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63)
2022 (56)
2023 (134)
2024 (87)
【万斯详细讲述了史密斯-康纳的遭遇:“两年多前,51岁的理疗师兼退伍军人亚当.史密斯-康纳,在距离一家堕胎诊所50米的地方静默祈祷了三分钟。他既未阻碍任何人,也未与任何人互动。执法人员发现后,询问他为何祈祷,他回答是为了他和前女友多年前堕胎的未出生孩子。”
“然而,警方并未就此作罢。亚当最终被判违反政府新颁布的‘缓冲区’法案,该法案将静默祈祷和其他可能影响堕胎决定的行为列为违法。他不仅被定罪,还被迫支付数千英镑的法律费用。”】
看起来这像是:在保护行动自由,但是打击思想信仰自由。
所以他们要的是:犯罪率可以飙升,但是思想必须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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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逻辑其实非常诡异:别人不能对堕胎表达同意,或,不同意。
但同时:哪些实施堕胎的人,不是不仅思想上、言论上表达了同意,更在行动上执行了吗?
如果严格按法律条文讲,这不是已经表达APPROVAL了。
说明政府还是“同意”了。。。
比如去堕胎的人,可能要坐车,那,带她去诊所的人(朋友,家人,司机等),以及各种相关人员,是否已经同意并协助?
这又是什么“天下的逻辑”?木逻辑的天下?
要是耶稣,不仅要自己祈祷,还要过去说几句,那。。。那会出现什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