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绣花鞋和绞丝银镯子

(2011-01-12 10:43:21) 下一个


《礼记·中庸》里有一句话:“君子素其位而行,不愿乎其外。素富贵,行乎富贵,素贫贱,行乎贫贱,素夷狄,行乎夷狄,素患难,行乎患难,君子无入而不自得焉。”意思很明显了,就是说要安分守己,在什么地位做什么事。

这句话里其它的我不作评论,单喜欢那句“素夷狄,行乎夷狄”。原因很简单:我,就是个夷狄。

东夷西戎南蛮北狄,我大体能被划归南蛮一类;按照史记的说法,我是个西南夷。南蛮也好,西南夷也好,总之蛮夷是肯定的了。中原教化,汉家斯文,按理来说是全然不懂的,或者懂了也可以装做不懂,拍拍腰间的刀鞘,恶狠狠地说:我是蛮夷我怕谁?

这样的场景常常让我心生向往。可惜我父母身为蛮夷,却很思上进,努力向非蛮夷靠拢。靠拢的结果,就是我终于脱下了身上的羊皮(这个羊皮是真的),披上了羊皮(这个羊皮是比喻),把锋齿利爪稍稍收敛,化身为一只慈眉善目,温文尔雅的小羊。

披着羊皮的蛮夷狼在汉地晃悠多年后,自以为看破关内红尘,于是把魔爪伸到了中原之外、西洋之滨。遇到一个当地土著,心想这不就是传说中的西戎么,不受中原教化,不懂汉家斯文,也是我们蛮夷一伙的。心里顿感亲切,于是一来二去的,南蛮和西戎就搭伙过日子了。

这开始过日子了,我才发觉,敢情这西戎虽然不受中原教化,但也不是完全的随心所欲;虽然不懂汉家斯文,斯文之处却常有过之而无不及啊。见面要贴脸,过节要送礼,夫妇之间在饭桌上递一下盐也还要说谢谢……

我蛮夷脾气发作,决心把这些装模作样的斯文都统统校正,还西戎以本来面目。于是首先宣布:除了跟丈夫女儿之外,我不贴脸了!认也不认识的陌生人也要把脸凑上来让我贴,真以为我是慈眉善目的小羊么?

其次,我宣布:过年过节的,我不送礼了!你们也不必送我礼了!又不是物质紧缺时期,大街上什么都能买到,人人家里什么也不缺,何必绞尽脑汁找出些无用的礼物来给人填充阁楼呢?

最后,我对身边的西戎男人说:我做饭,你不用谢我;同样,你洗碗,也别指望我谢你。外人面前装装样子也罢了,在家里,咱们你急我之所急,我想你之所想就够啦。既然是蛮夷,好歹得有点蛮夷的样子。繁文缛节一套套的,不知道的还以为咱们是礼仪之邦来的呢。

改造整个西戎大地虽然不现实,改造身边的西戎个体还是可行的。诨名叫做老鼐的西戎看我这一套套做派,一开始在外人面前抹不下脸,试图反改造我。但真正的蛮夷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顽固得像金子做的汤一样,无论从哪个角度都啃不动。老鼐毕竟只是个假西戎,虽然略略学了点固执手段,但论起真正的死头干犟,还是只得在我面前甘拜下风。他本以为娶了个东方古国的三从四德女子,没想到做了一桩蚀本生意,把一头中山狼请进了家里。郁闷之下,只得将错就错,既来之则安之,中山狼,你爱咋样就咋样吧。

没想到这一将错就错,老鼐反而有可喜的发现:原来蛮夷之道也不是没有好处的,比如不轻诺,诺必行。说一是一,说二绝不是三。嘴上虽不抹蜜,心肠却大大的好。就连不贴脸、不送礼之类的造反之举,天长日久也渐渐显现出智慧之光来。老鼐看着这蛮夷狼虽然离开了蛮夷之地,仍然保持蛮夷风骨,心里也不免有些敬重。与人说话时,也就带了几分得意,说:“我妻子是中国人,可跟一般的中国人还不一样。是边远地区的少数民族,脾气大大的!”

这个脾气大大的少数民族,手上戴着绞丝银镯子,脚上穿着妈妈做的绣花布鞋,在欧罗巴大地上招摇过市。我妈妈眼睛还好的时候,每年给我做一双绣花布鞋,可是我平均三四年才能穿破一双,于是久而久之,家里就攒了一箱布鞋,几代都穿不完了。欧罗巴大地上常常烟雨蒙蒙,地面常常湿漉漉的,于是我只得时不时脱下绣花布鞋,穿上皮鞋,忧愁地想:应该怂恿妈妈学点高科技,制造些防水布鞋才行。下大雪时,我穿上自己的小羊皮靴子,就拼命回想:我小时候,遇上下雪,穿的是什么呢?

绞丝银镯子是家乡街上的一个银匠手工打的,工艺稚拙,却是货真价实的二两白银,沉甸甸地坠在我左手腕上。老鼐的妈妈,我的婆婆见了,客气说:“好漂亮的首饰!”我说:“妈妈,这不是首饰啊,是我身体的一部分。”我婆婆张口结舌,骇然看着我,大概以为这女人失心风,连金属和血肉都分不清了。老鼐适时勇猛向前,说:“妈妈,结婚戒指也不是首饰啊。你明白了吗?”

这男人虽然做西戎不太合格,但还是有慧根的。

我常常带着这个有慧根的西戎男人,回到我的蛮夷之地去。那里天空湛蓝,阳光灿烂。我慵懒地迈开穿着绣花布鞋的脚,手腕上的银镯子在太阳下闪闪发光。我字正腔圆地说着我的蛮夷之语,在大街上慢慢走,我以为这样我就回到家乡了。

可是除了压马路的年轻人,家乡人大都不在路上走了,他们在屋里看电视;妈妈们不用再扯着嗓子喊街尾的孩子回家吃饭了,而只要往手机上打个电话;我的表妹生长在家乡,却像她同龄的许多孩子一样,只会说汉语。因为今天的家长们普遍认为:如果不从小说汉语,就会影响以后的语文成绩。

我走在街上,街上压马路的年轻人们看着我的绣花布鞋,吃吃发笑。我放眼看去,他们全都穿着款式时髦的皮鞋。

我走进街边的银匠铺子,银匠比去年又老了一点。我照例脱下我的镯子,请他清洗。他一边清洗,一边说:“现在我已经不做这样的款式了,年轻人不喜欢,嫌太土。我做着又太麻烦。”

我看看他的柜台里,果然,再没有绞丝状的镯子了。陈列的镯子们都是韭叶状的扁扁一圈,上面龙飞凤舞地雕一点花。

我走出银匠铺,紧临的鞋铺子里有几个外地游客,说着普通话,在挑选布鞋。我站在大街边,看着身前的新铺的水泥路,耳边响起多年前一个小孩子的布鞋底在青石板路面上踩出的噼啪声。

太阳很好。我从屋檐下走进阳光里,阳光刺痛我的眼睛。我抬起左手搭个凉棚,手腕上的银镯子晃悠着碰到了我的眉骨。我突然怔怔地流下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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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评论 (6)
评论
美目含情 回复 悄悄话 極喜歡妳的繡花鞋和銀手鐲!請看悄悄話!!!謝謝!!!

一口氣看了妳很多篇美文,很喜歡!看到這鞋和鐲,忍不住要留言了,呵呵,希望沒有打擾妳
舞女 回复 悄悄话 这篇我最喜欢.最有感觉.所以我搬到70村了.行吗?
托宝猫 回复 悄悄话 回复过耳风的评论:
呵呵,我怎么会怪你多嘴。这样的切磋,求之不得呢。:)
你的感觉是对的。这文章我昨天开始写,写了一半,没空了,到今天才有时间续完。不一气呵成,所以时而拖沓、时而仓促之类的毛病就出来了。 写完之后,我又犯了敝帚自珍的毛病,懒得改,也不舍得改,就这样放上去了。
我不是葱,我是猪鼻子插葱,咔咔咔
过耳风 回复 悄悄话 这个好,很好。越写越好了哈。
收尾收得很漂亮,不过收尾前的铺垫可以做得更充足些。
中间稍微觉得有点拖沓,可能是坐实了一些。
呵呵,不要见怪我多嘴,玩文字,也是玩,要玩就得把自己当葱,不然就不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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