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952)
天方叶按:本寓言中关于刘婷婷的故事全为杜撰。
天方叶按: 原题目为:刘婷婷,一个包装过度的商业之花。
有读者提了意见。为避免对我本意的误解,我改为寓言,刘婷婷,不要迷姐,姐只是个传说
在商业运作方面,我不得不配服刘婷婷的父母及其本人。我对她的蜻蜓点水似地观察已有十来年了,因为我女儿和刘婷婷的年纪差不多。而且,就智力以及综合素质而言,刘婷婷不见得比我女儿强。有一点可以证明,那就是N年前刘婷婷可能同时和我女儿申请过哈佛大学的商学院,刘婷婷没有被录取,我女儿却通过了。
在这儿,我无意贬低刘婷婷,但是我又坚信,为了商业利益,刘婷婷炒作和包装都过度了。
且不说她的父母为了赚钱,雇佣枪手妙笔生花,说是继承和发展了某国际教育大师的育儿理论,鬼相信?反正我不信。
同理,刘婷婷现身非诚勿扰,用我的阴暗心理逻辑推导,她决不是为选她的白马王子而来。
所以,我劝告相信刘婷婷是个纯情少女的粉哥粉第们,不要太痴情了。刘婷婷在做戏呢。坑爹哪,选白马王子个妹呀。不要迷姐,姐只是个传说,神马都是浮云。 哈!!
天方兄,读你的留言,笑晕!
周末快乐啊!~~~
对不起。我应该与人为善。我部分接受你的看法,具体体现在文章的题目上。我是用一个真实的故事讲一个道理。什么道理?我把答案留给读者。
谢谢你围观。我用我女儿说事儿,又关你什么呢?我动了你的哪块奶酪?我能压人一头?太恭维我了吧。
周末问候天方叶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