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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吃鸡引出的。。。

(2013-10-15 19:02:56) 下一个

鸡这种家禽,大概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了,在中国,再边远,再清贫的山野小村里,人们一般也都会放养几只草鸡,一是因为这种动物极好养活,一把野菜,几粒苞谷,一捧雨水就能成全它们的日常温饱,二是因为这种动物能给与人类极有价值的物质回报:公鸡一年365天都能打鸣报时,繁衍后代;母鸡能在一年四季的3/4的时间里生蛋,为主人们提供用鸡蛋卖钱的几乎是无本儿的营生,当然了,还有极好的蛋白质可以被食用(如果主人舍得吃它们下的蛋的话)。最后,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例如逢年过节的时候,家里来了重要客人的时候,鸡们自己就会最终成为主人招待客人的盘中餐了。对于城市里的人来说,吃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了,想吃活的,去菜市场,农贸市场里卖鸡的专柜随便挑,公的,母的,大的,小的,芦花鸡,乌鸡等等等等,应有尽有。想吃现成的,去各大餐馆,食品店,你就可以品尝到你想要的煎的,炸的,炒的,煮的,炖的,焗的等等等等,琳琅满目。

中国人对鸡是情有独钟的。这里说的是“吃鸡”,久而久之,竟然出现了“无鸡不成席”,“无鸡不欢”的俗语,无论是自家里宴客,还是饭店里聚会,餐桌上都少不了一道用鸡做的菜,至于说到鸡的烹饪方法,那就更是变化多端,无奇不有,而且是一个地方一个风味儿,绝对是百花齐放式的。喜欢鲁味儿的,您可以吃德州扒鸡,浮油鸡片,姜汁蒸鸡,香酥鸡,那种骨酥肉绵,鲜香酥脆使你吃一回想下次,欲罢不能;喜欢川菜的,您可以尝宫保鸡丁,辣子鸡,口水鸡,手撕鸡,一定辣得您是热泪盈眶,口唇麻木,舌头冒火,却还意犹未尽,难于割舍;喜欢粤菜的,您可以品白斩鸡,豉油鸡,葱油鸡,脆皮鸡,那种鲜嫩,清新,滑爽的感觉能使人记忆犹新,念念不忘;如果您喜欢苏式菜肴,您可以试叫化鸡,“霸王别姬”(甲鱼和鸡一起在砂锅里炖),卤锅油鸡等等,那种原汁原味,香气四溢,鲜香肥美,怎是一个单纯的“好”字就可以诉说清楚的。

中国人对于鸡的热爱可以说是无与伦比,而人们出了国以后才知道,原来美国人吃鸡的本领一点儿也不在中国人以下,虽说吃鸡的方法可能是稍微逊色了一些,除了烤,就是炸,再或者做成鸡沙拉,没有国人那些个手段,但吃鸡的能量确是相当的可观,超市里的鸡胸肉,鸡腿,鸡翅膀,美国人一买就是几大包,快餐店里的南式炸鸡,北式炸鸡,鸡肉汉堡,鸡肉卷饼,鸡肉沙拉,美国人是天天吃也吃不腻。更有甚者,美国人的那种乡土气息浓厚的,极简单的,却十分好吃的炸鸡,竟然也漂洋过海登上了以烹饪大国自居的中国人的“吃鸡”的榜首,各大,中城市里竞相建成了那十分醒目,色彩鲜艳的“KFC”的炸鸡店,虽然一份炸鸡的价格十分的不菲,但吃鸡的人却是络绎不绝,纷至沓来,看来,这“美国鸡”和“中国鸡”之间的较量还是十分严峻的,咱那些炎黄儿孙们为什么就那么爱吃那些被冠名为“垃圾”的帝国主义的食物呢?为什么就不对咱自己的“国产鸡”情有独钟呢?看来,这“做鸡”和“做鸡”之间的学问还是挺大的呢,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做得好“鸡”呀。

生活中,十个人里可能有八,九个都是爱吃鸡的主儿,但还是有那么一,二个葛色的人,就是对鸡不那么上心,不那么爱得死去活来,我就是其中之一。虽然,一年里,偶尔也会吃上几个“KFC”的辣鸡翅,但相对于别的肉类来言,那点儿东西简直就是凤毛麟角,不足挂齿。为什么我对“鸡”那么的没有“好感”呢?这里面还有一个小故事:

在那物质相对匮乏的年代里,人们都想尽各种办法,八仙过海各显其能,尽可能的利用极其狭小的空间为自己和家人多谋些额外的福利。记得有一个时期不准各家各户养鸡,于是乎,W叔叔和Z姨家就把几只鸡养在自己住的屋子里,听任鸡们在屋里吃喝拉撒,弄得满地都是鸡屎,让人无法下脚,他们却一点儿也不在乎,照样在屋里吃饭,放食物,睡觉,可能是一想到过年的时候能有足够的鸡肉吃,那些鸡屎的味道也就自然而然的清淡了许多。王爷爷也养了一,两只鸡,只是他的鸡笼是放在公用的,极其狭小的阳台上的,每当人们去阳台的垃圾箱倒土的时候,那几只鸡都要唧唧喳喳的不安分一番,好像谁要把它们怎么样似的,有几次,那些鸡还在王爷爷给它们喂食的时候,一展鸡翅,卜卜愣愣的从阳台飞下了二楼,害得王爷爷赶紧一溜小跑下楼去追。。。我们家是没有任何作为的,只能是眼巴巴的盯着那几斤几两的肉和只有过年才能买到的一只小冻鸡,无论如何,日子总都是要过的。

天有不测风云,76年的大地震,使京津地区的许多楼房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伤,我们的楼虽说没有受损,但大家再也不敢在楼里住了,于是,人们都在楼前的小池塘边各自建起了用碎砖头和泥巴垒的临建棚,日子过得倒也有模有样。因为不用在楼里住了,人们的生活空间在一夜之间就有了极大的改善,而这种改善对于我们家来说,就是可以养鸡了。妈妈和我从卖小鸡雏的贩子手里买来了几只白色的,说是进口种的鸡,名字叫“白拉克”的,就在自家的临建棚门前放了一个鸡筐,开始了养鸡的生活。日子过得真快,几个月后,那几只鸡崽子就长成了半大的小鸡,除了一只以外,其余的几只全是头顶着雄赳赳的鸡冠子的小公鸡。妈妈怕它们长大了以后打鸣儿,招惹到别人家的闲话,另外,也是想自己家里多一些油水儿,就在以后的几个月里,分几次将它们全部“杀害”,填了我们一家三口的肚子,而对于剩下来的那唯一的一只鸡,妈妈说,它是一只母鸡,再有几个月,也就是过年的前后,它就可以开始下蛋了,到那时,我们家的鸡蛋就可以比平时多出几个了。哈哈!时间一天天的过去了,那只鸡也越长越大,白白的羽毛,红红的头冠,黄黄的两只长脚,走起路来雄赳赳,气昂昂的刹是好看,妈妈几乎隔个一两天就抓住它,然后用自己的两根手指头在鸡的屁股眼儿上使劲儿的按一按,说是看看鸡屁股开了几指了,等到开到一定的程度,它就能下蛋了。这一养就又是几个月,这样按来按去的,也没看那鸡的屁股眼儿再怎么张大些,到是那鸡的个儿头是一个劲的蹭蹭的长,一来二去的,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它已有五,六斤重了。这天,妈妈又把那鸡拎了起来,照样在它的屁股上一顿乱按,并高兴的宣布,这只鸡再有个几天就真的能下蛋了!晚上,一家人躺在临建棚里的土炕上,说起了那只鸡,兴奋得不能自己,如果它真的下了蛋,那可是我们家的头一个自家产的鸡蛋啊,那是何等的光荣和不可思议啊!不知什么时候,睡梦中的三个人被一阵嘹亮的鸡叫声给吵醒了,妈妈说:这是谁家的鸡,大礼拜天的也不让人清闲一会儿,真是讨厌。咦,不对,这声音好像就在自己的门口。于是,妈妈穿好了衣服,打开了临建棚的用木头板做成的门,这一看不要紧,只见我们家的那只“就要下蛋了”的大白“母鸡”正扯着脖子一声一声的叫得欢呢。哎呀,原来妈妈也有看走眼的时候,这几个月的鸡屁股算是白抠了,愣是让一个货真价实的公鸡给骗了好几个月。

怎么办?没有办法,只能是一个字“宰”。我真的有些不忍心看它死去,因为它和我们一起度过了那么长的时间,对它已经有了感情了。可是,不杀它又不行,它的叫声实在是太大了,养着它只能是吵人,吵自己。于是,一天,妈妈拿起了刀(爸爸是不会干这种事情的),一下子就给那只大白鸡抹了脖子,事后一称,除了毛之后净重四斤多,真够大的。妈妈把那只鸡用锅白煮了,当成了一家人的美食端上了桌,看着那大大的鸡脚,大大的鸡头,我的心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滋味儿。人们都说,自己家养的动物自己是不应该吃的,吃了以后会有一种负罪的感觉,不知是真是假,反正,从那以后,我就再也不爱吃鸡了,有好长一段时间,一吃鸡,就会想起我家的那只又白又大的“白拉克”,尤其是他的那两只金黄色的大脚和鸡冠子大大的头。

来美国以后,发现人家商场里的鸡肉是那样的便宜,那样的新鲜,但是,买的次数的确不多,因为他们的鸡都是那种又大又白的鸡,和我家曾经养的那只几乎一模一样。还有一点,就是我对那些吃狗肉的人没有什么好感,其实,也知道那是一种不应有的感觉,因为我自己也吃猪肉,牛肉等等,那不也一样是动物吗,可是,由于自己养了狗,就对它们有了很深的感情,就看不得别人吃它们了。人啊,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动物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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