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与老百姓有关的新闻真多,什么乱七八糟的都有,其中著名的有两起枪击事件。
在美国,人人可以买枪,持枪和用枪,绝大多数美国人的家庭拥有好几条枪。虽然经常出事,但政府总是听之任之,丝毫没有取缔枪支的意思。究其原因,一是传统的枪文化,人民总是认为用枪不但可以保卫自己的财产,而且还能用来监督政府;二是军火商们的巨大利益;三是有些老百姓喜欢打猎,总想找点有刺激的事情做。
两天前,我们德州的一个学校发生了一起悲剧。15岁的中学生萨雷兹,下课时间在走廊挥动气枪,吓得不少教师将教室大门深锁,要学生躲到书桌下。警方接获报案赶到现场,喝令萨雷兹放下武器,这小子不但不听,还挥舞外型极像真枪的铅弹气枪,且指向警察。警察误以为他挥舞真枪,赶紧连开3枪制止,其中至少有2枪击中萨雷兹,送医后不治身亡。
在美国,警察打死人的事情是可大可小的,要看警察当时的环境来决定。美国有法律,除了公差在身的警察和指定的保安人员,不管哪个人都不能带枪去学校。如果有人违法,警察接到报案后会要求你立即放下手中的枪,要是照做,就不会有任何危险。像这次事件,警察就曾经多次要求萨雷兹放下这把枪投降,听从警方命令,但他却不愿这么做,只想引人注意。结果,员警为了保护自己和其他学生,不得不开枪。
事件发生后,死者父母仍非常不满,质疑为何要连开3枪,政府也就不得不进行调查。为了使调查公平,公正,公开,警察局让当事警察暂时行政离职。现在,对这件事的对错,全美国好多老百姓都在发表自己的看。从所有的评论来看法,百分之八九十的人都认为警察做得对,属于正当防卫,无罪。
这件事使我想起了在国内一做公安局局长的同学来。他曾经告诉我,在发生了几起警察枪击伤人事件后,当官的十分担心害怕警察用枪,结果,几年前把警察的枪都通通收走,警察们只好赤手空拳的拿自己的命与犯罪分子去搏斗了。嗨,警察都不能用枪,叫他们怎么能去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呢?!难怪如今的社会治安每况愈下,犯罪分子也就越来越猖狂了!
早几天还有一件枪击案,18岁的莎拉‧麦可康利,在跨年夜将两名试图闯进家里的持刀歹徒之一开枪打死了。
莎拉的丈夫圣诞节时因癌症病逝。上周举行葬礼时,24岁的马丁佯称是“前来打招呼的邻居”,但她并未让他进入屋内。跨年夜当天,马丁伙同史都华手持30厘米长的猎刀在她家门外徘徊,试图破门而入。莎拉一边拨911报警,一边拿起霰弹枪,同时走进卧房,让3个月大的宝宝吸奶瓶,顺手拿起另一把手枪。莎拉问911接线生:“我手上有两把枪,如果歹徒闯进来,我可以开枪吗?”接线生确认莎拉的房门是否上锁时,她又问了一次。接线生回答:“我不能告诉你可以这么做,但你必须采取任何必要措施来保护你的宝宝。”双方通话了21分钟。结果,马丁破门而入时,莎拉枪毙了他。稍晚赶到的警员认为,开枪情有可原。警探说:“民众可用致命武器攻击任何未经同意闯入民宅的人。”这件事情几天就传遍了全世界,如今莎拉已经成为了全美国人心目中的英雄。
想想如今的国内,入室抢劫的案子何其多也,屋主有时来点正当防卫都没法退身,好端端的法律仅仅是个摆设,只“照顾”好人而管不着犯人。要是像美国的老百姓一样能持枪,中国的警察恐怕比现在要轻松一半还有多吧!
当然,事物总是一分为二的,持枪有持枪的坏处。不过,美国人持枪,不但可以用来保护自己生命财产的安全,还能用来监督政府办事的公平,公正和公开,给老百姓自己提供一个民主自由环境的保障。这恐怕就是为什么好多美国人晚上睡觉不用锁门的一个重要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