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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ents should act as 田螺姑娘

(2023-08-23 11:41:07) 下一个

Parents should act as 田螺姑娘 to their married son and daughter-in-law or son-in-law: do the house hold work but don't appear in their pres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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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螺姑娘是什么梗?
 
田螺姑娘是福建省福州市地方民间传说故事中的人物,出自《搜神后记》卷五。 故事讲天帝知道谢端从小父母双亡,孤苦伶仃,很同情他,又见他克勤克俭、安分守己,所以派神女田螺姑娘下凡帮助他。 四川省射洪市螺湖也有流传,故事情节类似。
 

螺女[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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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螺姑娘传说
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
申报地区或单位 仓山区
分类 民间文学
序号 1
编号项目 Ⅰ-6
登录 2018年
第五批市级非遗项目

螺女,又称海螺姑娘田螺姑娘閩東語Chèng-lòi g?-niòng闽南语Tshân-lê koo-niû),是中国一些地区民间的传说中的一个仙女。

根据东晋陶渊明的《搜神后记》记载,在晋安帝年间,侯官(今属福州市闽侯县)人谢端少年失怙,由邻居养大。谢端恭谨守法、勤勤勉勉,但是年龄很大了还没有娶妻,邻居都十分着急,为他寻找,都没有成功。一天,谢端得到了一个七色海螺,其大如斗,觉得这个海螺很稀奇,不忍心把它吃掉,就将那个海螺养在水缸里。此后,谢端每天出门回来,都會看到滿桌佳肴。谢端以为是邻居帮他煮饭,前去感谢。邻居感到莫名其妙,说是他妻子做的饭。谢端心里觉得奇怪,有一天他假装出门,躲在門缝後,看見水缸裡冒出来一個漂亮女子,為他煮好飯菜並把家裡打掃乾淨。谢端很奇怪,前去水缸前查看,只看见女子没有看见田螺,便询问女子是谁。女子走避不及,只得回答称自己是天界的白水素女,天帝派来给谢端煮饭充当家庭主妇,待谢端十年后致富了便离去;现在原型被瞥见,只得马上离去。谢端再三挽留不成。忽然天上刮风下雨,女子随风而去。谢端为她立庙祭祀,最后家中小康,官至县令[1]另一种版本则称这个男子是渔民而不是读书人,最后他们两个人结婚并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福建沿海一带的居民认为螺女是他们的守护神,能保佑他们出海时平安无事,所以他们相信螺女的传说,并且供奉螺女。螺女也是福州疍民的重要信仰之一。今福州仓山区有地名螺洲镇,闽侯县境内有地名螺江。[2][3]

田螺姑娘的故事后来从福建省传到了江苏浙江上海广东的沿海一带。另外,四川省射洪县螺湖也存在着类似的神话传说。各地传说的版本内容都不大一样。

注释[编辑]

  1. ^ 《搜神后记·卷五》:“晋安帝时,侯官人谢端,少丧父母,无有亲属,为邻人所养。至年十七八,恭谨自守,不履非法。始出居,未有妻,邻人共愍念之,规为娶妇,未得。端夜卧早起,躬耕力作,不舍昼夜。后于邑下得一大螺,如三升壶。以为异物,取以归,贮瓮中。畜之数日。端每早至野还,见其户中有饭饮汤火,如有人为者。端谓邻人为之惠也。数日如此,便往谢邻人。邻人曰:‘吾初不为是,何见谢也。’端又以邻人不喻其意,然数尔如此。后更实问,邻人笑曰:‘卿已自取妇,密著室中炊爨,而言吾为之炊耶?’端默然心疑,不知其故。后以鸡鸣出去,平早潜归,于篱外窃窥其家中,见一少女,从瓮中出,至灶下燃火。端便入门,径至瓮所视螺,但见女。乃到灶下问之曰:‘新妇从何所来,而相为炊?’女大惶惑,欲还瓮中,不能得去,答曰:‘我天汉中白水素女也。天帝哀卿少孤,恭慎自守,故使我权为守舍炊烹。十年之中,使卿居富得妇,自当还去。而卿无故窃相窥掩,吾形已见,不宜复留,当相委去。虽然,尔后自当少差。勤于田作,渔采治生。留此壳去,以贮米穀,常不可乏。’端请留,终不肯。时天忽风雨,翕然而去。端为立神座,时节祭祀。居常饶足,不致大富耳。于是乡人以女妻之。后任至令长云。今道中素女祠是也。”
  2. ^ 南宋《方輿勝覽》卷10載:「螺江,在侯官縣西北25里。」
  3. ^ 施鴻保《閩雜記》云:「螺江,一名螺女江,侯官縣屬,在縣西北十一都,上接水口,下引閩江。故侯官亦稱螺江。」、钓螺江

相关[编辑]

參考資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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