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志平林博士是一位著名的美国社会学家,也是目前硕果仅存的法兰克林.罗斯福总统《美国总统第9066号行政命令》的受害者之一。他于1918年4月23日在华盛顿州西雅图市的一个基督教家庭里出生,在华盛顿大学取得博士后,是当地基督教青年会(YMCA)的活跃分子,由于基督教信仰的原因,使他成为一位反对战争的和平主义者。
由于《净志平林 对 美国案(Hirabashi V United States)》的关系,使他的名字长留在美国近代民权运动发展史的篇章里。与安井稔不一样,净志平林没有主动地挑战法兰克林.罗斯福总统《美国总统第9066号行政命令》,但他却是一位非暴力但不合作主义的信徒与执行者。
《美国总统第9066号行政命令》颁布后,拿着鸡毛当令箭的美国陆军中将约翰.德威特在1942年5月3日贴出了布告,命令所有的在美日人限期要到指定的集中营报到。
《美国总统第9066号行政命令》的要点有三:宵禁令、集中营与排除在美国主流社会之外。而美国联邦司法部很清楚地知道,这三大理论支柱,没有一条是能站得住脚的,而被美国民权律师们的法庭挑战,将会是无可避免地必然发生,因此任何有关类似的司法案件,都使这些美国联邦政府律师们坐立难安,在美国的司法系统惯用的判例制度的威慑前,稍有不慎,骨牌效应即会发生。
在法兰克林.罗斯福总统《美国总统第9066号行政命令》暴政的初期,净志平林是准备接受这种苦难命运安排的,1942年,他屈服于白色恐怖的高压政治气氛,自动到美国联邦调查局去自首,被美国联邦法庭以〝违反宵禁令″为理由,裁决入狱九十天,在〝美国自由民权联盟″的支持下,他将案件上诉至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是为美国司法史上著名的《净志平林对 美国案》。
《净志平林 对 美国案》于1943年5月10日和11日两天,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与《安井稔 对 美国案》同时开庭,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院长哈伦.菲斯克.斯东率领欧文.约瑟夫斯.罗伯茨、瓦利.拉特利奇、法兰克.墨菲、菲利克斯.弗兰克富尔特、雨果.布莱克、斯坦利.里德、威廉.道格拉斯与罗伯特.杰克逊八位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常务大法官出席。
开庭的结果亦与安井稔一样,全票一致地认为美国政府在战争期间,尤其是对于开战国的少数民族之关押到集中营的行为,完全合乎《美国联邦宪法》精神,而败诉的净志平林,必须要关进集中营去。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这种充满了种族偏见的偏袒行为,使自由女神蒙羞,令司法独立沉沦,它污染了《美国联邦宪法》,也侮辱了美国的独立精神。
随着历史时间的逝去和美国人民文明的升华,美国政府勇敢地面对这些历史伤口,2011年5月21日,美国联邦司法部代理副司法部部长尼尔.坤玛.卡亚尔(Acting Solicitor General Neal Kumar Katyal)在华盛顿司法部礼堂宣布该月为〝亚裔美国人与太平洋岛屿传统月(Asian American and Pacific Islander Heritage Month)″时,公开承认1942年的《美国总统第9066号行政命令》是一些〝道德沦丧(ethics lapse)的行为,而《安井稔 对 美国案》和《净志平林对 美国案》是〝联邦司法部副部长办公室的污迹,为以后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办理每一件案子时要公正无私的最佳的警惕″(as blots on the reputation of the Office of the Solicitor General as meriting special credence when pleading cases before the Supreme Court, and an important reminder of the need for absolute candor in arguing the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s position on every case。)。
尼尔.卡亚尔随即签署了对1942年代错误行为的忏悔书,非常人行非常事,只有具备德智勇的人才能成就伟大的事业,尼尔.卡亚尔的实际行动终结了一段美国司法史上的黑暗时光。
今年才四十一岁的尼尔.卡亚尔是美国当代的司法精英。他于1970年3月12日在伊利诺州威尔梅特市(Wilmette,Illinois)出生,他是在美国出生的第二代印度移民,父亲是工程师,母亲是小儿科医生,妹妹索妮亚.卡亚尔(Sonia Katyal)是著名律师和法学院教授,妹夫杰弗里.罗森(Professor Jeffrey Rosen)是美国首都乔治成大学法学院教授。
1995年毕业于耶鲁法学院后,尼尔.卡亚尔,即从事律师业务,有着傲人的成绩。年仅二十七岁,即成为美国首都乔治成大学法学院教授。《美国律师杂志(American Lawyer Magazine)》美誉他为〝全国四十五岁以下最优秀的五十名律师之一",《华盛顿人杂志(Washingtonian Magazine)》表扬他是〝全国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办案的最佳的三十名律师之一"。
2010年4月9日,年龄已届九十一岁的美国联邦最高常务大法官约翰.保罗.史蒂文斯(Justice John Paul Stevens)宣布退休,巴拉克.欧巴马总统提名他的美国联邦司法部副部长埃伦娜.卡根(Solicitor General of the Unites States,Elena Kagan)继任,时为美国联邦司法部首席助理副部长(Principle Deputy Solicitor General of the United States)的尼尔.卡亚尔,他从2010年5月17日至2011年6月9日为止,顺理成为美国联邦司法部代理副部长。
美国联邦司法部副部长是领导着由四位助理副部长和十七位律师组成的顾问团,负责为美国联邦政府辩护的律师群。由于尼尔.卡亚尔是印度裔美国人与信奉印度教(Hinduism),因而成为美国司法史上第一位印度裔与信奉印度教的美国联邦司法部副部长,在美国近代民权运动发展史上,意义重大。
战争结束后,净志平林曾在黎巴嫩、埃及和加拿大等大学任教。在他1983年退休后,忽然接到加州大学圣地牙哥分校政治系教授彼得.艾恩斯(Professor Peter Irons)的通知说,他找到大量的证据,说明当时的美国政府明显地知道根本没有任何必要采取这些军事行动来将在美日人关进集中营,而美国政府刻意将这些证据隐藏起来,阴谋性地误导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
净志平林根据彼得.艾恩斯教授的新证据,呈状美国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庭,要求重开他的旧案,1987年,美国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庭终于请雪了净志平林历史旧案的冤情,还他清白。
2000年的《A&S透视杂志》冬季号有篇对净志平林的访问,他感慨万千地说:
〝那是一场强大的胜利,强大到对方居然没有进行上诉,使那些在危机年代为公民权利奋斗而蒙冤的人全部证明无罪----美国政府承认了错误,一个能够如此做法的国家必然是一个强大的国家,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地效忠我们的宪法,也从来没有如此的对其充满了信心。″
就象建立在沙子上的大楼是难以长久矗立一样,建立在谎言上的狡辩也是难以维持的。法兰克林.罗斯福总统的《美国总统第9066号行政命令》就是如此,在一次次的正义冲击下,不出多久,《美国总统第9066号行政命令》就象一幕老牛拉破车,而且还是在斜坡上拉破车的闹剧,其丑陋的庐山真面目,很快地就破产了。
美国联邦政府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里从《安井稔 对 美国案》和《净志平林对 美国案》两案中得到的短暂胜利,很快地就被另一件《远藤密雄单方面裁决案(Ex parte Mitsuye Endo)》冲击的无影无踪了。
美国联邦政府虽然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安井稔 对 美国案》和《净志平林 对 美国案》两案中取得彻底的胜利,但却使美国联邦司法部和专职为美国联邦政府辩护的美国联邦副司法部部长深感不安,他们在这两件世纪大案中意识到某种司法灾难,恰似山雨欲来风满楼地即将到来,《远藤密雄单方面裁决案》的到来,使美国联邦司法部的律师们觉得大限将至,《远藤密雄单方面裁决案》像一面照妖镜,使《美国总统第9066号行政命令》的庐山真面目现出原形。
时年二十二岁远藤密雄是一位典型的〝二世(Nisei)〞,在美国出生和受教育的第二代日本移民,双亲是来自日本的移民,唯一的哥哥是美国陆军的小军官,她不会说日语,从来没有去过日本,她自小在加利福尼亚州首府萨克拉门托市(Sacramento,California)成长,毕业后任职州政府交通部为速记员,她与世无争,奉公守法,从不过问政治,视她出生成长的美国为家乡,唯一的愿望就是有一个使她可以相夫教子的圆满家庭。
《美国总统第9066号行政命令》颁布不到两个月,加利福尼亚州州议会即迫不及待地通过了一条恶毒的法律,勒令加利福尼亚州人事局(California State Personal Board),〝务要将那些不效忠美国的人立即解雇〞,这里所指的〝那些不效忠美国的人〞,就是在美日人。
发动这条恶法的元凶是加利福尼亚州州议会参议院参议员杰克.梅茨格(California State Senator Jack Metzger),根据1942年2月3日《奥克兰论坛报(Oakland Tribune)》的新闻报道说,杰克.梅茨格在加利福尼亚州州议会参议院提案时,公开侮辱在美日人说:
〝我不相信在这个世界上,会有任何日本人不为日本办事,他们会替日本当间谍,有机会就从事蓄意破坏,如果有必要的话,甚至会为他们卖命,我不相信我们还有能力来承受继续要这些日本人来管理我们政府档案的现状。〞
时任加利福尼亚州司法部部长,后来成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第十四任院长的厄尔.沃伦(Chief Justice Earl Warren)立即公开声明并且警告说,加利福尼亚州人事局如果这样处理在美日人的话,是违反《美国联邦宪法》的,可是有识之士的劝告,是无法使狂热之徒迷途知返的。
在这条加利福尼亚州的恶法的开路下,举凡曾经订阅日文报纸,曾经到过庙宇参拜过与及临时放弃日本国籍的加利福尼亚州在美日人职员,全部一律解雇。
在法兰克林.罗斯福的《美国总统第9066号行政命令》的暴政的摧残下,远藤密雄被加利福尼亚州萨克拉门托市交通部无理开除后,和家人被赶出家门,管进加利福尼亚州莫多克县的图莱湖集中营(Tule Lake War Relocation Center,Newell,Modoc County,California)里去,在一个没有公义的乱世里,即使是一位善良的女性,都没有追求一个简单家庭梦想的权利。
远藤密雄在气愤和伤心之余,决定用法律手段来抗衡这种迫害,她凭请了詹姆斯.珀塞尔(James Purcell)为辩护律师,于1942年7月向美国联邦法庭申请人身保护令(habeas corpus),与及立即从集中营中释放,好为加利福尼亚州萨克拉门托市交通部的无理解雇官司而作准备。
远藤密雄在呈交给美国联邦北加州法院(The Distric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 for the Northern Distric of California)的诉状上说,自己是一位效忠美国的公民,没有任何犯罪纪录,也没有被起诉的纪录,目前被非法禁锢在集中营里,要求美国联邦法庭下令将她无条件释放。1943年7月,美国联邦法庭裁决她的败诉。
1943年8月,詹姆斯.珀塞尔向美国联邦巡回法庭提出上诉,美国司法部投鼠忌器,不愿在全美国的新闻媒体面前将这件不太光彩的官司闹大,为了息事宁人,美国联邦法院于1943年8月16日,批准了远藤密雄必须搬离美国西部换取释放离开集中营的条件,但为远藤密雄坚决拒绝。
为了不让案件继续扩大影响力,美国联邦政府将远藤密雄转押在犹他州托帕兹市的犹他中央集中营(Central Utah Relocation Center,Topaz,Utah),长达两年之久。
远藤密雄的上诉案件到达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后,事情起了戏剧化的改变。这件动摇整个《美国总统第9066号行政命令》法理基础的世纪大案有两大特点,一是上诉人是一位在美国出生的女性,二是上诉的理由与法理基础是人身保护令的矛盾。
《远藤密雄单方面裁决案》于1944年10月12日开庭听证,远藤密雄的辩护律师依然是詹姆斯.珀塞尔,美国联邦政府则由美国联邦司法部副部长查尔斯.费伊代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院长哈伦.斯东率领欧文.约瑟夫斯.罗伯茨、瓦利.拉特利奇、法兰克.墨菲、菲利克斯.弗兰克富尔特、雨果.布莱克、斯坦利.里德、威廉.道格拉斯与罗伯特.杰克逊八位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常务大法官出席。
詹姆斯.珀塞尔的法理辩论是,美国联邦政府无权将一位行为良好、无犯罪记录而效忠美国的公民,仅因其肤色和种族的原因而不经司法审判定罪而直接关押,查尔斯.费伊则以〝总统特权〞和〝战争状态〞两大法理为美国联邦政府辩护。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1944年12月18日全票一致地作出裁决:远藤密雄胜诉。由威廉.道格拉斯大法官执笔的裁决意见书中指出:
〝不容置疑地说,一个忠诚的公民绝对不会从事间谍活动与借机破坏。效忠是来自内心和思想,而不是来自种族和肤色。不论是否效忠就将在美日人关押到集中营里的行为,非但国会与行政不允许,更是另外一个纯因种族理由的整个撤离计划的违反宪法的例子。〞
被后世视为美国国耻的法兰克林.罗斯福总统的《美国总统第9066号行政命令》命运,就是如此这般的走进历史,美国行政部门将在美日人关进集中营,但是美国司法部门却将他们护送回家,权力使人腐败,绝对的权力使人绝对的腐败,权力必须有所节制,美国开国先贤们设计的三权分立,就是对权力滥用的防范,如何更有效地节制权力依然是当今政治学上的主题。
美国近代民权运动发展史,真是风云际会,英雄辈出,在各个领域中都有杰出的精英,为理想而奋不顾身,他们犹如一队勇敢的武士,轮番上阵,攻打这条种族歧视的火龙。当年的这些民族精英们,无一例外地全是身处逆境,甚至于是险境,他们站得高,看得远,认定目标,万死不悔,他们追求真理的热情和坚持正义的胸怀,使他们忍受着常人难以忍受的压力和迫害,最后无一不被后人肯定与称赞。
1998年1月15日,威廉.克林顿总统在白宫,亲自将一枚〝总统自由勋章(Presidential Medal of Freedom)〞挂在弗雷德.是松丰三郎的脖子上,发表讲话说:
〝在1942年时,一位普通的美国人采取了一件非凡的行动,是松丰三郎勇敢地抵抗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将在美日人强迫关进集中营的行为。在因没有向治安当局报到的罪名成立后,是松丰三郎先生将案件上诉至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裁决是否定他。
三十九年后,美国联邦法院终于平反了他的冤案,这个裁决使千千万万的在美日人梦寐以求的再度成为真正的美国人。在我们国家长久以来不停地追求正义的道路上,有些普通的美国人代表着数以百万的灵魂:荷马.普莱西、约翰.布朗、罗莎.派克斯等,如今在这一连串高贵的名单后面,我们今天可以再加上一个名字,他就是弗雷德.是松丰三郎。″
〝总统自由勋章″与〝美国国会金勋章(Congressional Gold Medal)"是美国公民的最高等级的两大荣耀。最早的顶级美国公民勋章是在1945年由哈利.杜鲁门总统为了嘉奖第二次世界大战时为美国牺牲于贡献的军人而设的〝自由勋章(Medal of Freedom)″。
〝总统自由勋章″的原名是〝杰出联邦公民总统奖(President’s Award for Distinguished Federal Civilian Service),是由德怀特.艾森豪总统于1957年6月27日以《美国总统第10717号行政命令》成立的,目的是鼓励与奖励对美国有特殊贡献的美国联邦公民雇员。
约翰.肯尼迪总统上台后,于1963年下达《美国总统第10979号行政命令》,将〝杰出联邦公民总统奖″改名为〝总统自由勋章″,并成立专职部门〝杰出联邦公民总统奖委员会(Distinguished Civilian Service Award Board),负责向美国总统提名与建议每年的五位得奖候选人。
吉米.卡特总统上台后,下达《美国总统第12014号行政命令》,将〝杰出联邦公民总统奖委员会″易名为〝美国公民服务委员会(The United States Civil Service Commission),设委员会主席一职,负其提名与推荐每年得奖者全责,这个委员会成立后,吉米.卡特总统觉得有些不妥,为了节省开支,又下达《美国总统第12107号行政命令》,废除了〝美国公民服务委员会″,并勒令〝美国联邦政府人事管理局主任(Director of The Office of Personal Management)″兼职之,这个制度,援用至今,已经成为美国政府传统职务的一部分。
随着时代的变迁,美国公民越来越珍视〝总统自由勋章″的价值,从1946年至1961年,平均每八万六千五百位美国公民中,即有一位得主,但从1996年至目前为止,平均每两千五百万美国公民中,才有一位得主。
近代的〝总统自由勋章″,已经不再局限于美国公民,它成为一种捍卫普世民权价值的象征,比如1985年,罗纳德·里根总统就将〝总统自由勋章″颁授予天主教的特雷莎修女(Mother Teresa),表彰她落实和耕耘普世民权的努力;1991年,乔治.老布什总统将〝总统自由勋章″颁授予英国女首相玛格丽特.撒切尔(United Kingdom Prime Minister Margaret Thatcher);2009年,乔治小布什总统再将〝总统自由勋章″颁授予英国首相托尼.布莱尔(Prime Minister Tony Blair)与澳大利亚首相约翰.霍华德(Prime Minister of Australia John Howard ),都是些实际的例子。
是松丰三郎于1919年3月30日在加利福尼亚州奥克兰市(Oakland,California)出生,在加州圣莱安德罗市(San Leandro,California)从事花卉商店业务的父母是来自日本的第一代移民,在家中四个兄弟中排行老三,在当地的公立小学读书,在当地的卡斯尔蒙中学(Castlemont High School)读书时,是学校的网球和游泳健将,在几乎全是白人的学校里,他经常遭遇到恶意的种族歧视语言攻击。
有一次,美国陆军在他就读的卡斯尔蒙中学招募新兵,热爱美国也一致认为自己也是美国人的是松丰三郎前往报名参军,那位招募新兵的军官却毫不避韪而直接了当的告诉他说:〝我奉上级之命不接受你。″这无疑是给是松丰三郎迎头一盘冷水。
是松丰三郎的女朋友艾达.博塔诺(Ida Boitano)的双亲是来自意大利的移民,他也直接地告诉是松丰三郎说,日本人是不适合与白人在一起的,这句话严重地伤害了他的自尊心。
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是松丰三郎报名参加美国国民军(National Guard)和美国海岸保卫队(US Coast Guard),但全因他的在美日人后裔原因而被拒于门外。为了生存,是松丰三郎在美国国防工业造船厂工作,成为一位称职的电焊工,由于工作认真和负责,升职为电焊工领班,可是好景不长,才上任没有多久,就因他的在美日人后裔背景原因而被开除。
安井稔与是松丰三郎两人是在美国出生的第二代在美日人,但他们对待法兰克林.罗斯福总统的《美国总统第9066号行政命令》暴政的态度却是完全不同,安井稔是饱学美国法律之士,胆色过人,单枪匹马挑战美国联邦政府的种族歧视暴政,而是松丰三郎却不一样,他在《美国总统第9066号行政命令》暴政开始时,并没有胆子去公开挑战美国联邦政府的种族歧视暴政。
是松丰三郎不但不敢挑战,反而可以地回避任何法律纠纷,为了避祸,是松丰三郎自掏腰包,找美容师将他具有日本人特色的一线眼改为双眼皮,再留长头发和胡子,换了个叫做〝克莱德.萨拉(Clyde Sarah)″不伦不类名字,意图冒充墨西哥和夏威夷混血儿,四出逃亡,委屈求生。
是松丰三郎的自费整容和改名换姓,并没有逃过美国特务的管卡,1942年5月30日,他在老家圣莱安德罗市大街上被拘捕,并将他投进三藩市监狱里,等待过堂和押往集中营。在监狱里,一位访客改变了他的一生。
美国民权自由联盟驻加利福尼亚州分部主任厄内斯特.碧赛格在三藩市监狱里的访问厅里,询问是松丰三郎是否愿意成为他们在法庭上挑战美国联邦政府整个关押在美日人行为的试验品,是松丰三郎同意之。
1942年9月8日,美国联邦法庭宣判是松丰三郎违反了《美国总统第9066号行政命令》的罪名成立,缓刑五年,并且立即关进位于加州坦福兰市(Tanforan,California),由旧金山附近的赛马场改装的的临时集中营,后来美国陆军将是松丰三郎全家转移到犹他州托帕兹的集中营。
厄内斯特.碧赛格连同韦恩.科林斯与查尔斯.安东纳.霍尔斯基(Charles Antone Horsky)两位民权律师,将是松丰三郎的案件,一直上诉至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所有的费用,全由美国民权自由联盟加州分部负责。
在美国近代民权运动发展史上,查尔斯.霍尔斯基是一位极具传奇性的人物,他纯朴、厚道、天真,热爱大自然,热爱美国,但更爱真理。他不但是美国近代维护民权的英雄,美国民权自由联盟美国首都分部的创办人,更是美国首都地方自治政治体系的工程师。
查尔斯.霍尔斯基于1910年3月22日在蒙塔纳州海伦娜市(Helena,Montana)出生,他的父亲约瑟夫.霍尔斯基(Joseph Horsky)是蒙塔纳州州级法院的法官,在他幼年时即病逝的母亲玛格丽特.鲍登(Margaret Bowden)是来自英国的移民。
1937年,查尔斯.霍尔斯基与芭芭拉.埃格尔斯顿(Barbara Eagleton)结婚,两人没有孩子,收养了女儿玛格丽特.霍尔斯基(Margaret Horsky)与儿子汤尼.霍尔斯基(Tony Horsky),家庭幸福美满。
查尔斯.霍尔斯基自幼即有独立的个性和习惯,他父亲是地位高尚的法官,但他却常年在放学后和假期间,在停车场替客人拍车赚钱来读书和帮补家计,在华盛顿大学(University of Washington)毕业后,进入哈佛法学院攻读法律,于1934年以荣誉生的资格获得学位。
在哈佛法学院期间,后来成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常务大法官的菲利克斯.法兰克福特(Justice Felix Frankfurter)是查尔斯.霍尔斯基的导师,也是他的精神偶像。
毕业后,菲利克斯.法兰克福特将他推荐给纽约州美国第二联邦巡回法庭法官奥古斯图斯.诺贝尔.韩德(Federal Judge Augustus Noble Hand)为助理。
一年后,奥古斯图斯.韩德推荐他到新上任的美国联邦司法部副部长斯坦利.福曼.里德(Solicitor General Stanley Forman Reed)为助理,斯坦利.里德后来也被法兰克林.罗斯福总统提名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常务大法官,使他成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中最后一位没有在法学院毕业的常务大法官。
两年后,查尔斯.霍尔斯基加入华盛顿极具盛名的科温顿与伯尔律师事务所(Covington & Burling Law Firm)为律师,前后长达四十年之久。
1962年,约翰.肯尼迪总统接受了《华盛顿邮报》老板菲利普.格雷厄姆(Phillip Graham)的推荐,委任查尔斯.霍尔斯基为〝美国首都事务特别顾问(Special Advisor on National Capital Affair)",1963年11月22日,约翰.肯尼迪总统在德克萨斯州达拉斯市迪利广场(Dealey Plaza,Dallas,Texas)被刺身亡,副总统林登.约翰逊继任为新总统,成立新政府,继续委任查尔斯.霍尔斯基留任。
查尔斯.霍尔斯基在任内,通过游说,使美国联邦国会将首都的预算与联邦预算分开,再成立市长、市议会与首都法庭,行政与立法的席位由首都居民直选产生,司法系统则由查尔斯.霍尔斯基亲自领导,制定了民事、刑事、儿童、税务、假释、上诉等九种司法系统,自此奠定了美国首都华盛顿特区的自治基础。
1945年,美国联邦政府派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常务大法官罗伯特.霍沃特.杰克逊(Justice Robert Houghwout Jackson)为审判第二次大战战犯的首席检察官,罗伯特.杰克逊将查尔斯.霍尔斯基带在身边为特别助理,搜集起诉德国纳粹战犯的证据。
查尔斯.霍尔斯基于1997年8月22日因肾脏衰竭而病逝马里兰州银泉市,享年八十七岁。
1942年,是松丰三郎在大街上被拘捕后,美国民权自由联盟就决定利用他作为在美国联邦法庭上挑战整个《美国总统第9066号行政命令》暴政的棋子,是为美国司法史上著名的种族歧视案例《是松丰三郎 对 美国案》。
案件于1944年10月11和12日在美国首都华盛顿开庭,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院长哈伦.斯东率领欧文.罗伯茨、瓦利.拉特利奇、法兰克.墨菲、菲利克斯.弗兰克富尔特、雨果.布莱克、斯坦利.里德、威廉.道格拉斯与罗伯特.杰克逊八位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常务大法官出席听证。美国联邦政府派出联邦司法部副部长查尔斯.费伊出庭迎战。
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口头辩论庭上,美国联邦司法部副部长查尔斯.费伊扮演了一个不光彩的脚色,在开庭之前,美国联邦调查局局长约翰.胡佛曾给白宫写了一份有关在美日人立场的备忘录,其中有段指出当时的在美日人,几乎没有对美国国家有着威胁和危险,潜伏在美国境内的日本特务,已经全部被拘捕起来,因此关押在美日人的政治行动,是一种不符合实际情况的错误决定。
更重要的证据是来自〝美国海军情报局(Office of Naval Intelligence)"的〝林格尔报告(The Ringle Report),〝林格尔〞是美国海军少校指挥官林格尔(Lieutenant Commander K.D.Ringle),连同美国联邦调查局共同就美国联邦政府关押在美日人一事所作出的官方报告,这份于1941年12月30日呈交给美国海军总部的研究报告指出,〝没有任何证据显示其余的美籍日人是不忠诚,或从事间谍行为,或向敌人的潜水艇发放讯号。〞
〝林格尔报告〞提出了八点意见:
第一,在过去八至十年来在美国境内的日本人问题已经自我逆转。外国敌人式的威胁已经随着老一代日本移民的老化和死亡,与及越来越多在美国出生的儿童已经成年而逐渐见轻,甚至于不复存在。现在和未来主要的考虑问题是最少有百分之七十五的在美日人是效忠美国的。目前老一代和在美出生的日裔美国本人的比例是三比一,而且这个形势一直在快速上升中。
第二,那些在日本出生的在美日人,绝大部分是被动地效忠美国。他们不会蓄意地去做任何伤害美国的事情,但同时也不会蓄意地去做任何伤害日本的事情。在适当而方便的环境下,他们是会偷偷摸摸的干些对日本有利的观风察色勾当。
第三,在个别的美日人中,无论是日本外人或美籍日人,都有一些日本政府派遣在内的阴谋分子,或狂热的从事蓄意破坏者的日本特务。估计这类分子只占在美日人总数的百分之三,或在全美国境内,大约是三百人左右。
第四,在我们第三点里面提到的那些危险的狂热的从事蓄意破坏者的日本特务,指的是黑龙会(Black Dragon Society)、海军联盟(Kaigun Kypkai)、军人联盟(Heimusha Iai)及其外围组织。美国海军情报局和美国联邦调查局已经详细地掌握住这些组织的会员和动向,并在事发时,不论他们是否美国公民,一律将之全部拘捕关押起来。
第五,彻底而长远地解决美籍日人问题的基本政策应该鼓励他们效忠美国,在深入地调查他们的背景和效忠态度后,尽可能利用红十字会,劳军队(The United Service Organizations Inc.)、国民自卫军、军事基地与国防工业活动等机会,展现出就象接受白人一样,善意地接受他们为美国公民。
第六,在第三点中提到的那些都有一些日本政府派遣在内的阴谋分子,或狂热的从事蓄意破坏者的日本特务,是美国潜在的最危险因素,这些美籍日本人,在他们十至二十岁正在思想成型时期居住在日本,然后返回美国,不出几年即可取得美国公民资格。基本上来说,在他们内心深处依然认可自己是日本人,极有可能被日本征服派遣回美国从事间谍活动。在美国联邦宪法的《权利法案》保护下,他们是一些恶意的合法美国公民,应该待他们如敌人一样地关押起来。这种人在加州尤其是在洛杉矶大都会地区,大约共有六百人至七百人。
第七,简而言之,整个的〝日本人问题〞因为民族个性的原因而与事实不符地刻意放大,在美国人口中不再有德国、意大利或共产党问题,最后,我们应该不问是否美国公民而个案处理,而不是基于种族的基础。
第八,基于以上的分析,只要我们允许这些〝一世〞或〝二世〞自供自给的机会,这些意见将会继续成为事实。但是在目前美国出现的状况条件趋势下,比如说,在白种美国人年反日潮流的骚乱下,使他们失去工作和收入,菲律宾人和其它种族对他们的袭击,拒绝发放使他们仅供温饱的经费,取消他们市场,工业和商店等的营业执照等等,在加上加利福尼亚州当局大批地将他们赶出政府机构,包括通过针对〝一世〞而设立不允许他们出海捕鱼的条例,毫无必要地限制住他们的旅行等,如不改变,那么在最近的将来,肯定的将会爆发蓄意破坏,暴乱与种族冲突。
在美国近代民权运动发展史上,〝林格尔报告〞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件,它公正地批判了种族歧视的邪恶,维护了国家正义,揭发了法兰克林.罗斯福总统《美国总统第9066号行政命令》暴政挂羊头卖狗肉的虚伪。
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是松丰三郎 对 美国案》庭上,上诉方律师不可能知道或看到美国联邦政府的这份内部保密文件,《是松丰三郎 对 美国案》的庭期是1944年10月11日,而〝林格尔报告〞写就于1941年12月30日,几乎有三年的时间来研究案情。
美国联邦司法部副部长查尔斯.费伊为了达到可耻而卑鄙的政治目的,刻意隐瞒了这份足可使整个案件改观的重要文件,误导了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因而铸成了错审错判的悲剧,这就是为什么美国联邦司法部代理副司法部部长尼尔.卡亚尔在2011年5月21日公开谴责与批判查尔斯.费伊当年的行为是〝道德沦丧的行为〞和〝联邦司法部副部长办公室的污迹〞的原因。
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辩论庭上,是松丰三郎的两位律师查尔斯.霍尔斯基和韦恩.科林斯直接挑战整个关押在美日人集中营的合法性,认为美国联邦政府的《美国总统第9066号行政命令》是彻底违反了《美国联邦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的公平保护原则,而导致《美国总统第9066号行政命令》出炉的《德威特报告(DeWitt Report)》中所列出必需要关押在美日到集中营人的理由和证据,全属谎言和虚假。
美国联邦政府的律师查尔斯.费伊则是老猴子变不出新把戏,依然按照前例,声称《美国总统第9066号行政命令》是美国总统在国家战争时期的恰当而合乎《美国联邦宪法》行为。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于1944年12月18日达成裁决结论:六票同意三票反对的强大意见,裁决是松丰三郎败诉;投同意票的六位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常务大法官是雨果.布莱克、哈伦.斯东、斯坦利.里德、威廉.道格拉斯、瓦利.拉特利奇与菲利克斯.弗兰克富尔特;投反对票的三位是欧文.罗伯茨、法兰克.墨菲与罗伯特.杰克逊。
由三K 党出身的雨果.布莱克大法官负责执笔撰写的裁决意见书,首先坚决否认这次的裁决绝对与种族的原因毫无关系,因为第一,《美国总统第9066号行政命令》完全正当,并无违反《美国联邦宪法》;第二,设立集中营关押在美日人是出于国家安全的考虑;第三,是松丰三郎之必需被关押起来的原因是因为美国正在与日本帝国开战。
罗伯特.杰克逊大法官在附带的反对意见书中说:〝未经合法审判程序定罪,只因其家系而且唯一的家系理由,就贸然将一位美国公民关押到集中营去的行为,是为显然的种族歧视。这个法庭的裁决就像将一把上了膛的手枪交给任何当局,任其使用一样的荒唐,这次可意合法地针对在美日人,将来则可以合法地任意针对任何其它的种族。〞
是松丰三郎的官司输了,法律途径走完了,就像在倾巢之下无完卵一样,他只有带着他的愤怒和屈辱,被押进使美国民族蒙羞的集中营里,但是他的传奇故事并没有因此而结束。
1980年,吉米.卡特总统下令成立一个特别委员会,重新调查当年关押在美日人历史事件,得出的结论是由于〝种族偏见、战争歇斯底里综合症与失败的政治领袖〞导致的民族灾害,这份美国政府的官方调查报告,奠定了未来美国联邦国会为当年被关押的在美日人公开道歉和赔偿的理论基础。
1980年,加州大学圣地牙哥分校政治系教授彼得.艾恩斯许多有关当年关押在美日人的联邦政府文件的惊人发现,振奋了整个在美日人群体,也振奋了是松丰三郎,他委托彼得.艾恩斯和戴尔.南敏尔(Dale Minami)为律师,递状美国联邦法院,要求就他的旧案,重新开庭审判这件含冤四十年的陈年旧案。
是松丰三郎站在美国联邦女法官玛丽莲.赫尔.帕特勒(Judge Marilyn Hall Patel)目前,告诉这位开明的女法官说:
〝我愿意看到政府承认他们曾犯下的错误并有所行动,这样就可以使之永远不再发生在任何美国公民和任何种族、信仰、肤色上。如果有任何人可以去宽恕的话,我就是那个宽恕政府当年如何对待美籍日人的人。〞
彼得.艾恩斯在后来的回忆录里评论道:〝这是我一生中在法庭上听到最有力和最感人的证词。"
在大量的出土证据支持下,玛丽莲.帕特勒法官于1983年11月10日,裁决是松丰三郎胜诉,平凡了他的冤情,也平凡了整代的在美日人的冤情,这个划时代的裁决,震惊了美国朝野,成为未来美国联邦国会日后通过为在美日人道歉和赔偿法案的重要动力之一。
玛丽莲.帕特勒法官是一位资深的法官,她曾在纽约为执业律师,曾任教于加州大学黑斯廷斯法学院(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Hastings College of the Law),曾在1967年至1971年间出任美国移民局三藩市分局的法律顾问,1980年5月9日,吉米.卡特总统提名她出任加州北区美国联邦法院法官,自1997年至2004年,玛丽莲.帕特勒是加州北区美国联邦法院的首席法官。
将历史旧案平凡的案件使是松丰三郎的名字再度进入美国人的视野里,支持之声,不绝于路。现在在加州,有一条街道和三家小学,以〝是松丰三郎〞为命名,来纪念和肯定他对美国近代民权的贡献和奋斗。
2010年9月20日,加州州长阿诺德.施瓦辛格(Governor Arnold Schwarzenegger)将加州州议会通过的议案,签成加州法律:定每年的1月30日为〝是松丰三郎自由宪法日(Fred Korematsu Day of Civil Liberties and the Constitution)彰显是松丰三郎对美国近代民权运动的贡献。
2005年3月30日,是松丰三郎因呼吸系统衰竭而病逝加州马林县(Marin County,California)女儿家,享年八十六岁。(待续)
2011年11月25日 高胜寒 在 美国华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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