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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副总统与财政部长的生死决斗

(2011-03-02 10:32:53) 下一个

瑟谷德 . 马歇尔与美国近代民权运动发展史( 13 )




   所谓的〝边缘战争〞, 就是美国和法国为了利益而进行的不宣布战争的战争。当时的美国、法兰西帝国和大英帝国,有点像年青男女的三角恋爱,说不尽的爱恨情仇,道不完的是非对错。

   美国为了自由与独立,与同源共宗的英国彻底翻脸,誓不两立。法兰西帝国与大英帝国本来就是世仇,法国借机报仇,为了打击英国,遂全力支持美国的独立战争,既出钱又出武器,为的就是要英国的难看。

      美国在独立成功,把英国人赶走后,为了感谢法兰西帝国人民的仗义 ,1778年与之签订了《美法联盟条约(Treaty Of Alliance)》,美法两国进入历史性的蜜月期。法兰西帝国为了把笑脸剂给美国人看,为了把丑脸露给英国人瞧,特意在18861028日,送给美国人民一件大礼物----就是位于纽约港口外的自由女神像(Status Of Liberty)

      可是美国人和英国人,是有着血浓于水的同宗关系,是属于〝人民内部矛盾〞而不是〝敌我矛盾〞,这种特殊的同源同根关系,是法国〝外人〞所无法相比的。用不了多久,英国佬自知理亏,美国人半推半就,两国于1794年十一月在英国伦敦(London,England)签订了使法兰西帝国气愤的《伊条约(Jay Treaty)》,两国面对现实,搁置矛盾,恢复正常关系。

      伊条约》又称《英国条约(The British Treaty),或称《1794年伦敦条约(Treaty of London 1794),是美英两国于17941119日在伦敦达成的双边友好条约,因为有约翰.伊代表美国与英国协商,因而美国历史称之为《伊条约》。

      约翰.伊是美国的开国元勋、革命英雄、曾任第一任联邦最高法院院长、美国派驻法国、西班牙全权大使、纽约州第二任州长、美国外交部长、第六任大陆会议总裁(President of the Continental Congress)

      约翰.伊一生都与纽约有缘,既生于斯,亦死于斯。于17451212日在纽约州纽约市出生,于1829517日在纽约去世,享年八十三岁。

      约翰.伊来自一个富有但是并不幸运的家庭里,他祖父奥古斯塔.(Augustus Jay)是来自法国的移民,在纽约经商致富。他父亲彼得.(Peter Jay)和母亲玛丽..科特(Mary Van Cortlandt)共育有十个子女,约翰.伊排名老六。他的十位兄弟姐妹中,只有七位生存下来,其中两位得了流行性天花病毒, 导致终身瞎眼,另外两位则因神经病症导致半身残废。

      约翰.伊毕业于现在的哥仑比亚大学前身,帝王大学(Kings College) 法律系,在纽约从事律师业务。他本来是一位温和的学者型人物,但亲身目睹英国帝国主义在北美洲殖民地的种种恶毒政策,决定起而反抗,成为一位坚定的美国独立革命者。

      1789926日,约翰.伊接受乔治.华盛顿总统的提名,出任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第一任院长。在这个位子上不到两年,约翰.伊就觉得非常的不适应,于是将目标锁定在纽约州州长的职位上。

   约翰.伊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院长位置共六年,但只审理了四件案件,于1795629日辞职回家从政,出任刚当选的纽约州州长宝座。

      约翰.伊从179571日的纽约州州长至1801630日为止的州长任内,曾大力鼓吹废除奴隶制度,在他的影响下,于1777年和1785年,两度在纽约州议会提出全面废除奴隶制度的议案,但没有得到通过,第三次是在1799年,终于通过在纽约州全面废除奴隶制度议案,解放了纽约州的非洲裔黑人奴隶。

      1777年,约翰.伊当选为纽约州议会代表,他在这段时间,成功地独自写出并制定了纽约州宪法,为纽约州的前途,厘定出一条光明的正路。他在177758日,当选为纽约州最高法院院长。

      鉴于美国是一个负债累累的新生国家,极需要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来推动百废待兴的政局,他于1788年,与亚历山.汉密尔(Alexander Hamilton)詹姆.麦迪(James Madison)两人,合写共有八十五章的《联邦主义论(Federalist Papers),约翰.伊独力完成了五章。

      1789年,美国联邦国会通过立法,取消外交部,成立一个权力比较强大的〝国务院(Department of State), 约翰.伊转任为代理国务卿至1790322日为止,在理论上来说,约翰.伊不仅是第一位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院长,也是第一任美国联邦国务卿。

      美国独立革命战争爆发后,美国人民用武力将大英帝国驱赶出北美,宣布独立。为了得到欧洲列强的经济支援与外交承认,约翰.伊于1779927日,奉命出使西班牙和法国。

      在西班牙,约翰.伊除了借到了十七万美元的国债外,可谓一事无成,由于西班牙帝国害怕一旦给予美国外交承认将会为自己带来海外殖民地负面的影响,因此拒绝与他见面,也不接受他的到任国书,推搪敷衍了事。西班牙迟迟至1793年,才给予美国独立的外交承认。

      约翰.伊于1782623日抵达巴黎,与法兰西第一共和国谈判,获得支持。在巴黎,约翰.伊辅助着美国外交谈判高手本杰.法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于178393日,与英国达成了结束英美战争状态、并签订了英国外交承认的《巴黎条约(Treaty of Paris,1783)》。

      这个促使英美两国关系正常化的重要条约,使法国第一共和国感到困扰和嫉妒,觉得美国有点过河拆桥的倾向,但又没有正当反对的理由,一肚子的怨气,没有地方发泄,埋下了要找机会报复美国的种子。

      世局如棋,变幻无定。1789714日,法兰西帝国〝巴士底监狱大暴动(Storming of the Bastille)〞,法国人民将州长伯纳.(Governor Marquis Bernard De Launay)抓住,痛打一顿后,将他的脑袋割下来,悬在长竿子上游街。法兰西人民乘机举义,发动革命,推翻昏君暴政,成立法兰西共和国。 

      法国大革命后,与大英帝国的国家冤仇未减反加,累累以武相见,冲突期间,要求美国表态。美国犹豫了一阵子后,为了国家利益,终于表态了:不站在法国那边,也不站在英国那边,而是保持中立。

   法国为此老羞成怒,撕破了脸,要求美国立刻还债。美国人笑着告诉法国佬说,债务是有的,但我们是向〝法兰西帝国〞借的债,而〝法兰西帝国〞已经没有了,又关〝法兰西共和国〞啥事?于是决定赖账不还。

      法国人实在吞不下美国人的〝以怨报德〞〝过河拆桥〞和〝忘恩负义〞,决定要用武力来〝教训〞一下美国人,对美国不宣而战,到处见钱就抢,见船就扣,见货就夺,以消心底怨气。

   美国总统约翰.亚当斯认为美法之间,矛盾太深,成见太大,积怨太多,两国终归难免一战,决定起而抗之,他请出了已经从美国总统位置上辞退下来的乔治.华盛顿,再度出山,重新整顿修编被独立战争胜利冲昏了头而日渐松散,几乎丧失战斗力的美国陆军,保护这个新生的国家。

   约翰.亚当斯总统下令美国前总统、新上任的美国陆军统领,美国陆军中将乔治.华盛顿,美国陆军少将亚历山.汉密尔顿率军击之。法国方面,由革命领袖.巴拉斯(Paul Barras)在欧洲战争中使人民血流成河的拿破伦.波拿(Napoleon Bonaparte)来〝罚〞美国人。

   零星战事,随处发生,法国海军在大西洋(Atlantic Ocean)、地中海(Mediterranean Sea)加勒比(Caribbean Sea)等地继续不停地扣押美国商船,从1798年至1800年间,共扣住美国商船多达二千余艘,作为抵消债务的抵押品。

      1798年至1800年的两年间,美国海陆两军,在全球各地,见到法国人就打,见到法国船就开炮,希望能够以战止战。美国军民为此付出二十死四十二伤的代价,法国方面是美国军人伤亡的三倍。这次美法之间的的不宣而战,史称〝边缘战争〞。

      所谓的〝XYZ事件〞,指的是法国权贵们为卖国而向美国勒索贿赂的丑闻。当年的法国人在贪污和腐败上,可与现在的中国媲美,可谓到了由上到下无官不贪的地步,贪污腐败已经成为常态,不贪污反而成了新闻。草莽之徒,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此之谓也。

   美国总统约翰.亚当斯为了和平,不愿放弃最后的和解希望,遂委派约翰.马歇尔、查尔.平克尼和埃尔布里.里三人为美国全权谈判代表,前往法国首都巴黎,斡旋双方关系,主动地做出停止继续恶化的努力。  

      三位美国全权代表在法国巴黎是以法国共和国外交部长查尔.莫里..塔列(French Foreigm Minster Charles Maurice De Talleyrand)为谈判对手的。在正式谈判前的碰头会议上,三位美国代表就碰了一鼻子的灰,知道这次的到来,是不会有任何收获的,不由得心灰意冷,垂头丧气起来。

      因为在碰头会议上,查尔.塔列朗透过他的心腹,私下向美国代表提出四个条件,作为安排他们坐上谈判桌,与法国政府和平谈判的代价:第一,要给五万镑现金的疏通费;第二,一千万美元的美国政府的私人贷款;第三,送给查尔.塔列朗个人见面礼二十五万美元,第四;美国总统约翰.亚当斯要为冒犯法国的不礼貌行为书面道歉。  

      三位美国全权外交谈判代表立即站了起来,用轻藐而坚定的语气回复他们的政治勒索道:〝连一个六便士的硬币没有!(Not a six pence!)〞。

      为了缓冲双方的紧张气氛,约翰.马歇尔用华丽的外交辞令,清楚地说出美国政府的立场:〝阁下,美国政府宁可花一百万元在防卫上,但绝不会花一分钱在贿赂上。(Millions for defense, sir,but not one cent for tribute!)〞这句话,成了后世美国外交官拒绝外国贪官向美国政府索贿的传统名言。

      美法两国,因为法国贪官索贿而告谈判破裂。查尔.塔列朗拒绝了美国总统约翰.亚当斯委派查尔.平克尼为美国驻法国大使的提名,他与约翰.马歇尔两人,被恼羞成怒的法国外交部长赶出法国,埃尔布里.里则继续被允许留在巴黎,寻求避免美法两国走向全面战争之道。 

      查尔.平克尼和约翰.马歇尔返回美国后,向约翰.亚当斯总统实情相告。为了大局,约翰.亚当斯总统将这件事情压了下来长达一个月之久,希望能给法国一点时间,来改善美法双边关系。后来此事被美国反对党知道了,闹了开来,引起了轩然大波。

   反对法国的美国人民群情汹涌,纷纷要求对法国宣战,和约翰.亚当斯总统向美国人民公布详情。白宫逼于无奈,只好将整件事情抖了出来,为了避免进一步的使美法关系恶化,在公布详情时,约翰.亚当斯总统故意隐去真名,以X〞〝Y〞和〝Z〞代之,这件震惊全国的贪污丑闻,史称〝XYZ事件〞。

      X〞〝Y〞和〝Z〞指的是法国三位超级贪官,他们是.康拉.奥廷(Jean Conrad Hottinguer),皮埃.贝拉(Pierre Bellamy)和卢西.浩特瓦尔(Lucien Hauteval)

      三人中,皮埃.贝拉米和卢西.浩特瓦尔是查尔.塔勒兰的手下,而身世非凡的杰.奥廷格则是与查尔.塔勒兰狼狈为奸的同谋。杰.奥廷格不是法国人,但是能在法国横行霸道。 

      .奥廷格于1764215日在苏黎(Zurich,Swiss)出生。他的家族,在士从事贸易、金融、政治和文化事业而致富。.奥廷格毕业于日内瓦大学(Geneva University),专攻国际贸易和金融商业法。 

      1784年,杰.奥廷格夹着家族威名,来到法国巴黎开辟市场,由于精通逢迎拍马,精于使贿赂走后门,不出几年,成为巴黎银行界的大红人。法国大革命爆发,所有的银行被革命群众没收,杰.奥廷格使出了家传老本领,不但将自己的银行复业,还一下子从前朝余孽变成了革命新贵,成为当权者争先巴结的宠儿。

      当三位美国全权代表谈判大使到达巴黎时,法国已经扣押住了高达数千余艘美国的商船。他知道美国新建国,百废待兴,无闲发动战争,不敢招惹〝恩人〞法国,认为捞大钱的机会来了,于是发生了这件〝XYZ事件〞。

      1801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院长奥利.埃尔斯沃因病重而辞职,约翰.亚当斯总统本来是要提名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第一任院长约翰.杰伊再度出山的由于约翰.杰伊嫌弃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这个衙门是〝力、地位与尊严(lacked of energy,weight and dignity)〞而婉谢之,于是提名约翰.马歇尔出任之。 

      奥利.埃尔斯沃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院长任上受到约翰.亚当斯总统的委任,连同帕特里.(Patrick Henry)和威廉.理查.(William Richardson Davie)共同出使法国,谈判路易斯安那收购事宜。

   从这份全权代表的阵容上,可以看出美国政府对这次出使法国的重视程度,奥利弗.埃尔斯沃思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院长,自不在话下,帕特里.利和威廉.维都是美国开国元勋,独立战争的英雄。

     帕特里.利是弗吉尼亚州的第一任和第六任州长。独立战争前夕,他于1775323日在弗吉尼亚里士满市圣约翰教堂(St.Johns Church,Richmond,Virginia)发表那篇流传千古的《不自由,毋宁死!(Give me Liberty,or give me Death!)》演讲,使在座的弗吉尼亚人民议会(House of Burgesses)代表,无不动容,全体通过决议,派兵参加抵抗英国帝国主义的独立战争。

 《不自由,毋宁死!》是一篇没有记录的演讲,美国作家威廉.沃特(William Wirt)帕特里.利谢世后十七年,为他出品第一本传记时,将这篇根据当时在场者的回忆整理而成,距离演讲时间已经四十二年之遥了。

   当年帕特里.利在演讲结束时,激动地振臂高呼道:〝如果生命是那么可爱、和平与甜蜜的话,是否就是购买奴隶和锁链的代价呢?抛弃它吧,我全能的真神!我何曾不知道这样做法的代价呢?但是对我来说,那是不自由,毋宁死!〞这是一句振奋着世界上千千万万受到劳役与压迫的人民的名言,使他们找到了方向,看到了希望。

     威廉.维是北卡罗莱纳(North Carolina)第十任州长,也是美国独立战争的英雄,他和美国第七位总统安德.杰克(Andrew Jackson),都是美国法学大师思布斯.马凯(Spruce Macay)的得意门生,亦是北卡罗莱纳大学(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的创办人。

      在美国的版图扩张史上,再也没有比收购路易斯安那一事更为重要了。如果摊开1803年的北美地图观之,就可发现当时的路易斯安那,占据着现在整个美国大陆版图的三份之一,是全美国总面积的百分之二十三。

       美国把这块八十二万八千八百平方哩的土地收购后,将之分割成现在的阿肯色(Arkansas)密苏里(Missouri)爱荷华(Iowa)俄克拉荷马(Oklahoma)堪萨斯(Kansas)内布拉斯加州、部分的明尼苏达(Minnesota)蒙大拿州(Montana)怀俄明州(Wyoming)科罗拉多州(Colorado)、大部分的南达科他(South Dakota)、东北部的新墨西哥州(New Mexico)、和目前的新奥尔良市(New Orleans)

      强盗的贼赃是不值钱的。路易斯安那本来就是法兰西帝国在西班牙帝国那里夺回来的战利品。当奥利弗.埃尔斯沃思、帕特里.威廉.维三人于180032日抵达法国巴黎时,发现拿破伦.波拿巴已经政变成功,创建了法国第一共和国,自封为第一行政长(First Consul),五年后又自封为一口气干了九年零三百二十八天的法国拿破伦大帝(The emperor Napoleon)   

     这个消息使奥利弗.埃尔斯沃思三人兴奋无比,他们知道美国的机会来了,因为拿破伦.波拿一来对美国的殖民地无力兼顾;二来急需现金来发放粮饷;三来已经军疲民困,无力与美国对抗;四来法国在北美最为重要的殖民地海地(Haiti)正在闹独立,靠之来维持军队开销的来源中断,使拿破伦.波拿的经济更为雪上加霜;五来如果法国不接受这个条件,美国必然会以武霸之,敬酒不吃吃罚酒,非上策也,因而美法两国的谈判,很快就有了双方都满意的结果。 

      就在这个关键时刻,奥利弗.埃尔斯沃思病倒在法国,他立即做出了两个决定,一是上书辞去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院长的职位,二是不得不缩短谈判时间,立即打道回府,返回美国。这个变化,为美国成就了真正三权分立政治模式的新时代。

   奥利弗.埃尔斯沃思与拿破伦.波拿巴达成了收购路易斯安那的条件:美国支付法国现金六千万法郎,合一千二百五十万美元,另外取消法国的欠债一千八百万法郎,合三百七十五万美元,总数是一千五百万美元。 

   美国和法国的路易斯安那的土地交易,史称为《路易斯安那收购条约(Louisiana Purchase Treaty)》,双方于180352 日签字成交。自此奠定美国成为幅员广大超级强国的基础。

   拿破伦.波拿巴在签字后发表声明说:〝我有了这笔用土地换来的财产,既可使美国成为强权,又可使英国在海事上自我谦虚一下。〞这不是法国的阿Q?  

      约翰.马歇尔上任后,立志要按照美国三权分立的建国模式,整顿和改革暮气沉沉的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他是由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的判决书形式为开始大刀宽斧改革开端的。

      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们受了英国与澳大利(Australia)司法体系的影响,采取《顺序意见书(seriatim opinion)》模式运作,那是在法庭结案时,虽然还是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原则,但允许每一位大法官各自撰写自己的裁判意见书,作为判决书的一部分附件。

   约翰.马歇尔下令废除之,案件以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方法定案后,只允许一种裁决意见书面世,由美国最高法院院长自己,或者由院长指定的大法官来撰写裁决意见书,这个规矩,一直沿用至今。

   1803年,美国新旧政权交接之际,党争激烈。托马.杰斐逊虽然是约翰.亚当斯总统的副总统,但两人的政治信仰完全不同,其领导的〝民主共和党(Demoncratic-Republicans)声势浩大,不但稳为下任美国总统,更将会在美国联邦国会成为多数党。 

      白宫的跛脚鸭子总统约翰.亚当斯临别秋波,为了防止新上任的托马.杰斐总统有机会提名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机会,更为了联手打击政敌,和为了替自己的联邦党(Federalists)霸占位置,居然与美国联邦国会导演出一幕台底政治肥皂剧《午夜法官案(Midnight-Judge Act)》,希望能够得到政治优势。

      《午夜法官案》主要的内容有二:第一,将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人数,由原来的六人,减成五位。第二,将原本的地区联邦法官,由原来的三位,增加到六位。

      约翰.亚当斯在离开白宫的前夕,一口气签批了四位包括自己好友威廉.马伯(William Marbury)在内的美国联邦法官,其他的三位是丹尼斯.拉姆齐(Dennis Ramsey)罗伯.唐善德.胡尔(Robert Townsend Hooe)和威廉.(William Harper)

      约翰.亚当斯总统的签任状是应该由美国联邦国务卿送出的,而当时的美国联邦国务卿就是约翰.马歇尔。他虽然已经得到了美国联邦国会参议院的提名认可,但由于约翰.亚当斯总统的要求,请他继续担任美国联邦国务卿,直到任期期满后,再去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上任。

   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一直到他离任为止,约翰.马歇尔都没有将那四位新联邦法官的委任状送出去。180134日,托马.杰斐逊宣誓就任位美国第三任总统。新上任的美国国务卿詹姆.麦迪托马.杰斐逊总统商量后,决定不承认自己前任这种浑水摸鱼的台底勾当,拒绝提供那四位新美国联邦法官的委任书。

      威廉.马伯里因为屡次谈判没有结果,于是一状将詹姆.麦迪逊告进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要求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下达命令书(writ of mandamus),强逼着詹姆.麦迪逊把美国联邦地区法官委任书交出来,这就是影响美国后代甚大的《马伯里 对 麦迪逊案(Marury V Madison)》。

这是一件充满了讽刺意味的案件,从技术和理论上来说,约翰.马歇尔自己本身也是《午夜法官案》的受益者。全美国的人们都在拭目以待,看这位刚上台的新美国最高法院院长如何处理这件棘手的国家大案。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于1903211 日,开庭审讯马伯里 对 麦迪逊案》,1803224 日进行票决,以五比零票的一致意见,裁决威廉.马伯里败诉,理由是《午夜法官案》与约翰.亚当斯总统的行为,〝违反了《美国联邦宪法》精神〞和不符合《美国联邦宪法》要求的提名程序。

   这是一个划时代的裁决,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第一次裁决美国行政和立法部门〝违反《美国联邦宪法》精神〞,使这种台底违法行为失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经此一案,立即扬名立万,声威大振,自此奠定了与美国行政和立法平等地位的基础。

      约翰.马歇尔因为置国家利益于个人利益之上,备受全国支持,声望如日中天。第二件使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突现其平等地位的案件,就是托马.杰斐逊总统的副总统.博尔(Aaron Burr)的叛国案大审判。

      这是一件夹着私人恩怨和国家利益混为一体的案件。.博尔这个人,有点像中国历史上曹操一般的人物,特别的会利用机会,为自己个人谋取利益。他在美国历史上的评价极差,多以投机分子视之。

      .博尔于175626日在新泽西州纽瓦克市(Newark,New Jersey)出生。他的父亲.老博尔(Aaron Burr,Sr.),是一位虔诚的长老会基督教传教士(Presbyterian Reverend),也是新泽西大学(College of New Jersey)的校长。新泽西大学就是现在的普林斯顿大学(Princeton University)的前身。

      .博尔的母亲艾丝.爱德(Esther Edward),是名门之后,她的父亲,是美国当时喀尔文教神学(Calvinist theologian) 乔纳.爱德(Jonathan Edward) 

      .博尔在新泽西大学毕业后,转到康乃狄格州里治费德市((Litchfield,Connecticut)攻读法律,学业因为爆发抗英独立战争而停顿两年,毕业后,于1782年与寡妇西奥多西..普雷沃斯(Theodosia Bartow Prevost)结婚。

      .博尔带着妻子搬到纽约,成为一位著名的律师。从1789年开始,他被纽约州州长乔治.克林(George Clinton)委任为纽约州司法部部长,开始了积极参与政治的活动。1791年,他出马竞选代表纽约州的美国联邦国会参议院参议员,击败了寻求连任的菲利.斯凯勒将军(General Philip Schuyler)联邦参议员,顺利当选。

      这场竞选的胜利,并没有为他带来多少的兴奋,因为他自己知道,为了这个职位,已经得罪了自己多年的好友亚历山.汉密尔顿:菲利.斯凯勒是亚历山.汉密尔顿的岳父。 

   .博尔与亚历山.汉密尔顿曾经是一对知己好友,两人经常在一起喝酒吃饭,聊天论政,不但共同在费城的乔治.华盛顿政府里工作,还是共住一屋的室友,关系之密切,于此可见。

   亚.博尔在美国联邦参议员任内,想写一本关于美国独立革命战争的书籍,但是乔治.华盛顿总统拒绝为他提供任何的档案和资料,因为乔治.华盛顿总统并不相信他的人品,原因是时任美国财政部长的亚历山.汉密尔顿告诉这位开国元勋说,.博尔在背后批评他,〝这个家伙没有智慧,甚至于连一句普通的英文句子都写不通(as a man of no talents and one who could not spell a sentence of common English)〞。

      这句戏言,气得乔治.华盛顿总统两天没睡好,自此以后,只要.博尔不在场,每次提到他时,乔治.华盛顿总统就用〝阴谋家(schemer)〞的外号呼之。.博尔知道了原来是亚历山.汉密尔顿在搞鬼后,两人的关系,从意见不和转为互相仇恨敌对,甚至发展到要以死相拼。这是由托马.杰斐逊竞选美国总统事件开始的。

      气势如虹的托马.杰斐逊和美国民主共和党挑选了.博尔为其总统与副总统候选人,两人合作无间,竞选时势如破竹,无坚不摧。等到开票的结果出来时,居然是七十三比七十三,不相上下。

      按照当时的美国法律,既然无人是多数,于是由美国联邦国会的众议员来投票,决定谁是未来的美国总统,票少者则为未来的美国副总统。亚历山.汉密尔顿与托马.杰斐逊交情非浅,又与.博尔反目成仇,他这一辈子最不想见到的事情,就是眼睁睁地看着.博尔成为下一任的美国总统,遂理所当然的运用自己的人脉关系,全力以赴地打击.博尔,为托马.杰斐逊拉票。

   在亚历山.汉密尔顿的全力护航下,托马.杰斐逊以多于.博尔三十六票的结果,当选为美国第三任总统,.博尔为美国副总统。两人为了竞争美国总统宝座,互相攻击,彼此谩骂,反目成仇。

      托马.杰斐逊总统的首任期间,他从来就不相信副总统.博尔,下令将他隔离和冷冻起来,不允许他参与任何的行政决定,究其原因,尽在于此。.博尔在知道了整件事情的前因后果后,将所有的怨气,全归在亚历山.汉密尔顿头上,发誓必报此一箭之仇。

      有一次,.博尔和亚历山.汉密尔顿在纽约一家餐馆的宴会上偶遇,一肚子酒精加怒气的.博尔,当众要求亚历山.汉密尔顿向他道歉。

      亚历山.汉密尔顿反唇相讥,结果被盛怒的.博尔扇了一耳光。.博尔借着七分酒意,当众向他下了单挑决斗的战书。亚历山.汉密尔顿认为这是他的其耻大辱,无法忍受,毅然允之,定日决斗。

      从小就不怕死的亚历山.汉密尔顿,当然不会被.博尔吓退,他在这之前曾经与他人决斗过四次,自己的儿子就是在年前的一场决斗中被杀死的。

   单挑决斗的日子定在1804711日早上,地点选在新泽西州维哈肯县(Weehawken)。这里是一个非常理想的决斗场所,前面是悬崖,后面是山壁,四周是树林,自1700年到1845年间,这里已经有过十八次著名的单挑决斗,因而为世人所熟悉。

   选择新泽西维哈肯的原因是纽约州的法律禁止私人单挑决斗,而新泽西州的法律,则是灰色地带,模棱两可。

      那天一大清早,.博尔带着他的助理.温尼斯(William Van Ness).戴维(Matthew Davis)赛缪.斯沃特伍(Samuel Swartwout),首先乘着木船,渡过哈得逊河(Hudson River),于六点三十分到达现场,开始清理单挑决斗的场地。

     亚历山.汉密尔顿带着他的助理纳撒尼.彭德尔顿法官(Judge Nathaniel Pendleton).霍萨克医生(Dr.David Hosack),也于六点五十六分乘船抵达现场。

      按照传统的规矩,因为是.博尔在挑战亚历山.汉密尔顿,所以他有权选择比较有优势的位置。.博尔选了面对城市,背向悬崖的位置后,单挑决斗开始。两人从裁判手中接过同一类型的手枪,检查了子弹,背对背站好,听从裁判的第十声口号。

      当裁判发出第十声的射击令时,亚历山.汉密尔顿回头就是一枪,可是没有打中站着不动的.博尔,子弹射进了.博尔背后的树木上。四秒钟后,.博尔朝着亚历山.汉密尔顿的肚子开枪,射中他的右骨上面的腹部,亚历山.汉密尔顿应声倒地,单挑决斗结束。

      亚历山.汉密尔顿中枪后并没有立即死去,他被助理送回纽约州朋友家中,第二天才不治而死。.博尔在击伤了亚历山.汉密尔顿后,不敢留在纽约,潜逃到南卡罗莱纳州女儿家住了一段时间,等到风声过了,再返回华盛顿完成他的美国副总统任期。

      纽约州和新泽西州的大陪审团都对.博尔提出一级谋杀的刑事罪提出起诉,但都是以政治的理由,案件都没有送交到法庭去审理。

      .博尔的第一次婚姻维持了十二年,西奥多西.普雷沃斯特患上腹癌谢世。1833年,.博尔以七十七岁高龄,与富孀伊莱.朱梅(Eliza Jumel)再度结婚,可是这是一桩没有爱情的婚姻,前后不到四个月,两人便闹起离婚来了。

      离婚手续终于在1836914日办好,可是,这种自由对.博尔来说,已经没有任何的作用和意义了,因为就是在这一天,他在纽约州史泰坦岛(Staten Island)的老家中,闭上了波涛汹涌的一生的眼睛,与世长辞,得年八十岁。

      纵观.博尔的一生,最为人津津乐道的,并不是他的向乔治.华盛顿骗取官位,也不是他的晋身美国第三位副总统,而是除了与亚历山.汉密尔顿单挑决斗外,就是他的被美国联邦政府提起的叛国公诉案件。

      这也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不采取美国政府建议,而独自依法判案的另一案例。.博尔自己知道,托马.杰斐逊一定会寻求连任,而且一定不会再选自己为美国副总统候选人,开始安排后路。.博尔有自己的好主意,他知道美国与西班牙帝国之间,由于利益矛盾过多,终归难免一战,战场肯定是会在德克萨(Texas)墨西哥交界处。

      .博尔知道美国路易斯安那州州长,兼在该地的驻军司令詹姆.威尔金森将军(General James Wilkinson),是西班牙帝国派在美国政府里面的潜伏间谍,如果说动他入盟,大事成矣。

   仗着自己财雄势大,.博尔决定要自立为王,与美国分庭抗礼。他在德克萨斯与墨西哥交界处〝租〞了四万亩土地,勾结着特务詹姆.威尔金森和其他的同谋,待机举事。

      可是詹姆.威尔金森是位吃里扒外的人,几经思考,觉得.博尔靠不住,权衡利害,决定将他密告,以免将来受到他的牵连。托马.杰斐逊得知这件阴谋勾当后,公开宣布.博尔为叛徒,并发出拘捕令,控以卖国罪。

      .博尔自己在1807110日的报纸上看到这件消息后,大吃一惊,连忙自首,可是因为联邦拘捕令还未到,自首两次,都被联邦法官驳回。.博尔在装模作样一番后,还是一逃了之,他躲到西班牙领地佛罗里(Spanish Florida)一阵子后,被詹姆.威尔金森派出的密探在阿拉巴马州与密苏里州交界处拘捕,再用军队将他押回华盛顿。

      案件于180783日在弗吉尼亚里士满市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开庭,由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院长约翰.马歇尔亲自主持审判。这里闹了一个大笑话,联邦大陪审团在检查美国联邦检察官提供的初步证据时,居然只看到了一封由.博尔写给詹姆.威尔金森的信函,可是却是詹姆.威尔金森自己的笔迹,追问之下,詹姆.威尔金森说这的确是自己的笔迹,因为〝原件已经丢了〞。

      托马.杰斐逊总统在白宫用尽了所有的力气,要将.博尔打入十八层地狱,他甚至自己亲自出马,写信给美国最高联邦法院,要求将.博尔定个叛国刑事罪。可是《美国联邦宪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叛国罪必须要在公开的法庭进行,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证人。而整个案件,只有一名证人,而这位唯一的证人,就是信用度不可靠的詹姆.威尔金森,因此约翰.马歇尔宣布亚.博尔的罪名不成立,无罪释放。

   托马.杰斐逊总统为此盛怒不已,又用别的罪名,再度起诉.博尔,但结果又被美国联邦最高法庭判决无罪。这场亚.博尔的叛国官司,是美国历史上第一次的宪法试金石,约翰.马歇尔以坚定的意志,不允许行政干涉司法,保持住美国法庭的司法独立,为后世立下了良好的榜样。

   美国《维基百科百科全书(Wikipedia Encyclopedia)》对于约翰.马歇尔这次的护法行为,给予高度的评价:

      〝各种本地和外地的不同利益冲击,会使到这个新诞生的国家难以团结而面临着四分五裂的局面,约翰.马歇尔那种广泛地解释宪法,促使美国联邦政府更有权力、勇气和尊严,更创造性地带领这个国家勇往前进。因此,在切合实际方面来说,约翰.马歇尔当年解释宪法的态度,就是我们现在解释宪法的态度。作为一位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院长,一如美国总统在维护他的行政特权,他全面地为美国政府司法系统带来威严,使具体化了美国司法系统独立。〞

   我认为这是一段对约翰.马歇尔公正而客观的评价。(待续)









201132  高胜寒 在 美国华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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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 回复 悄悄话 写得好、闻杏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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