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的诅咒
我确定二十八九岁是自己青春最美的时光,年轻,自由,坚强,独立,成熟,阳光,对生活充满热情,按好朋友的话说,男女老幼皆宜,吸引来各种目光,我却是飞回林中的鸟,正待享受自由无拘的生活,不想有任何羁绊,如今,我也如当初初恋的人,象风一样自在,表面的随和下,是难以把握的情感.无论男女,并不单因年轻靓丽的容颜就能光芒,自己内心独立自信了,自然就散发出魅力.不将快乐幸福依附于旁人的爱了,我也就赢得了他人的爱.正是这时,跟他相识,偶然随意.那时,另一个男孩儿正在穷追不舍,请我去玩儿,晚上带我去学校舞会,说这里有我一个系友,可以认识一下.事后,他一定很后悔自己的多此一举.当他带我过去介绍我们认识,站在面前的,是个腼腆内向的男孩儿,个子不高,很礼貌地跟我说起大学里共同认识的教授同学,我也客气地回,并无任何其它想法.临走,他随手拿过一张餐巾纸,把自己的电话写在上面,递给我,也要了我的电话,借着校友加系友的名义,邀请我再来玩儿,语气里带着明显的急切,倒让我有些意外:好象跟他谨慎的外表不太一致.我未多想,收好纸条就走了,心里不起半点波澜.
很快,他就打来电话,隔着电话线,他变得十分健谈,一聊就是好几个小时,临了说自己正好有事来我住的城市,可不可以见个面吃顿饭,我也不必多想他为此借口用了多少心思,他的语气把心里的想法暴露无遗,我很明白他对我太感兴趣了,虽然我心如止水,却不好薄了他的面子,何况又碍着系友这层关系,答应了.那个四月的周末,他开车过来,我们一起去附近的中国城逛,他在身边,小心翼翼,我看上什么东西,他就要付钱,让我客气地回绝,去餐馆吃饭,他坚持付钱,神情里是为我做了一点儿什么的快乐,我本也是敏感之人,何不了解,只是纳闷,那一面之缘,他何以如此反应.在后来写给我的信里,他说: ‘那天傍晚和你手拉手走在xxx飲食區時你不知道我的感覺有多好,覺得一切都是那麼美麗:夜色,空氣,身旁的行人.’
回去后,他开始天天频繁地打电话,似有说不完的话,只这短短的时日,他似乎已经彻底坠入情网:’ 感到你會是我要在茫茫人海中尋找的那個人,我的知音,我的同類.’在他眼里,这个小他一岁的女子,’年轻,漂亮,聪明,能够欣赏生活中大大小小的欢乐,又充满女性成熟的魅力,有让他迷醉的气息.’舞会上一见钟情之下,他开始不顾一切地追求,无视带他认识我的男孩儿的存在,无视我客气的回绝.有一天,他的电话直打到夜里两点,我说明早我还要上班,别打了,心里真的有些烦.他挂了电话,也不告诉我,擅自开了两个小时的夜车,停在我住的地方的街上,不敢叫醒我,就那么坐在车里等着天亮,等我开门吃惊地看着他;不忍心他一脸的疲倦与柔软的眼神,把他让进屋里,让他好好休息,我去上班.那天,他留在我的房里.第二天一大早,他同校的那个男孩儿也不请自到,开门看见他在我的屋里,十分震惊与愤怒,浑身都在发抖:这个女孩儿是他一见钟情暗恋了五六年的人,终于可以追求了却半路杀出个程咬金.他一定以为我们有了什么,眼里充满伤心.屋里一个,屋外站一个,别人看见,还不以为我脚踩几只船?这算怎么回事?我十分气愤:他们两个都不争得我的同意就来打扰,太不尊重我了,真是岂有此理.后来他在信里说头天晚上是他拔了电话线,关了留言机,好让我们有独处的机会,所以那个男孩儿怎么也打不通,怕我出了事,一早六点就开过来.我当然料不到是这样,冷冷地说,我对你们谁都不感兴趣,你们都back off.那个男孩儿已然痛苦得不知所措,什么都说不出地走了.我也去上班,把他扔在屋里.
等我回来,他还在,桌上留着一封折好的信,他也没料到那个男孩儿会来,不知道该对我说什么,让我等他走了再看信.那晚,展开那两页纸,看到他娟秀的笔迹,字写得整整齐齐,没有一个涂抹的黑圈,一如他谨慎细致的言行,我不知道他花了多久,字斟句酌地写下他的感受,我才了解自己对他来说已然如此重要:’ 当我握着你的手,轻轻地用我的嘴唇去吻你的嘴唇,用脸去轻偎你的脸,我的全身心都涌滿了对你的愛意.’’ 我的感觉就是这样:要和你百般亲昵,把我的身体揉进你的身体.我对自己的反应都感到吃惊:我几乎是全盘地欣赏和接受了你的性格,你的气质,你的理想追求,你的过去,你的現在…如果你还記得叶芝的那首詩:“当你老了,头白了,在炉火旁打盹…”,我就愿意做那个愛你的年轻美貌,也愛你的灵魂,你的老年的人.你知道我多喜欢看你的眼睛,看你的笑,喜欢把你的头发绕在自己的手指…和你在一起的每一刻都让我感觉到我和你是多么亲近,活着是多么欢快和让人兴奋.我可以毫不犹豫地对自己說我愛你.’ 我說过如果我不争取让你知道我的意思我就会終生后悔.現在我很高兴我坚持到了今天.爱你是这样一段无限美好,无限exciting的经历,我知道我几乎不可能說服自己不再爱你和停止找你.支持我这种想法的是我最初对你的感觉,我到現在为止对你的了解,还有我們都喜欢的Robert Frost的那首詩.我选择了追求你,认识你这条比較difficult的路,因为我知道如果不这样做我会失去我一直在寻找的极其美好的东西.在这条路上我想我还会再走下去,而且相信这会make all the difference. 我爱你,爱你,爱你…真想抱你入怀,尽情地珍爱,亲吻你的一切…’.
那天早上,当我说谁也不要的时候,他大概感觉到我心里的冷淡,不想再与他们有任何交往,情急之下做了最后的努力,这封信让我意外,也感动,都说女人是听觉动物,这些热情的话语,浓浓的情爱,我一字字都当是他十分的真心,无论后来如何,也许,在那一刻,他的话都出自肺腑,并不只是要去征服一个女人;也许,那一刻,在他眼里心里,这个女子完美无缺,正是他要倾尽所有情感去爱去拥有的人,虽然他除了夜半开车想要见我,并没有做过什么,我还是为着这文字而相信了他的真诚与爱.他知道我没有动情,我不喜欢拘谨的人,凭直觉我感到他城俯颇深,让我从心理上生出障碍,那一晚背着我关掉留言的行为实在不坦荡;在那个青春活泼的年纪,吸引我的,是同样健康活泼sporty的男子,他对我,没有本能的吸引.他说,不要我完整的爱,只要留些空间让他爱就够了,那么一个自尊的男孩儿,一时间变得如此卑微,让我心有不忍.
我还是在电话上拒绝了他,告诉他对另一个人感兴趣.这个天蝎座的人非常执拗,不达目的绝不罢休,过了段时间,又给我写了封信,他可能觉察了文字对我的影响,试图再次尝试,这一封信,果然帮他推倒面前的障碍,读完后,我决定请他过来.
‘我從來沒有懷疑過我對你的迷戀和激情,在快到三十歲的時候,我想我是old enough to know whom I want,而且young enough 來給我愛的人我所有,當我用嘴唇輕輕地吻你的嘴唇,用手緊緊地握住你的手,當我用手愛撫你柔美優雅的身體,當我忘情地用最親密的方式長久地吻你,我希望你能感到,as a woman, you are being LOVED and CHERISHED.這些是我說我愛你的真誠的表達.
希望得到你,是因為我把你看做同類,看作我一直在尋找的可以和我相知相愛的知己.我知道你能理解,因為你也有同樣的想法:物質的獲取和所謂事業的成功能給人以無憂無慮的生活,卻不能也無法提供靈魂的歸所.只有及早地找到那個全身心地接受你的人,你的知己和伴侶,一個人的生命才會完滿.去年在國內我讀到一句話:我們總是說生活還沒有真正開始,其實它早已在悄悄結束.這話用在我這裡再恰當不過:它告訴我不要把幸福寄存在將來,而要把握住現在追求happiness的機會。我清楚地知道,我想你也明白,這很可能是我們彼此走近的最後一次機會.我不願不做一點兒努力就讓它溜走。
你知道我想要的不是和你的一度激情,而是和你彼此相知,既輕鬆又持久的親密無間.在這麼重要的事情上,我不會也不想用甚麼心計來達到任何目的.而且你知道我並不把別的甚麼人當做我真正的障礙.要說障礙,那是你給我的許多frustrations. Knowing you as I do now,我知道你的生活中會有若干(一個加強連,perhaps)追求者或你感興趣的人.Bad timing,恐怕的確是的.畢竟你比我年輕而且更不安分;也許我本不該期待在我渴望settle down 的時候你也會安分下來.但在另一方面,我的確覺得,在你這個年齡,虛榮的成份應佔一個更小的比重.你沒有必要去證實一個男人是否會瘋狂地愛上你.Given your attractiveness,任何一個不這麼做的男人 is a damned fool.我堅持到今天也不是要再征服一個女人,而是在渴望和一個我夢寐以求的人全心全意地彼此接受,作身與心,靈與肉的交融。
我在以前的生活中有很多孤獨的moments,也許我並不害怕孤獨,而且曾在很大程度上得意于這種孤獨,現在的我卻真誠地尋找另一個有同樣追求的人來安托自己的靈魂.Whitney Houston 有一首歌唱到:Where do the broken hearts go? Can they find their way home? 我想我要做的正是給自己找一個home,然後不再漂泊,不再無所憑依.還有一句話說:心可以為天堂,亦可以為地獄.我相信我的天堂只能在我的至愛,我的知己的心裡找到.沒有一個真正的知己,我想我也會度過我的一生,但那絕不是一個我想要的,fulfilling 的一生.我嚮往的是和你這樣的女孩子拋卻所有的世俗顧忌,結成知己和companions,在彼此的心裡建造天堂.更positive的講,我是想只有有一個你這樣的companion,我的自我的更真實的成份,my true self,才會自由地發展.整天在社會上受各种習俗的約束,人的生命中更本質,更隱密的部分都受到壓抑.和我交往至今,我想你已稍稍窺見了一點我的wild side.我想要你成為我的知己,也是因為你在這方面和其它的許多方面都和我相似相合.我真想一直能和你作為知己,or accomplices,忘掉除卻我們兩人之外,除卻生命,happiness 之外的一切,痛快淋漓,盡情地享受生命,and enjoy each other.我希望擁有這種companionship 也是你想要的,of course.希望我們在一起能有蓬蓬勃勃,充滿生機和活力,無限滿足,無限happy 的日夜.真想再次捧起你,用最讓你興奮的方式吻你…而且這次我會never stop.’
他的话,无意中踩上了我的节奏,那个时节,我渴望着痴心痴情地爱一场,无关结果,无论痛苦快乐,只要这爱纯粹,不沾染世俗的杂质,我就愿意做扑火的飞蛾,燃烧自己,释放青春的激情与疯狂.我渴望有人走进我的灵魂,把握它,爱惜它.爱其实不在言语里,但那时的我,依然单纯轻信,象我的同学说的,脚始终没落在地上,我信他,信了他说的每一个字,拿起电话,邀请他过来,为了信中的话语,也要对他柔情以待,即使不能做同等回报,至少深深地感谢,珍重他对自己的这份挚情.
他在我那里呆了六七日,再次相见,虽只是短短的几日,彼此付出的,却绝不可以时日记.他的爱揉和了至深的温柔,怜惜,和疯狂的热烈.他自由而野性十足的爱欲象洪水一样不可阻挡.我没有料到这个安静谨慎的男孩儿原来如此wild,并不强壮的身体里蕴藏着这么浓烈的激情,激情中又浸满了温柔怜爱,从眼睛,从手上,从身体的每个细胞,每一个动作,丝丝细密地传递给我,渗透进我的身体与情感.他整夜看着我的脸,说舍不得睡去,那么近,我发现他有一双女孩儿般漂亮的眼睛,眼睛里溢满了浓情密意,让我的心柔软;他在耳边,轻语着爱,和放肆的话语,让我沉迷.平生第一次爆发了不可扼制的情欲.当灵与肉完美地结合时,当情与欲成为一体时,做爱竟是如此美丽得让人叹息.他说在我身边时他什么都不想了,而我也已经掉落进他的爱里.记得窗外冰激凌车叮叮咚咚的音乐,和夏夜绵密的雨声,浸透了俩人创造的至洁的爱,从此不绝于心.我已经深深地依恋着他。
他却要回国了,去接那个深爱他的女孩儿.回国原在他认识我之前就定好了,他讲了他们认识的过程,给我看了她写来的信卡,俨然女朋友的口气,此番相见,原是打算结婚,不想意外认识了我,让他一时情迷,恨不得我立刻答应结婚,至少那一时刻,我觉得他的感情严重偏斜. 他几次说我们相识在错误的时间,我却不能同意.与他相遇时正是我青春最灿烂的时刻:自信,坚强,独立,年轻,美丽,又因为阅历而成熟了许多,所以能与他有这一段情与欲相融相谐的恋情,这在我看才是生命里最本质,最该珍惜的东西,是生活赠与的珍贵的礼物,值得一生保存在心里,与谁生活在一起,又有什么关系?只要他也能用心珍爱这段记忆,其它的都不重要.何况那时,我实在不想安定;其实何止那时,我生性非常惧怕束缚.临行,他送我“Love Me Tender, Love Me True”的歌,对我说:我爱你.他本多情,我却以为他只为我疯狂;事实证明,他所爱的,永远是’年轻,漂亮,聪明’的女孩儿,我却相信他如信中所言会爱我直到老去.在他急风暴雨般的爱里,我看不清真实,甚至无视他对道德规范的轻蔑,没想过问问:跟一个女孩儿都谈婚论嫁了,怎么可以对我说要和我建造天堂,享受生命.挥手再见时,他眼里的依恋依旧,我的心里平静甜蜜.
怎得让你读成这个意思,真是见仁见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