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 (1) 小朋友走失的情形,古今中外都有,当今美国也有。我妹妹小时候就走失过好几回,有一次在动物园真的走丢了,是我姑丈在动物园门口把她找回来的。而一旦在人海中走丢了,她人小鬼大有一个办法,赶紧低头察看人们脚上的鞋子,常常通过认鞋子,她又找到我妈。 我想说的是,万无一失的父母是极少的。而要求天下父母都对自己的孩子做到万无一失,也是没有可能的。 (2) 小悦悦走失了,又让车撞了,这都是意外中的意外和不幸的悲剧,但本身却不是社会问题,小悦悦真正悲惨之处,在于路人见死不救。 这件事假如发生在五十年前,小悦悦肯定会被路人马上救起。假如发生在三十年前,小悦悦同样会被路人救起,假如发生在二十年前,小悦悦还是会被路人救起,假如发生在十年前,很难说,而发生在今天,则确实是无人及时救起了。所以问题,就锁定在这二、三十年间,而在这二、三十年间,中国到底发生了什么? 是车轮在反复碾压着小悦悦弱小的身体吗?绝不是的!是极端的拜金主义使人漠视了生命的价值,片面的法治观念使人但求自保,泛滥成灾的个人主义使人变得极为自私 ── 是这三重因素的重叠,在反复碾压着小悦悦弱小的生命,所以说,小悦悦不是让车子压死的,而是让当代中国文化中那些人心的重重黑暗压死的。 (3) 孟子曰「所以谓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非所以内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也。由是观之,无恻隐之心,非人也。」如果人性以这个一个标准来衡量的话,那么正是拜金主义、畏惧法律、极端自私这三者的纽合,使当代中国人丢失了人性。极端的拜金主义使人漠视了生命的价值,我们今天先不讲,个人主义使人变得极为自私,我们今天也不讲。今天我们只讲法治观念的负面消极意义,即法治观念趋使人但求自保,失去对他人出于人性常情的关爱。 现代中国人普遍认为,法治意识是一个文明人应有的觉悟,但孔夫子却很不客气,说依法治国,「民免而无耻。」 (4) 白兔刚来美国时,就遇到两个中国留学生争吵法律的本质,一个人说法律是保护绝大多数人利益的,另一个人则说法律是保护个人利益的,结果吵了一个晚上不欢而散。事实上西方契约基于个人利益,法律正义保护弱者,所以在西方意识形态中,法律在其根本意义上,是保护个人权益的。法律保护弱者、保护个人权益没有问题,但法律加上极端个人主义的价值观念就有大问题。事实上极端个人主义的价值观念,能够在事实上改变法律公平、正义的性质,而使它变成无情冷漠的帮凶 ── 三十年前无法治,小悦悦是不会死的。三十年后有法治,小悦悦却死了。可见无法而有人性,有法却无人性,这的确证实了孔夫子的言教,律法使人民「免而无耻」。因此孤立、片面地强调法治社会,是极端危险的,但这种极端危险性,国人却一丝一毫都没有认识到,这是当代中国人的悲哀。 (5) 小悦悦事件在网上迅速流传。据说有超过四百五十万人在新浪微博上表达他们的愤怒。而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对这些愤怒的回应却是 ── 此事将会依法处理。姜瑜说:“你提的问题很长,但是我的回答会很简短。我们是法治社会,我们依法保障公民的各项公民权利,包括言论自由。我们也会依法处理有关案件。” ── 我们生活在一个没有伦理道德、没有人情、没有人性而只有法治的社会,但这样的社会,属于人类社会吗? 北大副校长吴志攀倡议:你是北大人,看到老人摔倒了你就去扶。他要是讹你,北大法律系给你提供法律援助,要是败诉了,北大替你赔偿!”北方网文评论说 :在“扶不起的老人”、“冷漠的18路人”等事件后,昨日,这短短的一段话,带着“豪情”,红遍网络!随即,网友纷纷效仿,用此话造句,于是“校长撑腰体”横空出世。── 然而这到底是中国人的希望?还是中国人的悲哀?法律已经变成了看养我们的老阿姨,她如果不抱着我们,我们自己是断然不会走路的。而我们作为人类的良知、良能哪里去了?难道离开法律,我们就无法正常思维、正常行为了吗? 小悦悦死了,如果国人不知道她是怎么死的?因为什么死的?那这个可怜的孩子,就真是白白地死了。 |
原载:孟什维克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