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美国人不怕瘦肉精
(2011-11-04 0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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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猪肉价格疯长的时候,要进口美国猪肉的消息颇吸引了许多目光。后来又说从美国猪肉中检测出了瘦肉精成分,于是“阴谋论”者们孜孜不倦地阐发了许多中美经济斗争的“内幕”。无论如何,最后美国猪肉没在中国掀起什么风浪。相对于韩国牛肉进口和台湾猪肉进口,可以说是斜风细雨,很快就风平浪静。其实在美国猪肉中检测出瘦肉精成分,实在不值得惊奇,大概也谈不上中国报复什么。瘦肉精在中国是千夫所指,主管部门也响应民意立法禁止,于是人民大众在法律条文上受到了良好的保护。尽管如此,还是时不时有非法使用瘦肉精,甚至导致消费者中毒的报道。但是在美国,瘦肉精却可以堂而皇之地使用,除了一小部分习惯性反对者外,广大的人民群众置若罔闻。难道美国人的身体构造跟我们不一样,他们就不怕瘦肉精吗?实际上并没有一种具体的物质叫做“瘦肉精”,就像没有一种具体的东西叫作“糖替代品”一样。任何能够替代糖产生甜味的东西就被称为“糖替代品”,不同的糖替代品之间存在着巨大差异。任何能够抑制动物脂肪生成,促进瘦肉生长的东西都可以称为“瘦肉精”。目前已经知道的“瘦肉精”有很多种,多数的确对人体有害,所以在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都被禁止使用。比如说造成过上海几百人中毒的克伦特罗(clenbuterol),就是典型的一种。一般认为美国的FDA对于食品药品有着极其严格的管理。尽管很多中国人对FDA嗤之以鼻——认识不到我们国粹的“魅力”却还允许转基因之类的东西“荼毒生灵”,并且不加标注“侵犯”民众“知情权”——但是在美国甚至美国之外的许多国家,它还是有着极高的权威性。即使是那些习惯性反对的NGO们,也只是致力于改变FDA的某项决定,而不得不尊重它的权威。就这么一个多数人——或许这里不该包括中国人——认为靠谱的机构,为什么允许“瘦肉精”的使用呢?FDA对于食品成分的一般管理思路是:如果一种成份没有已知的好处,那么对它的判决不需要“罪证确凿”,“莫须有”就足够了——当然很多被定罪的多少还是有些罪证的,比如反式不饱和脂肪酸;如果有明确的好处,就找出它的安全用量,比如说各种维生素、矿物质等等;如果找不出安全用量,也就只好“挥泪斩马谡”,一禁了之了,上面所说的克伦特罗就是这种情况。瘦肉精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大大减少脂肪,大大增加瘦肉,而且明显缩短猪的生长期,(简直是儿时的梦想啊)。所以,挥泪斩掉了一个又一个,科学家们还是孜孜不倦的寻找下一个。Ractopamine(有人翻译成“来克多巴胺”,有人翻译成“雷托巴胺”)的出现让人们看到了曙光。用一句“研究表明”来总结人们对于Ractopamine的研究有点不负责任,不过光是FDA或者WHO的报告就让人头昏眼花。那些研究实在很枯燥,这里就简单说说都干了什么吧。研究毒性自然是从折腾老鼠开始,然后狗、猪、猴子等等。首先是检测它在动物体内的吸收排泄,让动物们吃进不同的量,然后检测排泄物中出来的量,发现这种东西不在体内积累,排出的时间很短。换句话说,如果有毒性,也不会积累。其次,跟踪在体内的代谢情况,利用同位素追踪,这个东西到了体内之后变成了什么、到了哪里,也被查了个底儿掉。然后是各种致病情况的研究。喂给动物们不同的量,检测短期长期的健康状况,最后找出一个安全用量。当然,这些研究是基于动物的,在人体中是否如此还很难说。有六位勇敢的志愿者做了实验材料,证实Ractopamine在人体中的代谢情况跟动物一致。基于此科学家们认为用动物实验的结果来推测其在人体中的表现还是合理的。这六位志愿者还接受了不同的用量,来考察对身体状况的影响。在每公斤体重的用量不超过67微克的情况下,没有观察到对人体有不良影响。把这个量除以一个50左右的“安全系数”,FDA认为每天可接受的摄入量是每公斤体重1.25微克。据此,他们规定牛肉和猪肉中允许的Ractopamine残留量分别是30和50 ppb(ppb是十亿分之一)。在这个残留量下,一个50公斤的人每天吃上两斤半猪肉或者四斤牛肉都还是很安全的。加拿大和WHO的标准稍高一些,猪肉中的允许残留是40ppb,而联合国粮农组织则是10ppb。日本和新西兰比较有趣,本国的生产不许使用,但是进口猪肉允许10ppb的残留。总的来说,还是只有少数国家允许使用,包括中国在内的绝大多数国家是禁用的。Ractopamine或者别的动物生长添加剂,禁用与否应该是一个技术问题。对于毒性研究的设计是否合理,推理是否严密,安全系数是否足够大,以及决策是否有足够的科学支持,人们完全可以提出质疑。但是,如果连物质名称都不清楚,仅仅是因为祖先没有用过就拒绝接受,或者认为改变了动物“天然”的生长方式就反对,跟一百多年前的人们对于汽车的恐慌并无区别。如果主管部门只是为了迎合民意而禁止,那么实在是一个社会的悲哀。分享到:新浪QQ微博QQ空间为什么美国人不怕瘦肉精 [收藏到猪e微博]瘦肉精, 美国FDA, 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