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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与鱼

(2011-09-28 20:17:44) 下一个
本人最大的爱好就是钓鱼,最近手气不佳,每次钓的鱼不如以前多了,于是在等鱼上钩的时候就有闲工夫来胡思乱想。思来想去,顿觉现在中国的贪官与鱼有好多相似之处,今录之,与君共享。
 
我去钓鱼的地方通常是大湖或大海,这些地方有两个共同的特点:一是水域面积大,水又有深;二是鱼的品种多,而且大鱼,中等个
头的鱼和小鱼都有。在美国,这些地方的鱼大都是野生的,因而生存环境相当恶劣。为了生存,对于一群同级别大小的鱼来说,一旦遇到食物,就总得你死我活的拼命争抢;对于大小级别不同的鱼来说,就是自然界的森林法则了: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
 
中国的领土也很大,从中央到省市,再到县乡所需要的官员也就特多。在国内,由于采用人治,没有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再加上奉行的是官大一级压死人的政策,当官的又绝对掌控人财物和资源的分配,因此造成了当官就是做老爷和享福的局面。虽然最近几年,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都与时俱进的增加了数倍于需要的官位,但与全国总人口数相比总是憎多粥少,没有官职的人千方百计的想挤进去,有了一官半职的人又绞尽脑汁的想往上趴,结果腐败和贪官就应运而生。贪官的生存环境也像鱼一样,同级别的贪官总是争风吃醋,为了一个提升的机会尔虞我诈,你死我活;对于大小不同的贪官来说,就是大贪官吃小贪官,小贪官吃老百姓了。
 
湖里和海里的鱼很多,往往只要钓竿一下水,过不多久就有鱼上钩了。不过在美国钓鱼也有规定,不同品种的鱼每人每天只能钓一定量的数目,而且钓到的鱼还得满足规定的尺寸大小,太大的不能拿,太小的也不能要。因此,对那些不满足要求的鱼就是钓上来了也得放回去。对那些满足尺寸大小的鱼也不一定全拿,要看它们的运气了:要是钓鱼者已经钓满了,或者是碰上钓鱼之人有极好心情的时候,就会把钓上来的鱼放回去。也就是说,钓鱼人对钓上来的鱼有绝对的处置权力,想拿就拿,想放就放,鱼自己是没有决定权的。
 
在中国抓贪官和美国钓鱼差不多。国内的贪官也很多,多得就像湖里和海里的鱼一样,只要政府想抓就能轻而一举的抓出一大堆来。不过政府抓贪官也有原则和规定,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不到需要不去抓,小的贪官不要抓,大的贪官不能抓,专抓那些不听话,与我作对的。因此,大凡所有被抓的贪官,要么是官职不大不小,上面又没有靠山;要么是运气不好,碰上了抓的指标没完成;要么就是让你舍己救大贪(官),杀人来灭口。要是听话的或运气好的贪官,就是偶然抓到了,也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终不了了之的。不过总的来说,虽然政府对贪官有绝对的处置权力,而且抓到的贪官可能像鱼一样自己也没有决定权,但他们又比鱼有更广阔的天空,因为人比鱼强,贪官在位时就可能拉好了关系网,准备了救命草,毕竟人是有感情和思想的,而且国内的贪官也是从上到下采用链式发展的,是共享同一个利益体的,这也是为什么国内贪官有如“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真正原因。
 
如此看来,在生存环境,竞争环境,或抓或放的生死命运,及繁殖能力等方面,贪官与鱼就有诸多的相似之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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