逛街好像是女人的专利,俗话说“男人赚钱女人花”就是最好的例证。其实女人逛街并不一定是要买东西,大多数的时候仅仅是去饱饱眼福;如果运气好有时也能撞上一些便宜货,买回来的这些便宜货只是满足一时的己欲,大都放在家里从来不用。男人则不同,他们当中的大多数就不喜欢逛街;认为逛街是既累又耗时,花钱还遭罪的差史,如要买东西则就直奔目的地。
我是男人,有着大多数男人特有的性格:不愿逛街。记得当年在武汉与老婆谈情说爱她要逛街时,我总是邀约几位女同伴同行,并带上几张特大的报纸;来到商场门口我就把她交给女同事,自己则把带来的报纸往地上一铺,睡起大觉来,一直等到她们逛完街或是肚子呱呱叫了的时候才来叫醒我。中国人多,男人都干“大事”,结婚后不陪老婆逛街她也没办法。
出国后我一直秉承在国内的习惯,不陪老婆逛街;原则上她买什么我就穿什么,做什么我就吃什么,反正我的要求又低!老婆和女儿喜欢逛街,我们住的地方离大庙(Mall, 购物中心)近,开车就两三分钟,因而她们每星期总要去逛上两三回。一般她们逛街时我就去钓鱼,上网,或是和国内的同学打打电话,十几年了,我们也都习惯这样过,相安无事。
女人们喜欢逛街,来到美国就如鱼得水。美国的消费制度健全,顾客至上;在一个商店买的东西,只要你把发票留住,在三个月之内是可以退货的,而且不需任何理由。就凭这一点,来美后百分之九十九的中国女同胞都不愿意再回去。例如前不久我家买了一个50英寸的彩电,刚买回来的时候是1100多美元,过了十几多天降到900多一点,于是我们拿发票去退货,结果商店退给我们200多美元;又过了一个月,这个电视降到了800多元,商店又补退我们60块;再过了两星期,这台电视机降到了700美元,我们最终只花了700块钱就将这台电视机买下来了。当然,也有些人不讲理,他们总是将大件用到快90天的时候去退货,然后再买件新的。
喜欢买衣服怕是女人的共性,至少我老婆和女儿就这样。她们几乎每星期都去商店买来一大堆衣服,回家后再一件一件的慢慢的试穿,一次,两次,三次,反正有三个月,不着急,没什么压力,感着好就留下,不好就退货。如前所述之原因,我的衣服也总是老婆帮忙买回来。由于我是外国人,而衣服都是按到美国人的标准制作,高矮胖瘦不配套,每次买回来的衣服不是长了就是大了,不是短了就是肥了,没有几次是合身的。经常为买一件衣服,从家到商店老婆来来往往要走好几趟,有时还要受到我的责备。于是她从今年年初开始做我的工作,要我陪她逛街,“一来可能买到合身的便宜衣服,二来可以锻炼身体”。
上个月的一个周末,在家闲来无事,老婆又要我去和她逛街。不知怎的那天心情格外的好,于是就陪她进了我家附近的小庙(Mall, 购物中心)。进门一看,好大的一个百货商店哎,里边有各式各样的衣服,鞋子,家具等等,还有各种各样的人呢,白人,黑人,黄种人;男人,女人;大人,老人,小孩;高的矮的,胖的瘦的都有。我们来到卖名牌衣服的地方,好家伙,今天运气真好,什么都降价,裤子从75元一条降到了20几快,而且颜色品种和尺码齐全。老婆拿了十几条裤子,让我去试衣间试。费了大约两个多小时,花了150多美元,一共买了5条裤,真是收获大大的,老婆也很高兴!
女儿看到我陪她妈妈逛了街,第二天又特意放下她的功课要陪我去逛我家附近的那个大庙,当然老婆也陪行。这个庙可真大,你进去后可以在里边转上一天也转不完,吃的(饭店),玩的(溜冰场),看的(电影院),买的(商店)应有尽有,而且所有的地方都连在了一起,就像一栋很大很大的建筑,好多退休了的老头老太太在一楼锻炼身体呢。我们一个地方一个地方的转,看到一个卖冬天衣服的店,因为夏天要来了,冬天的衣服就好便宜,只要百分之三四十的价钱。我趁机买了四件毛衣,两件外套,心想,哈哈,明年的冬天就好过了。谁知老天开玩笑,第二个星期天气就变得特冷,买来的几件过冬的衣服立马都派上了用途。这一逛,不但自己买到了合适的衣服,老婆和女儿也都很开心,真是一石双鸟啊!
看来我们男人的思想得改一改了,逛街不应该是女人的专利。陪老婆孩子逛街不仅能让她们高兴,也能买到喜欢和合适的东西,还能锻炼身体,何乐而不为呢?!奉劝国内的朋友少玩点牌,试着花点时间陪陪自己的老婆逛逛街吧,也许你会感到比打牌更有意思呢!反正今后我的目标是自己一个月起码得陪老婆孩子去逛一次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