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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忆江南

(2008-12-07 02:56:19) 下一个
 今天是内子生日,谨以此文献给内子。





【随笔】


            忆 江 南

               故人早晚上高台,寄我江南春色一枝梅
                       —— 舒亶《虞美人.寄公度》



记得刚到美国,从飞机上俯瞰着广袤的东南大地时,给我印象最深的并不是密如蚂蚁的汽车,而是那些一望无际的树林。我们置身的B城,号称“钢城”,是阿拉巴马 州最大的城市,它本身就像是个浓绿的大植物园。那里树木品种繁多,许多树我根本就叫不出名字来。除了周边四处都是苍翠挺拔的阿拉巴马州树“南方长叶松 ”(Longleaf pine)之外,这里更有许多数百年的老树。那些高高的枝丫撑在空中,真叫我们这些来自森林面积只占国土面积13%不到的人,又恨又愧又妒。

但是,在此后几年的时间里,在真正消融进这片无边的绿色之后,我对绿意浓浓的春天的感觉,反而逐渐开始麻木了。呼吸春天,似乎是需要一种文化背景的。因此在漫漫的恍若游丝的流光中,我只能经常艰难地穿透过身边满目的绿意,去触及记忆中江南的春天。

我当初在报考南大时,其实是为南朝丘迟《与陈伯之书》中几句蛊惑人心的言辞所吸引的。丘迟在劝说梁朝叛将陈伯之回归南国时,他没有许诺陈伯之以高官厚禄,而是以富有挑逗魅力的几句话煽情: “暮春三月,江南草长;杂花生树,群莺乱飞。”

这四句话,我一直是与庾信多愁善感的 《哀江南赋》,以及凄清苍凉的《枯树赋》串读的,这样我对江南独特境象的了解,便比较完整了。丘迟这了了的 四句话,把握住了江南春天的血脉和气韵。陈伯之是个文盲,丘迟的书信可能是对牛弹琴。但是据说不久后他果然举师南归了。

我 的确是奔江南的春天去了南京。江南的早春,是恋爱的季节。92年4月初的一天,我和一个小女孩同去游玄武湖。事后对那次游园印象还不算太坏。丘迟的名句正 好用于描述玄武湖四周的景色。我跟那女孩先到鸡鸣寺,要了一壶茶,故作高雅,依窗欣赏玄武湖清淡的水光。玄武湖我以前来过一次,不过是置身其中,走到哪看 到哪,有点像马二先生游西湖。现在从较高角度看去,忽然发现那湖色便浓了,感觉更像是在观赏一幅画。

喝好茶,我们俩便进入了湖区,说的雅 一点,就是入画了,啊哈。那女孩向小贩买了窜泡沫状的小食物,如获至宝,吃的油头粉面的。后来得知那只不过是由小面筋炮制而成的一种甜食。看着她津津有味 舔着的样子,我也馋了。但是对于大哥级的人物来说,我不得不咽下泛滥的口水,以维持成熟的形象。

因为早春阳光的暖意,那女孩脸上红扑扑 的。那时我心怀鬼胎,心旌荡漾。好在大家都不是真心去踏春的,游玩的内容,便主要集中于旁敲侧击,触景生情之类。但那薄如蝉翼的绵绵初情,终于没有被捅 破。黄昏时候,我们一起登上了古城墙,踏着草丛,缓缓自西向东而行。那时我转头西望,只见一群白鹜,翩翩飞来,一轮落日,正成了它们辉煌的背景。夕阳映照 在湖中,水天淡红一色,空中高翔着的鸟,只能见到影儿,扑朔迷离。它们舞动的翅膀,使夕阳充满了气息喷薄的生命感。我发现这些鸟儿挺通性情的,那真是一个 美丽的黄昏。

激动人心的美感,也许只存在于瞬间。就像现在我跟那个小女孩组合成婚姻的灵感,其实也就是在那时孕育的。生活中很多美丽的 事,其实都是偶然发生的。比如那时置身于玄武湖中,此境此景,你可以欣赏到湖光山色,但是你又难得有这么生动的夕阳做为陪衬。而即便有了斜阳陪衬,你又到 哪儿去召唤这些无忧无虑的白鹜呢?!

我们在湖畔一直逗留到弦月初上,人去湖静的时候。如今十年多过去了,再想起那时的夕阳,白骛,真觉得人生如梦,然而却没有遗憾撂下。

这次未雨绸缪的湖中行,是一次长久股的爱情投资,三年之后,它便真正地开始获益了。当然,这是后话。

江南的暮春,是伴随着细如牛毛的雨丝到来的。五月之后,便是弥漫着没完没了雨丝的梅雨季节了。这时的空气里,开始有些发霉的味道了,人们也变得无精打采的。最长的雨季断断续续地要持续近月,最后在初夏刺眼的阳光下,拉下了帷幕。

梅 雨让我痛苦不堪,烦恼丛生。我白天所能干的唯一一件事,差不多就是到校门口买一份晚报,然后再到面条摊上要上一碗热气腾腾的雪菜肉丝面。面条一直是我在春 天时的主食。这个习惯我一直维持到LA。每次我一吃起面条,总觉得有一股春风扑面而来,似乎还有点淡淡的霉味。因而在多年之前,由于味觉的误导,我开始拒 绝食用猪肉。这样一段时间下来,我终于衣带渐宽,在南大时韬光养晦蓄积的若干脂肪,也开始短斤少两了。我的日渐突出的颧骨,使我曾经矜夸的南人北相, 终于原形毕露。这种状态直至来到B城后,我改以牛肉作为蛋白质的主要来源时,才逐渐得以改善。牛肉是个好东西。

梅雨时节,最动人的可能要 数细雨中那些袅娜的花伞了。校园里,伞下少女正低眉顺目行走在雨中,你突然与她们相撞,此时伞下露出的浅浅的一笑,无啻驱散了你对梅雨的怨气,忽然觉得希 望本无所谓有,也无所谓无的。因此,雨季似乎只属于姑娘们。她们借着一把雨伞,在朦朦细雨中撒撒娇,多少给梅雨季节增添了些许亮丽的色彩,也给春天的老 去,留下了一抹诗意。

到了B城后, 对于春天已经不是那么敏感了,或者说是不再那么热衷于附庸风雅了。所喜的是,B城没有连绵不绝的春雨,于是这里的春天就平静了许多。B城的春天给人的感觉 是淡然的,就像不施粉黛的女子,或者说是知识女性。如果不是那几声沉闷的春雷,以及东边日出西边雨的天气,那悄然光临、隐藏着漫不经心春意的浅淡的绿色, 便很有可能与我们擦身而过。然而,B城的春天又矜持得就像一个常年默默待字闺中的姑娘,当你还没来得及去触摸她时,她的红颜已经褪色,然后悄然进入奔放狂 野的夏季了。

B城的四月是寂寞的。记得前几年我们去植物园的时候,不过迟了一些天,再看到那数十株樱花时,也只是一些空乏的绿树了。而那 些映山红,就像打着哈欠一样,不过它们还在零零落落地点缀着春天。在国内,此时踏青时节已过,但春意至少还逗留在花朵上的水珠之中,在暖暖的阳光之下。而 B城植物园中所有的花朵,似乎在一夜之间突然全蔫了下来。

败得最快的要数那些樱花了。樱花可能是最切近春天的,它早于绿叶而生,但它的美丽,也只在瞬息之间。在B城,我发现很多花都不急着凋谢,即便死期已过,它们仍然蔫着,以枯败的姿态,向人们展现着春天的韧劲。而樱花似乎就在一夜之间,便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樱 花在我的心目中,是一团团挥之不去的黑影。95年的初春,一个在火车上认识的福州女老乡,邀我去她教书的南京林业大学看樱花,我婉言谢绝了她的盛情。我以 为,你要在世界上任何地方欣赏樱花都可以,就是不能在南京观看樱花。南京樱花的花蕾是滴血的,每一叶花瓣上,似乎都有一个含怒的冤魂。因此南京的樱花,便 比别处的更为凄美。这不只是一种感觉而已。

B城的春天,每年注定都是随着淡绿的树芽儿如期到来。然而记忆中的春天,只能是在同一种文化背景下才能感悟到的。这个发现,让我最真实地体会到自己身在万里之外,呼吸着别样的空气。就像那阿拉巴马的州歌所唱的:

“Little, little can I give thee,
Alabama, mother mine.
But that little - hand, brain, spirit.
All I have and am are thine.
Take, O take, the gift and giver.
Take and serve thyself with me. ”

秦无衣
12/25 2010改于Santa Moni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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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评论 (5)
评论
潇洒走红尘 回复 悄悄话 写得真好!大侠的文笔真是挥洒自如呀!
加勒比女海盗 回复 悄悄话 秦大侠的文章是一笔绝妙的风景!~
倚门回首 回复 悄悄话 篇篇精彩 -
问候老乡!
胡涣 回复 悄悄话 至美之文。很喜欢那种清晰而又飘忽的感觉。

山菊花 回复 悄悄话 又碰见个校友~~~停步问声好!

正好前不久跟个MM学写曲子,有只‘一半儿’也是回忆南京的~~~照葫芦画的歪瓢:))

闲听桂雨醉乘桴,半踏浮云回故都。
玄武莫愁还似初?
忆江苏,一半儿甜来一半儿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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