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客家人---Steven 地产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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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安省投資房地產一些常見錯誤認識(6)

(2011-05-14 13:04:16) 下一个

错误认识:一交定金,就非买不可了,否则定金就会被屋主吃掉。

正确:买房的合约(OFFER)可以由地产经纪加上一些条件,如验房条件和贷款条件。只有验房大体满意了,或者银行答应同意贷款了,才作实成交。如果条件没有达成,屋主是要把定金原银奉还,没有二话的。但如果一个房子有多个买家竞争,屋主就按最优的来选择,即价钱,交楼时间,条件等最符合屋主利益的来挑一个卖。这样的情况下,没有条件的OFFER才会被屋主重点考虑,所以为了有备而来,买家在买房之前最好先咨询银行,能否获得贷款,能买什么价位的房子,做一个预批(PRE-APPROVE)是一个好主意。另外,有些房子事先屋主就声明是如此状态,爱买不买(AS IS CONDITION),买家要求验屋是自讨没趣的(如一些银行卖的POWER OF SALE 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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