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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一女嫁二郎——谈谈“七万亿地方债务不算啥”

(2010-06-16 10:16:14) 下一个
一女嫁二郎——谈谈“七万亿地方债务不算啥”

王维洛

中国债台高筑,地方政府更是债台高筑。许多地方政府穷得连公务员和教师的工资都f发不出。发改委官员认为,七万亿地方债务不算啥,中国政府有许多可变现的国有资产,特别是国有土地。其实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已经被出卖了一次,其所有权又被地方政府做抵押向银行贷款。一女嫁二郎。


一.偏僻地区的地方政府无力支付公务员和教师的工资与奖金

2008年北京举办奥运会,无论是中国还是世界,人们把眼光投向北京;2009年北京举办建国六十周年的庆典,人们仍然把眼光投向北京;2010年上海举办世博会,人们把眼光投向上海;2010年广州将举办亚运会,人们又把眼光投向广州。在人们的眼中,中国就是北京、上海、广州等特大城市,这里就象一个建设大工地,拆了建,建了拆,日新月异。人们往往忘记中国的偏远地区。尽管那些地方的政府有可以和美国白宫比美的政府大楼,但是地方财政入不敷出,甚至无力支付公务员和教师的工资与奖金。这是笔者回到当年插队落户的北大荒时的最大感受。

年轻时的一些朋友,如今也有在政府、银行和企业担任重要职务的,饭桌上自然谈论起第二故乡的问题。地方政府无力支付公务员和教师的工资与奖金怎么办?第一是向土地要钱,政府通过征用农田,然后当做商业区、居住区和工业区用地出卖,获得巨大的价格差额;第二是向当地的大户强借钱,主要是向当地的银行借,向中国银行借,向建设银行借,向农业银行借,向工商银行借,向交通银行借。一位银行的副行长对笔者说,政府向你借,不能不借,在人家的地盘上做事,得和地方政府搞好关系。笔者问,政府不还怎么办?副行长回答道:会还的。只是还了不久还要来借的。第三是扣押中央专项财政拨款,包括扶贫费,修筑防洪大堤的拨款,建设污水处理场的拨款,保护湿地的拨款,反正地方政府什么钱都敢扣压。一笔中央财政拨款下来了,市委和市政府在一起开个会,做个决议,就把中央的拨款扣下了。公务员开不出工资和奖金,政府不能运行,教师开不出工资和奖金,学校不能上课,政府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公务员和教师工资这件事。上面查下来,有会议决议在,有书记市长们的签字,不怕,没事。到松花江边走走,看着岌岌可危的大堤,看着冒着多彩泡沫的江水,笔者真正理解了,什么是政令不出中南海。

二.地方政府债台高筑

2009 年,为了挽救中国经济,中央政府增加了四万亿元人民币刺激经济发展。地方政府想从中央政府的四万亿元中分得一部分,必须自己也拿出一部分投资来。但是许多地方政府连工资也发不出,哪里来的投资?于是地方政府向中央施压,迫使中央政府同意地方政府可以向市场融资。具体做法是:从政府中找几个“能人”,成立几个公司,让地方政府以国有资产(主要是国有土地)做担保,向银行贷款,开发房地产,修路建桥造工厂等。地方政府一共融了多少资,借了多少债,中央政府不知道,没有数。有专家估计地方政府债务为五万亿元人民币,有专家估计地方政府债务为十一万亿元人民币。根据统计数字,2009年中国增加的贷款达九万亿元人民币,这年增加的GDP三万亿元人民币。

最近中国媒体上流传一份美国高盛集团关于中国债务的报告,报告说,中国已经成为“负债”大国,地方政府更是债台高筑。估计2009年底中国地方政府负债高达7.38万亿元人民币(1.14万亿美元),约占中国政府总负债15.7万亿元的一半,仅地方政府负债额占当年GDP的四分之一。

如果按百分之五的利息(欧共体借给希腊贷款的理想)计算,地方政府每年需要支付的利息就高达三千七百亿元人民币。如果政府的投资是有经济效益的,那么归还这利息不是一件难事。但是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许多投资项目都是没有经济效益的,比如三峡工程,比如南水北调工程,比如磁悬浮铁路工程,比如高速铁路工程,比如奥运工程,比如世博工程等等。

三.发改委官员:“七万亿地方债务不算啥”

针对地方政府债台高筑的问题,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徐林认为“七万亿地方债务不算啥”,因为中国政府有许多可变现的国有资产,特别是国有土地资源。

根据《第 一财经日报》报道,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徐林近日在首届中国金融安全高级人才开发论坛上说,“虽然全球不少国家都面临主权债务危机,但是中国中央政府加上地方政府的债务并不算高,我看到的一些研究机构的报告,对于这个债务的估计都是在(GDP的)50%以下,我估计是在40%~50%。”原因在于,中国政府和任何一个其他国家的政府相比有独特的优势,即中国政府的 资产非常多,土地是一方面,另外还有很多可变现的国有资产,一旦需要可以变现,这是西方国家所不具备的。

四.一女嫁二郎

1982年中国修改了宪法,第一次从宪法角度将中国土地制度确定下来: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

根据物权法规定,政府可以将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出让(出卖)给私人,土地使用期分别为居住用地七十年,工商业用地五十年。私人拥有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的所有权。对于使用期满后的土地使用和建筑物的归属,物权法并没有做出具体规定。

其实这种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分离的形式,并非中国特有,也并非是什么新事物。比如梵蒂冈的天主教会就实行这种土地制度,比如以色列,又比如香港都实行这种土地制度。

在这种土地制度的房地产价值,就和土地私有制下的房地产价值不同。现在举例说明:

在土地私有制下,一块土地价值是一百万元,建筑物价值是五十万元,房地产的价值是一百五十万元,这一百五十万元全部归土地所有者所有。

在中国,这块土地价值依然是一百万元,建筑物价值依然是五十万元。按照李嘉图的理论,七十年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是96.71万元(利息5%计),七十年后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是3.29万元。私人拥有七十年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的价值是146.71万元。七十年后的土地使用权价值3.29万元是归国家所有还是私人所有,物权法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根据物权法的字面意思,是归国家所有的。但是许多善良的中国人以为应该归私人所有。在使用期的七十年间,私人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不断地流失,而政府手中的使用期后的价值不断地增加,一减一加,土地价值不变。

现在中国人购买的房地产,就是七十年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的所有权,在上面的例子里就是价值146.71万元。

这块土地价值是一百万元,当地方政府在出卖了七十年的土地使用权后,政府获得了96.71万元的土地出让金,所剩的就是七十年后的土地使用权,价值3.29万元。

但是地方政府在出卖了七十年的土地使用权后,又用这块土地的“所有权”到银行为融资做抵押,抵押的价值依然为一百万元。银行把贷款给了地方政府。

这块国有土地是地方政府的一个宝贝女儿,先是出卖了土地使用权,把女儿嫁了一次;然后再以土地所有权到银行为融资做抵押,把女儿再嫁一次。一女嫁二郎。

对于银行来说,私人购房,土地使用权加上建筑物所有权,146.71万元,给了一次贷款;地方政府来融资,银行又给了一次贷款。一处房地产,银行给了两次贷款。为了比较方便,贷款率按百分之百计算。与土地私有制的国家相比,一处价值是一百五十万元的房地产价值,可以获得银行贷款一百五十万元。到了中国,银行发放的贷款就不是一百五十万元,而是246.71万元。这就是中国贷款大增而又有“可靠”抵押的根本原因。贷款的高速增长,推动了中国泡沫经济的发展。

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徐林说,中国政府的土地资产很多,这话不假。但是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就是将土地资产变现,中国政府土地资产的一大部分已经被出卖了。政府所获的土地出让费,支撑着中国政府庞大的开支。只是在国家发改委的账本上,它们仍然是国有土地而没有发生变化。

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徐林说,中国政府的土地资产很多,这话不假。但是地方政府又把这些土地抵押给银行了,获得了大量贷款。只是在国家发改委的国有资产的账本上,它们仍然是国有土地,国家拥有所有权,而没有发生变化。

其实,中国政府能卖的土地已经卖得差不多了,开发商手中囤积了大量的土地使用权,可供今后十年的正常供给。中国政府再想要土地,只有去抢夺农民的集体土地,在中国叫征地。

五.结束语

支撑中国最近十几年来的GDP的高速发展靠的是房地产,国家垄断土地,高价出卖土地使用权,使得房地产价格和普通居民收入严重脱节,老百姓陷为房奴。依靠出卖土地使用权,支撑中国最近十几年来的税收的高速增长。在国家的财政平衡表上,出卖土地使用权为净收入。

地方政府将土地使用权出卖后,再将土地抵押给银行,获得贷款,使得地方债务节节高升,在地方财政平衡表上,获得贷款也是净收入。

在国家发改委的国有土地的账本上,出卖土地使用权后的土地,所有权依然归国家,登记的国家财产的价值并没有因为失去了使用权而发生变化。出卖土地使用权后的国家资产的减少,在账本上体现不出来。所以国家发改委的官员们以为中央政府还有非常多的土地资产,必要时可以变现。

地方政府把国有土地抵押给银行,获得贷款,这在国家发改委的国有土地的账本上也体现不出来。所以国家发改委的官员们以为中国政府具有西方国家所不具备的独特优势。

在国家发改委官员的眼中,国有土地这个姑娘还是一个呆在闺中待嫁的黄花闺女。且不知,这个姑娘已经同时嫁给两个男人了。出卖使用权一次,被地方政府再抵押一次。一女嫁二郎。

最后还有一个关键点,国家发改委的官员没有谈到,这就是,国家土地资源的价值,是中国政府发行钱币的一个基础。国家土地资源储备和人民币的关系,可以与黄金储备和美元的关系相比。这将是另外一个课题,不在本文讨论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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