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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中国的吏治不可能清明

(2011-07-30 23:09:04) 下一个
有些人以为中国目前的腐败是“吏治”不严造成的,以为只要加强吏治,就可以消除腐败。这是缺乏对人性的基本认识和历史知识的表现。也是比较天真的。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大家,中国的腐败问题是没有解的。

如果回顾历史,可以发现官僚体系系统性地腐败是每一个皇朝都试图解决而没有成功过的问题。汉代外戚宦官、西晋石崇斗富、宋有蔡京高俅,明代腐败有比较系统性的记载,而所谓的康乾盛世,贪官更是创记录。对官僚体系的腐败,历代都有严惩吏治的手段,但最后都不能持续。方法不外乎两手,一是胡萝卜大棒,即严惩贪官和高薪养廉;二是洗脑,通过儒家思想灌输君子、忠臣的思想,但都无用。对这个问题朱元璋采用了最严厉的手段。他的方法基本试图把官僚体系全部消灭掉。第一,胡惟庸和蓝玉两个案子,把现有官僚基本杀得差不多了,第二,禁止宰相职位,立规矩朱氏皇帝必须亲自理政。然而,朱元璋的方法也完全失败了。

那么究竟为什么这些手段都无用呢?很简单,因为中国的政治体制是中央集权的官僚治理体系。在这个体系之下,腐败是必然的,清明是偶然的。中国早熟的中央集权政治体制,在产生之初是创造性的体系。它有效地把一个巨大的疆域统一在一个中央政府之下,即大体避免了战乱、又使得大规模的经济农业调剂功能能够在中央政府的调配下完成(如治水)。在欧洲经历了漫长的黑暗时代的1000多年里,中国在中央政府存在的年代里,中央政府总体还是起到了它应起的作用。

但这个早熟的中央集权的体系,是建立在几个条件之上的,一,中央权力的绝对性,以“天命”为依据;二,通过郡县制,将中央权力的直接行使到个人,而这个执行过程,必然需要依靠一个比较庞大的官僚体系,而皇帝虽然理论上是中央绝对权力的代表,实际上必须依靠这个官僚体系来实现他的政策和意图,三,儒教思想为代表的意识形态,对每个人灌输服从这个体系的思想和习惯,即家有宗法、国有礼教,在官吏上表现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为宗教式的理想。

这样的架构,官员相对平民是有绝对的权力的,所以必然会产生权力寻租的现象。那么为什么“吏治”这种奖惩的办法无效呢?因为要实行吏治,必须有没有利益关联的第三方执行,才能真正公平。中国不是没试过采用“第三方”监督。汉代就有所谓的监察御史,他的责任就是监督官员。然而,这种办法有效期有限,时间长了,御史终会被腐化。而且,不光是御史,历史上任何用官员互相制衡反贪的方法,最终都会失效。因为关键是百姓的利益最终跟他无关,而跟整个官僚体系的关系打好了,他的官位才会长久。这不仅仅是官官相护,贪污甚至会成为“规矩”,因为不贪的官让贪官觉得不安全,所以最终必然腐败成为升官的台阶。这个过程,吴思的《潜规则》有很详细的描述。

但这种御史制度之外,还有一个确实有利益关联的第三方应该起到监督的作用,那就是皇帝。有人认为中国的皇帝是第一大贪。这个说法虽然不错,但没有认识到皇帝作为中央绝对权力的代表,起到的制衡官僚集团的作用。作为“天下”理论上的主人,皇室的利益所在并不是无限制的穷奢极欲,而是长时期地拥有政权。那么皇室为自身利益考量,就会采取限制官僚集团贪腐的措施。其实仔细看历史,皇室对官员的限制、制衡等等多种手段一直没有停止。但这个监督也是有限的。第一,作为个人,精力有限,身处皇宫信息闭塞。第二,皇帝也要靠官吏来执行他的意图。所以,皇帝跟官吏的博弈,最终也是一个妥协。

那么第三种手段,儒教的洗脑,为啥也不行呢?美国心理学研究表明,一般人,如果在没有监视的情况下和有人监视的情况下,其道德水准是有不同的。也就是说,人性本质如此,如果没有人看着,可能开始还能自制,时间久了,必然会有小的损人利己的动作。如果没有负面反馈,那么小动作就会变成大动作。这是基本人性,教育、洗脑只能遏制,而不能消除。中国传统的应付方式用儒教,是没有智慧的处理方式。更没有智慧的处理方式是毛的文化大革命,以为通过“运动”,人的本质会改变。而有智慧的处理方式,则一是让别人看着,现代叫“舆论监督”,而是限制任何人能够实行的权力,现代叫“三权分立”和“term limit”。现代西方社会的的前提首先是解放人性的,其次是在假设人性有恶的一面之后,以契约形式建立的制约型政治架构。

所以没有真正的监督,没有真正的分权,吏治是根治不了腐败问题的。而中国的问题,恰恰是实验了100多年,还是抱着中央集权制不放,还是抱着所谓的中国“传统文化”不放,还是大讲“道德”。这三条,互为依附,是中国迟迟走不出历史轮回的关键。中央集权以“传统文化”为意识形态,以道德为表象来维持集权的合法性。“传统文化”借助中央政府来传播成为“主流意识”,“道德”则是一块遮羞布,天天讲,但当真的就成了傻子。

中国在走过了30年毛时代的疯狂之后,仅仅30年,就到了“全民皆腐”的地步。历朝开初的“清明”时代,本朝似乎从来没有过。(五六十年代那种清教徒式的清明不能算)。究其原因,乃本朝特殊,连“皇帝”都没有,所以制约官僚体系的力量完全丧失。所谓“吏治”,需皇帝发动,现在的政治局常委,都是官僚集团互相妥协、互相平衡的产物,也就是说,本身都是“吏”,那么“吏治”也就无从说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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