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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上,美国大学的规则和潜规则

(2011-01-28 17:20:10) 下一个

在美国大学里,公开的规则都是足够vague而基本没什么用。记得我当初开始工作时问系里的senior colleagues拿tenure的标准,答案是“work hard, publish and do a good job of teaching”,这不根没说一样么?那是还有good ole boys’club的二十年前了,现在照样。有兴趣的可以看看 University of Florida College of Engineering的tenure criteria (http://sites.eng.ufl.edu/faculty/files/2010/03/TP-Criteria.doc),看看有多少 specifics,nothing。


我做 Chair 时想制定tenure的明文细则就是想写清楚大致要发表多少论文,其中多少要在核心刊物,至少几篇在顶级刊物,至 少几篇是single-authored,拿grant算成绩时Co-PI和PI怎么算。这些细则其实对老实做学问的人有利,因为明确了该怎么做,而对搞关系上窜下跳的学术骗子不利。但是系里开会表决时,就是通不过。我要是Head的话,就会不管多数人的反对强行制定这样的规则,我的专业许多好的系就是这样做的。可惜我当时只是个没手腕儿的 Chair。


顺便回答一些对我之前帖子的评论。


除了tenure的明文细则在系里通不过这件事发生在我的系,我写的并不是在描述我的系,而是很普遍的情况。我的系在全美本专业排名二十几(大约top 15-20%),不是顶级的,但算一流的。我的观察,大概最顶尖的系(top 10%)和最差的系(low 10%)吵得少一些,因为faculty水平或者都太棒了或者都太差了,分布均匀。就是我们这中间的80%的系里faculty水平差异太大,所以事儿多。


除了二十年来每年开几次专业方面的会,和别人交流时听的,我所在的专业在全 美国的系我也跑过一多半儿了,近距离观察过,所以写的现象应该是有代表性的。另外,我用“吵架”这个字并不是说“乱吵”,就象ChineseBostonian 说的,“表面上都是按规则办事的”。但是问题也恰恰在这里:老油条们早就figured out怎么样对规则阳奉阴违。可以温文尔雅地整对方,也会熟练地绕过规则达到目的。


比如有一次,本专业的某大牛打电话问我,如果他的前博士生A所在的系找我给A写tenure evaluation怎么样。我认识A也知道他做得好,就毫不犹豫地说会写得很好。不久就收到A所在系的系主任正式来信请我evaluate A。直到A顺利拿到tenure我也没和他本人接触过(这是很多系的明文规则,推荐人和被推荐人之间不得有任何communications),但是A很放心地把我的名字交给他的系主任,因为他的大牛导师事先替他探了我的口风,确信我的信会说A好。至于说external review,tenure committee等等机制,都是秫秸篱笆,一步就跨得过去,因为这些committee的 members也都食人间烟火,今后也都还要过日子的。


有人指责我写美国大学的内斗就是在美化中国大陆的大学,这真是有点儿小人之心了。我本人从来没有真正在国内工作过,很多人告诉我说国内更坏,我也可以信。只是我的帖子原文不是讨论国内学术腐败的,而是我真正熟悉的美国学术环境。另外,我也相信最多10年,美国的学术腐败就会非常象国内了,因为中国留学生在美国学术界大量占据leadership positions,把习惯的那一套也全都带来了,以至于很多美国的系不再愿意找中国人当faculty了。


这倒不是说美国白人教授不搞腐败或者腐败的程度比华人教授轻,而是别人搞得更subtle,更tasteful。比如leadership, service之类空话,就是很多白人正教授帮那些科研差的一塌糊涂的白人助理教授拿tenure时最爱用的。拿亚裔的teaching说事,也不是直说 "So and so is a lousy teacher"而是“I am somewhat concerned about so and so's teaching”。我本人倒是不鼓励华人教授过多花精力学这些伪善,当然完全嗤之以鼻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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