwed up relationship by reading such a book??? its kinda pathetic. If you really want to help yourself out, dont waste time on those ridiculous books which always trying to tell you what a big loser you are, just do what you get to do, and be happy with what you have, you dont need anybody else to judge your own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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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评论 (7)
评论
jgey 回复 悄悄话 海涵啦。。。我宰相肚里能骑自行车,不跟你一般见识。。。哈哈!
G.C. 回复 悄悄话 不好意思,可能我的话你误解了,我毫无不敬之意。 俺语文基础差,表达能力有限,并以为别人个个都能read my mind,所以常常说出让人听了不顺耳的话,如有冒昧之处望jgey同学能海涵。

jgey 回复 悄悄话 给一些从未穿过高跟鞋且又喜欢“畅所欲言”的同学讲一下穿高跟鞋的基本常识:

因为有HEEL,所以在走路的过程中,有一大部分时间身体的重心放在前脚掌。即便穿非常合脚又做工精良的高跟鞋,排除摩脚卡脚等等,鞋的客观影响外,如果HEEL偏高或走路时间过长,前脚掌的负担很大,一样会很痛。

“摇晃”的原理就是,尽量不把重心集中的长时间的放在前脚掌,以减轻前脚掌的负担。和视觉效果没有什么直接的关系。

既然高跟鞋这么“折磨”人,为什么还要穿,--这个则完全是因为视觉效果。
jgey 回复 悄悄话 哈哈...得我妈的真传,请交学费500美金,港币,日元也收.

我喜欢MATT DAMON,比较对我的TYPE...a little shy, laid back, and very cute =))
-尖尖- 回复 悄悄话 Nice! 好中意你老妈的“摇晃”原则,这将变成我生活中的“二手”知识——我从来都很怕穿高跟鞋,累啊,估计就是没学会一摇二晃这个看家本领。
BTW, 我最近看的电影也是LITTLE MISS SUNSHINE,BIOOD DIAMOND 还有HAPPY FEET,不过很看好莱帅哥,甚至觉得目前看来好莱坞就只有他了,靓佬汤靓吗?才那么高一点点哦……还有几个,不是硬汉就是文艺,还是莱帅哥人高马大文武双全单身有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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