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年,我那二十四五岁的宝贝女儿正式开始谈恋爱。她因为长得跟她母亲一样很漂亮,而且像我一样非常外向(当鲍勃大言不惭地说到这里的时候,我便歪着嘴乐坏了,他倒也不在乎),所以追求她的男孩子挺多。其中有一个叫丹尼的男孩跟我女儿打得火热。有一次,女儿突然跟我们宣布说,她想带那个男孩来家里玩玩。金贝莉和我当然很乐意她能带她的男朋友来给我们看,他将来或许成为我们的女婿也说不定呢。
女儿后来果然带着丹尼来了。这是个外表不凡的男孩,金黄的卷发,高高的个子,运动员式的身材,说话干脆响亮。第一眼,我也很喜欢他,心想女儿怪不得这么热心。他坐在客厅里的沙发上,跟我和金贝莉坐对面,我女儿则坐在他身边。丹尼谈笑自如,很有派头。天南海北没有重点地谈了一阵子之后,我略带歉意地对在场的两位女士说:
‘女士们,请原谅,我想和丹尼先生私下谈谈只有我们男人可以谈的事情。希望你们不会介意。’
金贝莉微笑着点点头,女儿有点舍不得的样子,但没有表示异议,而丹尼脸有点微红,略显紧张,却无可奈何地跟我走了。我带着他在我们的大房子里上上下下、里里外外转了一圈,轻描淡写说些男人们日常说的话。我特别让他看看我的猎枪和我积攒的猎物标本,似是而非地有一搭无一搭地说着打猎,同时注意他的反应。最后,我将他带进我的书房,让他坐在我书桌前面的小沙发上,顺手将书房门关上。然后我从身上抽出我的一把手枪放在桌子上。同时我坐在我书桌后面的转椅上。我故意严肃起来,冷冷地紧盯着他的脸看,仿佛要从他的脸上看穿他的五脏六腑。我就这么一直看着他,一声不吭,足足有一分多钟。他很紧张,额头微微有点发亮了。
‘小伙子,这么说,你爱我女儿啦?’我突然这样对他说。
‘哦,哦,是的,先生。’
‘你真的爱我女儿吗?’
‘先生,我真的爱你的女儿。’
‘那很好。小伙子,我听到你说你真的爱我的女儿。我很高兴,也很自豪。我女儿是很漂亮出色的。我也非常非常地爱我的女儿,可以用命来爱她。因此,小伙子,你好好听着,让我来郑重告诉你──
如果你和我女儿有缘继续相处下去,我会祝福你们;若是有一天你们结婚了,那么我会将你看作是我的亲儿子一样。
如果你们时间长了发现彼此无缘继续下去,和平分手的话,我也不会冤你。但是,倘若你只是随便要玩弄玩弄她的感情,甚至想欺负她的话,那么,我今天把丑话说到这里:你看到的这桌子上的枪它会不答应的。你明白我说的话吗,小伙子?’
这时,丹尼已是一脸汗水了。他机械地答应着,然后勉强地笑着从我的书房走出去,刚才谈笑风生的样子现在已变成了一副尴尬相。等我们都走回客厅时,金贝莉看到气氛有点不对头,便冲我挤眼睛责怪我,而我女儿则心疼地看着她的男朋友,问这问那。我一副无所谓的神态。你可以想象,下面的谈话没有持续多久,丹尼便借故告别了。这一别,他再也没有来过我家,他也没有跟女儿再敢有来往。为此,我女儿还哭哭啼啼地埋怨了我好一阵子呢! “
说到这里,鲍勃喝了一口咖啡,脸上笑迷迷的。我却为他的女儿抱不平了:
”嗨,鲍勃,你这事做得不地道。你硬将人家一对鸳鸯给拆散了。“
”没有,怎么会呢?你想想呵,加贝利,他要是真的那么爱我女儿的话,这么一阵简单的恫吓就挺不住啦?要是将来有个风吹草动的话,他如何来保护我女儿呢?这只能说明两件事:第一,他是个胆小鬼,虽然表面上挺体面像样的。第二,他根本就没有想真心跟我女儿好好相处,只不过是逢场作戏罢了。要是这样的话,我可不想让我的女儿陷得太深,到后来无法自拔。“
他的一番话说得有理,我也只有点头同意的份了,但心里总有点为他的姑娘叫屈。
”那你这个办法能让你女儿找到夫家么?“我情不自禁地要问。
”当然,那当然。“他乐呵呵地回答,”去年,她又交了一个男朋友。这次,我如法炮制。可人家高高兴兴地根本没把我的恐吓当回事,因为人家真心实意地爱我女儿。现在,我们爷俩可要好啦。这不,他们去年年底结的婚,今年人家都要生孩子了。再过三个月,我就要成为外公啦。“
后来,我好奇地问鲍勃:除了用来狩猎,你真的对人开过枪吗?他诡异地朝我干笑几声,说:“大部分时间,枪都是用来吓唬威摄别人的,但在我的一生里,我还真的用枪自卫过,也就是说,我朝别人开过枪。”
他说,有一天夜晚,他从窗子里看到一群年轻人,约莫有十来个人,都是十六七岁的中学生,有黑人有白人,随意穿过他家的草坪,朝邻居家那边走去。他于是警觉起来,顺手抄起一把手枪,放在身上,悄悄地走出屋外,静静地观察这些人想干什么。原来,他们是在邻居家的墙上涂鸦,画得乱七八糟后又顺原路返回。黑暗中,他们没有注意到高大的鲍勃正端着手枪对准他们呢。走过草坪的一半,鲍勃大声吆喝一下,吓得这些年轻人回过头来,看到一支冷冰冰的枪口。他用枪指着他们的脑袋,喝令他们全趴下。他装模做样地告诉他们自己是FBI驻休斯敦特勤队的队长,今天他们不走运,做完坏事后撞到他的枪口上了。他威胁说,你们乖乖地躺下来,谁要是乱说乱动,他的脑袋就会开花的,因为根据德克萨斯州法律,他可以向随便乱闯私人财产的人开枪。吓得这帮子人趴在地上一动不动。鲍勃一手擎枪,一手到裤兜子里去掏什么东西,掏了半天,掏出一个小本子和一支笔,然后煞有其事地问他们姓啥名谁,出生年月,家庭住址电话,仿佛自己还真的是FBI的一位警探。一会儿,他掏出一个电话,假装要给本区的警长打电话的样子,要将他们统统关进警察所里,除非他们答应以后绝不再来此处捣乱。当然啦──鲍勃说到这儿调皮地朝我笑笑──这个条件很容易得到痛快的答复,还真的从此以后,他住的小区太平了许多。
我笑得前翻后仰。我说,鲍勃,你还真应该去演电影去,真是屈才了。后来,我问他枪打窃贼又是怎么一回事。这次,他的神色凝重起来,将这件事的前因后果,向我娓娓道来。
“那年,我上大学三年级。有一个周末,我回到父母的家,他们那天正好有事出去晚上不回来。所以我一个人在家过夜。后半夜,大概一两点钟的时候,我觉得口干舌燥,也许是睡觉前看电视时牛油爆米花吃得太多了,就想到楼下厨房里找水喝。我没有开灯。我走出房门,正要轻手轻脚走下楼梯,突然看见楼下有什么身影在晃动。我立即警觉起来,返身回到我父亲的房间里,拿出他的一把军用手枪,把子弹轻轻地压上膛,然后蹑手蹑脚地沿楼梯走下去。
我的心砰砰直跳,我知道今天可能遇到窃贼了。我快要走到楼梯最后两三节的时候,一团像黑猩猩一样的身影也过来了,正好跟我打个照面。他也愣了一下,但很快反应过来,我看到他的一只手在移动。我马上明白他想干什么,我立刻不再犹豫,端起手枪,朝他连开两枪。
我从小就在父亲的军营里玩枪,后来长大后又喜欢打猎,所以我的枪法非常好,还曾经得过州射击比赛第一名呢,差点代表美国参加奥运会比赛。所以,那天晚上,我砰砰两枪,都打在他左右两条腿上,他踉跄着跌到在地板上,鲜血流了一地。他疼的嗷嗷直叫,我可没有功夫理这些,我冲下去,把他刚从裤袋里掏出来还未及向我扳动扳机的手枪踢到一旁。然后,我一手端着枪小心翼翼地注视着躺在地上的他,一边拨动警察局的电话。
我这才注意到这是一个年龄跟我相仿的黑人青年。我问他进来做什么,他大概痛的要命,吃力地回答说,他只是想进来找点吃的,顺便顺手牵羊带走些他看中的值钱玩意。我告诉他,我本来可以一枪要了他的命。我说,你为什么不去找点正经事做,为什么要冒着生命危险行窃呢?他说,你们白人永远都不会明白的。他这句话,我至今记忆犹新。”
我问:“那他后来怎么样呢?”
“他后来因多重偷盗罪被判了刑,进了监狱。可他的膝盖骨被我打碎了,所以他一直委托律师跟我打官司,说我在他毫无防备和在他连枪都没来得及掏出来的情形下朝他开枪的。他要我赔偿他所有的医疗费和身体精神损失费。这一场官司以他的失败而告终,但我赔进去许许多多的时间和精力,整个三年级大部分日子里,我经常要出入律师事务所和法院,弄得我也挺心烦的,尤其是我竟然真的朝人开枪的经验让我心神不安,虽说完全是他的过错。毕竟,我向人开枪了么。”
我说:“若不是你有枪,你可能早已成为他的枪下冤鬼了──他或许一枪将你干掉了。”嘿,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这个禁枪主义者在不知不觉中被拉拢到老枪的一边,居然还同情起他来。
我和鲍勃在一起共事的时间一年多,并不算长。但我俩合作得非常愉快,我从他那里学到许多东西,他也从我这里学会了如何忍耐。哎,我非常想念我们相处的一段美好岁月。每当想起它,我便会拿出一瓶产于美国田纳西州的老牌Jack Daniel's威斯忌,在玻璃杯里倒上一点儿,放上一些冰块,掺入些许可口可乐,均匀地摇晃几下,安静地坐下来,慢慢地品尝这混合的液态饮料,或沉思默想,或陪伴音乐,别有一番乐趣。因为这是我从老枪鲍勃那里学来的。
2011年3月17日加拿大
Thank you for your interest, Callmered.
鲍勃枪击窃贼成功一部分要仰仗运气,贼还没发现他,他已经射击了,而且都命中,让贼无还手之力。若是他不小心弄出一点响动惊醒了贼,或是两枪没能让贼丢掉枪,很可能他的下场也好不到哪里去。
鲍勃的个性本来就喜欢冒险,军人家庭出身的缘故吧。多数平民大概即使备了枪也干不过歹徒,因为对方更有可能是亡命徒,在双方性命都遭到威胁的时候,你觉得谁最有可能迅速出手,又能够命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