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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时任系主任:沈阳曾承认与高岩有过“男女关系”(图)
文章来源: 红星新闻/中国新闻周刊 于 -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4月5日,一篇题为《现南京大学文学语言学系主任、长江学者沈阳教授,女生高岩的死真的与你无关吗?》的网帖在网络流传。文章作者李悠悠实名举报前北大中文系教授、现任南京大学文学院教授沈阳,20年前曾性侵北大中文系1995级本科生高岩,并致使其自杀身亡。
1998年3月11日,21岁的高岩自杀离世。20年后,该网帖作者、北京大学1995级社会学系学生李悠悠在帖中称,高岩之死“这件事众所周知,确确实实是与你(沈阳)有关的”。
▲李悠悠实名举报文章截图
2018年4月5日下午,沈阳就此事回应红星新闻称,相关网帖指其“性侵”、“曾与该女生有性关系”、“致女生怀孕”、“与其上床”等,当时北大中文系党委和北京海淀警方均有调查和明确结论,“根本不存在上述事实”。沈阳同时称,相关网帖的指责均为“恶意诽谤”,“保留控告的权利”。
4月5日晚,红星新闻独家对话高岩去世时,北大中文系时任系主任费振刚。费振刚表示,高岩去世后,北大校方专门针对此事召开了内部会议,在会议上对沈阳作出“记大过处分”。费振刚称,沈阳也承认与该女生有过“男女关系”,这也是学校处分他的依据。
4月6日上午,北京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北京大学新闻发言人蒋朗朗对红星新闻表示,北大校方目前正在跟进了解此事,“会商量这个事情,学校肯定会有一个态度。”
4月6日下午,北京大学官方微博就此事发布说明称:近日,有校友在网上发文,要求原中文系教师沈阳(2011年已调离北大)对1998年某女同学自杀事件承担责任、作出道歉。对此,学校高度重视,要求教师职业道德和纪律委员会立即复核情况,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经查阅相关材料,二十年前,即1998年3月,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对这一事件作出事实认定,给出调查结果;1998年7月北京大学对沈阳做出了行政处分。
▲北京大学官微发文称将立即复核情况
举报者
“那个年代女生遇到这种事,
心理压力只会更大”
举报人之一、北大中文系1995级学生王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之所以举报沈阳,是因为作为高岩的同学,一是为了纪念她去世20周年,二是支持高岩家长的想法,希望沈阳道歉。
他在追忆高岩逝世20周年的文章中提到,高岩是班上学习成绩最好的同学之一,有点内向,总是和和气气的,但又似乎挺敏感。“她就是一个标准意义上的好学生,父母都是北京的教师,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要好好听话”。当年,他并不知道这件事的细节,“那个年代,高岩也不可能和男生聊这些。”
北大社会学系1995级学生李悠悠和高岩从高中时就是同窗好友,1995年,两人一起考入北京大学,同住一栋宿舍楼,“交流自然更多一些”。据李悠悠描述,从大一下学期开始,高岩多次向其提到沈阳以交流学术等名目约其单独见面,“其中至少三次提到了发生性侵”。
首先是“邀请高岩共乘教师校车”,接着“要求其到家里学术恳谈”,直到最终“饿狼扑身”。在举报的文章中,李悠悠描述了三个事件。她告诉红星新闻,“这些行为违背高岩的个人意愿,否则她不会一直不断地找我倾诉”。并称“说这些的时候,高岩的眼睛里盈满了泪水。我在她的大眼睛里,读到了深深的恐惧与焦虑。”
“那个年代的女生遇到这种事,心理压力只会更大。”她告诉红星新闻,受限于当时人们的眼界以及信息的匮乏,包括高岩本人在内,或许有一些模糊的认识,但是并不能想到这就是性侵。
李悠悠事后曾向高岩的父母询问他们是否对此事知情,“高岩的妈妈告诉我,沈阳邀请高岩共乘校车时,她曾询问过沈阳的家庭状况,得到的结果是40多岁,有家庭有孩子,因此便没有多想,觉得就是这个老师很照顾学生。”
“我当年就只会劝她想开一点,不要纠结在这件事上,现在想来,这些话对于她的心理没有任何意义,这也是我最后悔的。”李悠悠说。
1998年3月11日,高岩在家中开煤气自杀。李悠悠说她当时并未察觉到任何前兆,只是事后了解她曾向沈阳去讨要一个说法。李悠悠表示,高岩当时曾留有遗书,里面提到了这件事,但并未出现沈阳的名字,而是用“他”来指代,但之后由于高岩的母亲每每想及这件事便觉得异常气愤,所以遗书不久之后便被丢掉。
20年过去,疑似高岩本人对这件事唯一留有只言片语的文字记载来源于《北大中文系1995级系刊》刊载的她的文章。在这篇《追忆大一似水流年》里她提到:自己在大一上学期的时候“平和、自信、快乐”,而到了大一下学期则是“不间断的焦虑、怀疑、痛苦”。
▲高岩在《追忆大一似水流年》写道:一个学年感受了两种不同的心境
学生印象
“课堂上爱讲黄段子”
提防沈阳几乎成口耳相传的叮嘱
在采访中,并非所有的采访对象都了解20年前的这段往事,但这些年龄跨度近10年的北大中文系学生,或多或少都收到过学长学姐关于沈阳的“忠告”。
“课堂上爱讲黄段子”、“男生选他的课要谨慎被打低分”、“女生要小心被骚扰”??一位北大中文系的学生告诉红星新闻,“提防沈阳几乎成为中文系口耳相传的叮嘱”。在社交媒体上,也有不少人公开表达对沈阳的反感。
已经毕业的北大中文系2010级学生刘远薇(化名)告诉红星新闻,她在大一选过沈阳的现代汉语专业课,课程本身倒没什么特别,但她后来发现沈阳特别热衷于参加中文系的各种晚会,“坐在第一排,拿单反拍女生”。刘远薇回忆,在2013年中文系毕业晚会上,她在台上表演完节目下来后,正好碰到沈阳,“当时沈阳拍了我肩膀一下,单独对我说你真漂亮,让我觉得特别恶心。”
北大中文系2011级学生吴盐(化名)则称,她在大一时参加现代汉语期末考试,沈阳一边拍她的手,一边问她能不能答完题,“当时很发毛”。
沈阳回应
否认“性侵”及“曾与该女生有性关系”
4月5日下午,针对“前北大中文系教授、长江学者沈阳被指性侵女生致自杀”事件,红星新闻记者联系到沈阳本人。沈阳给红星新闻记者发来短信,称当年北大和警方有调查和明确结论,保留控告权利。
▲沈阳图据网络
“(举报)应该通过正当渠道,这种网上肆意传播你也信吗?也当回事吗?”沈阳在电话中称,高岩班主任王宇根所发的“文章什么事实也没有”,而李悠悠是外系的学生,“说了一句事实吗?她只是猜测嘛!”
沈阳称,当日他已向南京大学文学院党委发信就此事发出声明。在声明中,沈阳称:“今日从不同渠道得知有几个曾经的北大学生(现均在国外),在网上(好像是豆瓣网)连续发文,借纪念二十年前北大中文系一位女生自杀事,指责我要对此事负责。并在文中指我‘性侵’或‘曾与该女生有性关系’,‘致女生怀孕’‘与其上床’等等。对此,当时北大中文系党委和北京海淀警方均有调查和明确结论,根本不存在上述事实(详情可询北京大学)。”
沈阳的声明提到,这些“指责”均为恶意诽谤。他将保留控告的权利,并请求南京大学文学院院党委和学校方面通过网信办制止这种谣言传播,以避免对南大造成不必要的影响,自己愿意就有关情况向党委和领导做出说明。
沈阳在发给红星新闻记者的短信中还提到,发文者并非向单位举报,而是网上传播,“欢迎发文者通过正常渠道向北京大学和南京大学正式‘举报’,在调查清楚事实之前,不应以个人揣测之辞散布谣言信息。”
时任系主任
沈阳曾承认有过“男女关系”
遭记大过处分
4月5日晚,红星新闻独家对话高岩去世时,北大中文系时任系主任费振刚。费振刚表示,高岩去世后,北大校方专门针对此事召开了内部会议,由校方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负责人主持召开,“会议只讨论这一件事情,不讨论别的。”
费振刚回忆,此次会议,北大校方相关人员、中文系相关人员及高岩家属均在现场,“印象里,沈阳没有参加这个会议”。
“此前我并不知道这个事情,是(高岩的)家长到学校来举报这个事情。”费振刚说,在该次内部会议上,对沈阳作出了记大过处分,针对该处分,高岩家属、沈阳本人均未提出异议。
“他俩发生了男女关系,他(沈阳)是承认的,这也是学校处分他的依据。”费振刚表示。
2016年,在一篇沈阳本人的回忆文章《一直在路上——六十年人生风景一瞥》(刊于《甲子学者治学谈》一书)里,他提到:“1998年有一个女孩子在家中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事后很多人认为这件事与我有关,甚至传为桃色事件。我不想在这里做什么辩解,毕竟无论我说什么,那个年轻的生命也不能复活……或许当时我(其实也不仅是或不该是我),真的应该能够做些什么去帮助她,那这个悲剧可能就不会发生?但愿那个孩子不再受那种可怕病痛的折磨……”
2018年4月6日上午,北京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北京大学新闻发言人蒋朗朗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北大校方目前正在跟进了解此事,“会商量这个事情,学校肯定会有一个态度。”
4月6日下午,北京大学官方微博在发布的说明中称,经查阅相关材料,二十年前,即1998年3月,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对这一事件作出事实认定,给出调查结果;1998年7月北京大学对沈阳做出了行政处分。……近年来,对在师德师风方面出现问题的个别教师,委员会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进行了严肃处理。
媒体访北大处分沈阳时任系主任:这个老师师德有问题
“我认为有文件的事情我们能说,
没有文件的事情不能说。”
对话“北大教授性侵事件”
处理知情人费振刚:
教师沈阳“师德是有问题的”
本刊记者/毛翊君
20年前,“北大教授性侵事件”发生后,当年北大中文系系主任费振刚曾参与过对教师沈阳的纪律处分,4月6日,《中国新闻周刊》采访了费振刚,向其了解了有关当年对沈阳进行处分的情况。
费振刚。图/中国社会科学网
中国新闻周刊:你作为当年北大中文系系主任,据说参与了处分沈阳的事情?
费振刚:现在我能说的事情你们都知道了,我当年是系主任,当时正好是在北大百年校庆期间,我不分管这件事情。学生家长(指高岩的家长)是到北大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去申诉的,没有经过系里面,所以这块我只参加了一次关于家长讨论给沈阳怎么处理的会议,但是最后的结果你们也知道了,就是给他记大过处分,但是家长没有提出异议,我的记忆所及就是这些情况,也只能告诉你们这些。
中国新闻周刊:对于这件事情,还有哪些准确的信息?
费振刚:我认为现在去多听(当时的学生在网上去说的那些)感受,也是很重要的,但具体你要去北大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找出原始的会议档案。
中国新闻周刊:有人提到你当年力主开除沈阳?
费振刚:我没有参加任何调查,也没有人向我汇报任何事情,大家都很忙,百年校庆是北大很大的(一个活动),我和我们系的党委书记,主要是做这些事情。(处理沈阳的)事情主要是北大纪委处理的。
中国新闻周刊:当时你是主张要开除沈阳老师吗?
费振刚:这个你好好去看记录,记录有就有,没有就没有。我只能说大致有这么说,再多我不知道。
中国新闻周刊:那可以说记大过是一个委婉的处分是吗?
费振刚:应该是这么说。
中国新闻周刊:你有和高岩的父母接触过吗?
费振刚:我和当事人没有正面接触,我们只是被动地去听。
中国新闻周刊:在这次会议之前,你对这件事有过什么样的了解?
费振刚:在此之前,我对这件事情几乎都不知道。
中国新闻周刊:据说沈阳当年的博士生导师曾经对处罚有过干预?
费振刚:我不知道,至少那个会议上他(指沈阳的博士生导师)没有参加。
中国新闻周刊:当时是已经探讨到性侵这个行为了吗?
费振刚:没有。
中国新闻周刊:你在提出意见之后是否受到压力?
费振刚:我没有受到什么压力,我的意见说了他们听不听我不管,现在网上都说了,无法印证,我今年83岁了,这个事情过了二十年了,我的记忆不如去查记录,记录说我怎么说的就是怎么说的,我不好说什么话。
中国新闻周刊:你对沈阳有过多少了解?
费振刚:我是一个老人,对这个事情有我自己的判断。当年,他是个年轻人,但是从师德讲,这个年轻老师是有问题的。
中国新闻周刊:对于最后记大过的公开原因是怎么表述的?
费振刚:这种事情和当时的档期(指适逢北大100周年校庆)不会公开说的,我记得没有公布这部分内容。
中国新闻周刊:是并没有详细探讨什么原因吗?
费振刚:这个确实有,我没法回答。当时大家讨论具体问题,我不是主持处理这个事情的主要人物。是当时的校党委纪委书记(主要主持处理这个事件)。
我认为有文件的事情我们能说,没有文件的事情不能说。昨天系党委和系主任也跟我谈,我就说这个意见,对最后的处理,我有责任(的话)我愿意承担责任。
一条小路 发表评论于
党的光荣传统第一的就是嫖。
萃阁 发表评论于
当年一点都没听说,估计怕影响百年校庆被暗中处理了,没移交司法部门
tomcat801 发表评论于
居然没有开除? 当时的系主任显然是主张开除的!
一点小看法 发表评论于
是个男淫,不是个男人。这种人有报应的。
3722 发表评论于
这样的事,在北大应该不算个事!去问问郭文贵,北大女生有几个没有去陪领导喝过酒?跳过舞?领导可以,老师为什么不可以?只是老师地位太低,不能像领导们一样给它们好处?再看看中央电视台,那位主持人不是跟几位几十位领导上床的?不要太认真。当然自杀是不值得的。
我胖我的 发表评论于
还有比这更讽刺的吗?一个女学生自杀了,留言明确说到性侵,学校却没有人直接负责,为嘛呢?因为大家都在忙“百年校庆”!还是民国时候好哇:男教授有家室还有一群娃,仍然可以交往女学生,因为是追求自由。对了,这样的事情当年也是北大的急先锋,不是吗?
kankantw 发表评论于
实名举报有理有据,很明显这个沈阳是一个流氓教授。北大中文系的领导也有责任,当年的处分为什么不宣布?警察当时的调查结论是什么?也请公布!
也希望更多受过沈阳性侵的学生勇敢站出来。
小小叶蝉 发表评论于
人渣一个
blueflame 发表评论于
系主任支支吾吾
Emma_mama 发表评论于
这种事情很多,10年前后人大也逼死一个,发毕业证之后死者班的同学才大着胆子在主楼门口拉了白底红字的条幅,然后被和谐了;10年之前北外也逼死了一个,然后那个老师,换了个学校继续教书.....这只是我知道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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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成立工作组调查“沈阳性侵” 北大也表态了(图)
文章来源: 凤凰网 于 -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从4月5日开始,网络上出现了对我校文学院沈阳教授调入南京大学以前有关问题的反映。南京大学有关部门对此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门工作组对此事件进行研判,密切关注该事件的进展。
南京大学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各项办学事业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一贯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坚持师德为上,不断建立健全学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先后制定了多项相关制度,明确了教师禁行行为和违反师德的惩处机制,同时建立了监督信箱和举报电话等师德投诉举报平台,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绝不姑息任何师德、师风败坏问题。
欢迎社会各界对我校的师风师德建设进行监督,为创建有利于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校园环境和社会环境共同努力。
南京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
2018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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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北大教授沈阳被指性侵女生?北大回应:当年据调查结果给其行政处分
4月5日,一篇题为《现南京大学文学语言学系主任、长江学者沈阳教授,女生高岩的死真的与你无关吗?》的网帖在网络流传。文章作者李悠悠实名举报前北大中文系教授、现任南京大学文学院教授沈阳,20年前曾性侵北大中文系1995级本科生高岩,并致使其自杀身亡。
1998年3月11日,21岁的高岩自杀离世。20年后,该网帖作者、北京大学1995级社会学系学生李悠悠在帖中称,高岩之死“这件事众所周知,确确实实是与你(沈阳)有关的”。
▲李悠悠实名举报文章截图
2018年4月5日下午,沈阳就此事回应红星新闻称,相关网帖指其“性侵”、“曾与该女生有性关系”、“致女生怀孕”、“与其上床”等,当时北大中文系党委和北京海淀警方均有调查和明确结论,“根本不存在上述事实”。沈阳同时称,相关网帖的指责均为“恶意诽谤”,“保留控告的权利”。
4月5日晚,红星新闻独家对话高岩去世时,北大中文系时任系主任费振刚。费振刚表示,高岩去世后,北大校方专门针对此事召开了内部会议,在会议上对沈阳作出“记大过处分”。费振刚称,沈阳也承认与该女生有过“男女关系”,这也是学校处分他的依据。
4月6日上午,北京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北京大学新闻发言人蒋朗朗对红星新闻表示,北大校方目前正在跟进了解此事,“会商量这个事情,学校肯定会有一个态度。”
4月6日下午,北京大学官方微博就此事发布说明称:近日,有校友在网上发文,要求原中文系教师沈阳(2011年已调离北大)对1998年某女同学自杀事件承担责任、作出道歉。对此,学校高度重视,要求教师职业道德和纪律委员会立即复核情况,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经查阅相关材料,二十年前,即1998年3月,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对这一事件作出事实认定,给出调查结果;1998年7月北京大学对沈阳做出了行政处分。
▲北京大学官微发文称将立即复核情况
举报者
“那个年代女生遇到这种事,
心理压力只会更大”
举报人之一、北大中文系1995级学生王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之所以举报沈阳,是因为作为高岩的同学,一是为了纪念她去世20周年,二是支持高岩家长的想法,希望沈阳道歉。
他在追忆高岩逝世20周年的文章中提到,高岩是班上学习成绩最好的同学之一,有点内向,总是和和气气的,但又似乎挺敏感。“她就是一个标准意义上的好学生,父母都是北京的教师,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要好好听话”。当年,他并不知道这件事的细节,“那个年代,高岩也不可能和男生聊这些。”
北大社会学系1995级学生李悠悠和高岩从高中时就是同窗好友,1995年,两人一起考入北京大学,同住一栋宿舍楼,“交流自然更多一些”。据李悠悠描述,从大一下学期开始,高岩多次向其提到沈阳以交流学术等名目约其单独见面,“其中至少三次提到了发生性侵”。
首先是“邀请高岩共乘教师校车”,接着“要求其到家里学术恳谈”,直到最终“饿狼扑身”。在举报的文章中,李悠悠描述了三个事件。她告诉红星新闻,“这些行为违背高岩的个人意愿,否则她不会一直不断地找我倾诉”。并称“说这些的时候,高岩的眼睛里盈满了泪水。我在她的大眼睛里,读到了深深的恐惧与焦虑。”
“那个年代的女生遇到这种事,心理压力只会更大。”她告诉红星新闻,受限于当时人们的眼界以及信息的匮乏,包括高岩本人在内,或许有一些模糊的认识,但是并不能想到这就是性侵。
李悠悠事后曾向高岩的父母询问他们是否对此事知情,“高岩的妈妈告诉我,沈阳邀请高岩共乘校车时,她曾询问过沈阳的家庭状况,得到的结果是40多岁,有家庭有孩子,因此便没有多想,觉得就是这个老师很照顾学生。”
“我当年就只会劝她想开一点,不要纠结在这件事上,现在想来,这些话对于她的心理没有任何意义,这也是我最后悔的。”李悠悠说。
1998年3月11日,高岩在家中开煤气自杀。李悠悠说她当时并未察觉到任何前兆,只是事后了解她曾向沈阳去讨要一个说法。李悠悠表示,高岩当时曾留有遗书,里面提到了这件事,但并未出现沈阳的名字,而是用“他”来指代,但之后由于高岩的母亲每每想及这件事便觉得异常气愤,所以遗书不久之后便被丢掉。
20年过去,疑似高岩本人对这件事唯一留有只言片语的文字记载来源于《北大中文系1995级系刊》刊载的她的文章。在这篇《追忆大一似水流年》里她提到:自己在大一上学期的时候“平和、自信、快乐”,而到了大一下学期则是“不间断的焦虑、怀疑、痛苦”。
▲高岩在《追忆大一似水流年》写道:一个学年感受了两种不同的心境
学生印象
“课堂上爱讲黄段子”
提防沈阳几乎成口耳相传的叮嘱
在采访中,并非所有的采访对象都了解20年前的这段往事,但这些年龄跨度近10年的北大中文系学生,或多或少都收到过学长学姐关于沈阳的“忠告”。
“课堂上爱讲黄段子”、“男生选他的课要谨慎被打低分”、“女生要小心被骚扰”??一位北大中文系的学生告诉红星新闻,“提防沈阳几乎成为中文系口耳相传的叮嘱”。在社交媒体上,也有不少人公开表达对沈阳的反感。
已经毕业的北大中文系2010级学生刘远薇(化名)告诉红星新闻,她在大一选过沈阳的现代汉语专业课,课程本身倒没什么特别,但她后来发现沈阳特别热衷于参加中文系的各种晚会,“坐在第一排,拿单反拍女生”。刘远薇回忆,在2013年中文系毕业晚会上,她在台上表演完节目下来后,正好碰到沈阳,“当时沈阳拍了我肩膀一下,单独对我说你真漂亮,让我觉得特别恶心。”
北大中文系2011级学生吴盐(化名)则称,她在大一时参加现代汉语期末考试,沈阳一边拍她的手,一边问她能不能答完题,“当时很发毛”。
沈阳回应
否认“性侵”及“曾与该女生有性关系”
4月5日下午,针对“前北大中文系教授、长江学者沈阳被指性侵女生致自杀”事件,红星新闻记者联系到沈阳本人。沈阳给红星新闻记者发来短信,称当年北大和警方有调查和明确结论,保留控告权利。
▲沈阳图据网络
“(举报)应该通过正当渠道,这种网上肆意传播你也信吗?也当回事吗?”沈阳在电话中称,高岩班主任王宇根所发的“文章什么事实也没有”,而李悠悠是外系的学生,“说了一句事实吗?她只是猜测嘛!”
沈阳称,当日他已向南京大学文学院党委发信就此事发出声明。在声明中,沈阳称:“今日从不同渠道得知有几个曾经的北大学生(现均在国外),在网上(好像是豆瓣网)连续发文,借纪念二十年前北大中文系一位女生自杀事,指责我要对此事负责。并在文中指我‘性侵’或‘曾与该女生有性关系’,‘致女生怀孕’‘与其上床’等等。对此,当时北大中文系党委和北京海淀警方均有调查和明确结论,根本不存在上述事实(详情可询北京大学)。”
沈阳的声明提到,这些“指责”均为恶意诽谤。他将保留控告的权利,并请求南京大学文学院院党委和学校方面通过网信办制止这种谣言传播,以避免对南大造成不必要的影响,自己愿意就有关情况向党委和领导做出说明。
沈阳在发给红星新闻记者的短信中还提到,发文者并非向单位举报,而是网上传播,“欢迎发文者通过正常渠道向北京大学和南京大学正式‘举报’,在调查清楚事实之前,不应以个人揣测之辞散布谣言信息。”
时任系主任
沈阳曾承认有过“男女关系”
遭记大过处分
4月5日晚,红星新闻独家对话高岩去世时,北大中文系时任系主任费振刚。费振刚表示,高岩去世后,北大校方专门针对此事召开了内部会议,由校方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负责人主持召开,“会议只讨论这一件事情,不讨论别的。”
费振刚回忆,此次会议,北大校方相关人员、中文系相关人员及高岩家属均在现场,“印象里,沈阳没有参加这个会议”。
“此前我并不知道这个事情,是(高岩的)家长到学校来举报这个事情。”费振刚说,在该次内部会议上,对沈阳作出了记大过处分,针对该处分,高岩家属、沈阳本人均未提出异议。
“他俩发生了男女关系,他(沈阳)是承认的,这也是学校处分他的依据。”费振刚表示。
2016年,在一篇沈阳本人的回忆文章《一直在路上——六十年人生风景一瞥》(刊于《甲子学者治学谈》一书)里,他提到:“1998年有一个女孩子在家中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事后很多人认为这件事与我有关,甚至传为桃色事件。我不想在这里做什么辩解,毕竟无论我说什么,那个年轻的生命也不能复活……或许当时我(其实也不仅是或不该是我),真的应该能够做些什么去帮助她,那这个悲剧可能就不会发生?但愿那个孩子不再受那种可怕病痛的折磨……”
2018年4月6日上午,北京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北京大学新闻发言人蒋朗朗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北大校方目前正在跟进了解此事,“会商量这个事情,学校肯定会有一个态度。”
4月6日下午,北京大学官方微博在发布的说明中称,经查阅相关材料,二十年前,即1998年3月,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对这一事件作出事实认定,给出调查结果;1998年7月北京大学对沈阳做出了行政处分。……近年来,对在师德师风方面出现问题的个别教师,委员会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进行了严肃处理。
北大宣传部:学校对“沈阳性侵”表态基于现有材料
“封校是因为清明节调休与此事无关。”
《中国新闻周刊》记者/毛翊君
4月6日下午四时许,《中国新闻周刊》记者来到北京大学采访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关注的“原北大教授沈阳性侵事件”,但得知当天北大校园封校一天,非本校人员不允许进入。北大党委宣传部校风与文化建设办公室一位周姓的工作人员称,“封校是因为清明节调休,与此事无关。”
《中国新闻周刊》记者首先来到北大纪委办公室监察室提出采访申请,一位工作人员从会议室走出来,对记者反复强调,“我们这边不对外,你们得找北大新闻中心。”
随后,记者前往北大新闻中心,也就是北大宣传部。宣传部下属的校风与文化建设办公室的周姓工作人员称,“宣传部部长蒋朗朗目前正在开会,没法接受采访,以下午北大发出的公告为准。”
周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这几天经常在开会,应该都是和这件事情有关,大家都看到这个事情的处理,包括一些结论主要是纪委在做,所以纪委可能也会有一些(举措)。”
对于记者提出的采访请求,周姓工作人员解释称,“纪委那边也是我们上级,你只能看他们接不接受采访了。学校今天的表态也是基于现有的材料。现在能做的表态也就是这样了。接下来,如果当时的材料找得再全一些,可能还会有新的东西发布。”
《中国新闻周刊》记者问及北大校方此时不接受采访的顾虑,周姓工作人员回应称,学校对各方面是有考虑的。
北京大学官方微博4月6日发布的《说明》内容如下:
@北京大学4月6日通报说明,近日,有网友在网上发文,要求原中文系教师沈阳(2011年已调离北大)对1998年某女同学自杀事件承担责任、作出道歉。对此,学校高度重视,要求教师职业道德和纪律委员会立即复核情况,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经查阅相关材料,二十年前,即1998年3月,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对这一事件作出事实认定,给出调查结果;1998年7月北京大学对沈阳作出了行政处分。
nanxun_ 发表评论于
可怜的孩子,有死的勇气,为什么没有出来揭发这个禽兽的勇气?就算死了,也要留下真凭实据让亲人好友去讨个说法,让这只禽兽受法律的惩处。
wangd103 发表评论于
这是要抢中美贸易之争的头条
祖国的亲大业 发表评论于
原来以为只有美国这种腐败堕落的帝国主义国家才有这种事,原来社会主义中国也这德行哈。
Kaile 发表评论于
北大的流氓教授不少!
尘之极 发表评论于
不像两厢情愿,看似性侵。
该兽应被绳之以法,如果能找到证据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