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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所遁形

(2012-08-16 07:06:58) 下一个


自从无意间发现我的博客上了文学城的城头黑名单之后,我就变得很胆小。有些内心的东西,我不太敢写了。这个世界上知音固然不少,但看热闹的人更多。我不太情愿披露内心世界给纯粹看热闹的人。

文字是个很奇妙的东西。掌握得好的话,可以在虚和实、真和假、内省和张扬的临界值游移。写字的人,多少是有点自恋的。那些言必称我(比如我)的人尤甚。但是自恋只要不成狂,总也不是罪过。写字无非是一个爱自己和爱文字两种感情取得平衡的过程。当然写字也可能含有爱别人的成分。但是爱别人不一定付诸于文字。所以浪漫主义作家们写的情诗,说来说去,还是以取悦爱人之名,行表达自我之事。

浪漫主义的问题是太激烈、太个人主义、太行为艺术,一句话,太浪漫。太浪漫的东西像流星,光芒璀璨却不能长久。我个人是很喜欢古典主义的。喜欢含蓄的、内敛的、严格的文字下面那种暗潮般涌动、却始终被控制住的情感。

道行高的自恋写字人当然也可以不写诗,而写小说。但是小说需要的技巧、耐心,以及抽离自我的勇气,让很多人望而却步。也有一些人勇敢地写了自认为是小说的东西,却写出四不像来。在虚构的故事里表达自我,这是非常高的境界。我尝试过多次,总是不成功。要么只表达了自我,要么只能放弃自我。《七宗罪》系列里一个新篇,我开了头已经很久,一直无法写下去,第一是因为懒惰,第二就是因为虚构和自我的无法调和。

写诗是一个偷懒的法子。不过写诗有个问题:写出来的东西往往不完全是最初想写的东西。这是由诗的模糊性和多义性决定的。而且诗有韵律和节奏的限制——不管文学的理念如何发展,我始终坚持认为诗必须有韵律和节奏的限制——因此技巧性的顾虑也不少。

我最适合写的东西,还是那种絮絮叨叨的叙事文字,其中可以掺杂点装模作样的思考,也可以时不时玩点小游戏。但是我总觉得这是不够的,完全不足以淋漓尽致地表达自我。然而,太直接表达自我的文字又往往令人生厌。不仅仅令读者生厌,还让作者回过头来阅读的时候心生厌憎。这大概是因为我们内心其实总是不愿与自己裸裎相见。我们已经戴惯了面纱,穿惯了衣服,以至于当见到推心置腹的自己时反而不敢相认了。怪不得苏格拉底要专门说: γνῶθι σεαυτόν,这不仅需要智慧,还需要勇气。真正自恋的人恋自己跟恋别人一样,有保留、有顾虑、有起伏、有胆怯。真正自恋和以自恋为姿态,从本质上来说,并不是一路人。

我不认识我自己。确切地说,我不敢认识我自己。写字的过程是一个我与自己对话的过程。从这个方面来讲,我本来应该是不需要除我之外的读者的。像卡夫卡那样关起门来写也就够了。可是自恋的人常常也是孤独的人,或者说,意识到自己孤独的人。就算那些以孤独为荣的人其实也一方面沉溺孤独,另一方面本能地逃离孤独。因为孤独,所以求拜。以前的江湖好汉,动不动就喝酒盟誓拜把子。在今天的太平盛世里,江湖变成了暗涌,宝马雕车,春暖花开,但孤独的心却是一样的,求拜的心也是一样的。

我家乡的少年男女,用唱歌或跳舞的方式来表达自我。我因为略略读了几年书,用微软拼音打字的速度也不慢,所以可以噼里啪啦敲些汉字来表达自我、孤独求拜。我外婆是个文盲,我也从来没听过她唱歌。我常常想她大概没什么自我可以表达。然而近几年她没事时用彩纸糊些纸人、元宝去卖。做这事时一丝不苟,想办法变花样,并不因为这些东西就要被卖掉然后烧掉而稍有懈怠。我看到她颤巍巍地用艳红的纸剪出半个指甲盖大的小花,虔诚地贴到纸人裤脚上去,突然觉得她一定希望有人注意到这朵花。她全神贯注地,大概也是用自己的方式在自语或者对话吧。

二十多年前,当我外婆还只是一个脚步矫健的半老太太时,我就已经是个很神经的小孩了。年岁的增长并没有让我少神经些,顶多只让我学会一些掩盖神经的技巧。这些技巧并不总是管用。所以我越来越觉得,所谓达观和从容的大智慧,完全是可望而不可及的海市蜃楼。你所独有的欢乐、悲伤、欲望和情结,是从心底里开出来的花。娇花照水也好,恶之花也好,它们的色彩和气味永远伴随你,左右你的行动和思想,让你在想说话的时候没话可说,想哭泣的时候欲哭无泪,想走路的时候寸步难行,想隐身的时候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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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步 回复 悄悄话 出神
入画


九月西风霜气清,
舍南园圃紫云晴。

看花只好朱栏外,
不惹园丁问姓名。


《紫菊》
齐白石
托宝猫 回复 悄悄话 回复agoodday的评论:

没关系。再浑,细细淘淘总还是会淘出金沙的。:)
托宝猫 回复 悄悄话 回复过耳风的评论:

姊姊,有酒分我一杯喝喝。喝完我就越发自恋得无以复加、形也不会遁了……
agoodday 回复 悄悄话 WXC可能不适合你。这是个很浑的地方。
过耳风 回复 悄悄话 傻孩子,何必这么折磨自己...
自恋又如何?快乐最重要
托宝猫 回复 悄悄话 回复翠花69的评论:

谢谢。你说的道理是没有错的。其实很多时候,我们在乎的不是别人的看法,而是自己的看法能否在别人那里找到共鸣。换句话说,我们不在乎有敌人,可是在乎没有知音。
托宝猫 回复 悄悄话 回复megchen的评论:

呵呵,谢谢你鼓励。不过,我并不是以写作为天职的人。我只在没有更有趣的事情做的时候才写字。如果让我在吃个好馆子或者写字中选择,我一定选择吃馆子。:DDD

这些话其实是懒人的自我开脱。不过,要让我像王小波或者卡夫卡那样用生命写作,呕心沥血,我大概是做不到的。

大部分人写日记是私密的。但是也有人从写日记的第一天起就知道它会被发表,而且终其一生都在寻找能读懂自己的读者。比如纪德。他真是完美地结合了自恋和求拜。他的求拜之心是如此殷切,以至于对读者的没有说到点子上的夸奖根本不为所动甚至大为光火。非要别人读懂了他的隐藏意思,再来夸奖他,他才快活。这真是以写作为天职的作家。

卡夫卡就算关着门写字,心里其实也是希望被读的。否则为什么不自己销毁手稿?作家的神经大多在于:我就是不说,可是我就是希望你明白。这一点上,王小波说得再清楚不过了:“写作的意义,就在于与人交流。”写字的人,无论做出什么样的姿态,必然是有这个渴望的。

我好像说得太零乱了。打住打住。:)

翠花69 回复 悄悄话 很喜欢啊!为什么要在乎别人的看法,博客就是自己和自己聊天。
megchen 回复 悄悄话
“你所独有的欢乐、悲伤、欲望和情结,是从心底里开出来的花。娇花照水也好,恶之花也好,它们的色彩和气味永远伴随你,左右你的行动和思想,让你在想说话的时候没话可说,想哭泣的时候欲哭无泪,想走路的时候寸步难行,想隐身的时候无所遁形。”-----你喜欢看人物传记和日记吗?以前的人写日记时并不知道他们的日记有朝一日会被印出来发表。你所提到的卡夫卡就是这样。读过很多人的日记后,你也许会发现自己一点也不孤独。 因为人们的思想和情感是何其相似。
megchen 回复 悄悄话 宝猫你好!谢谢你与我们分享心中的很多感受。喜欢过你的许多博文,喜欢你的真性情。其实好的读者是希望他人写作的时候是凭着他们自己的本性,才华和能力来写。

摘一段我喜欢的话送给你。“人在写作时,总是孤身一人。作品实际上是个人的独白,是一些发出的信。我觉得自己太缺少与人交流的机会——我相信,这是写严肃文学的人共同的体会。但是这个世界上除了有自己,还有别人;除了身边的人,还有整个人类。写作的意义,就在于与人交流。因为这个缘故,我一直在写。”-----王小波

希望你一直好好写下去,写出自己满意的文字作品来。
托宝猫 回复 悄悄话 回复娅米的评论:

古人早就说过:“大隐隐于字”。(别问我出处)

就是不知道鼻涕能不能隐掉?
托宝猫 回复 悄悄话 回复小艾妈妈的评论:

握手。古人早就说过:“端庄乃创造力之天敌……”(别问我出处)

光荣榜,黑名单,他们这就是“捧杀”啊。
娅米 回复 悄悄话 这就是被树立为榜样的悲哀。

不过其实最主要的,可能还是“因为我们内心其实总是不愿与自己裸裎相见。”特别是看见自己当众流鼻涕,多少有些尴尬。

提高隐身术!:))
小艾妈妈 回复 悄悄话 写的真好,很多地方有共鸣,尤其上了光荣榜以后,总想摆出雷锋同志过马路扶老大娘的模范姿态,一端庄还耍不开了:)

谢谢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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