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固的产权和平等的交换,使得多次、重复的交易和博弈成为可能,于是背信弃义的人逐渐被淘汰——这直接推动了契约社会的成型。
新加坡的成功源于英国人留下的法治
,而不是什么儒家文化。——李光耀
《圣经》是一部关于契约的书:旧约,即上帝与亚伯拉罕的约定;新约,即耶稣与世人的约定——在西方人眼中,遵守契约是关乎信仰的、最重要的道德品质(参阅《基督教与西方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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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智慧 ▍
在阅读文学作品时,我时常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
在中国古典小说甚至史籍中,被视为智者的人,是那些所谓“神机妙算、足智多谋、运筹帷幄”的军师或者国师,例如孙武、商鞅、诸葛亮、刘伯温、姚广孝……
商鞅和魏国打仗,邀请对方主帅公子卬和谈,在酒席上把老朋友绑架了,这种背信弃义的行径,却一直被奉为“大智慧”;宋襄公是个老实人,打仗讲规矩,不肯趁人之危,却被耻笑为愚蠢的仁义。
刘邦为了救回家人,和项羽约定平分天下,最后出尔反尔、赶尽杀绝;项羽在鸿门宴上放走了刘邦,却被批作“妇人之仁”。
诸葛亮借了荆州以各种理由拖延不还,却成了“足智多谋”的代名词;鲁肃一生都忠厚耿直,千百年来却被视为“颟顸愚钝”……
鲁迅评《三国演义》:刘备之德近乎伪,孔明之智近乎妖。
这些实为阴谋诡计的“诈术”,为何一直被当作智慧?即便今天,充斥着诡诈权谋的宫斗剧,依旧火遍大街小巷;“三十六计”被搬上某某讲坛,最受国人推崇的“智慧结晶”,多是田忌赛马、《孙子兵法》、《三国演义》……国人不仅热衷于此,在权谋术上也的确遥遥领先,正如官场小说《二号首长》的作者黄晓阳说:“《纸牌屋》?太小儿科啦。”
▍现代文明为何发端于西方? ▍
与中国人追求“世事洞明、人情练达”的实用形成对比,在西方的传统观念中,那些被视为智者的,往往是一群“仰望星空的闲人”,他们是思考人类命运的大哲学家、探索自然奥秘的大科学家,例如大卫·休谟、亚当·斯密、罗素、爱因斯坦……
西方人眼中的“智者”,为何与国人差异如此之大,究竟是什么原因呢?
那些奠定了今天观念地基的巨人们
通常认为,西方人的思想有两个源头:
古希腊的哲学、物理学、生物学等等——关于科学的智慧。
基督教的契约精神——关于道德的智慧。
自由、民主、文明等现代文明理念之所以能胜出,正是因为它们很好地统一了这两种智慧。
如果科学不符合道德,必然带来灾难——人类历史上诸多惨烈的教训都证明了这一点。因此,关于道德的智慧,远远比关于科学的智慧重要得多。
西方人最推崇的人文经典,都体现了对这两种智慧的追求:高斯的数学、康德的哲学、孟德斯鸠的政治学……还有关乎信仰的耶稣和《圣经》。
文艺复兴巨匠达·芬奇《最后的晚餐》:
紧握钱袋后仰的,是出卖耶稣的犹大(左四)
《圣经》是一部关于契约的书:旧约,即上帝与亚伯拉罕的约定;新约,即耶稣与世人的约定——在西方人眼中,遵守契约是关乎信仰的、最重要的道德品质(参阅《基督教与西方思想》)。
其实,先秦时代的中国人,并不缺少道德信仰的契约精神。
在所谓“无义战”的先秦时代,仁义礼智信等贵族精神并没有沦为虚伪的道德说教。西周时的分封建制,本就是一种契约关系。春秋霸主的地位,通常是以“尊王攘夷”、“会盟诸侯”的形式,请周天子确认自己“道德领袖”的地位。各国间的争斗,至少还有底线和顾忌。战国四君子等贤人,言而有信、勇于担当的故事流传于世。
那么问题来了:以宪法契约为核心的现代文明秩序,为什么发端于西方而不是中国?
新加坡的成功源于英国人留下的法治,而不是什么儒家文化。——李光耀
▍西方式愚笨:契约精神 ▍
1215年,英国国王约翰被贵族联军击败,被迫在《大宪章》上按下印章,承诺“国王不得向国民随意征税。”尽管国王事后以“城下之盟”的理由抵赖,但他和他的后代却始终不敢完全撕毁这份合约。800多年过去了,《大宪章》中的很多条款仍然有效。
英国人为什么这么“傻”?凭什么相信对方一定会信守承诺?为什么不干脆斩草除根?——根本原因就是契约精神。
首先,他们有着共同的敬畏,共同的最低底线:这份合约是“以上帝的名义”缔结而成——否认上帝的至高权威、使用最厚黑的手段,或许可以获得眼前的好处,但是既违背内心的道德,也可能会危及子孙后代。
《大宪章》纪念碑亭,由美国律协捐建。
碑上铭文:纪念《大宪章》,自由受庇于法律的象征
《大宪章》开创了“王在法下”传统,启发了洛克和孟德斯鸠的政治理念:财产权是个人(尤其是穷人)安身立命的根本,神圣不可侵犯;在一个典型的法治国家,律法才是国王;将权力关进制度和律法的笼子,才可能实现长治久安。
人类之所以能够制定文明规则,恰恰就是因为他们跳出了丛林法则,构筑了共同的底线。正是这种共同的底线,建立起了惩恶扬善的有限政府,明确了个体之间的边界,使每个人都可以和谐相处。那些最弱小的人,也不至于像蝼蚁一样活着。
其次,稳固的产权和平等的交换,使得多次、重复的交易和博弈成为可能,于是背信弃义的人逐渐被淘汰——这直接推动了契约社会的成型。
自由市场是养成美德的最佳场所,商业是最大的慈善。
——摘自茅老为《圆富》所作的序言
自由市场的人们,或早或晚都会明白一个道理:损人利己和舍己为人都是有悖人性的、不长久的,唯有为了利己而利他的合作共赢,才能实现自我利益的最大化——这就是令亚当·斯密惊叹的“看不见的手”,这只手强大得足以克服掉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可能产生的负面作用。孟德斯鸠则是直言不讳地说:有商业的地方就有自由、美德和法治。
▍契约精神的大倒退 ▍
反观中国传统。自秦始皇以霸道开创君主专制,以“天下归于一统”绞杀了贵族精神和民间自由,中国人的诚信和仁义传统,就出现了大倒退。
中央集权一家独大,官家垄断一切资源,商业没有丝毫空间;底层不到绝路永远不敢、也无力反抗,上层不到绝路永远不屑、也不懂妥协,直到官逼民反、天下大乱——几千年来,中国人都无法建立共同的底线,只能在这种“治乱循环”中打转。
许倬云教授:中国古代所谓的“天命系统”,是儒生们吓唬皇帝,以及事后诸葛亮的说辞
随着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及帝国官僚体制的成型,儒家伦理和科举制度逐渐沦为巩固皇权、愚弄百姓的工具,这片土地彻底沦为一滩死水:整个国家没有任何制度更新、自我纠错的可能。
人是会趋利避害的生物。在这种大环境下,为了占据更多资源,人们只能依附于权力,而权力争夺具有不确定性,又增加了财产占有的不确定。米塞斯曾说:当破坏契约的成本高于(收益低于)遵守契约时,人们一定是趋向于破坏契约。
为什么遵守契约精神,竟然变成了国人眼中“愚蠢”的代名词?不是我们人种低劣,也不是我们没有这个传统,而是自秦始皇以来的制度安排——它遵循的是一种成王败寇的叙事逻辑,运行千年的是一套破坏契约精神的“逆淘汰”机制。(参阅吴思《潜规则》)
中国晚清思想家严复,在英国留学期间,曾去旁听英国法庭的审判,见原告、被告和法官都同坐一室,且有律师为双方辩护,全不似晚清衙门之野蛮与落后。这件事给了他极大的刺激。回国后他对朋友说:中国的衙门每天都在为官员谋私利、制造大量冤案,而英国的法庭每天都在为百姓寻求公道、维护公平正义,这样的国家如何不强?
*注:本文系千字文华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