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资料
秦无衣 (热门博主)
  • 博客访问:
正文

【随笔】回国杂记 5 海吃(图)

(2010-10-06 14:31:01) 下一个

  5 海 吃

 

         人生得意需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对于身在魏阙心在汉的海外人士来说,记忆中臭豆腐、油条的味道,恐怕要比不能饥餐渴饮的爱国热情浓烈得多。像在LASFNYC这些华人群居的地方,时不时地品尝一下中国菜,倒也方便。有的饭馆的菜色,还是相当正宗地道的,吃不出和国内同样的厨师做工有什么区别。比如East LA Main街上的一家不大的卖南京盐水鸭的小店,老板娘原是南京一家重点中学的老师,后来因奉子之命留在了美国,遂将家传的手艺在LA发扬光大,盐水鸭卖的有滋有味的,每日不多不少就十五只。还有蒙特利市Garfield街道上的“云南园”的菜也很地道。前两年我去圣迭戈的一家“重庆酒家”,那里赫然打着广告词曰:本店主厨是LA的“云南园”过来的陈XX。瞧瞧。

 

不过,总体上说,老美这边菜馆的菜色,跟国内蒸蒸日上的餐饮业相比,还不是在一个档次的。

 

在老美憋得时间长了,嘴里未免淡出鸟来。因此,回国之旅,吃无疑就成了一个重大的使命。这一点大家心照不宣。你看,从国内探亲回来的一坐下来,最先聊起的话题,八、九不离十都是从“吃”开始的,然后才是家乡翻天覆地的变化,房地产业的蒸腾,各类目睹之怪现状,种种八卦等。而在老美这边读到的一些恶心的、让人大倒胃口的报道,诸如地沟油,死猪肉,喂避孕药的大闸蟹等等,在国内装璜精美的饭店中,也暂时可以被忽略淡忘了。

 

我这次回国,拜托亲戚朋友同学们的盛情款待,中、大饭局不下于三十顿,日均一宴。刚开始时,抱着不吃白不吃的心理,好不风光快活人也!北到淮扬名菜,南至厦门的大酒店海鲜,琳琅满目,可惜只图得嘴上痛快,饕餮一番,离开国内时,竟是叫不上几样菜名来了,对去过的饭店更是晕头转向,活脱脱的大蝗虫一只。

 

现在国内餐馆林立,而且生意都不赖,有名的餐馆还得提前预约。走在大街小巷,四处都是酒菜飘香,家家扶得醉人归。

 

进了餐馆,有种耳目一新的感觉。如今各地餐馆不约而同地都往视觉、精致、实用方面开发、拓展。餐桌上多了些鲜花甚至观赏鱼缸之类的摆设,虽然不能开胃,不过却赏心悦目,让人不至于一坐下来,那思维便直奔大碗吃酒、大块吃肉的主题了。大家都正襟危坐的,仪态方面上了几个档次。上菜也不像以前那样光讲铺张,摆阔了。酒桌上一般都有十盘左右的特色小菜,就像《水浒》里说的:铺下菜疏、时新果品、按酒。然后再上大盘菜,汤菜,烧锅等。我对吃本来就不太讲究,酒席的规模、奢华程度于我都无关紧要,主要图的是酒席场面上的热闹气氛,就像欧阳修似的,不知太守之乐其乐也”。因此对于大盘菜并不在意,倒是更加看顾那些小菜。比如回去前发誓要吃到的毛蚶,活醉虾,鸭血汤,干丝,凉拌粉丝,牛滑,土笋冻,海蛎煎等,差不多都如愿以尝,不一而足。我觉得,吃大餐就像是娶大家闺秀,上的台面,却过于刻板正经,容易发腻。而品小菜就像小家碧玉,没有奢华富态,精雕细琢,玉手纤纤,别有风味。不过眼下上的大菜也不是一锅端了,而是按人头用小碗、小碟装好,既斯文雅致,又卫生。厨具也考究精致多了。

 

我以为吃饭的时候,最理想的人数应该是五、六个人,人多了容易哄闹,人少了容易冷场。不过,大家请客并不只是请你一个人,而是以你做为引子,另外再约上一些做东的人长久不联系的,平时想请没机会请、请了人家不来的人。这样的酒宴吃的就比较拘束,大家聊上两句关于我们的情况后就串题了,变成了跟我们不相关的话题。只有在自己的同学、朋友宴请的酒席上,才能开心一些,大家插科打诨,话题荤素都有,也不见外。这时候,吃菜倒在其次了。

 

但是就这么吃大户似的吃到后来,不但胃口发腻了,而且对虚与委蛇的应酬也有了几分生厌。最多的时候一晚上有三个饭局要吃,然而在盛情邀请下,又不得不去,只好走马灯似的晃来晃去,搞得很Popular似的。这就像从前上物理、化学课那样,明明知道欧姆定律、碳酸氢铵等听不进去,但是因为要应卯,不挨训,还不得不硬着头皮,哭丧着脸去上完九十分钟的课。

 

现在上餐馆喝酒,可以自备酒水,因此吃饭的时候,大家都拎着大瓶小瓶的名酒,挺吓人的。眼下南京、上海等地最走俏的酒是梦之蓝,蓝色的瓶子,酒香四溢,让我回想起当年喝洋河双沟的苦日子。喝白酒的是量大的,一般人都喝红酒,也就是葡萄酒,据说可以养生。啤酒见的最多的是名头很大的纯生,这酒如今在美国华人超市也很热销。它说白了也就是苏打兑食用酒精,再加过滤的饮用水,反正啤酒喝不死人。而麦芽、啤酒花跟国内的啤酒差不多已经绝缘了。我因为LP在旁监督,不敢造次,每次在酒桌上都只好抓耳挠腮的。

 

后来LP先返美了,我才开始喝起了老家土酿的青红酒。这酒原是糯米酿造的,补身子。居家楼下有一家杂货店,我每天都要在那里要上一、两斤青红,慢慢坐喝,顺便看看人来人往,其乐融融,有点像咸亨酒店里的那些短衣帮。不过喝了几天不对劲了,嘴巴里老冒出农药的味道。店老板是个年轻的女的,因为我来喝的次数多了,就厮混熟了。后来她居然很神秘地、很关怀地对我说:大哥,这酒还是少喝一点好。我一听就明白了:以前听说有的店家用石灰勾兑青红酒,容易上头,酒鬼们醉醺醺的都喊好酒,如今用农药兑酒,香气扑鼻,又易醉,一举两得。就跟人一样,闻起来香的,未必就是好货;看起来清纯的,说不定是笑里藏刀呢。敢情这老板娘就是十字坡的孙二娘。

 

餐桌上不含酒精的饮料,大多是果汁,水一般是不带冰的,要喊上半天才会给你上两杯不着边际的饮用水。茶虽说也是免费的,但是那茶味就跟泔水没什么两样,而且还是别人已经喝过的,茶的颜色淡的跟水没什么区别。这倒让我想起了《醒世姻缘》中狄希陈家的那个尤厨子,炒韭菜时先偷偷地把生脆的韭头切下炒了下酒,而把韭叶子给主人吃。当然这种茶水是一、两千元规模的饭局,三、五千元饭局的茶水就有点上档次了,泡茶的水不敢说是什么泉或雪水,不过茶香味总算有了。店家敢宰小客,但是贵客是不敢得罪的。

 

既然吆喝闹酒的喧哗没有了,气氛就随意,文明了许多,话题也多了。临返美时在上海的前一个晚上,一位在某重点高校谋职的同学S请吃饭。这位S是个作家,能侃,像Y这等自诩三寸不烂之舌的人,在他面前也成了小巫。我说了这次回国对吃的感慨,说是遍尝山珍海味,不虚此行了。S却哂笑说:“你说这话,未免是井底之蛙了。严格地说来,你这不是真正的品尝美食,而是过过口水瘾而已。给你说个事吧,我的一位朋友上次去河南东北方那一带出差,一个人就吃了一头驴。”“天上龙肉,地上驴肉”,我一听这话,一人吃一头驴,这事当然牛X,我不觉赧然汗下了。S说,他的朋友在当地一家地下餐馆叫了一头一年左右的活幼驴,当面验明正身,然后以2000元(包括做工费)买下。朋友的餐桌靠窗,幼驴就绑在窗外一颗柳树下,这样客人可以亲眼目睹操作现场。从驴肉到驴板肠等,经操刀手切片,清洗,在餐桌上现烧现烤,然后沾了大蒜泥,辣酱,酒醋等。想吃哪个部位,当场就可以要来。最后还有一道清淡美味的驴骨汤。

 

我正在咋舌,S又说了,这些日子他百忙之余(注意:国内现在谁都说自己忙,好像一忙就等于耧票子),正在阅读一本眼下正发烧的台湾出版的美食书《吃遍大江南北》,书作者原是民国时国民党军需官胡静如,此公凭借职务之便,吃遍天下。书的文笔比较粗糙,但是对解放前一些稀罕名菜的介绍,却是蔚为大观(可作得意忘言读)。里面提到的诸多名菜的做法,如今都已经绝迹,有好事者正在研究挖掘其中的秘方。关于美食方面的书我读过的不多,只翻过梁实秋的《雅舍谈吃》,汪曾祺的《五味》,以及段成式《酉阳杂俎卷七.酒食》,袁枚《随园食单》等古代笔记。听S这么一说,倒很想找机会翻翻这书了,即遍尝不到美食,也可以画饼充饥了。

 

不过,那天晚上S点了一道他最喜欢的菜:红烧肉。这菜在琳琅满目的鲜活菜色中,有些长袍马褂的意味。更重要的是,我的另一位前辈学友是回族,这就未免有些煞风景了。



[ 打印 ]
阅读 ()评论 (9)
评论
qianqiuxue 回复 悄悄话 无衣说得对,大酒店真吃够了,这次我回去也是专吃小店。
五弟五哥 回复 悄悄话 回国吃饭,就感觉自己是老外,完全不是主人,用朋友的话:海外来的傻冒!
texas2006 回复 悄悄话 这是这么多写回国饮食的文章中我看到的最好的.
还是困 回复 悄悄话 大侠,你太逗了. 我也是觉得还是小吃好, 还特意去了一次尚干吃扁肉拌面. 可惜我这次回去没吃到正宗荔枝肉,好想啊.
秦无衣 回复 悄悄话 回复草庐的评论:
一般来说,小吃才地道。
草庐 回复 悄悄话 就吃来说香港是第一,世界各地只要是港人食肆食客港人为主不会太差,在香港大排档吃过云吞面,口味久久不能忘怀。
在广州大排档喝过酸菜猪肚汤,味不差但价廉得惊人,能算是大众版的港排档。
板板 回复 悄悄话 累得半死以后爬上来看看好吃的
joulewang 回复 悄悄话 康替牛= continue, what is 二X.
Now your Chinese and English all mess up.
BTW, I found some books you like, email me: joulewang @ hotmail,com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