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跳楼女被捧烈女 官方新闻会8分钟收场
(2010-09-28 16: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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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16岁少女不堪多名执法人员污辱殒命凤凰古城一案,经媒体报导后引起民愤,声讨声浪蔓延大陆互联网。27日,湖南省凤凰县首次召开新闻通气会,但只开了8分钟就匆匆收场。会上十余家媒体就此案11处疑点一路追问,两名发言人未予回应就匆匆离开。
16岁遭强奸跳楼震惊凤凰古城
9 月19日,有网友在凤凰旅游官方网站发布了“天下凤凰大酒店一少女被轮奸后从九楼跳下身亡”的帖子,在网上传开。
帖子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关注,陆续被转发到各大网站、论坛,激起网民的愤怒,谴责和声讨的帖子此起彼伏,有些网站设立专题页关注这起事件。被害少女也被网民称作烈女。
发布会8分钟草草结束
据楚天都市报报导,原定于9月26日下午的新闻发布会被推迟18个小时,县长高湘文只用8分钟简要介绍了案情,就想结束,引来记者一片哗然。
记者质问,“整个发言不到10分钟,我们这么多记者昨日当着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刘飞勇提的11大问题怎么不回答了?这可是由宣传部黄姓工作人员记录下来的!为什么不回答?” 此前,警方向邱阿红的家人通报阿红跳楼前曾遭人强奸,但在27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只提及猥亵,邱阿红的家属对此表示不满。
16cm宽小窗 阿红如何跳楼成谜
9月27日19时,中国青年报记者来到事发酒店,找到了阿红和丽丽在事发当晚各自所在的房间。记者在事发楼层看到,走廊的一面是客房,另一面是一排大玻璃窗。这一排玻璃窗被非常厚的坚硬玻璃封闭,仅在每块玻璃之间开出 一个大约33厘米的 “口子”。“口子”中间又被转轴玻璃一分为二。并未发现该玻璃有最新整修、封闭过的迹象,“口子”中间的转轴玻璃也明显是旧玻璃。
也就是说,人要想从9楼跳下,必须要从不到20厘米的空隙中钻出去。
死者哥哥邱昌鹏说:“我妹妹的体型稍稍有些胖,身高也在1.53米以上,除非她有缩骨术,不然是跳不出去的。”
而此前警方向家属公布的录像却显示,阿红跳出该扇窗户时十分容易。“这是怎么回事呢?”邱昌鹏十分费解。而酒店针对追问均以沉默相对。
阿红之友被扣5天 警方索钱放人
据另一涉案少女丽丽对媒体透露,“9.4”案发后,她被凤凰警方留置讯问达5天之久,警方要求其家属缴纳1万元,作为受害人邱阿红的安葬费用后才肯放人,家属多方筹借到2000元交给警方后,丽丽才被放回家中。
到目前为止,死者邱阿红的家属未从凤凰县方面得到一分钱的慰问金和补偿费用,警方只是多次催促家属同意迅速火化尸体。
警方要先火化后赔偿
据介绍,阿红的家人到了凤凰后,该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一负责人接待了他们,并介绍了案情,该县政法委一负责人也接待了他们,准备给他们安葬费及部份赔偿金6万元,并且要先火化再谈赔偿,阿红的父亲和哥哥没有接受。他们要求尸检,检查阿红在KTV喝的酒里有没有被下什么药。直到8日,当地警方才送检。
直到9月13日,死者家属到达凤凰后的第5天,警方才正式组织邱家家属、律师等人开会,通报了阿红的死因。在会上,警方告诉家属,阿红被人强奸,涉案5人已被刑事拘留。
警方告诉邱家人,案发当天18时许,犯罪嫌疑人林某、龚某、徐某在酒店929房间强奸阿红,犯罪嫌疑人韩某、王某在酒店912房间强奸阿红的朋友丽丽(化名),阿红曾反抗想逃,但房门被龚某和徐某死死堵住,“他们将她拽了回来,林某打了她一耳光,并将她一脚踢倒在床上”。
有媒体报导称,警方对邱家人说,林某强奸了阿红后,龚某和林某等继续在房里对阿红施暴。
阿红于18时45分左右再次从房间逃离,经客房过道跑至窗边,从9楼纵身跳下。
据大陆媒体事后调查,龚某为凤凰警察局交警大队法制股股长。
喝了一杯“酒”便不省人事
据称,死者邱某,女,16岁,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浮屠镇人。
死者母亲曹阿姨含泪介绍,小女儿从小乖巧听话,懂事。为了让成绩优秀的姐姐继续读书自愿辍学打工资助姐姐上学。
曹阿姨说,8月24日,阿红打电话告诉家里,因同事湖南妹子丽丽要送10岁的弟弟回家上学,约她帮忙一起送。9月6日下午,一个陌生来电传 来噩耗:小女儿在凤凰县出事了。这个电话是凤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打来的。
9月8日,父亲和哥哥乘火车赶到凤凰。到了凤凰后,知情人向他们透露:阿红的同事丽丽与她将弟弟送回家后,9月4日从吉首返回凤凰县游玩。当天下午2时许,丽丽的朋友杨某等人请她们吃饭唱歌。
据知情人介绍:在唱歌中,他们让阿红和丽丽各喝了一杯酒,之后,阿红便不省人事,丽丽也几成醉状。之后,他们将丽丽和阿红送到天下凤凰大酒店休息。据该酒店 监控录像显示,当日下午5时57分,阿红被韩某背进电梯,丽丽被另一男子扶着,一共有5男2女,他们在9楼开了4间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