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的简单道理
骆远志
几年前我在上海探亲,碰巧得知中学时代的好朋友在无锡,于是立即坐高铁去看他。我们阔别了几十年,一直没有音讯,所以畅谈了一天一夜。令我惊讶的是,在简单交换各自的经历后,他开始详细讲述中学时代自己和其他好朋友暗恋女生的事。他讲得如历历在目,谈及的人和大背景,我都非常熟悉,但大部分事件,我以前完全不知道。被他的真诚和信任感染,我也第一次讲出自己高一时暗恋我们同班同学的事。他听完后,费了很大力气才回想起我讲到的女生,然后说,“是她呀!她蛮好看的,但当时比她漂亮的还有好几个。”
过了一段时间,我回到吉林。我们十几位同学聚会,其中也包括我曾经暗恋的女生。她言行和装束都很得体,神采奕奕。虽然没有人告诉我,我还是看得出来,她已经听说了我当年暗恋她的事。我们每个人轮流介绍自己的情况。从她的叙述,我得知她人生平顺、幸福,很为她高兴。我们愉快地交谈,保持着恰当而友好的距离,相敬如宾。与她面对面,勾起我回忆当年为她的痴狂。但同时我也实在地觉得,往事都已经过去了。当年对她的感情,已经没了踪影。平心静气地看着她,我觉得她依然漂亮,但也理解了为什么其他男同学认为,她和另外几位漂亮的女生也差不多。
人们常说,“女生美,所以男生爱她”。但我认真地审视自己的内心经历,发现这种说法其实不对。实际是“因为爱她,所以才觉得她美”。美,永远取决于看的人。也许每个女孩都有漂亮的一面,但大多数少年,包括我,不懂欣赏,经常对她们视而不见。我当年觉得这个女生美,和对她的暗恋,是同时产生的。我爱慕她,就觉得她美若天仙、天下第一。当时学校非常敌视学生恋爱,而我内心也很厌烦自己的这种感情,觉得它害得我寝食不安,是不必要的累赘。我内心羞愧难当,但又情不自禁,因为它不受我的控制。暗恋来时,我挡也挡不住。它驻在心里,我甩也甩不掉。最后,它离去时,我唤也唤不回。多年以来,这段经历一直是我心中深藏的记忆。这个女生,在我印象里一直完美。但这次重逢,给我上了生动的一课。我不再爱她了,再见到她,就觉得她的漂亮程度和别人也差不多,正如当年没有爱上她的男同学,那时就觉得她和别人类似。
我们这代人成长的时代,社会环境没有给爱情留下多少生存空间。初中的时候,班上有两个女生,情窦初开,与隔壁一所学校的两个男同学结伴到山上玩。其实什么出格的事也没有发生,但被老师知道,于是学校如临大敌,严厉批评她们,同时通知家长,并对其他同学掩盖消息。不久,两个女孩都被强制转学,从重点学校转到非重点学校。她们的前途,很可能因此就被毁掉了。当时我所在的学校,把学生的任何爱情萌芽,都直截了当地看作坏事,与做贼类似,比打架骂人还要更坏一级。学校把恋爱的学生看作是品行不端,发现后一般要求他们转学、“劝退”、甚至开除,毫不怜惜。我在交大一年级时,也有一位很优秀的同学,因为谈恋爱时有两厢情愿的性行为,被学校发现,认定为道德败坏,召开校级大会,在全体同学面前宣布开除令。当时上大学,竞争极端激烈,大家都是经过十年寒窗。而那位同学的大学梦,就这样被斩断了。现在回头看,真是不公正,不合理!这样的学校,是多么偏执和荒唐!
那个年代的学校小环境与社会大环境,都强烈压制学生恋爱,所以身边真正“谈恋爱”的例子并不多,而单相思、暗恋的同学,却非常多。男女同学,几乎人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其实,如果两个人正常谈恋爱,他们的思想会被很多关于相处的现实问题占据。而单恋,反而是更纯粹的精神恋爱,为观察爱情的特点提供了更好的素材。“爱情”是个常用词,不同的人,在不同的场合,会解读成不同的意思。比如,它有时让人联想到恋人相处时的浪漫情节。这篇文章讲的“爱情”,特指个人的内心情感。
我对身边的男生了解得更多一些。他们的暗恋有一些共同的特点。第一,当事人经常深陷之中而不能自拔。他们的这种感情,不受本人控制。第二,他们都觉得自己的爱慕对象是天下第一美女。相比之下,其他女生都黯然失色。没有哪个男生暗恋自己认为是第二漂亮的女生。其实,不同的男生暗恋不同的女生。而这些被暗恋的女生,在别人眼里,大多属于比较好看的,但并不美丽绝伦。第三,暗恋一般没有现实界限或功利目的。比如有男生暗恋女老师,来自城市的同学暗恋来自农村的同学,上海同学暗恋外地同学,甚至有男同学暗恋别人都不觉得漂亮的女生。我高中时暗恋女生,却完全不知道她的背景,包括她家庭情况,父母做什么,住在哪里等。那时的考试,每次都是全校排榜,榜单贴在走廊里,但我甚至从来没有注意过她的成绩或名次。第四,在一个时间点,一个男生只暗恋一个女生。我从未看到过一个男生同时暗恋两个女生的。第五,暗恋的男生,经常做出平时不敢做的事。爱情使平常人变得勇敢。第六,爱情让人有奉献精神。暗恋的男生常有强烈的愿望,为对方奋斗和牺牲。
可惜的是,在强大的社会压力下,少年时炙热的爱情,后来很少结成正果。绝大部分人就像高中时的我一样,把暗恋埋在心中,不敢公开,不敢向爱慕的人袒露心声,甚至不敢正视这种感情,而让它慢慢消亡。到了结婚年纪,大多数人顺从父母和社会的要求,在别人设计的框架下,找一位符合各种条件的配偶。例如,顶尖大学的毕业生,经常被大众看作是社会里最浪漫、最重视爱情、和最远离市侩的一群人。但具体看交大同学们的真实婚恋,无论男女,也是主要强调出国、户口、工作好坏、事业前途、对方学历、家庭背景等物质指标。可想而知,社会上一般人的婚姻就更物质了。总之,现实的婚姻有那么多预制条件,能遇到一个符合这些要求的人,都很困难。在这样狭隘和严苛的条条框框下,爱情还能生存吗?我没有亲历的经验,但很怀疑。
像很多知识分子一样,我年轻时有一段时间,苦苦探求自己的思想根基和人生目标,其中也包括试图理解爱情。我经历过自然和强烈的爱情,也面对过周边环境对我的爱情的挤压。开始时我觉得,社会里的人对爱情的想法和行为,简直是疯狂而愚蠢,但认真观察后发现,他们其实有深刻的思想根源,虽然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并不自知。这个源头就是中国传统思想和中国版的唯物主义。
古代中国文学和艺术对爱情有生动的描写,比如远古的《诗经》,浸透着思想自由奔放的先人对爱情天然的向往和崇敬。但是最近数百年里占主流的、直接影响当代中国的传统思想,包括儒家哲学和道德、家族和宗法制度、政治和社会制度等,总体上漠视爱情。隐含的意思就是,爱情不重要,甚至不值得被谈及。这套思想认为,两性关系的最高目的是传宗接代,所谓“合两性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把男女关系终极物化,决定了其中的任何部分,都要依附于这个现实目的。所以婚姻要从父母之命,而父母的目的就是延续香火。自主和浪漫的爱情,被认为是“男女私情”,虽然大量出现在章回体小说和戏曲里,但是属于俗文化,仅供人消遣,不登大雅之堂,在主流社会里没有地位,在现实生活中也不被他人尊重。
这样的传统思想,既不反映我的情感经历,也没有回答我的内心问题。当暗恋或爱着某个女生的时候,我会强烈地希望得到对方的爱,并且自然地想知道,这种感情是哪里来的?我为什么这么爱她?但我那时从来没有渴求过生儿育女,也没有计划过婚姻。婚姻和生儿育女,离我如此遥远,不可能是我爱情的原因,也不是我心里的目的。
读书时,我们一直被灌输唯物主义思想。当时同学们把它当作笑话。但我发现,成年以后大部分人还是信奉这个主义,倒不是因为他们被折服,而是因为他们只知道这套思想,所以不由自主地遵照它来想问题和做事情。唯物主义爱情观认为,爱情就是性欲与人的政治经济地位结合后的产物。但这套理论明显不符合我看到的现实。一个男人可以对任何女人有欲望,但当爱情来的时候,他只爱一个女人、而不是所有女人。性是一对万的,但爱情是一对一的,所以性不决定爱。回顾我个人的经历,几次暗恋和爱情,都发生在我完全不知道对方背景的情况下。我根本不知道她们的政治或经济地位,这些东西怎么就决定了我的爱情!?我熟悉的朋友的爱情,也经常跨越这些人造的社会界线。所以这套唯物主义理论,不符合我经历和观察到的事实。
在中国传统文化和唯物主义里都找不到答案,我把眼光转向了基督教。耶稣的精神,为我理解社会和人生的方方面面,都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也回答了我关于爱情的关键问题。《圣经》说,“爱是从神来的”,所以爱产生于物质之外。男女间的爱情也是爱,它的源头和基础是神,所以不从属于性、生儿育女、政治经济地位等物质因素。神是基督徒的最高原则。人要崇拜神,跟随神,用自己的一切,包括身、心、内在的努力、和外在的财物等去服务神。《圣经》说,“神就是爱”,所以有爱的人,应该在心里把爱高高举起,让自己的行为追随它,而不应该用利益的算计来挤压、贬低、或亵渎它。在认识神之前,我就从自己的内心经历中逐渐悟到,爱情是如此美好和伟大。相比之下,世上的物质享受、社会地位等,都很渺小。所以为爱情而放弃物质利益,理所当然。但是中国文化和唯物主义,都认为物质的地位高过爱,本末倒置了这个根本的关系。强调物质、并用物质贬抑爱,人也可以生存,但爱,作为人最重要、最美好、和最伟大的特点和能力,就会被漠视和压制。人相信这样的理论,生活就会黯然失色。社会奉行这样的主义,就会万马齐喑。耶稣把爱与物的关系摆正了。不是爱依附于物,而是物服务于爱。崇尚爱,让人生和世界都生机勃勃、充满希望。所以我接受了基督教。
大多数女人都强烈地、从心底里希望自己很美。但很多人没有清晰地认识到,只有当一个女人被真正地爱着的时侯,她才最美,美得出类拔萃,美得独一无二。女人的“最美”,只可能来自于爱她的人的心。而如果她委身于一个并不热爱自己的人,即使她眼睛、鼻子、身材都很好,装扮和化妆都精致,她也只是成千上万的,眼睛、鼻子、身材都好,装扮和化妆都精心的女人中的一位。大众闲谈里的“漂亮女人”很多,不足为奇。
但是,很多男人和女人却相信,“男人爱女人,是因为女人物质性的皮囊”、和“女人的美就是她的容貌、身材、衣着、化妆、气质等,本质是物质的”。我也曾这样以为。我想法的改变有个过程。中学时暗恋女生,我当时由衷地觉得,她是世界上最美的。我以为,我看到了她无以伦比的美,别的男同学肯定也都看到了。我爱上了她,他们肯定也爱她。我不敢表现出来,他们肯定也像我一样,爱她但不敢表露。我不自觉地假设,她的美是“物质的”,是“客观的”,在所有人的眼里都一样。所以我陷入了一个悖论:越是喜欢她,就越觉得自己配不上她,因为我内心知道,自己远不是世界上最完美的男生。这曾让我极度自卑。
后来,我慢慢地领悟到,我觉得某个女生最美,别人不一定也觉得她最美。换句话说,她的美,只在我的眼里,是我发现了她独特的美。于是我发现,认为“爱情是基于女性物质性的皮囊”、和“女人的美是物质的”等观念,是死路一条。我必须抛弃,否则下面两条关于人生和爱情的基本观念,不可能共存:
1. 我爱我眼里的,世界上最美的女生。
2. 我远不是世界上最好的男人。
上面第一条,我一定要坚持,也不得不坚持,因为我自然地爱自己眼里最美的女生,爱不起来其他女生。同时,我也不得不承认第二条,因为那是现实。实际上,人各有特点,不存在“世界上最好的男人”。我只有相信“她的最美,来自我的心,不是物质的”,我才可能有信心去追求她。否则,我就会陷入中学时那样的自卑,越爱她就越畏首畏尾。这个道理不但适用于我,也适用于所有男生 。不但适用于男生爱女生,也适用于女生爱男生。
女人追求美,重视装束打扮等,让自己变得更漂亮,可能有些帮助,但远不是最关键的。爱她的人的心,才是女人之“美”的最关键成分。美,是一个灵魂触动了另一个灵魂,远比外表的“漂亮”更珍贵和稀有。男人爱女人,与他觉得她最美,本质上是一回事。任何女人在真心爱她的人的眼里,都是举世无双的美玉。但如果女人无视真心爱情,因为贪图世俗利益而接受并不热爱她的人,她就把自己降格成了一块平淡无奇的石头。在得到世俗的物质好处的时候,她也许觉得自己很聪明,却可能没有意识到,丢掉了爱她的人的心,她也就赔上了自己一世的美。
很多人感到孤独,但觉得爱情难寻。比如,平时生活节奏快,就有人说,“大家都很忙,哪有时间恋爱?”现代商业社会,人心不古,又有人说,“人人只想赚钱,谁还在乎爱情?” 一些人初恋不成,或经历过感情挫折,就觉得,“我的爱情用完了,以后再也不会有真爱了”。其实,爱不属于你我。人只是爱的载体,爱的源头不是软弱和不可靠的人。如果你信基督教,就会知道,爱来自神。如果你还没有接受耶稣,也可以把爱理解为“大自然的馈赠”。无论神还是大自然,都是亘古永续,所以爱就永在,当今的世界也没有那么特别。我用自己的经历做见证。回想高中时,社会、学校、和家长,都用极端的手段防范和压制学生恋爱,我自己理智上也非常讨厌暗恋,但是它还是闯入我的心。不但我一人如此,我身边很多熟悉的朋友,也被单恋折磨得食不甘味。在那样扭曲的年代,爱情都能顽强地发芽和生长,何况今天。再讲,少年时爱情萌动,我慌张失措,与它失之交臂。但错过纯美的初恋,并没有使我丧失真爱的能力。所以永远不需要悲观失望。如果渴望爱情但未得,就应该继续努力寻找。如果已经有了爱情,就应该对未来抱有信心。
很多人觉得自己平凡,没有信心获得爱情。其实所谓“自觉平凡”,就是用某种物质标准衡量自己,比如财富、长相、家庭背景、为人处世的技巧等,结果发现自己不在金字塔的顶端。如果爱情真是基于物质的,那么世界上占绝大多数的平凡男女就确实很难得到爱情。谢天谢地,爱情来自于心灵,是神给人的礼物。它本质上不属于物质世界,所以大家才都有可能得到美好的爱情。风流倜傥的徐志摩有爱情,丑陋卑贱的钟楼怪人也有爱情。位高权重的爱德华王子为情人放弃王位,平民之妇的孟姜女为丈夫千里送寒衣、贞烈长存。无论贫富贵贱、环肥燕瘦,每个人的爱情可能经历考验,都需要勇敢追求才会圆满。因为爱情普惠人间,不只是极少数人的专有,所以它才伟大,所以古往今来的文人墨客和市井常人才都歌颂它。
比如《红楼梦》中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之间的故事,就生动地诠释了这套道理。爱情不是一种基于客观标准的“竞赛”,并不是谁在各个方面的条件和表现最优,谁就一定会在爱情中得胜。宝钗是金陵四大家族之一、薛家的掌上明珠。她“妩媚风流”、性格大度、人品端芳,又知书达理、才德兼备。而黛玉是父母双亡的孤女。曹雪芹虽然也称赞她貌美,但着墨不多,倒是一直强调她的孱弱多病、多虑心窄,所谓“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 “嘴又爱刻薄人,心里又细”。很多《红楼梦》的读者和影视观众都为宝钗“抱不平”,觉得她各方面都比黛玉强,如果自己是贾宝玉,就会选择她而不是黛玉。但书中的宝玉偏偏喜欢黛玉。他比较两位姑娘,“戕宝钗之仙姿,灰黛玉之灵窍”。他觉得宝钗有仙女般的美貌,但黛玉胜在灵气。所谓“灵气”,经常就是情人眼里的、物理长相之外的美。
从婚姻和家庭的角度看,爱情有一个“缺点”,就是它有可能凋谢。爱情如同一个小生命,有它内在的顽强。但它需要不断的养分与呵护。如果断了,它就会干枯、消亡。在中国传统文化和唯物主义思想的熏陶下,很多人自觉、或不自觉地相信,爱基于物质、物质可以换爱。所以他们滋养爱情的办法就是靠外在的东西。比如女人希望靠打扮、整容、厨艺、生儿子等,来拴住丈夫的心。而男人则希望靠大房子、汽车、昂贵的首饰、和直截了当的给钱,来保持女人对自己的爱。
基督教文化倡导用心换心,而非用物换爱。最好的保持对方爱自己的办法,就是自己真心爱对方。爱情就像一团篝火,两人一起拾柴,火焰才会旺。基督徒也打扮、增进厨艺、生孩子、买房子、买首饰等。不同的是,基督教引导人们重视这些物质所承载的、相爱双方的真心。比如互赠礼物,基督徒认为,重要的不是礼物的价钱,而是礼物向对方传达的、自己的情谊和用心。
我一直有个隐约的感觉,好像每一个渴求爱情、准备为爱奋斗的人,内心都有个小“雷达”,帮助他在人群中探寻和自己相配的,也渴求爱情、准备为爱付出的异性。这样的两个人相遇,爱情就容易产生。外人以为,他们被对方的外在容貌吸引,所以一见钟情。甚至很多当事人自己也这样认为。实际上,他们更可能是内心产生了共鸣,各自的“雷达”探测到了对方心里埋藏的热情。这种寻爱的“雷达”不可能是万能的,但经常有强大的穿透力,能够透过外表、探到对方的内心。
我去看望高中时暗恋的女生,带着一个隐藏的小问题。当年我曾对她有很多美好的期许,觉得她“最好”、从内心到外表都完美。我想知道那时对她的想象和信心,是否被后来的生活证实。结果发现她真的长成了一位对爱忠诚、尽职尽责的贤妻良母。我当时是个懵懂的少年,当然毫无经验,但我对她的直觉竟然是对的,或者至少在大方向上是对的。也许人的心里真的有这样一部“探爱雷达”!
总之,爱是神奇的,不是用物质堆砌出来的。用爱才能换来爱。
我遇到过太多的人,少年时心中有真实和强烈的爱情,却从来没有理解这种感情的深义。他们也许受过良好的教育,学到了很多知识。他们也许为自己的高智商和头脑里的思想而骄傲,但那些思想都是社会和父母灌输给他们的,并不能解释他们的生活和感情。自己面对的真实和自己的思想相互矛盾,他们却不自知。明明自己就有爱,他们却不知所措、不懂得珍惜。这么多年以来,我听到过很多似是而非的借口,包括“我那时很幼稚,什么都不懂”、“小时候的感情不算数”、“早恋不好”、“我的感情可能不是‘爱’,电影、小说里讲的那种,才算是爱”、“恋爱可以偏重精神,但结婚就应该物质”、“爱情太高大上了,一般老百姓,谈不上爱或不爱”、“和初恋睡一回就释怀了”等等。他们的说辞五花八门,但本质都一样,就是要贬低和放弃自己的爱。
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他们驯服地听从父母的想法、或社会的期待,随大流地相亲,依据物质条件选择结婚对象,同时也接受别人这样筛选自己。然后他们结婚、生子。他们这样做,也许成功地避免了与父母和社会的冲突,绕开了可能的世事艰难和内心挣扎,人生过得顺风顺水,但是他们泯灭了自己心中美好而伟大的爱情。
大多数情况下,父母和社会的期望,本质就是“爱情要为物质利益让步”。比如中学时,家长和学校都极端敌视学生恋爱,最大的理由就是“恋爱影响考大学”。上大学后,同学们面对的社会压力变得更真切和实在。他们放弃爱情,经常是为了避免干扰出国、户口、工作等世俗目标。无论一个人坚信、还是不信爱情,他面对的现实都是一样的。但他对爱情的态度,却预示着不一样的未来。如果他坚信爱情,爱就可能激发他的内在意志和力量,把他变得更强大和有创造力,使他改变周围的环境和自己的人生,而不只是被环境驱使。
那些轻易放弃爱情的人,也许永远不会知道,如果当初坚守爱情,自己可能过得更充实和幸福,人生可能放出意料之外的异彩。
“爱情的基础是物质”,是书本里的用语,一般老百姓不太会这么讲。但这种思想广泛蔓延于中国社会,深入人们的骨髓。它在现实中的表现多种多样,其中很常见的一个就是,很多男女都坚决地认为,“谁付出的代价越高,谁的爱情就越深”。比如很多新娘索要高额彩礼,或要求婚房上只写自己名字,理由就是,“只有你为我花了大价钱,才能证明你真爱我”。这种想法既伤害人,也与现实不符。
在中学和大学期间,经常听说或遇到,某个男生追求女生但不被接受,于是男生就为女生花超出自己经济能力的钱,或做危险、疯狂的事,来向女生证明自己的“真爱”。这些男生,有的买很贵重的礼物,有的为女生打架,有的自残,比如剁掉自己的小手指,有的甚至自杀或犯罪等。他们都有一个类似的逻辑,“你看我为你花销这么多、做如此冒险和伤害自己的事,证明我爱你很真、很深”。眼见这种思想的现实表现,就很容易看清楚它的荒谬和愚蠢。
爱情是两个心灵的共鸣。虽然在现实生活中,为了得到爱情,男女双方经常需要冒险、牺牲眼前利益等,但是从本质上讲,这些“物质代价”并不是爱情的必要条件。这就如同欣赏艺术,其实是观众与作者在心灵层次上互动。虽然在现实中,人们经常需要花钱,如购买博物馆门票等,才有机会见到艺术品,但是对艺术的理解和享受,最终与是否花钱没有关系。
明末重臣吴三桂喜欢姑苏名妓陈圆圆。吴为陈冒死造反,付出了常人无法企及的代价。按“谁为女人付出的代价越高,谁就越爱她”的逻辑,吴三桂应该算是非常爱陈圆圆了。满清入关后,吴三桂得势,被封为平西王。陈圆圆年稍长、色稍衰,吴就把陈打入冷宫。最后陈圆圆死在道士庵。吴三桂哪里“真爱”陈圆圆了!?他与绝大多数中国历史上有权有势的男人一样,只把女人当作物品,并没有心心相印的爱情。当年陈圆圆的“物质皮囊”比其他女人的好很多,所以吴三桂愿意为她支付非常高的价钱而已。
所以“谁付的代价越高,谁的爱情就越深”的观念,在行为上中荒唐,在思想上错误。它就是“物质是爱情的基础”思想的一个衍生品。所谓“代价”,就是某种物质指标。这个观念的实质就是,用物质来衡量爱情,依此把爱情分成高低上下。这样的思想尤其伤害女性。持这种思想的人,不论男女,物化了爱情,物化了婚姻,也物化了女人。把这种思想当作主流意识形态的社会,就会漠视女性的感情和尊严,就会矮化女性的人格。
爱来自心,归于心。基督教看得更深,爱来自神,归于神。因为爱是属神的,所以爱都是同源同质,没有高低上下之分。爱情没有标价,本质上不能用物质来换取,也不能用物质来衡量。男女之间只能用心来感受对方的心,用爱来激发对方的爱。这样的爱情,在现实中才美好。社会推崇这样的爱情,女性才会获得真正的尊重。
婚姻和家庭承载着巨大的社会责任。而爱情则远没有那么多社会功能。所以一般宗教、哲学、和政治社会思想体系,都更加重视婚姻和家庭,而较少论及爱情。但是从个人的角度,尤其是从男性的角度,婚姻和爱情的轻重程度,经常倒过来。爱情是天然的,是自己的;而婚姻是社会的,是强加在自己身上的。在我眼里,没有爱情的婚姻,与枷锁无异。我年轻时从来没有向往过婚姻,也从没有计划过与结婚相关的事项,例如定居于一地、赚钱、买房子、养家糊口等。可能大部分男人和我类似。我爱上后来的太太,发现她向往和需要婚姻,所以我就结婚,因为我愿意为爱的人做一切力所能及的事。后来又发现家庭需要房子和钱,就去努力赚钱。爱情经常是人内心的巨大动力,促使相爱的两个人创造家庭,生养孩子,勤奋工作等。
我们年轻时,社会上流行把房子、工作、户口等当作婚恋的先决条件。没有这些东西,就不能谈恋爱或结婚。人到中年再回头看,相对于爱情,这些物质条件是多么微不足道。把物质看得高过爱情,在现实中被一次次证明是短视。尤其在我熟悉的交大同学圈子里,只要正常努力,在毕业后不久,几乎人人都有漂亮的房子和体面的工作,也都能定居在自己喜欢的城市。很多人甚至移民到自己选择的国家。而当年在这样的群体里,也有很多人为房子、工作、户口等和心爱的人分手。他们自以为很精明,而实际上,他们为了稀松平常的小利益而放弃了非常难能可贵的爱情,如同用黄金换泥土,吃亏得让人觉得痛心、可怜,真是直截了当的愚蠢。
虽然讨论时大家言必称“爱情”,但是大多数人面对婚恋时,还是把对方的物质条件看作首要考虑因素。中国社会的传统与风气如此,大多数人不能免俗。于是很多女生想到了一套看似在物质和爱情之间“两全其美”的策略,“我先用物质条件筛选老公,结婚后再全心全意对他好,他也会一样爱我。这样的话,物质条件有了保障,爱情也有了”。这样想的女生特别多,在我的家乡、上海、和北京,有农妇也有女知识分子。后来知道在台湾、香港、越南、和韩国等地,也有很多人这样想。这也许是现代儒家文化圈里大部分 “好女人”的想法。
这些女生里面有的很优秀、精明,但我诧异为什么她们看不出一个明显而简单的漏洞。被她们挑中的男人会怎么想?他们当然会觉得,“女人们都依据我的物质条件挑选我。即使结婚后对我好,这种‘好’也是我的物质条件换来的”。这些女人物化了自己的婚姻、也就物化了自己,和历史上“尊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女性没有本质区别。面对这样的女性群体,男人们自然还会像两千年前的刘备那样认为,“女人如衣裳”。在漫长的婚后生活中,如果男人的社会地位没有大变化,夫妻可能相安无事。如果他发达了,自然就会理性地想,“我原有的条件换来她。我地位高了,条件更好,就理应去换更年轻、更漂亮、家庭背景更好的女人。反正结婚后女人都会对我好”。刘备的两个老婆为他投井自杀,他会觉得,“这有什么?我当了皇帝,会有更多更好的女人愿意为我死”。在当下的中国,成功的中年男性,大比例地离婚或有婚外情。他们的内心盘算,可能也是依据类似的逻辑。
从社会角度讲,这是中国传统文化“物化女性”的一个后果,几千年来坑害了亿万中国和东亚女性。从个人角度讲,那些在婚恋里把现实的物质利益摆在真情之上的女人,看似精明,实际上自我物化,陷入了没有出路的“思想死胡同”。
讲到耶稣、或讲到爱情至上,可能很多人不敢认同,但如果说要取消“一夫一妻制”,可能绝大部分人,尤其是中年以后、中产以上的女人,会坚决反对。人们也许没有认清,一夫一妻制的思想基础,就是基督教和崇尚爱情的原则。
基于物质的男女关系,无论它是基于什么物质,内部的逻辑都是排斥一夫一妻制的。道理很简单。在信奉物质条件决定婚恋的社会里,缺乏物质的男人,比如无权无势的穷人,就会被剥夺婚恋的机会,因为总有人不具备最起码的物质条件。而有权有钱的男人,就会一夫多妻,或一个男人配多位女伴。一旦社会要求女人,或女人自己,把物质条件置于爱情之上,她就被物化了,就有了一个价码。一个拥有双倍于此价码的男人,就有条件找两位这样的女人。而只有崇尚爱情高过物质利益的男女,才会在环境允许自己有多个伴侣、或换条件更好的伴侣时,依靠爱情抵御诱惑,心甘情愿地与原来的伴侣一人相守。当社会中这样的人足够多,广泛和长久的一夫一妻制才能存在。
《圣经》明确而强烈地要求夫妻相爱、相互忠诚。比如《圣经》说,“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她舍己”。《圣经》又说,“The wife does not have authority over her own body but yields it to her husband. In the same way, the husband does not have authority over his own body but yields it to his wife.”(大意:妻子的身体属于丈夫;同理,丈夫的身体属于妻子。)基于这样的基督教婚姻观,社会才能长久地维持一夫一妻的制度。而当今世界的其他主要文明,比如伊斯兰、儒教、佛教、印度教等,都没有一夫一妻制的传统。
中国文艺界已经流行宫廷戏、穿越剧多年。在社会各阶层、各年龄段里,都有很多戏迷。其中,男观众幻想自己回到从前,也会像戏里的皇帝那样,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或像王公贵族那样,妻妾成群。女粉丝则幻想自己是这些权贵的得宠女眷。他们似乎忘了,社会的男女比例总是大体平衡的。如果皇上或西门庆一人有N个妻妾,那么就会有N-1个底层男人因此失去了婚配的机会。如果一个女人得到皇上或西门庆的恩宠,那么他的另外N-1个妻妾就需要移入冷宫、或独守空屋。就像今天的大部分人不可能成为国家主席、赖昌星、或范冰冰一样,如果他们穿越回古代,依据概率原则,也不太会成为王侯将相或他们的宠妃,而更可能成为那N-1个没有婚恋机会的男人、或那N-1个被冷落的女人中的一位。
这个道理很简单,但很多人还是看不透。不平等的社会里总分上、下等人。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包括被欺压的下等人,总是幻想自己与后代成为上等人、有机会欺压其他下等人,而不知这个制度有问题。但是,耶稣在两千多年前就倡导一个新社会,并为此付出生命。在耶稣的世界里,每一个人,包括最底层的残废人、麻风病人、寡妇、妓女等,都是神的儿女,人格上与王侯将相一样。依据这个“人人平等”的理念,其后的基督教社会严格执行一夫一妻制。无论是国王还是叫花子,都可以有、并只能有一个太太。
十六世纪时,英国国王亨利八世没有儿子,王位将无法按惯例传续。他在位几十年,一直为此焦虑。但他不敢像中国或伊斯兰社会的国王那样有多个妻妾,而只能向基督教罗马教廷申请,希望教皇允许他离婚、再娶。试想,如果教廷允许亨利这样离婚,岂不是承认君王的婚姻要为王位继承让路?那样的话,皇室婚姻和王后就会被物化,沦为王位的工具。由于教廷和皇室对社会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天下所有女人也都会因此被物化。于是,教皇坚决不准。此事直接造成英国教会与罗马教廷分裂、以及之后百年里英国出现女性国王、皇室易姓、战争、和社会各领域的大变革。可见,为了维护婚姻与家庭的神圣,即使付出教会分裂、社稷将倾的代价,教廷也在所不惜。正是因为几千年来基督教会的坚守、以及广大基督教徒的支持,包括“一夫一妻制”在内的基督教家庭制度和理念才延续到今天,女性的尊严和地位才因此得到根本保障。
我见过一些中年人,尤其是其中的中年女性,本能地理解、或切身经历过“第三者”等婚外情对自己的危害,所以懂得“一夫一妻制”的重要。但他们坚称自己不信基督教,因为那是“洋教”。这些人有点像一群测量工程师,自己的工作依赖有关直线、平面、三角等知识,却声称不相信“欧几里得几何学”,因为欧几里得是外国人。测量原理是基于欧几里得几何学。同样的,一夫一妻制度是基于基督教。
十几岁时,因为父母的关系,我认识了几位1978、79级的大学生,有时去他们宿舍玩。那时的大学男生与后来一样,私下里好像总在想女人、谈女人。一次几个人在议论,其中一位当天在公交车上遇到了个漂亮姑娘,寥寥几句友善的对话后,姑娘得知他是大学生,竟然一直跟他到校门,希望与他进一步交往。他吓得赶快跑进校园躲起来,让门卫拦住了姑娘。1980年代初的东北非常保守,女孩在马路上倒追陌生男生,极端罕见。高考恢复后,社会女生觉得大学生都是天之骄子,趋之若骛。那个敢于倒追的姑娘很勇敢,而那位男大学生也算撞到了桃花运。我不懂他为什么跑,就问你何必跑?他回答,我是鞍山人,毕业后要回鞍山,哪有办法把一个吉林姑娘弄到鞍山?
那时的中国城镇老百姓,户口、工作、居住的公寓等,都是国家指定或分配,个人没有多少选择或改变的余地。所以要结婚,就不得不考虑双方的这些条件,因为如果一方是农民、或两个人的户口不在一地、或者户口在一地,但工作地点相离很远,都会造成结婚不现实。当时奉行国家全面控制经济的信条,个人的工资极低,男性一人的收入不够养家。而国家严格限制每个城镇人买食品和必需日用品的数量、地点和时间,每个人只有勉强够一个人用的配额。而广大的农民连这点配额也没有,他们事实上不能在城市里购买食品和很多常见日用品。
我有一个小学同学,也是同一所大学的子弟。他父亲教数学,是1960年代的大学毕业生。从1960年代到70年代末的大约20年里,东北老百姓没有涨过工资,所以他父亲工资不高。他母亲没有工作,家里姐弟三人。他们家生活就很困难,每到月底,家里经常没有钱买菜,他就会跟着母亲到郊区挖野菜,以补饭桌上的不足。记忆中他父亲瘦高,母亲显得很衰老。三个孩子成年后都很矮小,大约一米五左右,明显营养不足。一个中年大学教师,如果太太没有工作,当年的生活就可能如此悲惨。
那个年代的大学生谈婚论嫁,需要考虑的远不止对方的户口和工作。当时国家刚从几十年血腥的政治运动中走出来,老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还存在很多政治挂帅的遗迹。比如所有政府、单位、和学校的人事表格里还要求填写家庭出身和政治面貌等。一个人进了大学,就代表国家拥有和主宰他以后的人生。如果配偶本人或家庭有政治瑕疵,就很可能影响自己的工作与升迁。所以大学生婚恋,还得考虑各种政治因素。
这些名目繁多的条条框框,各个犹如通了高压电的铁线,使得每个人的“可行婚恋对象范围”变得很狭窄。但是来自内心的天然爱情,从来不会被这些物质条件限制。只有极少数人运气好,爱情碰巧发生在这样的范围内。更多的人如果胆敢追求爱情,就会与现实严重冲突,经常带来一辈子的惩罚。在腐朽愚昧的中国王朝时代,制度剥夺个人的婚恋自由,把决定权交给父母。在毛时代及之后的很长时期里,政府大张旗鼓地宣称个人有婚恋自由,但那些条条框框严重侵害了这个自由。绝大部分婚恋决定权实际上转移到了政府和具体领导手里。而政府和领导对个人的爱心、了解、或迁就,都远不如父母对儿女。
也许对中国没有深入了解的观察者,比如外国人或涉世不深的青年,会以为当时的社会这样压抑,连恋爱和结婚都如此限制,老百姓一定会愤怒和反抗,但实际情况却相反。到了1980年代初,毛式体制已经主宰中华大地30多年。它严密而野蛮,对异己毫不心慈手软。暴虐之下,中国老百姓整体臣服。绝大多数人在心里早已“跪下”,接受了这些限制,觉得理所当然。有点地位和权力的人,为了得到或保持他们的地位和权力,还经常主动支持和维护这些限制。只有很少的人内心不服,有反抗行动的人就更少。比如,当时的官方莫名其妙地敌视几乎所有民间的男女交往。这本是权力的任性之举,社会各基层却奉为天条,严格贯彻执行。当时在东北,一般老百姓把正当的男女交往也看作丑事,连“爱”都被认为是脏字。
记得初中时,父亲为我买了一本世界儿童教育名著《爱的教育》。我带到学校,被同桌发现。他看到封皮上有一个大大的“爱”字,就认定是黄书,煞有介事地报告给老师。班主任是位中年女教师,教语文,得知后非常紧张,立刻没收,即使我辩解也没有用。过了几个星期,她才把书还给我,可能因为没有在书里找到色情描写。但给我时,她还是面带狐疑,并没有完全解除戒备。这件事害得我有了心理阴影,后来一直没有读完那本书。就连童稚未脱的初中男孩也见“爱”色变,就连中学语文教师也不知《爱的教育》。这两个人无权无势,是再普通不过的老百姓,却时刻监视周围的人,自觉提防任何关于“爱”的蛛丝马迹,主动维护着这个压制老百姓自己权利与自由的社会秩序。那个时代的中国是多么闭塞和扭曲!
在这样的社会里,我们这代人早就本能地懂得,自己内心的爱情萌芽很危险,如果不严加压制,会直接影响到以后的升学、工作、城市户口、干部身份,等等,后果不堪设想。我们从小接受唯物主义的灌输,被告知所有感情都受制于物质,这为我们提供了借口去接受环境限制爱情。而且大家也知道,强调心灵或神的重要、甚至只要谈及,都会被批判成唯心主义,惹来政治麻烦。但是另一方面,我们又从电影和小说里得知爱情是褒义词,如果承认自己的婚恋里没有爱情,就是自认落伍,在人前脸上无光。于是为了生存和面子,很多习惯了向霸凌的社会屈服、又具有高智商的年轻知识分子,就选择了一条狡猾的道路。他们卑微地否认自己内心的纯真萌动是爱情,转而指鹿为马,不知羞耻地撇开心灵、基于物质重新定义爱情。他们认为,“爱情”就是在社会允许的、经常很狭窄的婚恋对象范围内,按利益最大化挑选配偶的心理。
这种挑选过程,也经常精妙复杂、也注重对方的长相、也会考虑到双方在性方面的和谐,只是选中的人不是自己心里的那个“最好、最美”,就好像贾宝玉自愿接受了薛宝钗、撇下林黛玉,朱丽叶委身于帕里斯、抛弃罗密欧。持这种唯物主义爱情观的人,如果顺利婚配,会觉得自己既避免了与现实冲突、也得到了爱情。他们把婚恋带来的好处,比如生活的舒适和性的欢愉,当作“爱情的美好”。但是,与不爱的人朝夕厮守让他们压抑,愧对心底里的那个人与那份感情让他们自责。他们在内心深处为自己不值。为了维持表面的正常,他们依靠从众心理麻痹自己、冲淡隐藏的空虚与遗憾,因为在他们周围经常有很多类似的人,也没有与最爱的人结合,但是看上去过得很“正常”。如果社会上少数人如此,那么他们个人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如果很多人这样,那就是制度出了问题。 我们年轻时的那个体制,把有灵有肉的人看作无生命的螺丝钉一般处置,严格而系统地惩罚和淘汰敢于追求真爱的人,自然造成了很多生存下来的人只能这样懦弱、猥琐地活着。
“物质决定爱情”的观念,有时显得很实用。比如当大家都很贫穷、工作和居住地都一辈子不变、生活中都没有多少选择时,按物质条件取舍配偶,经常简单易行,并能带来婚姻的表面稳定。但实用不代表正确。爱情最终来自心灵、不是物质。社会开放后,人们迁徙更多,发展事业的机会也更多,建立在物质条件上的婚恋就经常显露出弊端。比如丈夫发达了,就觉得“女人如衣裳”,想换老婆。刘备的这句名言冷酷无情,却是对物质婚姻的贴切总结。因为在这类婚恋里,双方视彼此的心灵与人格为次要,本来就冷酷无情。类似地,漂亮人妻来到美国后,就觉得老公不再有吸引力,想重新找有美国“户口”的丈夫。因为原来选他,是要他帮自己弄到大城市户口、或带自己来美国,并没有觉得他本身特别好。到了美国后,他的优点消失了,自然不再是最佳人选。总之,相信“物质决定婚恋”的人,环境或个人条件大变后,经常会觉得喜新厌旧是顺理成章的事,于是威胁婚姻和家庭。
记得在交大读书时,很多本来玲珑剔透的女生,到了毕业季节就思想迅速“成熟”。她们开始考虑自己的未来,为适应社会而主动向现实低头,为出国和上海户口等目的婚恋。我理解和同情她们,她们无力改变社会,只好屈从。但她们的灵气就消失了,身上的光彩也暗淡了,如同美玉变成顽石。年轻时不懂,现在想起,就理解更多。即使这样的女生接受了你的追求,也只是因为她看上了你能带给她的利益,而不是你本人。所以即使得到她,也没有什么意思,她的吸引力就降低了。当然还有更多的女生,从来都物质,一直都是顽石。信奉物质决定爱情,使女人俗气、失去魅力。
为什么要重温我们年轻时的社会人心呢?虽然几十年过去了,中国已经富裕很多,人们也有了更多自由,但社会观念里还有很多那时留下的痕迹。我们这代人已从青春少年变成了白头,每个人的家庭和事业情况都已不同,但很多人在年轻时形成的思想,到今天也没有大变化。重温往事,希望让大家看清为什么我们这代人里,无论生活在快速发展的中国、还是在自由民主、以基督教价值为根基的美国,还有那么多人相信物质决定爱情。
很多人问过我,“信仰耶稣到底有什么用?”信仰的作用很根本、也很直白,在生活中无处不在,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但是因为几代人以来,中国官方强烈地敌视基督教,屏蔽有关信息,造成绝大多数中国人对基督信仰无知,对信仰缺失的恶果视而不见。我就用爱情作例子解释有信仰和没有信仰之间的差别。
基督教认为,爱最神圣、心灵高于物质。所以在基督教文化圈里,人们普遍认为,“爱情”就是你爱你眼里的最好、最美的人,不计社会阻力或现实困难。你追求这样的爱情,当然就经常会有障碍,有时是巨大的障碍。比如罗密欧和朱丽叶来自两个世代仇恨、不共戴天的家族。可想而知他们相爱,要克服的困难有多么巨大。并不是说每个基督徒都是像罗密欧或朱丽叶那样的情圣。在基督教的世界观里,人无完人,每个人都有缺点和软弱。但基督徒崇尚完美,普遍认同那样的爱情观。在追求这种爱情的过程中,你必须坚定信念、运用智慧、有排除万难的勇敢。如果你成功了,有情人终成眷属,你当然会非常幸福,而且你也有内在的动力忠于爱情,抵制见异思迁,因为对方本来就是你心目中最好的人,好过其他所有人。你不会轻易为了“次好”而放弃“最好”。
在推崇这种基于心灵的爱情的社会里,其他人看到你的爱情,就羡慕你的幸福,佩服你的忠诚,欣赏你在追求爱情的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坚定、智慧、和勇敢。这样美好的例子多了,整个社会都推崇爱情、赞美爱情。如果有些人因为各种障碍,追求爱情而不得,人们也会佩服他们的努力,尊敬他们的真诚,觉得即使失败了,故事也悲壮凄美。而男女之间的性行为,因为是美好爱情的一部分,所以大家爱屋及乌,觉得因爱而生的性行为自然、健康,也是好东西。总之,正是因为基督教文化把爱情定义在心灵的基础之上,高过物质和社会考虑,才促使人们在追求爱情的过程中展现各种美好和伟大的品质。基于心灵的爱情催人向上,又使得整个社会崇尚爱情,歌颂爱情,正面看待性行为。
上一节讨论了中国社会的主流爱情观,就是很多人把“爱情”降格到了物质和利益的层次,变成了在社会规定的条条框框内找个“局部最优”。其实不但现在如此,传统的中国婚姻观也是基于物质的,也是在各种社会限制的条件下、按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寻找婚配对象。相信这种“物质爱情”的人,本能地懂得,这样找来的配偶不是真正的最美、最好。所以即使得到了对方,他还会自然地扫描周围环境,探寻比对方更美、更好的人。他也许恐惧背叛对方将带来外在惩罚,但他从来就没有多少内在的动力忠诚于对方。这一点在中国男性中表现得尤其明显。在这样的人占主流的社会里,对婚姻忠诚、一夫一妻制等理念,就缺乏大众的支持。
因为“物质爱情”的定义本身就是基于社会要求,所以相信这种观念的人,从一开始就把现实看得高过内心情感,就屈服于社会的约束,不会去追求罗密欧与朱丽叶那样的艰难而伟大的爱情。接受这种观念的社会,也不可能推崇那样的爱情。打个虚拟的比方,岳飞的儿子不太会追求秦桧的女儿。即使真发生了,中国人也会骂他们不忠不孝,不会像莎士比亚和历代西方大众那样颂扬这种违逆家族意志的爱情。按照“物质爱情”的观念找寻配偶,本质就是一个趋利避害的过程,当然就不需要什么大智大勇。这个过程也许需要用脑,但用脑的层次较浅,算得上精明,但不是什么智慧。比如北宋大将石守信的儿子娶了趙匡胤的女儿,或者薄一波的儿子娶了谷景生的女儿,都曾被中国大众认为是美好姻缘。这些当事人也许有关于权力和利益的精明算计,但没有什么让后人觉得可歌可泣的浪漫、勇敢、或智慧。
再深入地看 “物质爱情”的内涵。持这种观念的人把爱情看作一个“罗筐”,里面装着人的性本能和利益考虑。从旁观者角度看,其中的利益计算把爱情变成生意。双方都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于是他们的“爱情”就成了用我的物质和社会条件换取你的物质和社会条件。这并不美好或高尚,也不令人感动或神往。一般平民百姓,利益考虑相对简单、量小。所以在他们眼里,物质爱情中的“性”经常远比利益考虑更吸引人,是爱情里最重要的内容。比如一位医生朋友就声称,“用妇产科、泌尿科(男科)的医学知识就可以完全解释爱情”。这种思想在中国人中广泛存在,造成一种可悲的社会后果。每个动物都有性冲动,在这点上人与动物没有本质区别。缺失了精神爱情的衬托,一般人就觉得“性”低级、庸俗、甚至肮脏。而物质爱情和性本能又紧密相连。于是在相信物质爱情的社会里,爱情在很多人心目中并不高尚,不值得拼命追求。
“物质爱情”的两个部分,性本能和利益交换,都不能让人由衷地感动、佩服、欣赏、或颂扬。就像古今中外的人都仰慕真心爱情一样,对物质爱情的轻蔑也是超越文化和时空的,装也装不出来。比如出于礼貌和面子,几乎任何男女关系,现在都被称作爱情。但是很多根据利益考虑选择配偶的人,走过半生后回首往事,自己都觉得没有意思,虚度了青春。基于物质的爱情与婚姻,千百年来都是中国社会的主流,所以中国人对待爱情,一直没有西方人那么尊敬,而更多的是偷窥、调侃、甚至鄙视。比如著名京剧《苏三起解》描写众官员提审苏三,追问她与男主角王景隆之间的感情经历,态度轻狎,问话的重点是,“这初次开怀的是哪一个?”、“院中苟且之事也要问”,等等。其中“初次开怀”指初夜,“苟且之事”指性行为。在中文里,“爱情”、“爱人”、“做爱”等这些带褒义的词,都是近代才开始流行的。之前中国人常用中性、甚至贬义的词描述它们,比如“男女私情”、“相好”、“苟且之事”等。《苏三起解》成书于明代。而类似时代的西方主流文学,从英国莎士比亚的戏剧、到意大利薄伽丘的《十日谈》、再到西班牙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受基督教精神的影响,对爱情的态度要尊重得多。
总之,并不是所有被称为“爱情”的感情都一样美好。基督教告诉世人,爱是神圣、爱情源于心灵。只有坚守这样的信念、并勇敢地追求,爱情才可能美好、伟大。没有基督信仰,爱情在中国就降格成性本能加利益计算,情侣们就无处寻觅克服困难必需的精神依靠。为了婚恋顺利,他们选择躲避困难,却同时也丧失了浪漫与激情。这种没有信念的爱情,不能让当事人幸福,不能感动旁观者,也不值得社会崇敬。爱情的美好不是凭空来的。基督信仰使爱情升华,超越动物本能、超越物质考虑,爱情才美好。在中国,“基于心灵的爱情”的概念、以及社会推崇爱情的态度,都是在近代从基督教文化圈传来的“进口货”。现在,几乎每个中国年轻人都向往真心的爱情,只此一点就说明基督教对中国很重要。因为排斥基督教,数以亿计的几代中国青年,与真心、美好的爱情隔绝。所以中国人应该重新接受和学习基督教思想。
现在回头看,民国是中国历史上最开放、最自由的时期。那时的中国知识分子对西方传来的浪漫爱情的理解,水平最高,追求也最热烈。徐志摩就是其中的代表人物。他的家庭背景极好,小时候沁淫于中国传统文化,又恰逢西方文化大举进入中国。到了青年时期,他又去欧美留学,近距离接触到西方文化,从此对“自由”、“爱情”、和“美”等观念心驰神往,如飞蛾投火般全身心投入。在西风东渐的过程中,很多中国文人都像徐志摩这样被强烈吸引。一百多年前的中国人如此,我们这代人也类似。西方文化对中国人有自然而强烈的吸引力。
徐志摩具有传统中国文化人的心理特征。他不是基督徒,所以他对西方文化的理解比较表面。他以为,西方人推崇的男女关系里的自由与爱情,就是自己心里一直被中国礼教压制的天然冲动。他缺乏对与之相伴的责任与义务的理解,所以他对自由恋爱的追求,大多停留在发泄身体欲望的层次上,缺少基督教要求的那种精神上的升华。他没有对婚姻的尊敬与忠诚,所以最终严重伤害了自己的妻子、父亲、和朋友们。在那代中国人里,徐志摩远不是特别坏的例子,而是一个典型。他同时代的中国人的婚恋,也大都是扭曲、败坏、缺乏忠诚和责任,比如胡适、鲁迅、毛泽东、丁玲、蒋介石,等等。
人经常快速接受新的自由与权利,却缓慢地承担新的责任与义务。前面讲到过,《圣经》里多处强调夫妻之间要相互忠诚。现实意义上,就是因为基督教把婚姻神圣化了,西方社会才有条件颂扬浪漫爱情。不尊重婚姻的浪漫,会冲击家庭,动摇社会根基。实际上,《圣经》推崇的爱情,是夫妻之间的爱情。《圣经》把婚姻外的男女关系定义为堕落。民国时期的中国文人和今天的中国人类似,很多人只看到西方社会男女关系里的自由和浪漫,却没有看到这些自由与浪漫的基础是高标准的责任与义务。比如《新约 以弗所书》讲,“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其中的“舍己”,就是“男人要勇于为妻子而死”,像耶稣为教会做的那样。这是对男人极高的要求。遵从中国传统文化的男人们,习惯于女人为丈夫而死,很少会想到自己要为妻子而死,例如刘备和毛泽东。徐志摩那样的局部西化的中国人,没有全面理解西方社会对男性的要求,于是把自由理解成了随心所欲、把爱情理解成性欲和建立在性欲之上的心情。他们就放纵,在精神上自我毁灭。《新约 加拉太书》说,“你们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将你们的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顺着情欲撒种的,必从情欲收败坏”,就是警告徐志摩这类人。
自由、美、爱情等,这些符合人天性的美好观念,以及夫妻相互忠诚、夫妻平等、一夫一妻等制度安排,与每个人的幸福息息相关,无论是否是基督徒。中国社会里的普通人,经常顾此失彼。比如有的女人为了家庭的稳定,专注物质条件,忍受双方没有爱情,有时忍受配偶的不忠。徐志摩这样的另类中国人,勇敢地追求了爱情,却失去了家庭幸福。我们这代人年轻时,社会经常不允许自由恋爱。所以上述那些观念和制度,只有内心接受基督的人们,在基督教占主流的社会里,才可能大范围地同时实现。实际上,基督徒们也是经过一、两千年的不懈努力,才以《圣经》为基础,慢慢地摸索、理解、和树立了这些观念和制度。
中国古代爱情诗里,我最喜欢的就是《上邪》:
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
山无陵,江水为竭。
冬雷震震,夏雨雪。
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这是汉代官府从民间收集来一首歌谣。诗歌本身产生的时间,有可能早于汉代。它讲述一名女子对爱情的誓言。我觉得它所表现的感情升华,在中国古诗里最接近现代浪漫主义。
人都是天性与教化的结合。《上邪》里体现的中国古人对爱情的坚贞,不逊于时代相近的古希腊人和古罗马人。中国人和西方人一样,都有向往爱情的天性。但是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教化,强烈地影响人民对待爱情的态度和方式。而中华文明与和西方基督教文明的教化,区别很大。
西方文明的奠基者之一,亚里士多德说过,“爱情,就是两个人拥有同一个灵魂(Love is composed of a single soul inhabiting two bodies)”。这句话体现了古希腊文化对爱情的理解的高度:爱情属于心灵层次、不属于物质层次,在爱情里,男女在灵魂上平等、共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两千多年来,西方文化对待爱情的主流态度,延续和发扬了这种思想,所以保护和提升了西方人对爱情的天然向往,催生了像《罗密欧与朱丽叶》、《埃及艳后》里的安东尼与克利奥帕特拉等,这些惊天地、泣鬼神的伟大爱情事例或故事。
而儒学讲究“男尊女卑”,“合两性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中国的主流社会思想在讨论男女关系时,基本不讲爱、不讲心灵。受这样教化的中国人,天然的爱情就被压抑、甚至被摧毁。中国历史上的那些王侯将相、达官贵人、或一般男人,在儒家思想的影响下,怎么可能觉得自己与女人“共有同一个灵魂”?
自从一两百年前列强用武力打开了中国的大门之后,中国历届政府和相当多的中国人,都有着一种“在人前服软、在人后自大”的情绪。在中国人与中国人之间,他们宣扬,“西方有的好东西,我们中国早就有了”。在关于爱情的中文讨论中,他们在中国古代文字堆里寻找蛛丝马迹,试图证明,在没有接触西方文明之前,中国古代就有像《罗密欧与朱丽叶》那样的伟大爱情故事。而官方的宣传也故意迎合和放大这种非理性情绪。这样的试尝和努力,实际是自欺欺人,但很多人还在乐于其中而不自知。我下面讨论几个被这些人经常提及的具体例子。
《诗经 关雎》中的著名佳句,“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经常被人当作中国古代爱情文学的代表。其实这句话的直译只是,“美女,男人喜欢与她相配”,本身是句大实话。徐志摩喜欢陆小曼,可以叫做“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大队书记利用职权霸占女知青,也可以叫做“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关雎》整首诗称颂男人对女人的本能向往,真实自然。但它并没有表达“内心崇尚爱情,勇敢追求爱情”的思想高度或感情升华,所以不是现代人推崇的那种爱情。
第二个被广泛提及的爱情故事是“文君当垆”。它出自《史记·司马相如列传》。为严肃起见,这里复述全部原文:“是时,卓王孙有女文君,新寡,好音。故相如缪如令相重,而以琴心挑之。相如之临邛,从车骑,雍容闲雅,甚都。及饮卓氏,弄琴,文君窃从户窥之,心悦而好之,恐不得当也。既罢,相如乃使人重赐文君侍者通殷勤。文君夜亡奔相如,相如乃与驰归成都,家居徒四壁立,卓王孙大怒曰:‘女至不材,我不忍杀,不分一钱也’。人或谓王孙,王孙终不听。文君久之不乐。曰:长卿第俱如临邛,从昆弟假犹足为生,何到自苦如此。相如与俱之临邛,尽卖其车骑,买一酒舍,酤酒而令文君当垆(酒肆),相如自著犊鼻裈(围裙)与保庸杂作,器于市中。卓文孙闻而耻之,为杜门不出。昆弟诸公更请王孙曰,有一男两女,所不足者,非财也。今文君已失身于司马长卿(相如字),长卿故倦游虽贫,其人材足依也。且又令客独奈保相辱如此。卓王孙不得已分予文君僮百人,钱百万及其嫁时衣被、财物,文君乃与相如归成都,买田宅为富人。”
爱情是人心里的一种感情、以及相关的思想和态度。司马迁描写女主角对男主角的心理只一句,“心悦而好之”。关于男主角对女主角的心理,文中连一句也没有。这段文字里哪里有什么“你情我愿”的爱情?司马迁花大篇幅讲解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的经历,却忽略了二人的内心感情。这种对爱情的无视,正体现了中国传统思想对男女关系的态度。
《史记》对“相如文君恋”的理解角度,完全是基于物质的。相如家贫,听说富家女文君新寡,于是设计接近。他假装自己富裕、骗得文君。然后他让文君在有钱有势的父亲眼皮底下出头露面、当街卖酒,让岳父难堪,最后成功得到文君父亲的钱财。司马迁对事件的描写,根本不是在讲感情,倒是更像描述相如怎样“利用女人,智取岳父钱财”。其背后的逻辑其实就是,“男女关系,究其根本,都是物质考虑”。中国传统思想就是这样理解男女关系的。
真实中的司马相如与卓文君到底有没有爱情,我们可能永远也没有办法知道了。但《史记》对事件的描述里肯定没有爱情。在《史记》这样中国古代经典的影响下,爱情在中国人的心里,量少甚至无、地位低。传统国人对爱情的理解经常浅薄、模糊、和错误。
第三个被经常提及的中国古代爱情经典是《梁山伯与祝英台》。这个故事的最早版本出现在唐代初年的梁载言《十道四蕃志》。其记载只有一句话,“义妇祝英台与梁山伯同冢。”
一两百年后,故事开始有了情节。唐朝张读《宣室志》提到,“英台,上虞祝氏女,伪为男装游学,与会稽梁山伯者同肄业。山伯,字处仁。祝先归。二年,山伯访之,方知其为女子,怅然如有所失。告其父母求聘,而祝已字马氏子矣。山伯后为鄞令,病死,葬鄮城西。祝适马氏,舟过墓所,风涛不能进。问知山伯墓,祝登号恸,地忽自裂陷,祝氏遂并埋焉。晋丞相谢安奏表其墓曰义妇冢。”
可见,在唐朝时的最初的故事版本里面,完全没有梁山伯与祝英台二人的感情互动。
即使在西方思想大量进入中国的前夜,在明朝末年,冯梦龙《情天宝鉴》里的版本,还是没有任何二人之间的感情互动、或相互期许:“梁山伯、祝英台皆东晋人。梁家会稽,祝家上虞,尝同学。祝先归,梁后过上虞访之,始知为女。归乃告父母,欲娶之,而祝已许马氏子矣。梁怅然若有所失。后三年,梁为鄞令,病且死,遗言葬清道山下。又明年,祝适马氏,过其处,风涛大作,舟不能进。祝乃造梁冢,失声哀恸。忽地裂,祝投而死。马氏闻其事于朝,丞相谢安请封为义妇。和帝时,梁得显灵异效劳,封为忠义。有事立庙于鄞云。”
在现代中国青年心目中,“梁祝”等故事的浪漫凄美,都来自于电影、电视、和古装戏剧等文艺载体。这些都是近、现代创作的作品,其实都是基督教文化圈的浪漫主义传入中国后,中国文艺人依据浪漫主义的精神,对古代故事再加工的结果。比如在20世纪初,在东南亚、上海、广东等地,华洋混杂。西方文学、戏剧、电影等大量进入华人社会。在西化大潮的冲击下,中国传统的戏班子为了生存,就大量借鉴西方文艺的元素。今天还流行的很多著名“传统”戏剧,其实都是在那段时期产生的,包括《梁祝》。
现代中国小知识分子们,经常美化自己接受的中国传统思想教育,不敢直视这些思想的粗陋。他们把加入西方思想元素的作品当作中国传统,然后与西方作品对比,得出结论说,“中国传统作品里也有和西方文艺类似的思想和精神,所以我们继续为中国传统而骄傲,拒绝和抵制西方文化”。这是多么的愚昧可笑!就如同在北京吃过几次“金拱门”,就宣称中国人自己也发明了汉堡包一样。
中国传统思想一贯严厉压制和贬低天然的爱情在男女关系中的地位。这个状态持续了几千年。直到近代,西风东渐,基督教的西方文化传播到中国,爱情才开始在中国被尊重。民国初年,中国急剧西化,于是产生了徐志摩、陆小曼等人。毛之后的中国选择封闭,爱情又被非人地打压。改革开放后,西风再来,爱情才又在中国复兴。我们这代人就是第二次西风东渐的见证人和受益者。所以我们有机会享受爱情,而不被迫害惩罚,要感谢西方文化进入中国。
校友的微信群里、或者同学聚会时,经常有人半开玩笑地吹嘘滥性。我们这代人的成长期,正好是中国历史上极端的压抑时代,所以绝大多数人年轻时都很青涩,对性知之甚少,经历更少。人到中年,本是知天命、沉稳内敛的年岁,却开始视滥性为荣,有些让人意外。其实,每个人心中都有爱的潜力,但有些精明的人,看到社会对爱情的压制,以及实践爱情的艰辛,于是主动选择无视自己内心对爱情的向往,接受、而不再抵抗不合理的现实。他们或许跳不出世俗思想的禁锢,所以不觉得爱值得自己去追求,或许没有勇气直面逆境,所以不敢坚守爱情。总之,他们在扭曲的环境里,内心放弃爱,转而布局自己的欲望和利益最大化。他们希望自己不动真情,而靠权、钱、相貌、和技巧来吸引异性,以最大程度地满足自己的欲望和获得最多利益。
这样的人,本质上怯懦自私。如果有人真心爱他们,他们将无以回报,会伤害到对方。他们放弃爱、追求性,所以把滥性当作光荣。爱的本质是专一的,而性是不专一的。他们花很多时间和精力,与自己不爱的人纠缠,即使成功,也很难获得真正的心灵满足。因为到头来,与不爱的人厮守,本质是累赘,不是幸福。性是身体的欲望,如同吃饭。饥饿是坏事,暴饮暴食也是坏事。炫耀滥性,如同炫耀自己吃的特别多,本身就没有什么意义。从旁人的角度看,至少是无聊。
我们从小受的教育,把世界二分为“物质”与“意识”。但爱情中我发现,我的“爱”和我眼里恋人的“美”,都不属于我。它们从某个地方闯入我的心,我奋力拒绝也不能抵挡。它们控制我的意志,而不是我的意志控制它们。所以爱和美都不属于我的意识,当然更不属于任何别人的意识。但是它们又都不是物质,其来源也不可能是物质。如果说它们是我身体里的荷尔蒙或其他化学物质的作用,那不能解释我一个时间只爱一个女人、只觉得她特别美。如果爱和美是因为那个特殊女人的某种物质属性,比如长相,那么其他男人也应该和我一样爱她、觉得她最美,但事实不是那样。她的绝美只在我眼里。爱和美既不源于意识,也不基于物质,那么它们来自哪里呢?那个来源的名字本不重要,就暂且称之为X。随着时间的流逝,X不但带给我爱情和心中的美,还给予了我正义感、希望、人生的准则,等等最关键的东西。X太伟大和重要了!我在心中把它高举,听信它,跟随它,视它为神圣。所以我称它为“神”。
我信耶稣,因为他的言行表明,他真心为我这样的人着想,理解我们的内心愿望和冲突,并为我们指明方向。基督教的理论,准确地描述了我的内心体验,包括爱情的历程。我在基督徒的群体里,找到了心灵的同路人。耶稣的伟大,在于他体恤天下所有的人,并且他思想真实,覆盖全面。耶稣的信念,让我看到社会和人生的本质。
我们这代知识分子经常觉得宗教“迷信”和“神秘”,以为基督教的神是白骨精和玉皇大帝那样的鬼神。《圣经》说,“无人曾经看到过神”,“神是灵”。灵就是精神,所以基督教的神,就是一种精神,不是神仙。《圣经》又说,“神就是爱”。谁又没有经历过爱呢?所以基督教的神一点都不神秘。“迷信”指“信而不懂”。自从公元16世纪以来,基督教的教义就向所有人公开,接受任何人的质疑、挑战、和讨论,所以它成为世界主要文化中,最开放和最理性的思想体系,并不迷信。
很多朋友问我,做基督徒有什么意义?基督徒和非基督徒都是一样的平常人,都有缺点,也都有软弱的时候。基督徒面对的现实,与非基督徒面对的,完全一样,都有很多诱惑、威胁、和挑战。基督徒的特别之处在于,他们每日谨记有一位无形的神,看顾着人,也审视人的思想与行为,如同人们在天上的父亲。基督徒要时刻留意来自神的信息,虔诚地领会其中的深义,并用最大的努力遵循。比如现在回想,年轻时我们心中的那些不染杂尘的爱情,都是神恩赐给我们的机会,是凡人通往人间乐土的门票。基督徒应该恭敬地迎接这份神的礼物,认真领会它对自己的意义,奋力追求它、尽最大可能实现它。但是当时太多的人看低自己的爱情,轻狎地对待它。比如帅哥已有相爱的女友,上大学后就觉得,“条件更好的女生多的是,何必被她拴住”。美女觉得追求者们在排队,所以就以出国为重,甩掉热恋中的男友,因为“我又不愁没有人追”。还有更多的人,因为怯懦或世俗的算计而隐蔽地放弃了心里的单恋。他们看似没有伤害别人,实际上违背了神意、剥夺了倾慕对象的爱情机会、最终也伤害了自己。几十年过后,很多这样的人在后悔。读大学时,几乎没有同学认识神,所以很多人糟蹋了神的厚礼。
出生在1950和1960年代的人,曾经集体性地信仰共产主义,但后来破灭了。于是很多人不再有信仰,甚至矫枉过正地以为,任何信仰都是骗人的。这种想法是荒谬的。信仰就是人做事和想问题时遵循的根本原则。每个人都有这样的“信仰”,虽然很多人没有意识到。比如当年不惜一切代价出国的人,他们的信仰,就是出国。把所有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的人,孩子就是他们的信仰。一心一意当官或赚钱的人,功利就是他们的信仰。追求吃喝玩乐、万事都要“舒服”的人,享乐就是他们的信仰。只不过这些人把利益、物质或别人当作信仰,经常会被引向歧途。这些经不起推敲的信仰,不能给人带来内心的和平与幸福,更不可能把人类引向长久的生存和繁荣。而跟随耶稣,能够为个人带来心灵的平安,为人类带来希望。
关于两性关系,现代社会崇尚爱情和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实施一夫一妻制和男女平等。其实这些观念都生长在基督教文化里,而且都是在最近一百年里才传入中国的。我们自然地接受了这些新观念,摒弃了中国社会原有的相应传统,比如纳妾制、男尊女卑、婚姻要听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等,因为我们觉得前者比后者更文明,更符合自己的自然喜好。但深究起来,这些外来的观念,其实与当前中国的主流思想格格不入,也不能在中国的世俗社会里真正扎根。这种宏观的文化矛盾,也反映在每个中国人的心里。比如那么多青年男女,内心天然地向往轰轰烈烈的爱情,但真正面对婚恋时,他们接受的传统和思想,却使他们把世俗的考虑放在爱情之上,按严格的物质要求筛选对象。这种行为和愿望的自相矛盾,经常造成他们内心的分裂和折磨,也让很多人一生的努力成为缘木求鱼,让旁观者扼腕。
中国和中国人需要基督教的信仰,但基督教还在被排斥和拒绝。大部分中国人甚至不知道,那么多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文明观念,是来自耶稣的精神和信仰。在婚恋问题上,要真正让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成为社会的主流,或在更广泛层次上,实现男女平等、人人平等、民主自由,都需要接受基督的信仰才更有可能。
两个原因促使我写这篇文章,如果其中任何一个缺失,我都不会下笔,因为写爱情让我有些不自在。无论年轻时还是现在,我都是一个相对木讷、甚至羞涩的人,与身边朋友们相比显得拘谨。就连大家平时闲谈男女关系时,我都很少参与。当然我更不是什么恋爱高手或爱情专家。但这两个原因在我眼里都很重要。它们叠加在一起,把我推过了心里的门槛,让我决定说出自己的话。
第一个原因,我的前一篇文章《雪梅和我》发出后,引来很多读者讨论。有的评语直截了当,触及了深层问题。比如有读者说,“女人喜欢男人,归根到底是因为男人有实力。男人的实力包括经济实力、性能力、未来前途等,本质都是物质”。还有人说,“男人喜欢女人是因为女人美,而女人的美建立在穿着、化妆、长相、气质等之上。这些都依赖于金钱,就连气质也来自于财富与家境的长期培养,所以根本还是物质”,等等。总之,这些人相信爱情是基于物质的,不相信有超越世俗利益的爱。看到我讲述的爱情故事,发生在他们熟悉的环境里,又不顾及他们熟悉的利益考虑,他们感到难以相信。而我也被这些读者和同学惊讶到了。我始终以为,所有的爱,包括爱情,都是超越物质的,即使有时爱与物质有相关性。比如母亲经常更喜欢聪明健康的孩子,但母亲对孩子的爱,并不基于孩子的聪明或健康。很多妈妈深爱自己愚笨和孱弱的孩子。以前我没有和别人讨论过相关问题,但是一直想当然地认为,这些道理不言自明,人人接受。现在却陡然发现,清晰地理解这些道理的人出奇地少,却有很多朋友与熟人坚定地认为,爱情依附于物质。于是我顿感寒冷的孤独,也因此有了责任感,要把“爱超越物”的道理讲出来。
更重要的是第二个原因,我希望借机帮助朋友们理解基督教。我在交大读书时接受了耶稣。几十年来,和身边的朋友们多次讨论我的信仰,但一直没有谈透彻。大家对基督教很好奇,而且随着年岁和对社会了解的增加,兴趣越来越浓,但是大多数人还不能体会耶稣对自己的意义。思想层面的讨论,不能使他们理解耶稣,因为他们头脑中的关键想法,早已被灌输成无神论的观点。这样的人要理解神,必须跳出现有的思想框架,重新认识自己对爱、自身、和环境的第一手感觉和领悟,然后再对照耶稣的信念和被灌输的思想,才容易看清楚哪个理论符合真实、哪个不符合。在经历社会和人生的大变故时,人容易获得这样的感悟。我曾经试图用我生活里的大事、和我的感悟作例子,向朋友们解释耶稣。但是每个人的思想历程不同,他们很难感同身受我的体会,所以效果有限。《雪梅和我》发表后,朋友们交流各自的爱情故事,原来很多人都有过刻骨铭心的爱情。我意识到,爱情是人获得对爱和世界第一手感悟的大事,并且在讨论爱情的过程中,我与读者已经有了共鸣。所以我要用爱情作例子,讲解为什么耶稣的信念是对的。
文章初稿发出后的这几天,多位读者私下联系我,分享他们的理解和感想。这让我非常高兴。我并不期望改变谁,只要有读者觉得我的文章触动了他们的内心,我就心满意足了。还有几位读者说,我的文章让他们对耶稣有了更深的认识,我因此觉得收获巨大。
二〇一八年四月于美国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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